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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每次都是敷衍地说,会把她的意见提上去,结果呢?根本什么改变都没有!
她现在游戏里一个朋友都没有,也没有大帮派收她……
唯一找了个没什么人气的小帮派,被帮派的人眼尖的对着她的名字发出疑虑的声音的时候,帮派其他人瞬间又把她扒了出来……
更惨的是,因为大家都认为她对游戏BOSS的污蔑,其实是间接为自己的见异思迁,为了跟惊声绝离婚而欺骗大家的。
这在其他人的眼里就是“婊”。
黄粱如梦出神地看着网络上《创世传说》的宣传片。
要不是冥王连城,她早就报复惊声绝和橘子酱了……
姚不是冥王连城,她也不会到现在连游戏都不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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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梨把手上的书往空气上一抛,那本关于网游的书立刻就不见了踪影。
“这个世界难度好低~”
【……我也觉得。】
下一个世界,是在一阵晕眩后,才醒过来的。
季梨睁开眼睛,看到的是泥坯砌成的屋子。
房间不大,打扫得倒也是干干净净……
但是再干净,它特么也是土坯房!
一下子就从画面精美、所有建筑都是美轮美奂的游戏世界,到了这么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心理落差可想而知。
她低头看了眼戴在手上的玉镯……
幸好空间镯子还在,关键时候应该能派上点而用场!
这个时候,听到了屋外窸窸窣窣的声音。
季梨穿上床边的红布鞋,推开房门,就看到一老太婆端着只脸盆似的大碗,像是刚从厨房走出来,碗里热气腾腾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
老太婆气汹汹地抬头一看,见是季梨,一张讨债似的肃脸立刻就笑成了一朵菊花。
“梨子,今天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不多睡会儿?”
刚好这时候,一扇房门打开,出来的是一男一女。
“妈,这都不早了,梨子就算不上工,也该做做饭、喂喂鸡……”
女人一边说话,一边挥手打退男人的阻拦,连他使劲地给她使颜色都没看,还嚷嚷着:“现在谁都说咱家出了个懒丫头,以后谁敢娶?”
老太婆吊着眼睛,斜了她一眼:“哼,咱家梨子以后是要嫁到城里去的。好了,你们还走不走?赶紧走!”
女人还想说什么,被男人一拉胳膊就拽出去。
这两夫妻,是原身的二哥二嫂。
在这季家里,一共九口人,大哥大嫂并两个儿子,二哥二嫂生了个闺女,再加上这老太婆和季梨。
大哥大嫂估计早就出门了,二哥二嫂这刚出去没多久,远远地就有背口号语录的声音传来,即便是在院子里,季梨也听得一清二楚。
这个地方叫溧水村。
每天天不亮,全村生产队的人都要像部队一样背口号语录才能去干活。
这时候的农村,还是相当原始的,十分偏远的,光村里的农耕地就好几里地,走上许久不说,农活还特别繁重。
不过……
这些对季梨来说,还是十分遥远的。
谁让她现在就是个“极品”呢!
说起季家的梨子,全村人都直摇头,不为别的,就是整个溧水村的人再也没有见过比她更懒的姑娘了……
这都是那陈婆子惯的!
季梨是陈婆子的老来女,本来就疼爱几分,再加上她长得好,十里八村都寻不出一个像她这样细皮嫩肉、白白净净的姑娘,哪肯舍得让她干粗活?
连老一辈的人都啧啧称奇,还从来没见过比她更整齐的丫头了,村里年轻人又多,尤其他们还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在本来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里,长得稍微五官端正点就算是漂亮,何况是长成这样的天仙……
第71章 七十年代村花(一)
这个年代的衣服; 几乎都是蓝、绿、灰。
蓝色是劳动布,工人穿的衣服; 绿色是军装; 也是普罗大众的审美,而灰色,就是衣服穿了洗、洗了穿,或者是一家大小轮流穿,时间一久; 颜色就看不出来了; 看起来就是灰扑扑的。
季梨的衣箱里,大小有好几件衣服; 基本都是这种灰蒙蒙的。
她现在脚上穿的红布鞋,算是难得的亮色了; 这一家子就她有这么双鞋子,可见陈婆子有多宠她了。
以她的审美,这些衣服没有一件拿得出手,所以挑来拣去的; 最后只好拣个大襟衫穿上了。
这件衣服原来兴许是蓝色的,即便现在褪了色,比起别的灰扑扑的颜色来; 倒还有些淡淡的浅色,像是蓝绿; 配条黑裤子; 勉强还能穿。
“梨子; 梨子……”
屋外,有人边说边往这个方向过来。
季梨刚换了双黑布鞋,就看到门外冲进来个圆滚滚的姑娘。
这姑娘也姓季,叫季红花。
在这溧水村里,半数人都是这个姓。
“梨子,我哥他们今天去接人了。”
季红花说着,拉着她的手就姚往屋外走。
“接人?”
“接知青啊,快点快点,我们早点过去看看。”
季红花是生产队队长家的闺女,比村里其他人消息还要快一些。
爱凑热闹是人的天性,在这普遍都落后的地方,稍微闹出点动静,整个村子的人恨不得竖起耳朵来听。
大家伙一听说又要来知青了,不管心里什么想法不重要,都上赶着先去瞧一瞧倒是不肯落人后头的。
季梨一听知青,就知道“男主”来了。
男主林牧,十八岁高中毕业没多久,下乡插队来到了溧水村。
这是他第一次离开大城市,也是第一次到如此偏僻的农村来。
山路有些蜿蜒,好在这个农村看起来不是太穷,能有一辆拖拉机载着他们几个,虽然一路上都挺颠,但也不是不能忍受。
拖拉机后面铺了厚厚的稻草,除了林牧以外,跟他去溧水村的还有另外三个知青,分别是叶红、姚小萍和眼镜男吴建国。
两男两女,搭配得还挺好。
“嗳,林牧,你家是做什么的呀?”
这一路,叶红都在努力跟林牧套近乎。
林牧长得白净清秀,眉眼细长,看人的时候,眼睛一睃,别提多好看了。
大概是念过高中的缘故,长得一派斯斯文文的,就是比别的男人强,偏他还不像有的男人弱鸡似的瘦小,长得也是高高大大的……
总之,叶红就没见过比他还长得还好的男人。
虽然她妈早就跟她耳提面命,找男人不能光看脸,得看能不能干,人好不好……
林牧性子是冷了些,也不大碍搭理人,不太爱说话,可看起来不像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叶红有点脸红红地暗道。
坐她身旁的姚小萍嗤笑一声:“人家里做什么的,关你什么事啊?咱们这是下乡务农的,不是找对象的!”
林牧冷冷淡淡地扫了眼泥巴路,不作声。
就像完全没有听到她们俩谈的内容关于他似的。
到了溧水村,拖拉机才停下。
几个知青自己爬下来,又把沉重的行礼从拖拉机上拽下来。
出远门,最基本的锅碗瓢盆甚至都得自己带上,不然到了什么都没有的地界,买都没处买去。
是以,他们四人看着人少,除了衣物,其他捎带的东西却一点都不少,全是日常所需的东西。
季青叶从拖拉机上跳下来,告诉他们经过这片田埂之后往哪走,之后就是他们要住的院子了。
几个知青已经在路上与他相识,知道季青叶是溧水村生产大队的大队长家的儿子。
季青叶二十岁还不到点,也是个高壮小伙儿,性格挺直率,倒是能跟他们聊到一处去,这也令他们几个在路上大松一口气。
季青叶在前面带路,还很好心地顺带给两个女同志提了两袋行礼,得来感激一笑,瞬间闹了个大红脸……
这城市来的姑娘看起来就是大方,跟农村的姑娘一点都不一样!
姚小萍收回视线,若有若无地扫了眼一旁的林牧。
林牧还是一脸淡淡的,仿佛什么都不在意的模样,但是她知道,他此时正在打量周围的环境,以便尽快融入。
林牧……一直都是个情商和智商双高的男人。
看过小说的姚小萍,对于林牧还是很了解的,也对他的经历有一些心疼。
当时看小说的时候,她就觉得女主一点都不适合他,也根本就配不上他……
本来就在村里是出了名的懒,又傻乎乎的,还很极品。这样的女人,怎么配得上他?
她也就是运气好,生在不嫌弃她是个姑娘的家庭,后来又和林牧在一块儿了,甚至后来随他一起回大城市过着更加富足的生活。
穿越到书中来,姚小萍是挺意外的,可在看到林牧后,她起初的那些不情愿顷刻间就化为了乌有。
林牧的好,是别人都不知道的!
她偷偷看了他一眼,立刻就收回视线。
她知道林牧特别讨厌别人痴迷地看着他,只要自己一直保持他所欣赏的女性的样子……
她有信心!
“小红花!你来这干嘛呢?”
季青叶扯了一嗓子,一下子就把姚小萍给叫回了神。
不远处的稻田里,许多正弯着腰的人也抬起了头,有些诧异地看过来。
在看到季青叶身后的四个青年男女,他们又顿时恍然大悟。
这段时间生产大队的大队长就说过会有知青下乡来,这虽然不是什么稀奇事,但有新人来了,还是挺招人稀罕的。
大家远远地瞅着这几个年轻人,目光都挺善意和友好,就是劳作到下午,精神有点疲倦,所以难免没什么心思上前去跟他们打招呼。
被季青叶叫小红花的是个胖成肉球的小姑娘,十五六岁的年纪,梳着两个辫子。
原文就多次提到过这个季红花,也就是季青叶的妹妹……
最主要的是,她还是原文女主小伙伴!
如果季红花在这儿,那季梨很有可能也在了……
姚小萍定睛看向像一块岩石堵在路口似的小胖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