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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8日,在乌鲁木齐红旗路地下音像市场,记者看到刀郎新版的唱片《西域情歌》《2002年的第一场雪》已经在当天上了架。这种版本是白色的底子,在左上方有刀郎的照片。那照片是5月份的时候刀郎在吐鲁番沙漠附近照的。
这个版本的唱片售价是15元。据音像店老板介绍说,唱片的进货价是12元。
摇滚版的《西域情歌》还特别标明了“刀郎黄灿首张合辑”,其中收集了原版《西域情歌》中的11首歌曲,没有古丽詹的《古莱莱》。
而《2002年的第一场雪》的全部歌曲都是《刀郎》专辑里的歌曲。到现在为止,这盘唱片自从1月份上市以来已经有4个版本。而且都是德威龙公司出的。
因为《西域情歌》的热卖,带动了《大漠情歌》的销售,《大漠情歌》零售价12元就可以买到,据说进价是11元,后来是10元、5元,有时候8元也能拿到。
《大漠情歌》的VCD和《西域情歌》原版的零售价都是15元,它们的进价一般是12或者13元。《丝路乐魂》《丝路乐韵》《楼兰钟鼓》的定价都是15元。
2004年5月份起德威龙还推出了《刀郎》唱片的另一个版本,上面标明建议零售价9元(一般7元进价)。主要是为了铺货,让那些做盗版的人无利可图。但据说这个版本已经不再生产。15元的CD在市场上的购买力已经很饱和了,而后来9元钱又是另一个消费群体,这样普及销售只为了求量。
据李松强介绍说:《西域情歌》确实卖得特别火,一个月可以卖1万多张,一般都是发往新疆各地,在西安,《西域情歌》的一张唱片甚至卖到了50元。而来这里买唱片的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为了送给内地的朋友。
德威龙在新疆是一个品牌,他们做的新疆音乐很全,而且音像店是免税的,在乌鲁木齐各个音像市场和商场里,也有它的专卖。
在位于乌鲁木齐小西门附近的一家音像店里,记者了解到,新版带刀郎头像的唱片他们卖20元。记者说怎么这么贵?他们解释说,这是HDCD,声音经过了特殊处理,音质要比一般的CD好得多。他们向记者推荐说,另外还有一个版本比较便宜,记者问是不是盗版,音像店摇头说他也不知道。
李松强说,现在的盗版制作精良,而且有一套自己的发行渠道,想挡都挡不住。
在公司倒苦水的同时,也有人称“盗版捧红刀郎”,有人怀疑刀郎走红与“自盗”有关。刀郎唱片在新疆以外的发行公司广州俏佳人文化有限公司及广东大圣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燕、李坚姐弟对此有自己的看法。
对于有人问在数量庞大的刀郎盗版唱片面前,俏佳人为什么没有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利益?高调加入以“反盗”为旗帜的联合传媒中,现在却低调面对自己受损失的市场,李燕解释道:“盗版确实让我们损失非常大,但刀郎并不是我们的签约歌手,我们只是唱片发行。”李燕同时表示,刀郎的盗版专辑是唱片推广到哪里,盗版商就盗到哪里。
“很多报道上说盗版的数量有500万,甚至800万,我觉得并没有那么多,但200…300万的数字是很可能有的,其实我们在新疆也进行过反盗的工作,只是大家可能不太知道。”
对于有人怀疑俏佳人自盗,李燕回应说:“事实上,刀郎唱片的发行方共有两家,一个是我们旗下的大圣,另一个是刀郎在新疆的制作公司德威龙,我们两家有明确分工,他们负责唱片在新疆地区的销售,我们负责以外的地方,正因为刀郎制作公司有权在新疆销售刀郎专辑,所以他们是可以将唱片加工成不同的版本发行的。”
至于有人怀疑,俏佳人发行的正版刀郎专辑是有一部分流入了盗版经销商手中,用正版商品占领盗版市场,从而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李燕首先肯定,大圣公司发行的唱片肯定不会进入盗版商手中,“他们都是通过正常的渠道销售”,但她承认,用正版商品占领盗版市场的做法在行业内确实是存在的。
“有的正版发行商会给盗版市场一些裸片,由他们去进行再加工,然后进入中小城市,这样做并不影响主流市场,但利润其实很低,只有几毛钱。”
大圣“一把手”李坚是俏佳人老总李燕的亲弟弟,也是最了解刀郎及其唱片发行的人。说起当年“提拔”刀郎的事,李坚很有感慨。
面对“大圣为什么没有任何反盗反应”的问题,李坚的回答似有难言之隐,“我们在重庆、广东都抓过一些盗版商,只是你们不知道。同我们签约的是他在新疆的发行公司德威龙音像,我们代理的是新疆以外的刀郎唱片发行。因为反盗涉及反盗授权问题,而整个发行工作是在两家公司的运作下,而且又隔这么远,所以双方还存在沟通和协调问题。”
除此之外,李坚没有更深入地说明反盗阻碍究竟在哪里,他只是说大圣方面在这件事情上“有苦衷,一言难尽,很为难,说出来会尴尬,牵涉范围太广”。
对于刀郎唱片的盗版问题,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张新建副司长说:“正版商以接近盗版的价格,并通过盗版网络销售正版唱片的做法,确实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但即使是不违法,这么做也只不过是饮鸩止渴,他们所经营的是短势市场,因为这种做法最终挤占的是正版商自己的市场,毕竟唱片的消费总量是不会变的。当然,如果盗版商能因为通过这种手段‘招安’,从此‘金盆洗手’,取得正式的经营主体资格,并通过原有的网络销售正版,这种做法还是可取的。”
第七章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真假刀郎
唱片盗版的问题已经够让刀郎他们头疼了,没想到,连人也会有盗版。
2004年7月,正当刀郎忙着出席《十面埋伏》首映式之际,有一位歌手竟抢先一步注册了“西域刀郎”这个名称,并推出了一张名为《西域刀郎·寻找玛依拉》的专辑,也因此引发了一场“刀郎”之名争夺战。
李松强知道后,马上站出来,指责对方“恶意竞争”,那家唱片发行公司老总却声明:“刀郎只是种文化,没有专属性,因此我们并没有违法。”网上一些关于此事的评论也铺天盖地而来“正牌公司推出‘歪’刀郎”“刀郎对‘西域刀郎’感无奈”“假刀郎大张旗鼓杀进新疆,刀郎经理人称其行为卑劣”……
事情是由四川一家报纸的一篇报道而起,该报道称一歌迷买了一张刀郎的唱片,回家一听却发现不对,仔细看才发现专辑上的“刀郎”二字前面实际上还有两个小字“西域”,于是觉得受了蒙骗。
出版这张名为《西域刀郎·寻找玛依拉》专辑的影视公司之一,广东飞乐影视制品公司总经理钟雄兵称,他们为了保护自己这位新歌手已正式注册了“西域刀郎”的名字,因此,他们是合法的。
刀郎经纪人李松强听到这个消息非常气愤地表示:“‘刀郎’是无法被注册的,因为它是新疆的一个地名,按照有关规定,县级以上的地名是不可以注册商标的。”他还说:“我们听过那张唱片(《西域刀郎·寻找玛依拉》),制作水准很恶劣,演唱者完全在刻意模仿刀郎的嗓音,这是非常恶劣的商业竞争。我们已经聘请了律师调查此事,近期就会发声明,以免歌迷再受骗,有可能还会采取法律手段。”
究竟是谁抢了谁的“饭碗”?谁用了谁的名字?《新疆都市报》在6月底“西域刀郎”还没有现身之前就刊登过一篇报道《刀郎是一种文化,此“刀郎”非彼“刀郎”》,是记者采访了在“刀郎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当地摄影家和作家后得出的结论:刀郎只是一种文化,刀郎舞其实是草原文化的典型表现。
针对关于注册的问题,发行人钟雄兵也有一番说法:“正如记者所说的那样,广义的刀郎是一种文化,而不是一种专利。据我所知,‘刀郎’原来叫‘刀莱’,是新疆麦盖提县的古地名,正如我们广州古时就有‘穗城’和‘羊城’的美誉那样。后来由于语言的演变,‘刀莱’渐渐被叫成了‘刀郎’。叶尔盖河中下游的麦盖提县人,大都会跳刀郎舞。可以说,现在的‘刀郎’,是一种流行音乐上的现象。况且,在我们的‘西域刀郎’之前,中国唱片总公司也曾推出过新疆歌手艾尔肯演唱的《走出沙漠的刀郎》的专辑。”
钟雄兵强调说:“现代社会是商业社会、信息社会,特别是每个企业的产品、每个公司的歌手,都要有相当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当年广东歌坛上的音乐组合‘中国力量’一直都没有注册,结果,一下子冒出了不下十个‘中国力量’,正宗的‘中国力量’最终改成了‘火龙组合’,这个教训都是值得我们吸取的。‘西域刀郎’前面已有两位‘刀郎’罗林和艾尔肯,我们只是为保护我们的‘西域刀郎’而注册,更何况我们注册的是‘西域刀郎’,与别人没有冲突,我们这种做法是合法的。”
钟雄兵的说法也许是正确的,但跟风模仿却是不争的客观事实。
对于出名后出现的这些事情,刀郎并没有太大关心,他说:“因为我喜欢用更多的精力来创作音乐,去民间吸收更多的营养。我喜欢在采风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