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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底金字-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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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发放,以致流传甚广,军队大院以外有解放鞋的孩子,也很普遍。穿解放鞋无所谓年龄界限,十来岁到六七十岁,穿着它走在大街上,都没有什么不当。当年,学校里三天两头有行军、劳动等开门办学活动,都适合穿解放鞋。平时,除部队子弟外,脚上一年到头蹬着解放鞋的孩子,似也不少见。    
    没听说哪个孩子打过网球,但网球鞋也是孩子中最流行的球鞋之一,是无可置疑的。网球鞋分蓝、白两种颜色。白网球鞋通称白球鞋。小学生组织活动,正规一些的场面,标准着装为白衬衫、蓝裤子、白球鞋。鼓号队也是这身装束。胡同小痞子穿白球鞋经常不系鞋带,后来如此装束演成小流氓的代名词。有一句歇后语可证:白球鞋不系带——流氓。孩子多的家庭,穿鞋和穿衣服一样,也是接力式的,弟弟拣哥哥的鞋穿,一双白球鞋,少说能传两三过。穿到最后,系不系鞋带,也确是无所谓了。否则,一双缝来补去的“黑”白球鞋,配一副雪白的新鞋带,看上去倒不大协调。“文革”后期,一些专门的球鞋开始在孩子间传播和流行,如排球鞋、羽毛球鞋、乒乓球鞋等等,价钱大概在七八块上下。这些鞋的本来名目,对孩子来说,等于瞎扯。他们脚上的鞋都是多功能的,不仅穿着排球鞋打乒乓球,跑步,还穿着它上课,遛车,买东西。


第三部分:昨天的时尚“白边儿懒”、回力、五眼棉鞋(2)

    球鞋中真正的“大哥大”,是“回力”——一种高腰的篮球鞋,底子很厚,有两三公分,内侧有个半月型的红色标志,内踝骨位置有一块纪念章大小的白色圆形皮子,是一个作健美状的裸体男子压模图案。有个住红山口军事学院的朋友告诉我,他有一双不带半月标志的“回力”鞋,他仔细比过,除此以外,和一般“回力”没任何区别。当年院里有孩子指其为冒牌货,后来的事实——他们在八一体工队的篮球馆看到过穿这种鞋的队员——为他作了“清白”证明。回力鞋大概十多块钱一双,一旦蹬在脚上,穿什么衣服都无所谓,单凭这双鞋,就能“拔”起“份” 来。“回力”也分蓝白两种颜色,白回力尤其扎眼。据说还有一种黑色回力,则很罕见。不少中学生刻苦练篮球,因为只要能打进校队,“回力”就有盼头了,这是央求家长给买回力鞋的最佳借口。说到“回力”之“俏”,还需借用王朔的一段话:“‘文革’时社会秩序大乱,这款鞋和军帽一样是小流氓抢劫的主要目标。经常看到某帅哥穿着‘回力’神气地出去了,回来光着脚,鞋让人扒了。”穿“回力”固然可以抖“ 俏”,但和戴军帽一样,危险系数也跟着陡增,从某种意义上说,“回力”是一款能让孩子的神气感和恐惧感同时迸发的球鞋。“回力”的走俏,势必连带出仿制的冒牌货。有一款远看酷似回力,近看则漏洞百出的高腰白球鞋,也出现在一些跟风的痞孩子的脚上。这款鞋蒙不识字的家庭妇女有富余,让孩子随便一瞧,便一眼望穿。它的最大破绽在于鞋底,回力的鞋底厚实暄腾,这款球鞋的底子是绿色的,不仅厚度不够,且硬而缺乏弹性,有点往上翘,鞋尖部位尤其明显。此外“回力”的半月型标志、三个气眼及踝骨位置的圆形皮子,高腰白球鞋都不具备。穿这款白球鞋,以一句用烂了的成语——东施效颦——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了。    
    冬天,北京孩子都穿条绒面的五眼棉鞋,区别在于鞋底。和“懒汉鞋”一样,白塑料底最流行,下雪时孩子走路爱出溜,这种鞋脚感滑溜,轮胎底的差点,布底垫底。“文革”中后期,开始流行浅棕色的翻毛皮鞋,结实、经穿,适用于上了中学的孩子。翻毛皮鞋与劳动布裤子搭配,看上去很协调。但这种鞋保暖性能差,仅一层单皮子,过不了冬,大冷的时候,还是得穿棉鞋。    
    夏天,背心裤衩,光脚穿塑料凉鞋是孩子居家时的日常装束。60年代,流行的凉鞋样式为“三横一竖”、前面包头,有黑、棕两色。也有不带竖道、前面敞口的襻鞋,多被孩子视为“女式”,不爱穿。“文革”后期,前面一个叉子,脚后跟系襻的款式最常见,这种凉鞋和懒汉鞋一样方便,提上就走。其实,夏天甄别北京孩子的时髦与否,不在于穿什么款式的凉鞋,而在于是否穿凉鞋。在街上飞着耍“飘”的孩子,天越热越不穿凉鞋,而是穿布鞋穿袜子,就像冬天“耍单”一样,追求所谓“反季节”打扮。不少孩子被家长逼着穿凉鞋上学,出门转一圈,待家长上班走了,再摸回家换上布鞋袜子。放了学进门再换上凉鞋。似乎穿布鞋比光脚穿凉鞋上一个档次。    
    整个六七十年代,跨度很长,又可以分出若干时段,北京孩子的装束打扮并非一成不变。但市场一直是僵化和单调的,穿着的时尚准则变化余地不大,无非是今年流行一身绿,去年是上蓝下绿,明年是上绿下蓝。大体是军用服装在领导时尚的潮流,当年一度流行的顺口溜中,有一句为“狂不狂,看米黄”,指的也是军装。军帽、“国防绿”上衣或一身“国防绿”、“白边儿懒”,背“军挎”(一种军用书包),用脚后跟蹬把车座拔到顶的26“燕把”链套转铃八成新的自行车,手持钢丝锁,这副打扮,用今天的词来形容,叫“酷”,用前几年的词来形容,叫“ 潮”,用那个年代的词来形容,叫“份”或“狂”,意思是一样的。


第三部分:昨天的时尚毛线帽、拉毛围脖、蓬松发式

    六七十年代,女孩子身边的“化妆品”,在今天看来,应该打上引号。最常见的是蛤蜊油,比蛤蜊油高级的是雪花膏。抹雪花膏如今已经算不上化妆了,当年还须担待“臭美”的骂名,或被上纲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至于做头发、染发、用唇膏之类,是想都不能想的。女孩少白头,也只能听其自然。《看不见的战线》上映后,许多少白头的少女被赋予片中女特务“白桃花”的外号,有的进而被引申为“特务”。严格说,与化妆沾边的、能让少女改变模样走向亮丽的打扮和修饰,在六七十年代,已经倒退到几乎是空白的地步。    
    冬天,十来岁的女孩与男孩一样,流行戴帽子。女孩的帽子是毛线织的,状如古代武士的头盔,把脖子以上除脸以外的所有部位都包在里头,耳朵下面耷拉着两条长带子,出门时在脖子上绕几圈,然后系在后脖颈子的位置。大点的女孩,则戴头巾或围脖,拉毛围脖最“酷”。总之,用今天的眼光看,保暖而已,“怯”也难免,“俏”则都谈不上。    
    女孩的发式,多少还有点变化,不似男孩,小学生一律平头,中学生赶时髦的,顶多把头发留成“一边倒”。女孩的头发可长可短,长发必梳辫子,无论年纪大小。而披肩发、马尾巴,烫发,使用发卡和扎蝴蝶结,都为世俗观念所不容。当年从十来岁的少女到六七十岁的老太太,一律用寸把长的黑色卡子。女孩的辫子也必梳成两根,一般在耳朵后面,位置可随潮流稍有挪动,靠前点靠后点靠上点靠下点,挨得紧点或分得开点,变化的余地,不出这个圈子。辫子的粗细也因人而异,但单根和多根的辫子也有臭美之嫌。尽管当时正是大唱《白毛女》里《扎红头绳》的歌的年代,但北京女孩梳辫子,大多不用头绳,更不用说红头绳了。一般用牛皮筋作头绳,扎猴皮筋差点。短发的款式大同小异,细看,有娃娃头、运动头和“飞机头”三种,但还短不到八九十年代所谓“小子头”的程度。界于短发和辫子之间的所谓“刷子”,也流行,即从耳根往后的位置分出两绺头发,但不编辫子,直接用皮筋扎起来即可。梳“刷子”,头发得留得恰倒好处,太长太短都不宜。    
    女孩若真想抖“俏”,得等到上了中学以后,拿头发做文章。要害是无论留什么头,都不能梳得太紧,尤其是自脑门刘海处到耳根附近,头发更不能紧贴着脸,要故作蓬松状。当然,严格说,如此打扮,还不是一个简单的时尚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个品行的定位标志。有个 50年代出生的北京孩子告诉我,当时敢于以这副打扮在街上招摇的女孩,背后必有男人做支撑。他的意思是,那些不大正经和规矩的,爱在更不守规矩的男孩圈子里混的女孩,才持这种装束。当年,妙龄少女中凡发式蓬松者,一般难逃“浪”的声名,并有着男孩 “赐给”的外号。尽管留这种发式的女孩为数不多,在班里永远属个别现象,但依然能在全北京市通行,留下了深刻的烙印,以至于如果有人来写一本北京人的时尚生活史,这是抹不去的一笔。那时候,在梳妆打扮这个生活末梢上,封闭、单调、一元化及各种禁锢已经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所以才生出可以靠发式的细微变化来衡量人品的逻辑。话又说回来,任何事情都建立在相对的意义上,当年的头发故作蓬松与今天的“花枝招展”,其视觉的心理效果是一样的。


第三部分:昨天的时尚军装、花格外罩、假领、肥裆裤

    “文革”初期,常说这样一句话:“响应毛主席的号召。”或曰:“毛主席挥手我前进。”其实是挥笔,并非挥手。1961年2月,毛主席曾挥笔写了一首七绝《为女民兵题照》,诗云:“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首诗在后来的“文革 ”中随着另外33首“毛主席诗词”一道,被广为吟诵,妇孺皆能背诵。它对日常生活的直接和实际的影响,就是改变了中国妇女(不论年龄)数千年不变的天性和根本追求,将“爱美”而导致的衣着装扮剔除于她们的生活目标之外,或者说,它改变了“美”的原始概念。女孩着装也不例外。    
    不用说,50年代的少女装束——连衣裙(俗称“布拉吉”)、高筒袜、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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