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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才会催化他们两个之间的感情呢?
顾眠的脑海里突然跳出顾少棠书桌上的那本书来。
——《投资学精要》
顾眠脑子里再度灵光一闪。
忽然想起“顾眠”的一段记忆。
这三个月里,的确发生了一件对她而言很重要的事。
就在“顾眠”落水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月后,苏韶涵说服了顾振华,让顾少棠进入顾家公司工作。
那时候因为“顾眠”落水后污蔑苏韶涵,已经彻底失去了顾振华对她的信任,已经没有多少人愿意听她说什么了。
顾少棠并没有立刻同意顾振华的安排。
而是表示如果顾眠需要他,他会留在家里照顾她。
只是当时的“顾眠”冷冷的表示他并非不可替代。
于是顾少棠去顾家的公司工作,也开始彻底展露出了他的商业天赋,只用不到半年的时间就破格提升当了经理,又凭借着敏锐的商业嗅觉影响顾振华做了几个重要的商业决策,一举成为顾振华在公司最信任的人,仅仅只是一年的时间,就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回忆到“顾眠”记忆里那个意气风发终于开始展现出锋芒的顾少棠,想到那本被顾少棠扑在书桌上的《投资学精要》,终于发现契机的顾眠微微笑了。
。。。。。。原来如此啊。
顾眠一双漂亮的浅色瞳仁在黑暗中散发出幽亮的光泽。
她翻了个身,在柔软的枕头上蹭了蹭,嘴角带着笑安稳的睡去。
*
“少棠哥,昨晚上的西米露好吃吗?”在厨房里看到托盘和空碗的苏韶涵在走廊“碰巧”遇到顾少棠的时候,满心期待的问道。
西米露三个字像是某种触发机制。
脑海中突然跳出昨晚上顾眠含着勺子的画面,顾少棠脸上却不起一丝波澜,只是喉结微微滚动了一下,淡淡的丢下一句,“哦,顾眠很喜欢。”就从苏韶涵身侧擦身走过,径直朝顾眠的房间方向走去。
苏韶涵僵立在走廊里,方才一脸春风含笑的脸色顿时变了。
顾眠对此一无所知。
顾少棠敲门进来的时候,她正从床上坐起来,睡了一晚略有些凌乱的乌黑长发散落在胸口肩头,反而有种凌乱的美感,窄袖松松垮垮的垂落在肩膀上,露出白皙圆润的肩头,几缕乌发垂落,更衬得她肤白似雪,她看起来还没睡醒,顶着一头凌乱的乌发略显茫然的看着顾少棠,一点红唇也茫然的微嘟着,丝毫不知自己此时有多诱人犯罪。
“少棠哥哥早啊。”顾眠抿出了一个笑。
“早。”顾少棠对这诱惑似乎视而不见,目不斜视的走过去把墙边的轮椅推过来,然后走进衣帽间把顾眠今天穿的裙子拿出来放在床上,然后出去房间等待,等顾眠换好衣服召唤他,他才又推门进来。
顾眠已经换好裙子,坐在床边。
顾少棠走过来,把她从床上抱起来放在轮椅上安置好,然后在她面前单膝下蹲,给她穿鞋。
顾眠低头看他。
顾少棠的头发全都一丝不苟的往后梳,露出开阔饱满的额头、浓黑的眉毛,高挺鼻梁,专注低垂着覆盖住眼睑的浓密睫毛,甚至是正托起她没有感觉得脚穿鞋的那只修长手掌,都好看的无可挑剔。
顾眠再次在内心感叹,顾少棠生的真好。
什么都不用做,光是站在那儿就已经足够赏心悦目,让人心情愉快。
更何况他还不仅仅只是有这一副好皮囊。
怪不得“顾眠”、苏韶涵一个两个都为他成痴。
想必就算是在学校里,也有不少女同学偷偷暗恋他。
如果顾少棠爱上她,又会是怎样一番面孔?
会不会还像现在这样镇定从容,好似什么都不放在心上?
顾眠的嘴角微微往上一翘。
十天后,是“顾眠”十八岁的生日。
在那天,她要送给顾少棠一份大礼。
作者有话要说:
顾眠:西米露真好吃。
(谢谢投雷的读者,感受到你们的喜欢了,我会继续加油的。)
第6章 白莲花VS白莲花
早上的餐桌上,顾眠对着苏韶涵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姐姐,你昨天晚上的西米露真的好好吃啊。”
苏韶涵一口血堵在胸口,脸上却还要笑扮演宠爱妹妹的角色:“你喜欢的话,下次我再煮给你吃。”
“真的吗?”顾眠眼睛弯了弯:“姐姐你对我真好。”
苏韶涵的一口血已经逼到了喉咙,勉强笑了笑。
顾振华一脸慈爱的看着顾眠,瞧瞧他的宝贝女儿,多乖啊!
只不过经过昨天晚上顾眠的“提醒”,他有意无意的也开始留意起苏韶涵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总觉得苏韶涵的笑有点勉强。
*
顾眠失忆以后,佣人们也着实过了段轻松日子,不然主人家的气氛阴沉沉的,他们都不好意思露笑脸。
丁小雨蹲在墙边上,手里拿着一把小铁锹撅着屁股在挖着什么。
“你在挖什么?”一道清清爽爽的声音在她响起。
丁小雨头也不抬,吭哧吭哧的继续挖着:“挖蚯蚓啊。”
“挖蚯蚓干什么?”很感兴趣的声音。
丁小雨说:“给小鸡小鸭吃。”
“哦。你养的吗?”
“对啊!”丁小雨一边说着一边终于抬起头来,然后瞪圆了眼睛看着坐在轮椅上弯下身来看她挖土的顾眠,手里的小铁锹差点掉在地上。
顾眠直起身子来,对她笑了笑:“吓到你了吗?”
丁小雨先是点点头,又猛地摇摇头,她今天扎了两个小辫,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穿红底色的黄色小碎花裙,眼睛圆溜溜的,但是眼神有点呆愣愣的,一眼就能看出和正常人的区别,她就这么拿着小铁锹,直愣愣的盯着顾眠。
“你还记得我吗?”顾眠微笑着看着她。
丁小雨怯怯的点点头,小小声的说:“你是小姐。”
叔叔阿姨们都叫她小姐,他们告诉她,说小姐很凶,不能靠近她,会挨打的。
可是她觉得小姐一点都不凶。
上次还给她西瓜吃,还用她香香的帕子给她擦眼泪,还和她说明天见。
小姐一点都不凶。
小姐就跟童话里的公主一样又漂亮又善良。
顾眠笑了:“我能看你挖蚯蚓吗?”
丁小雨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握紧了自己的小铁锹。
“你挖吧,我看着。”顾眠说。
丁小雨就又开始挖了。
“这里有蚯蚓吗?”顾眠问。
“有的!好多!”丁小雨肯定的说:“我上次挖了好多!”
顾眠忍不住微笑。
她在乡下老家住过一段时间,跟着外婆住,也扛着小锄头和外婆一起去挖过蚯蚓,给小鸡小鸭子当零食。
那几乎是她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
什么烦恼都没有,每天田里山里的疯跑,最大的烦恼就是作业还没写完,像个真正的孩子一样。
这样快乐的日子,只有短短的两年。
外婆去世以后,她又被接回了城中村阴暗逼仄的小房子里,听着楼道里隔壁女人和客人调情。
看到丁小雨,她好像看到了那段快乐的时光。
“你养的小鸡小鸭多吗?”
“可多了!我每次挖好多的蚯蚓都不够吃!”
“那里有一条。”
“啊!我也看见了!”小雨一点也不怕的从泥土里揪出一条又长又大的蚯蚓,兴奋的声音传出很远:“哇!你看!这条好大!”
顾眠夸她:“是啊。你可真厉害啊。”
“小姐失忆以后真是变了很多。”管家站在不远处的草地上,望着那边,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感叹道。
“嗯。”顾少棠也望着那边。
少女浅浅微笑的面庞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
失忆后的顾眠很快就赢得了顾家上上下下几乎所有人的喜爱。
如果顾眠存心想要人喜欢她,那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她有着天生就讨人喜欢的技能。
只在于她想不想。
成为“顾眠”后,也一样。
她很快就让人忘记了“顾眠”以前有多么不好。
小姐多善良啊。
对智力有问题的丁小雨都那么好。
还送衣服给她穿,送东西给她吃。
如果不是小姐的妈妈那么早就过世,如果不是爸爸又给她找了后妈后姐,如果不是腿受了伤走不了路。
她也不会变成后来那样。
她的本性还是好的。
不然也不会一失忆,就变得那么善良了。
人们这样想着。
连带着以前的“顾眠”也被原谅了。
“妈,我不明白,为什么顾眠只是失忆了,他们就忘了以前她有多讨厌了?!”房间里只有苏冰清和苏韶涵两个人,苏韶涵再也忍不住心中的委屈和愤懑,向苏冰清诉起哭来。
苏冰清一边拿着小剪子修剪着桌上的小盆栽,一边淡淡的说:“因为坏人只要做一件好事,就能被原谅。但是做了一百件好事的好人只要做一件坏事那就会成为坏人。”
她穿着一条淡青色旗袍,头发盘在脑后,微微弯下身拿着小剪子专注的修剪盆栽,气质高雅。
谁能想到在嫁给顾振华之前,她只是一家高尔夫球场的接待人员,每月拿着六千块钱的工资,走在路上,也不会有谁觉得她像是富家太太。而她现在光是身上这件来自A市有名的专做旗袍的旗袍店最好的师傅为她量身定做的旗袍就已经六位数,更遑论她右手上那只水色极好的玉镯,抵得上普通人家的一套房。
苏冰清自然是美的,本就天生丽质楚楚动人,到了年纪更是花了大价钱保养,即便已经四十岁,脸上也没有一条皱纹,气质更是多了几分岁月沉淀的优雅,再配上现在这身份还有这一身的行头,自然而然的就高雅了。
苏韶涵一时无言以对,心里越发恼恨。
苏冰清终于直起身子看了过来,看到苏韶涵脸色不佳的样子,微微蹙了蹙眉头:“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要沉得住气。”
苏韶涵虽然长相上像极了她,也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