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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父母的政治问题,我被众多的亲人和熟人疏远。我后来也同样对很多有政治问题的人、或者父母有政治问题的人,小心地保持疏远,甚至积极参与对他们的监视和批斗——无论他们怎样帮助过我,善待过我。
正是那一段段经历,留下了我对人性最初的痛感。
那是一个理想被万众高歌的时代,是理想被体制化的强权推行天下武装亿万群众的时代。但那些光彩夺目的理想之果,无一不能被人们品尝出虚伪和专制的苦涩。
那是一次理想最大的胜利,也是最大的毁灭和冷却。
第二部分完美的假定(6)
七
都林的一条大街上,一个马夫用鞭子猛抽一匹瘦马,哲学家尼采突然冲上去,忘情地抱住马头,抚着一条条鞭痕失声痛哭,让街上所有的人都不知所措。
从这一天起,他疯了。
格瓦拉会不会疯呢?——如果他病得最重的时候,战友偷偷离他而去;如果他拼到最后一颗子弹的时候,他的赞美者早已撤到了射程之外;如果他走向刑场的时候,才知道根本没有人打算来营救,而且正是他曾经省下口粮救活的饥民,充当了致他于死地的政府军的线人。
吉拉斯会不会疯呢——如果他发现自己倡导的改革,不过是把南斯拉夫引入了一场时旷日久的血腥内战;如果他记忆中当侍者的老人,后来不过是成为异国他乡的难民;如果他思念中的拉货或站岗的青年,后来成为了腰缠万贯的巨商,呵斥着一大群卖笑为生的妓女,而那些妓女,一边点着闪光的小费一边大骂吉拉斯“傻冒”。
理想者最可能疯狂。理想是激情,激情容易导致疯狂(比如诗痴);理想是美丽,美丽容易导致疯狂(比如爱痴);理想是自由,自由容易导致疯狂(疯者最大的特点是失去约束和规范)。理想者的疯狂通常以两种形态出现:一是“文革”,二是尼采。“文革”是强者的疯狂,要把人民造就成神,最后导致了全民族的疯狂。尼采是弱者的疯狂,把人民视为魔,最后逼得自己疯狂。“他们想亲近你的皮和血”,“他们多于恒河沙数”,“你的命运不是蝇拍!”……尼采用了最尖刻的语言来诅咒自己的同类。这种狂傲和阴冷,后来被欧洲法西斯主义引申为镇压人民的哲学,当然事出有因。
尼采毫不缺少泪水,毫不缺少温柔和仁厚,但他从不把泪水抛向人间,宁可让一匹陌生的马来倾听自己的嚎啕。我也许很难知道,他对人民的绝望,出自怎样的人生体验。以他高拔而陡峭的精神历险,他得到的理解断不会多,得到的冷落,叛卖,讥嘲,曲解,陷害,也许超出了我们的想像。他最后只能把全部泪水倾洒一匹街头瘦马,也许有我们难以了解的酸楚。马是他的一个假定,一个精神的 …1,也是他全部理想的接纳和安息之地。他疯狂是因为他无法在现实中存在下去,无法再与人类友好地重逢。
他终究让我惋惜。孤独的愤怒者不再是孤独,博大的悲寂者不再是博大,崇高的绝望者不再是崇高。如果他真正透看了他面前的世界,就应该明白理想的位置:理想是不能社会化的;反过来说,社会化正是理想的劫数。理想是诗歌,不是法律;可作修身的定向,不可作治世的蓝图;是十分个人化的选择,是不应该也不可能强求于众强加于众的社会体制。理想无望成为社会体制的命运,总是处于相对边缘的命运,总是显得相对幼小的命运,不是它的悲哀,恰恰是它的社会价值所在,恰恰是它永远与现实相距离并且指示和牵引一个无限过程的可贵前提。
在历史中的很多岁月,尤其是危机尚未震现的时候,理想者总是一个稀有工种,是习惯独行的人。一个关怀天下的心胸,受到一部分人乃至多数人乃至绝大多数人的漠视或恶视,在他所关怀的天下里孤立无援,四野空阔,恰恰是理想的应有之义。一个充满着漠视和恶视的时代,正是生长理想最好的土壤,是燃烧理想最好的暗夜,是理想者的幸福之源——主说:你们有福了。
美好的日子。
我呼吸着自由的空气,走入了熙熙攘攘的街市,走入了陌生的人流,走入了尼采永远不复存在的世纪之末。我走入了使周围的人影都突然变小了的热带阳光,记起了朋友的一句话:我要跳到阳光里去让你们永远也找不到我。我忘不了尼采遥远的哭泣。也许,理解他的疯狂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是理解人的宿命。理解他写下来但最终没有做下去的话,更是不容易的——那是理解人的全部可能性。
在《创造者的路》一文中,他说:
他们扔给隐士的是不义和秽物,但是,我的兄弟,如果你想做一颗星星,你还得不念旧恶地照耀他们。
最初发表于1996年《天涯》,后收入文集《韩少功散文》。
第二部分第二级历史
有些人正在欢呼全世界进入了一个很“酷”的时代,欢呼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所代表的现代化大潮正在征服全球,并因此而断言“历史已经终结”这种说法也许可以成立。因为某种现存知识体系所能感应到和呈现出的“历史”,确实已经到了尽头,只是放开眼界来看,这并不是历史的终结,只是一种有关历史的知识的终结。历史还在前行,需要新的知识将其感应和呈现。
品牌经济
市场上常有新气象,比如两种皮带在质地、款式、功能等方面相差无几,使用价值相差不大,但价格上的差别竟可以高达数倍甚至数十倍,实在让人惊异。
问题在于品牌。一种皮带是名牌,另一种皮带不是名牌,这就是价格畸差的主要根据。在当今大多数商家和顾客看来,这种现象已经合情合理天经地义。品牌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商标,或者一个简单的公司商号。品牌是巨大的无形资产,常常比相关的有形资产更为重要。如果说品牌在市场胜出之初,还需要产品在质地、款式、功能等等方面的优越因素,赚的是老实钱,但这一切在品牌确立之后,就如同挣脱了大地引力的飞行,重荷和压力骤然减轻,奇妙之境随之展现。品牌自身已经有了独立的价值,有了自我再生和自我增殖的魔法。越是名牌越可以高价,越是高价就越像名牌。在品牌消费心理的惯性推动之下,品牌可以很快成为一种时尚一种符号一种顾客得以满足的心理感觉。有些人买一块“劳力士”已不仅仅是为了计时,更重要的是,他们在买入气度、身份,还有文化潮流的参与感和被接纳感——这种文化潮流可能网结着高楼大厦、航天客机、郊区周末、民主政体、泳池美女、慈善捐款、信用金卡、故乡老街、体育名星刘易斯或者乔丹等等迷人的意象,而这些意象由品牌开发商们通过一系列的开发活动来给予设计和提供,由已有的品牌消费者们身体力行地印证和重演,在立体的和持续的舆论浪潮之中不时与我们的耳目相接。
作为商界共识,品牌正在成为了人类经济生活中新的太阳,新的王权和霸业。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只不过是这种王权和霸业的负面证明。即便它的法则还未完全席卷所有产业领域,但它的呼风唤雨翻天覆地,已足以显示整个经济活动的质变趋向。稍稍关心一下我们周围的事实就可以明白,事情正在起变化。从包装上的不惜血本,到商家们对政治、文化、体育活动的全面介入,品牌塑造热浪正在使厂家的成本越来越多地(很多时候超过百分之五十)投向文化形象的产出,使顾客的钱款越来越多地(很多时候超过百分之五十)花费在文化感觉的购入。毫无疑问,它意味着商品的文化内涵急剧增量。消费已经程度不同地变成了心理现象的消费,生产已经程度不同地变成了心理现象的生产,人们的认同感、荣耀感、身份感一类东西,正在进入车间里的流水线,在那里热火朝天地批量制作然后装箱待发。其结果,经济一方面越来越远离某些人最为注重的使用价值和劳动投入;另一方面也越来越诡变着另一些人最为注重的交换价值和供求关系,似乎正使经济在某种程度上进入虚拟化的形态,即文化主导的形态。
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差不多变成了文化。
第二部分明星文化
明星也是品牌,不过是文化领域里的品牌。一般来说,明星内含着心血和创造性的劳动,是使用价值的承担;同时满足着某种社会需求,实现着对交换价值的敏感反应——在明星造就之初的阶段恐怕尤其是这样。但并不是所有类似承担和反应都能星光灿烂。如果暂时撇开漫长历史对文化的沉淀和淘汰,就短期效应而言,名声和质量之间常常并没有严格的相关。同样是一位优秀的歌手,一幅优秀的画作,一种优秀的学术,倒很可能隐伏在星系之外的黑暗里无法光照市场。这说明,明星并不等于经典。优秀差不多是经典的全部条件,却不是明星的全部条件。在质量大体相当的二者(或多者)之间有一星胜出,甚至质量相对低于者竟然化星而去,这样的事情不算合理却也正常。
有些时候,明星是文化以外某种力量介入的结果。
这种力量可以体现为政治控制,在现代消费社会里更经常体现为商业操作。近年来《苹果日报》在香港引起的报业大战,杀得人仰马翻天昏地暗风声鹤唳,已经成为了商业资本介入报业和控制报业的惊心一幕。把某某作家或者某某演员“包装”起来,现在也成为很多公司的商务话题,成为他们眯缝着眼睛在市场上寻找利润时的灵机一动。他们不是传统商人,不在文化专业里,并不会使他们对文化有隔行之感,并不妨碍他们造就文化明星时的自信和救世军式的威风八面。他们说得很明白,他们只是做“包装”,意思是不干预甚至不过问明星的内涵。他们不在乎这些内涵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