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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豹其实在华国大地上,也处处都有它们的踪迹。只是在国内,人们通常叫它们金钱豹,只因它皮毛上缀着的斑点,形似古代的铜钱。
它的生存适应能力相当强,不管是荒漠、森林、草原还是湿地,都能生存。同时,花豹也是少数能够分布广泛到跨洲的生物之一。
在华国,华南、华北、河南、河北及东北地区直到现在,都有它们的身影。
红果儿突然想到一个可能性,她奶奶嘴里讲的“麻老虎”会不会是花豹呢?老虎都是条纹斑,没有麻花斑的,但花豹头部的金钱斑又密又小,五官长得又很神似老虎,难不成……
嗯?
她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亲眼看到小花豹喝饱了奶,母花豹也开始喝奶后,才闪退闪进,去到那片死尸丰富的湖泊边,寻找大肉起来。
也不是头一回干这种事了,红果儿花了大约一个小时左右,就寻到了几具新鲜的动物尸体。有2头野牛,1头角马,3头跳羚, 1头母象,还有一头……斑鬣狗?
那头狗只有脖子处有被利牙贯穿的伤口,身体其它部分除了一点爪痕,几乎没有伤处。
红果儿眼里闪过了然,这狗热爱偷袭,对狮子和花豹来说,不仅常抢夺它们的食物,还经常把它们的幼崽当美味点心吃掉。后两者一看到落单的斑鬣狗,就算不饿,也是要咬死发泄的。
叹了口气,自然界里,就算是猫狗之流的动物,也是相当记仇的。
她把这些动物一一搬到现实世界中。安放的地方,正是之前她选好的那片开阔的山头平地。以死象小山般壮观的身体,就算是从山脚下随意往山上看,也能轻易发现。
做完这些之后,她又进入核桃世界去寻觅了一番。结果,又给她找到一只新鲜的鸵鸟尸体!
鸵鸟善奔跑,肉质紧实,味鲜无异味,营养价值特别高!现在这个年头,啥家禽都归集体所有,个人根本吃不上鸡。有鸵鸟肉在,不正好可以给她爹她奶奶好好补补身体吗?
红果儿开心得不行,马上把鸵鸟搬到现实世界。
可是……
悲剧的是,她没带竹篓子,而且夜黑山高,她一个小娃娃还真不好把鸵鸟肉扛回家……
心下惋惜,但她还是马上就想好该怎么做了。一只鸵鸟大约有百多斤重,那她就把它的一条腿儿卸了,扛回家去好了。
鸡腿儿那么好吃,没道理鸵鸟腿儿不好吃吧?
卸完“鸡腿”后,想到豹女王和小豹,红果儿的心马上就化了。
啊,那大凶小萌多么可爱啊。剩下的鸵鸟肉全拿去喂猫猫吧。
女王陛下特别疼爱自己的幼崽,每回她送鹿奶去,它都要先让小豹喝饱了,自己再喝呢。
她得喂饱女王,这样它才不会因为饥饿,而不得不暂时离开小豹出去狩猎。这个过程有时候长达两三天,要是小豹断奶了,这个周期可能会更长。
而这么长的时间,足够令小豹遇到无数的危险了。
这也是花豹幼崽成活率极低的原因。
她的小花豹那么可爱,她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悲剧发生呢?
果断把鸵鸟肉搬到了离母豹大约十米远的距离。
这些日子,她已经不止一次这么干了。虽然代价是,自母豹时时守住自己的小崽儿后,她已经很长时间没摸到、抱到小家伙了。
但和自己的开心比起来,当然是小家伙的命更重要。毕竟她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守着它。
放下肉,她就闪退闪进到了附近的一棵树上,看着它们吃东西。
母豹已经习惯于她为它们做的这一切,很快就带着小崽子一起过去吃东西去了。
它的嗅觉和视觉相当灵敏,很快就发现到躲在附近树上的红果儿。但它只是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就趴在地上开始啃咬起食物来。
自从上回她和它一起大战斑鬣狗家族后,那个狗家族损失惨重,再也不敢跑到这附近来。
这一带食物匮乏,自然没有别的食肉动物来抢地盘,反而安全性高了不少。母豹现在得到食物,也就没有像以前那样先藏后吃了。
看到女王比以前神经放松了许多,红果儿想了想,试探性地溜下树,然后往它和小豹走去。
当然,她是决不可能一下子逼近过去的。她走几步,就蹲一会儿。再走几步,再蹲一会儿。
母豹现在对她的接受度,确实高多了。但在她离它还有两米远的距离时,它噌地站起身来,双眼特别警惕地望着她。
红果儿赶紧举手投降。
你强。不敢惹你。
倒是专心致志吃肉肉的小豹崽,终于发现到她的存在,欢呼着蹦了过去。
母豹一提爪子,又想把它摁在地上。但爪子只是刚提起来,又慢慢放了下去。
哟,你娃子你都放它跟我玩啊?这是接受我了吧?红果儿心里一阵得瑟,一把抱起小毛孩儿又摸又蹭。
小毛孩许久没跟她亲热过了,欢喜得发出呼噜噜的声音,伸出舌头就想来舔她。
红果儿赶紧把它抱远点,把它嘴上吃生肉时沾到的血丝和油迹,用枯草擦擦干净。
要被它舔得满脸血,等会儿走夜路回去,被人看到的话……哈哈哈!人家肯定会以为撞鬼了!
非洲大草原上气温是相当高的。红果儿抱着它,只会热得很难受而已。但她感受着它小而强壮的心跳声,以及它身体的血液脉动和体温,却觉得有一种感动。
这是活生生的小豹啊。
这是它活着时才能保有的东西。一旦死去,这所有的美好将不复存在。而且,在它死之前,它会经历一场可怕的炼狱。
它太小了。
对于狮子、斑鬣狗等动物来说,它们甚至不会有耐心先杀死它——反正它那么小,根本逃不出它们的利牙和利爪。
它们很可能会活生生地,一口一口吃掉它。
她又想到过去世时,亲眼看到的那些被饥饿折磨得双眼无神,麻木到连眼泪都干涸了,只能被动地等待死亡降临的人们。
那其实也是挨饿者经历的一种炼狱。
感叹一声后,她也没心思跟小豹玩耍了,亲了它一口后,就赶紧自己退回到现实世界。
然后嘛,感伤归感伤,反正她已经把那么多大肉摆在那儿,等大家来捡了。于是她扛起那条鸵鸟腿,往山下走去。
付出摔了七、八个跟头的代价,她才把鸵鸟腿儿顺利扛回了家。
这会儿天色依然很黑,但她估摸着自己黑灯瞎火地上山下山,应该花了不少时间。估计也差不多是早上三、四点了。
赶紧开始处理起鸵鸟肉来。
等到天光渐亮,但伸手还看不清手上掌纹的时候,担心那堆大肉的她,又转出院门朝扔肉的那座山山脚而去。
那座山离她家不算近,但她放大肉的地方可是一块平地。没什么遮挡,再加上大象身形巨大,实在容易让人瞧见异样。
她正极目远眺,哪想从山上急匆匆地奔下来一个人。那人背有背篓,东张西望,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专挑平时就没什么人走的小道在走。
望着那人看上去颇为沉重的步伐,红果儿估摸着,对方背篓里背的东西该是挺重的。
最关键的是,这个人居然是她的前娘谢巧云!
呵,难道她发现大肉了?
红果儿皱眉,竟然让她发现了……
第40章 争肉大战
自从李向阳当上公社干部后; 红果儿就没那么藏着掖着地做吃食了。
公社干部可是每个月都有粮票、肉票、副食券儿这些稀罕物的。她们家里弄点儿好吃的又怎么了?闻到味儿的人也只会艳羡地说上一句,“瞧人家李向阳就是有本事,家里经常都能吃上好东西。”
以前; 家里虽然肉食多; 但她一个月也就做个三、四回肉菜罢了。
她奶还特有头脑,每次做肉菜都做得特别多。然后弄几片肉切碎之后; 跟一大堆莲白、竹笋之类的一起炒; 弄一碗出来给邻居们尝。
人家还以为她家里做菜,也是这么个做法。一个个都还赞她奶奶为人大方呢。
现在嘛,当然是光明正大地做喽!
她烧了开水倒进盆里; 把鸵鸟腿斩成几段; 扔进去滚一遭。把它浸好了; 再提出来,顺着鸟毛的生长方向拔毛。再把它腿儿上没长毛的部分的皮儿; 也给剥了。
接着,再倒冷水到盆里。这时; 鸵鸟腿上的细毛会浮在水中,人手去拔,能拔得很轻松。
鸵鸟体型庞大; 就算只有一条腿儿; 也比两只鸡的肉多。她打算炖个“鸡汤”; 再做个“竹筒鸡”。
一“鸡”两吃,可不既滋补,又解馋吗?
她先把一半的鸵鸟肉剁成块; 和冷水一起倒入陶罐里面。再把陶罐放到灶上烧火。大火煮滚后,立马就把肉捞出来洗净沥干。这样,汤炖好后,就不会有既影响美观,又影响口感的血污出现。
再找来家里最大的那只大陶罐,倒入足量的水,和已经沥干的肉块,加姜加醋,以及少许料酒,再放进去两根大葱段。盖上盖子,大火熬煮。
汤一滚,就把火弄小,开始小火炖煮起来。
由于中途加水,会影响汤味的醇厚,她加水是加得比较多的。再说鸵鸟肉既然肉质紧实,那少不得得小火慢炖,炖个两、三小时才能炖出来的。
接着,就是做竹筒鸡了。但做这个,竹筒、竹叶和芭蕉叶是少不了的。本来她心里就挂心着那些大肉,有没有顺利被人发现。反正都要去山上砍竹子,干脆拿了砍柴刀,往扔肉的那座山走去。
这会儿,天刚蒙蒙亮,伸出手来,五指能清清晰晰地出现在眼前。但就是看不清掌上的掌纹。
她正往山脚而去,却遥遥望见从山下急匆匆跑下来一个妇人。
那妇人背着背篓,步履沉重,显然背上的竹篓子里放了重物。动作也鬼崇,东张西望的,专拣平时没什么人走的小道走。
红果儿甚至不需要动用脑子来想,就知道对方这是偷割了肉,想往自己家里搬。
最让她头疼的是,这个妇人正是她的前妈谢巧云。
她搞那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