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髅当深刻,嚼着口水当肥肉,如今倒会腆着个脸儿狐媚起来!
男人到底能是什么东西,拆开一看便知,“田”加“力”,不过是个田里折腾的劳动力罢了,烂泥人儿一个。自古痴情女儿薄幸郎,他们总装得自以为豪气满堂,叫嚷什么朋友如手足、妻子如衣物,摆了谱儿说“重友轻色”。“色”字当头,淫亵盗取,还美其名曰: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在男人眼里妻儿不过是个衣服上的饰品玩意儿。而一个“妻”字就是女人头顶大山脚陷沼泽,囚困在没完没了的生活家务琐事之中。幸好今日农奴终于把身翻,当家做起自己的主人,不然就让臭猴子的尾巴翘上了天堂。
曾经网络上流传一句名言:女人该嫁人还是养条狗?我想:假如你需要忠诚,狗可以做到;假如你需要体贴,有求于你的人会蜂拥而至;假如你需要真心,你有爱你永远的父母;假如你需要纵欲,震动器由你做主;假如你需要拥抱,毛绒玩具很温暖;假如你需要理解,交心的闺中密友有情有义;假如你需要长久,你还有自己……
所以干吗要男人这种东西?自私,贪婪,骑墙,自以为是……太把男人当回事就宠坏了他们。原本庸俗的臭猴子,被女人看得太重了也变得大熊猫身价百倍起来,走哪儿都非得“我是国宝”不可。碰得鼻青脸肿后只能回自己家撒野,遭罪的还是女人。赶上那女人是个执迷不悟的,立场坚定地声援男人的话,就更助长了男人的气焰,到头来男人什么事也干不成,但派头却越发大了。
说到底男人这东西,由女人生、女人养、女人爱、女人疼,当然你别指望他一辈子只对一个女人好。那些问男人爱自己还是爱他老妈多些的女人,一般都是比较白痴的产物。很多时候回答得最令你满意的男人,其实也会是抛弃你最快的男人。
曾过着“非正常生活”的某女士一鸣惊人地说:“男人分两截,上半截和下半截。上半截是修养,下半截是本质。女人真的爱上一个男人是被他的下半截打动了,而不是上半截。但是大部分女人对男人的下半截有一种恐惧感,他们对男人下半截的暴露不感兴趣,而只是求上半截体面就可以了。男人的上半截和下半截往往不是一回事……”
虽然这样的说法有点过火,但对大多数过着正常生活的女人来说,还是没有修炼到把男人拦腰砍断的武功境界,因为无论男人的修养还是本质都不能一刀两断,通常是本质包含着修养,修养也可以制约本质。但有一点是绝对的真理,那就是男人可以切割的多面性。一个在外风光露脸、一身正气的男人,回到家里也许立刻会变成一个龌龊无能、残忍无情的动物。
翻云覆语
关于这个性别的命题,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男腔女调各自贩卖诋毁对方。看似尖锐刻薄实则语重心长,看似纠缠不清实则缠绵悱恻。爱过方知情重,醉过方知酒浓。只有互相涉足彼此性别的领域,才能洞悉对方的凹凸长短。常言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只有两性的碰撞才能灿烂出生命的火花,以便在未来的日子里更好地理解、相处。男人和女人,本是凹凸一体,只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而已。
爱东情西爱人有“礼”(1)
ONE
爱上一个人需要理由吗?需要吗?不需要吗?但对于已经身中爱神之箭的穿心烤串、企图在烈火中永生的情侣来说,谁更有理由爱上别人则需要漫长的公理论证和真理探索。以向毛主席他老人家保证的勇气,看看你能找到几个已知的条件来证明。
他说
“婚前的女人,总是把未来幻想得比天堂还要好。我不明白她们为什么会有此病症,可事实却是,她们把这种幻想升华成了一种孜孜不倦的渴求。于是,在本该脚踏实地的婚姻生活中,女人的表现简直令人目瞪口呆。”
每个名花有“主”的女人都会强调自己有多么的不幸,她们一面这样感叹自己比古代的窦娥还冤,一面又在不厌其烦地安排白头偕老肥皂剧大团圆的结局,一点也不在现实的感情生活中做点家庭功课。
其实,男人所谓的外遇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感情置换行为。如果没有爱情,男人与其他女人的纠缠只是一种暧昧的、若即若离的关系,如果缺乏激情,我们也不会和她在一张床上一觉睡到大天亮。对于男人是否应不应该爱不爱上别人这个命题的论证,我的已知条件如下:
已知条件1:几千年的男权历史证明一切!
看过上下五千年的中华灿烂历史名著和万世长存的《圣经》吗?男人天生就拥有统治的权杖令旗和祭司的神魔喇叭,如果你没有,没有问题,重要的是你必须看过《一夜风流》的电影。只要你愿意,什么都可以。
已知条件2:女人用嘴的时候最多,夸夸其谈,只说不做!
女人从来不懂得男人真正需求什么东西。假如每个男人都拿得出在女人身边“自摸”的勇气,女人或许可以恍然大悟。为什么持续了一年之久的克林顿的蓝裙子事件,后来竟然被苛刻的自由女神原谅呢?那是因为莱温斯基用她那一张性感的嘴唇把汤姆大叔也感动了。
已知条件3:结婚的次数与生活的认识成正比的关系!
你是顶天立地的男人吗?是男人就得结三次婚。因为第一次是生理冲动,第二次是心理萌动,第三次才是过日子。虽然日子离生活还有点距离,但我们的生命已不能承受,一不小心就会是灭顶之灾。
已知条件4:女人永远怀疑男人心存妄念腹怀鬼胎!
“这是你新衣服吧?”即使男人的本意是要夸赞女人打扮得漂亮,而她却根本不给你说第二句话的机会,她会立即厉声反问:“我花钱给自己买件新衣服怎么了?我总不能几十年如一日穿着旧衣服过一辈子!”当你刻骨铭心地记住她的生日而终于送给她一束重伤荷包的五公斤鲜花时,她会疑虑地问你:“你今天怎么了,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可怕的是偏偏还有一些媒体也大言不惭地吹捧此类观点。
已知条件5:一万句的甜言蜜语抵不过一克拉的钻石光芒!
女人总是信奉理由万岁,不幸的是有时候光芒四射的大钻石比大道理更容易说服她们。这真是一个物质的社会。一切的标准是你的含金纯度有多高,否则单身将永远是你的噩梦!
已知条件6:姿色泛滥,羞涩难觅!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是那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大众情人徐志摩先生的名言!哪个男人忘得了自己第一次握住心上人手心时女人脸上浮现的红晕,正是那种心跳的感觉让男人走进了坚固的婚城“监狱”。可是不到半年的光阴,你还会看到什么?她们毫无顾忌地在窗口前切换内衣,而当你刚开始和她温存的时候她就一个箭步跃上床头,幸福地在床上玉体横陈。上帝呀!你还想看到什么?
已知条件7:结婚是男人成熟和魅力的催化剂!
这是上帝的口号!看过《致命的诱惑》吧,听听爱上了有妇之夫的爱丽克丝怎么说:“为什么有吸引力的男人都是结过婚的?”现在和从前最大的不同是结了婚的男人并不是从此“君王不早朝”。
已知条件8:女人和我们的结合太完美了?
世界上有完美的事情吗?如果有,那么结果呢?听听“最佳配偶”怎么说:我和她结婚整整经历了七年之痒十年浩劫,已经为祖国培育了三个可爱的花朵。在每一件事上,我俩几乎都能夫唱妇随。她是个百分百的好女人,我也可以算是个实打实的好男人。我们的婚姻真是Perfect。可是眼下,我却盘算着下个星期就去法院结束这段完美的姻缘。这种日子我再也过不下去了!怪不得香港著名填词人林夕也会说:爱!爱!爱!爱到最后都想吐。
已知条件9:女人自己缺少“性”趣,还不允许男人创造激情!
千篇一律的做爱和咀嚼了二十四小时的口香糖一样让人口吐白沫乏味可陈,可是女人却希望四十八小时以后你还如品尝一杯百年的葡萄酒那样回味她的甘醇。你小心翼翼地说“后庭花”可能是个不错的选择,她马上警告你不要玩枪;你想帮她浴后按摩,她推开你说太痒痒。千言万语不如说个笑话吧——法官以怪异的眼光注视着被告说:“你被控强暴一位女士的遗尸达五次之多。你还有什么可说的?”被告站起来答辩:“第一,我只有三次而不是五次。第二,那个女士是我妻子。第三,我怎么知道她已经死了?她一向都是那个德行的。”
已知条件10:计划生育是国策,爱却不能全盘照抄!
男人结婚不是被阉割的变态狂,我们可以无条件地接受计划生育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计划爱情。从道理上讲,在一起生活并不等同于接受安排,女人热衷于制定家庭生活守则的时候都错误地把男人当成了小学生。问题是男人不想当什么三好学生。你可以把我开除,不发我毕业证书,却不能要求我完全按照女人的意愿被动俘虏着。
已知条件11:女人都是“无理数”,有始无终。
世界是不讲道理的,假如你仍然坚持寻找理由,那么你就是在无理取闹。对于男人来说,遇到另外一个女人并且被她吸引只是一种性别象征。因为没有明确的定义,所以从来也没有得到真正的满足。虽然最后的结果似乎更显得迷离,却不能阻止男人无穷无尽地寻找下一个可能。
许多身在出轨边缘的男人开始并不太清楚自己的欲求。在恋情的列车出轨的同时,我们仍会有一种恐慌与不满足感,就算男人明知道前方会有车毁人亡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