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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彩六號1-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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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你知道吗?你说得没错,想像一下白人还没到这里来之前,这地方是个什么样子。除了河岸、兽径之外,没有半条路;在这里打猎一定棒透了。」

  「是啊,好到你可以不用辛苦打猎就有东西吃。」福斯特指指他木屋里的壁炉。墙上挂满了他打猎的战利品,虽然不见得每只都是合法猎捕的,但在蒙大拿的比特鲁山脉这一带实在没有几个警察,更何况福斯特几乎是离群索居,不大跟别人来往。

  「那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权利。」

  「的确,」福斯特赞同道,「而且是值得我们去捍卫的。」

  「狩猎很困难吗?」马克边监赏著墙上的战利品边问道。

  福斯特又为他的客人倒了一些波本酒,说道:「我不知道在东岸那边是怎样,但在这里,你要打就打,想杀就杀。到头来,我操,只要朝你的对手射上一枪,就可以让他安静好一阵子。」

  「但你还是得把尸体处理掉,不是吗?」马克啜了口酒说道。心里想著,这家伙买的威士忌还真烂。算了吧,他可能买不起好东西。

  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大笑,「有没有听过挖土机这种东西?要不然放把火烧了也可以。」

  据说,福斯特曾经被怀疑干掉过一个渔猎警察,使他被本地警察盯上好一阵子,连开车超速个一哩,公路警察都会把他拦下来。最後那位警察的车在四十哩外被发现了,烧得面目全非,而警察的尸体却不见踪影,然後整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这一带实在没什么人烟,更别提目击者了,就算是五哩外新盖了栋房子也没什么差别。马克啜了口波本酒,靠回皮椅说道:「身为大自然的一份子真好,对吧?」

  「没错,的确如此。你知道吗,有时候我真认为自己能够了解印第安人。」

  「你认识印第安人?」

  「噢,当然。查理.葛雷森就是;他是内兹佩尔塞人(编注:操萨哈普廷语的北美印第安人),是个狩猎向导。我的马都是从他那儿弄来的;我有时也会帮他做点事赚点钱,通常是把一匹马弄到野外去,然後把它交到要它的人手里。那里的糜鹿还真是多得不得了。」

  「熊呢?」

  「也很多。」福斯特答道,「多半是黑熊,棕熊也不少。」

  「你用什么来打猎?弓箭吗?」

  福斯特缓缓地摇摇头。「我很尊重印第安人所使用的方法,但我并不是他们。我会看我要打什么和在哪里打而变换使用工具;通常是手动上膛的点三00温彻斯特,如果是附近的话,就用半自动散弹枪。没什么比用枪在动物身上钻个四分之三寸的洞还爽的,对吧?」

  「手动上膛?」

  「这只是个人的喜好罢了。你得对这种活动表示一点敬意,这样山神才会高兴。」

  福斯特笑著表示他的看法。每个文明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异教观念伺机而动,像是相信山神的存在,好满足这死亡游戏的精神。他也是,尽管他受过科技的洗礼。

  「那么,马克,你是干什么的?」

  「其实我是个分子生物化学博士。」

  「那是干嘛的?」

  「喔,想办法弄清楚生命的一些奥秘,像是熊的嗅觉为什么那么好。」他继续撒谎。

  「虽然蛮有意思的,不过我真正想过的生活是到这样的地方打猎,跟一些狩猎高手请教。」

  马克向福斯特举杯道:「你呢?」

  「啊,嗯,我赚了点钱就退休了。以前是个地质学家,为石油公司工作。」

  「你在哪里工作?」

  「全世界。我的鼻子很灵,所以石油公司付我高薪,要我帮他们找石油。但是我不得不放弃那份工作……这么说吧嗯,你常常飞来飞去对不对?」

  「没错,我常旅行。」马克点头答道。

  「棕色污斑。」福斯特接著说道。

  「嘎?」

  「少来了,全世界到处都可以看到,大概是在三万尺高空虚的棕色污斑。属於碳氢化合物,主要是喷射客机造成的。有一天我从巴黎飞回来,在汶莱转机,因为我要去欧洲跟一个朋友碰面,所以绕了一大圈回美国。好,不管这些。那时我坐在一架七匹七上头,就在他妈的大西洋上空,大概离岸四个小时的航程处;我坐在头等舱靠窗的位子上,边喝饮料边看著窗外,就看到了那东西污斑,天杀的棕色狗屎。顿时让我觉得自己是在助纣为虐,污染他妈的整个大气层。

  「总而言之,」福斯特继续说道,「当时我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一个星期之後我就递了辞呈,以五十万美金卖掉了公司股票,然後买了这个地方。现在我以打猎钓鱼维生,秋天时干个向导,读一堆书,还写了一本谈论石油产品对环境影响的小书,并且乐在其中;大概就这样。」

  没错,就是那本书吸引了马克的注意,而刚刚那所谓的棕色污斑就出现在那本书写得很烂的前言里。福斯特崇尚环保,但他不是个盲目狂热的疯子。他房里有电也有电话,还有一部高级电脑。他有卫星电视,一辆雪佛兰小卡车後窗上还有枪架……跟一具柴油动力挖土机。很好,马克想道,这个人只要够狂热就好了;而福斯特正是如此。

  福斯特友善地看著他;他在艾克森石油公司工作时也碰过这样的人,西装笔挺、很聪明,又不介意把手弄脏。分子生物化学,科罗拉多矿业学院没有这个系,但是福斯特有订《科学新闻》,所以也知道这门学问。生命的干预者……奇怪的是,这家伙也懂鹿和糜鹿。好吧,这世界本来就很复杂。这时他的访客看到茶几上的合成树脂块,便把它拿了起来。

  「这是什么?」

  福斯特喝了口酒,笑著同道:「你觉得它看起来像什么?」

  「嗯,这不是黄铁矿就是……」

  「不是铁矿,先生,我还懂点岩石。」

  「难道是金子?在哪儿找到的?」

  「在我的溪里找到的,大概离这里三百码远。」福斯特指著外面说道。

  「这金块相当大喔。」

  「五点五盎司,大概值个两千块。你知道的,白人已在这地方的牧场上住了超过一百年,但没有人在溪里看过这东西。找一天我要把这东西分析一下,看看它的成份好不好,应该是不错才对,这块金矿的底部是由石英组成。石英和黄金组成的矿脉通常都蕴藏量丰富。这附近的火山活动相当多,所以温泉也不少。」他提醒他的客人道,「有时这里还会有地震呢。」

  「这么说,你可能拥有你自己的金矿罗?」

  福斯特大笑道:「对,很讽刺对不对?我只付了一笔小钱,就买下了这块长著牧草的土地,而且还为了那个小山丘少付了一些,因为之前在这里开牧场的家伙跟我抱怨说,他的牛爬上那个山丘之後,原先吃草可以长出来的肉就这样没了。」

  「蕴藏量有多丰富?」

  「说不上来,可是如果我学校的老同学看过的话,可能会有人有兴趣投资个一、两千万来寻找这个矿。像我刚刚说的,这是石英和黄金的成份,蕴藏量应该很丰富。虽然目前金价低迷,但如果挖出来的金矿纯度很高,那你可就赚翻了,甚至比煤矿还值钱。懂吧?」

  「那你为什么不……」

  「因为我不需要,而且开矿的过程比钻油井更丑恶。钻油井还可以清理得乾乾净净,但是开矿就不行了绝对不可能;砷会渗到地下水里,永远清不乾净,贻害万年。总之,那是一块被封在树脂里的漂亮石头。唔,如果我缺钱用,我知道该怎么办。」

  「你多久去溪边一次?」

  「我隔一段时间就会去溪边钓鱼看到那条蹲鱼没?」他指著墙上挂的一条大鱼说道,「三、四次中就会有一次有发现。这个矿大概是最近才露出头的,否则人们早就看到了。

  或许我该去找出矿脉的源头,但那只会使我更逃不开金钱的诱惑罢了,何必自寻烦恼呢?」

  福斯特下结论道,「我也有脆弱的时候。会做些违反原则的事。不过,无论如何,反正这金矿又不会长脚跑掉,不是吗?」

  马克咕哝道:「我想大概不会吧。这东西你还有没有多的?」

  「当然有。」福斯特站起来打开书桌的抽屉,丢了一个皮袋过去;马克接个正著;皮袋的重量让他有点惊讶,几乎有十磅重。他解开袋口的绳结,拿出一块金块,大概有半块钱银币那么大,半是黄金半是石英,完美无瑕。

  「你结婚了吗?」福斯特问道。

  「结了,家里就老婆和两个小孩。」

  「留著吧,拿去做个坠子,可以在她生日时送她。」

  「不行,这东西值个几十块钱呢。」

  福斯特挥挥手说道:「狗屎,这东西只会占地方,还不如拿去让别人开心一下。没关系的,马克,你真的可以拿去。」

  是的,马克心想,该是吸收新成员的时候了。「你想知道怎样除去棕色污斑吗?」

  福斯特疑惑地看了他一眼,说道:「你是说用某种微生物去吃掉它还是什么的?」

  马克抬头看著福斯特说道:「不完全是那样……」他得小心行事,不能让他一下子知道太多,毕竟这是他们的第一次会面。

  ※         ※         ※

  「你们要想办法弄到一架飞机,至於要飞到哪里,我会再告诉你们。」波卜夫说道。

  「要飞到哪里?」对方问道。

  「关键是在飞行途中不能让航管雷达侦测到,而且航程也必须远得让战斗机追踪不到。

  最後,如果能在一个友善的地方降落,要在抵达目的地後把机员干掉,并把这架飞机重漆一次;这并不困难。过一阵子还可以把这架飞机毁尸灭迹,或是拆了之後把发动机之类的重要零件卖掉;改掉几个证明号码之後,这些零件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在国际黑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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