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见了雨晴的样子,那几个人脚下一顿,朝奉接着换上一副笑模样:“姑娘误会了,都是小店的不是……”
雨晴挥挥手,不耐烦道:“废话少说,让我们离开!”很有黑老大的气势。
大朝奉一愣,身后的沈觅低声补充道:“银子快些拿来!”
雨晴脚下一软,这个觅哥哥也太大胆了吧?他这一开口,事件性质就全变了,本来勉强可以算是个正当防卫,不慎伤人也还算成防卫过当,可是他这一嗓子,就变成了持械抢劫,罪名提升了那可是好几档。
大朝奉微微一笑,递过来一只绣花黑荷包。雨晴犹豫了一下,抢还是不抢,这是个问题。
就这犹豫的时候,沈觅伸出白皙修长的手,接过了这只沉甸甸的荷包。
雨晴看看大朝奉,他仍是一脸讨好的笑容,终于咬咬牙跟着沈觅离去。
“看吧,做人就得硬气,这样别人才怕你。”雨晴拍着胸脯,很威风的说道,虽然刚刚吓得腿脚发软,要不是悠然伸过来一只小手,估计雨晴动也动不了,即使是现在,雨晴还是不断的回头张望。
“已经很丑了,再不斯文点就没法看了。”沈觅半眯着眼睛,皱着眉头,一边很慢的走着,一边很慢的说着。
“喂,”雨晴跳了起来:“就是你眼前的这个丑人,救了你耶,要不是我,你肯定被人饱揍一顿,俊男变猪头,连你妈……呃,你娘都认不出来。”
“所以呢?”沈留好整以暇。
“所以,钱分我一半。”雨晴避开悠然,低声喝道,她已经很仁慈了,持械抢劫的可是她啊。
沈觅突然一扭脸,“我没有娘!我也不分钱!”
雨晴气的直跳脚,人心不古啊,这是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吗?
还是悠然最乖,小手紧紧握住雨晴的一根手指,“姑姑别生气。”
雨晴脸扭到一边,“姑姑不生气,悠然这么乖,姑姑怎么会生气呢。”想了想,又补充道:“上次悠然告诉我,说是当铺很黑,还和官府有勾结,我又是南方口音,会被人欺负的,所以姑姑才没去。今天听说你们来了,姑姑赶紧跑过来帮你们,看我,多知恩图报?不像有的人!”
雨晴哼了一声,这话她倒也没有夸张,这段时间,雨晴常跑镇上,自然了解了当铺的黑暗面,不再想象成用东西换钱和用钱赎东西的地方,所以她虽然口袋里有了点钱,悠然那儿还有当票,也一直没动过赎银锁的念头,没想到沈觅想钱想疯了,竟然想到当铺赚钱,更没想到的是,自己救了他,他还一副高傲的嘴脸。
所以,雨晴虽然说是不在意,说话却是咬牙切齿,她这些话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含沙射影的批评沈觅,而且表达的很明显,只有沈觅好像没听出来,一副欠扁的样子。
悠然看看咬牙切齿的雨晴,又看看漫不经心的沈觅,还是决定实话实说:“姑姑,当铺的人同意给我们二十两银子。”
雨晴又是哼了一声,同意?笑话,那是因为面对的是雨晴——手里的菜刀。
“爹爹说认识知府,那些人就同意了。”悠然小心的看着雨晴,解释道。
“什么?”这下雨晴惊讶了,那些人敢情早就同意了?那为什么还围着他们?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
“我的鞋子掉了。”悠然是这样解释的,“他们在帮我找鞋子。”
找鞋子?雨晴恼了,找鞋子干嘛动用那么多人?当铺真是无聊!
一只乌鸦从头顶飞过,一滴冷汗淌了下来,难怪没人报警没人追踪可就这样由着他们拿着银子大摇大摆的离开。难道真的是自己自作多情了?
☆、第1110章 番外:我就嫁不出去(7)
一想到这儿,雨晴的脸更臭了,拿把菜刀去救人,自己竟然还想着牺牲自己换取那两人的平安?啊!啊!雨晴悲愤的心中呐喊,苍天啊,让我被雷劈死吧!为什么!为什么!我要那么善良?!那么伟大?!那么富有牺牲精神?!
鉴于雨晴的表现濒临疯狂,沈觅同意将钱分给雨晴一半,前提是得先给他和悠然买些换洗衣物和其他必需品。
沈觅自己去逛成衣店,雨晴提议,她对潮流很敏锐,可以跟着提些宝贵建议,主要目的是避免沈觅花钱大手大脚。沈觅只是上下打量了一下雨晴,轻轻一笑,留给雨晴一个华丽的背影,将雨晴气的愣在当场,最后无声的咒骂他。
今天雨晴穿的还是那一套绿色春装,这是雨晴的白领装束,只是使用频率过高,颜色褪去,变成了暗淡的绿色,就像秋日枯萎的野草,难怪沈觅看不上眼。
悠然拿着串糖葫芦,雨晴两手空空,两人慢慢逛街。本来沈觅也准备给雨晴一串的,却被雨晴骄傲的拒绝了。笑话,她不是一般的穿越女,岂能吃穿越女必吃的糖葫芦?想吃糖葫芦现代多得是,品种更齐全,除了山楂的,还有山药的,水果的等等等等,为什么要吃这仅仅是山楂的糖葫芦?更何况,雨晴又抬起下巴,二十两银子,一串糖葫芦就想打发我?没门!
于是拒绝糖葫芦的后果也很严重,那就是看悠然吃,这小朋友还吃得很香,雨晴郁闷的掉转目光。银锁银锁,你真是我的福星啊。雨晴真心的感叹。
开始的开始,是一把银锁,最后的最后,是一袋银子。
当初她用一把银锁换了半个月的家用,开展了媒婆事业,现在沈觅竟然用银锁的当票,换来了二十两银子。
最少也能分到八两银子吧?雨晴得意的盘算,有了这些钱,就能请个戏班子唱上三天三夜,还可以请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剪彩,应该是这样没错吧?
沈觅终于回来,身后跟着一辆小马车,车上是些衣服被褥之类的。
“你全花光啦?”雨晴颤抖着指着小马车,他竟然买了这么多,多到需要雇马车回家,想上次雨晴买了半个月的米面之类的,也不过是一头小毛驴就解决了。
“没有。”沈觅说得很平淡,雨晴轻轻舒口气,沈觅补充充道:“还有十五个铜板。”
“十五个铜板?”雨晴舌头打结,沈觅伸着手,手心里一摞铜板,在他美好的掌心,紧紧抱成一团,十五个铜板,一点也不显眼。
败家子!转眼的功夫二十两银子,就让他花没了!那可是二十两银子啊,普通人家都能过一年了,前提是不穿新衣不吃肉。
雨晴双眼冒出熊熊火焰,“你别动!”一把抓过铜板,交给舔着糖葫芦的悠然,吩咐他去街对面买两块麦芽糖,一定要一块十个铜板,一块五个铜板,绝不能多也不能少,差一点也不行。
打发走了悠然,雨晴活动下手腕,这个大少爷,需要点深刻的教训。
_________________
沈觅静静看着雨晴,表情淡然,目光纯净,完美到极点的一张脸孔,面对着他专注的目光,雨晴不由有些发愣。他刮了胡子?雨晴有些分神,决定先放过表面问题,毫不客气说道:“你这个败家少爷,你知道二十两银子可以换多少大米多少白面多少布匹吗?”
沈觅一派闲适,似听非听的样子,目光追随着悠然,唇角带着一抹笑。
“钱不是省出来的。”语气很平淡。
雨晴朝天翻了个白眼,钱不是省出来的,钱是挣出来的,这样的话,不适用于他们这样的小老百姓。
“别告诉我,钱是挣出来的。”雨晴瞪着他,一双眼睛眨也不眨,“今天花完了明天的钱,肚子都填补饱,我看你怎么挣!”
沈觅微微侧脸,“只有懂得花钱,才能赚到钱。”
“那你很懂了?”雨晴撇着嘴,只懂花钱不懂赚钱吧?大少爷一个,还是个下岗的,被逐出家门一无所有的过了保质期的大少爷。
雨晴自觉占了上风,抢前一步,走到沈觅跟前,正准备来个口若悬河唾沫横飞,却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你你……”雨晴又手指颤抖,舌头打结,他的面颊上,一道细长的伤口,应该是抓痕,已经开始结痂,微微凸起,让人触目惊心。
“你怎么刮胡子了?”雨晴将沈觅拉到一边,悄声问道。
“想刮就刮了。”沈觅一派潇洒。
想?你想得美?不过,雨晴又仔细看看,在那道长疤的映衬下,其他的细小伤痕,都可以忽略不见。
“这不是我弄得吧?”当时只记得自己用力抓了,至于抓到什么程度,雨晴不清楚。
沈觅垂下眼睛,长长的睫毛投下扇形阴影,“你没有资格。”
噗……,雨晴听到自己吐血的声音,虽然不想爆粗口,可是雨晴不得不将沈觅从头到脚骂了个边(心里),我不够资格,不够资格?那几天你一副半死不活要死要活的样子,是谁救了你?是谁白天挣钱养家晚上照顾你的?包吃包住包了你,现在竟然说我没有资格!
就在雨晴憋着一口气,要将满腔的怒火,化作恶毒的预言喷薄而出的时候,沈觅幽幽叹息一声,手指抚着面颊,“这是她留下的纪念。”
“一如我们之间的那场爱,不管开始如何,中间如何,最后她只能负了我,只能留给我一道伤痕。”
“她甩了你?”幸灾乐祸的语气。
沈觅仰头看天,半天才点点头,凄然一笑:“怎么,不相信?”
相信,当然相信了,你这个冰柜样,谁愿意要你啊。雨晴赶紧点头,这世上还有和她一样不为美色所动的女子,不过就是做法不厚道,甩人就甩人呗,干嘛还留下伤痕,将美的事物打破,也是很不厚道的事情。
要不然凭着沈觅的外貌,也可以当个桃花二号代言人的,只是现在多了个伤痕,难道要成为沧桑男人伤痕文学的代言人?雨晴陷入了沉思,不知沧桑男人有没有市场呢?
☆、第1111章 番外:我就嫁不出去(8)
“她一定很丑。”雨晴下了结论。
沈觅微微一愣,又看了一眼雨晴,似乎仔细衡量比较了一番,很认真地说道:“比较丑……”
雨晴眼前浮现出一个女人,胖脸小眼大嘴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