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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公子采桃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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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样子,谁敢让你去了,我们去就好了。小堂主,你在家里好好看着他。”萧金花说完,先是踢了依然跪在地上的韩正一脚,骂了一句:“真没用!”然后招呼着人马去找清云。
清云在镇上转了一圈,买了要买的东西,看天色不早了,便和韩正往回赶。途中,一伙来路不明的蒙面人围住了他们。
清云虽然会一些功夫,但是面对真正的高手,她连自保都做不到。韩正的功夫好,也是双拳难敌四手。
韩正拼命的保护清云,赶着马车一路狂奔。不料,马匹受惊滑到河里,清云因为一直在车厢里,没有及时出来,随着马车一同掉进河水里,湍急的河水瞬间就将马车冲出很远。
韩正第一时间跳进河里找清云,可是水流太急,他没找到清云,还险些丢了自己的命。他实在是没办法,只好先回来报信。杜玦是杀是剐,他都认了。
清云会游泳,她在落水之时便憋住了一口气,可是当她好不容易从马车里出来的时候,却被一只浮木撞了一下,一时昏昏沉沉的,只能顺着河水一路向下漂流。漂了一整夜,终于到了浅滩,被河边的水草缠住了。
李沐风从草窝里爬起来,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张着大嘴打了一个呵欠,用手耙着他乱草一样的头发,晃了晃睡得有些发酸的肩膀。
他来到河边,捧起一把河水洗脸,突然发现不远的地方有个人泡在水里。他把手里的大刀往河滩上一插,跳进河里,扑腾扑腾的跑了过去,将昏死的人从水里捞了上来。
“乖乖!是个漂亮的娘们!”李沐风看到清云,眼睛都放光了。“正好老子没有媳妇,老天爷就给老子送来一个大美人。没断气吧?”
李沐风贴近清云,发现她还有微弱的鼻息。心里大喜。他单膝跪地,将清云的脸朝下的放在自己的大腿上,用力的拍着清云的后背,不一会儿,清云咳嗽起来,将喝进肚子里的水都吐了出来。




第九十九章 大侠
李沐风也是个心急的人,他等不及清云完全清醒就将她往肩膀上一扛,哼哼着歌,大步的往前走。
“到底去哪儿呢?”他突然就犯了愁。本来他是要参加傅家堡举办的英雄会,可是现在有了媳妇,他就得重新考虑了。媳妇怎么漂亮,万一被别人惦记上就麻烦了。
他抓着他草窝般的乱发想了一会儿,才自言自语的说道:“有了媳妇得让师父知道,对,先回师父那里。”
清云是被颠醒的,当她迷迷糊糊的醒过来,发现自己正头朝下的被一个男人扛在他的肩膀上。这个男人穿着一件无袖的褂子,两条胳膊又粗又壮,胳膊上的血管粗的一条条的浮在结实的肌肉上,就像是藤条缠绕着大树一样。
清云看不见男人的脸,却猜到他是个邋遢的人。因为她的鼻子正好贴在他的褂子上,那股酸臭的汗味恶心的她都快吐出来了。
大头朝下,就算是男人一身古龙香水的味道,时间久了她也得吐。
“嗯……”清云及其不舒服的呻吟一声,李沐风终于发现她醒了。他照旧把大刀往地上一插,利落的把清云放在地上。
“你醒了,哪还不得劲?”李沐风的嗓门很粗,说话的声音也很大。
清云皱着眉头揉着自己的胃,这个男人坚硬的肩膀顶的她胃疼。她环视四周,发现正身处树林,眼前的这个男人上身穿着无袖的灰白褂子,敞着怀,露着堪比健美先生的腹肌。下身穿着一条皂色的裤子,挽着裤腿,光着大脚丫。他半蹲着,身旁插着一柄大刀,刀柄上居然挂着一双湿哒哒的,还在滴着水的布鞋,
这个人脸庞方正,眉毛浓密,嘴唇厚实,两眼炯炯有神,身材魁梧有力。虽然说不上十分帅气,但是他方正的脸庞充满男子阳刚之气,加上强壮的体格,一看便知道他是条硬汉。
是条硬汉没错,不过这个硬汉也太寒碜了一些。穿得不好,还邋里邋遢的。他的褂子八成是白的,太久没洗才成了灰白色。他身上的那股味儿……不能想了,一寻思就想吐。
“是你救了我?”清云问到。
“嗯,呵呵……”李沐风呲牙一笑,说道:“是,也不是。你运气好,被水草缠住,我看见就捡了起来。”
他说的随意,就当清云是个布娃娃一样,居然说是捡的。他可真会捡啊,随便一弯腰就捡了一个大美人。
“谢谢你。”不论经过如何,他总是把自己从水里捞上来的,清云还是真心的向他道谢。
清云艰难的坐起来,扶着晕沉沉的头,脑海中浮现出被人追杀的情景。当时,她和韩正坐在马车上赶路,七八个骑着马的人突然把他们拦住,只问了清云的名字,便不由分说的举刀砍来。也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和她过不去,各个都憋足劲的要砍了她。雪亮的大刀片子在她周围上下翻飞,要不是有韩正拼命的护着,她早就成了肉片了,现在想起还是心有余悸。
清云问李沐风:“敢问大侠高姓大名?”她看到了李沐风的大刀,猜想他是江湖人,先给李沐风扣了一个大侠的高帽子。把他忽悠好了,求他一点点小事也就容易了。
大侠这个头衔,李沐风很是受用。他笑着说:“高姓说不上,我不知道我爹娘是谁,师父给我起名叫沐风,说是在李子树底下捡到的,就姓李了,嘿嘿。”李沐风随意的说到。
身世这种东西,对于李沐风来说是没有意义,他从来就没有放在心上。这二十多年,他能吃能睡,身体健康,知不知道身世有什么关系。
“李大侠,能不能麻烦你一件事?”清云问他。
“你说。”
“麻烦大侠,送我回家可好,我家是京城的。”清云也知道,她生死未卜杜玦会担心会难过。可是眼前的人不知底细,万一此人和独一门有过节,她若说出和独一门有关系,不是撞到枪口上了嘛。
“那可不行。”李沐风把头摇的像个拨浪鼓似的。
“为什么?”清云不解。
李沐风说道:“我捡的就是我的,你要给我当媳妇,把你送回家我就什么都捞不着了。”
清云差一点把持不住开口骂他,有他这么说话的吗?她是大活人又不是阿猫阿狗,就算是捡到阿猫阿狗,也要先想办法还给主人,凭什么他捡了就是他的。大哥,你不知道拾金不昧吗?
清云强压着火气,说道:“这位大侠,英雄不强人所难,况且我已经有夫君了。”
“这个我也猜到了,你长得这么漂亮,应该早早的就娶了官人。”李沐风觉得自己很聪明。他问:“你家里有几个官人啊?”
清云脸一沉,说道:“好几个呢,而且各个都是武林高手。”
“这样啊……我更不能送你回去了,你就当我一个人的媳妇好了。”李沐风笑着说到。
“谁要当你媳妇,你真不要脸。”救命恩人怎么了,该骂的时候照样骂。
“我捡到了你,你怎么就不能是我媳妇。”李沐风说到。
清云站起身,双手叉腰,说道:“哪一条法律规定的!”
“那个……”
清云又问:“你想要我当你的媳妇,你有嫁妆吗?我下过聘礼吗?见过双方的长辈吗?拜过堂吗?没拜过堂名不正言不顺,没有人会承认的。”清云的嘴就像是机关枪扫射一样,每说一句,李沐风就沮丧一分。
“那……”李沐风抓了抓乱发,说:“我带你去见我师父,然后咱们就拜堂。”
“没有嫁妆的男人我不要。”清云说完,又试图以利益说服他放弃纠缠。她劝道:“我不可能做你的媳妇,还是放弃吧。不过你救了我,我不会亏待你的。你送我回家,我一定会重礼相筹。”
“我不要重礼,我就要你当我媳妇。我师父说了,男人要当家,不能由着媳妇说了算。先去找我师父,然后拜堂。”李沐风不由分说的把清云又扛在肩膀上,迈开大步在林子里穿梭起来。




第一百章 不要邋遢鬼
“大侠,你放我下来吧,我难受。”被李沐风扛着走了大半天,清云终于受不了了,再这样大头朝下的趴在他的肩膀上,不是胃出血就是脑出血。真是虐人啊。
李沐风瓮声瓮气的说道:“你当我是傻子啊,放你下来你就跑了。”
清云有气无力的说道:“我的腿没有你的腿长,跑也跑不过你。”
“也是,嘿嘿。”李沐风觉得清云说的有理,看清云确实挺难受的,于是将清云从肩膀上放下来,二人就地休息。
清云看着四周越来越密实的树林子,有些迷茫,她总觉得这样的地方不会有人居住。于是她问道:“你师父住在大山里?”世外高人都喜欢藏在犄角旮旯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想必李沐风的师父也是如此。
“不是啊。”李沐风说到。
“不住在山里,为什么一直往山里走?”清云疑惑。
“我来的时候走的就是这条路。”李沐风说到。
“你确定没走错?”清云对李沐风的认知能力表示怀疑,觉得他有的楞乎乎的。
“那当然。”李沐风及其自信的挺着他的胸大肌。觉得休息的差不多了,他站起身,对清云说道:“快走吧。”
李沐风吵吵着要快些赶路,没走多远他就不耐烦了。“你倒是快一点走啊。”李沐风嚷嚷着。
清云已经尽力跟住李沐风的速度了,只是李沐风走的太快,跟上他实在是不容易。况且她经历了一场劫难,泡在河里一夜,身体本来就虚弱。“你嫌我走的慢,可以先走,我慢慢的追你。”清云已经气喘吁吁了。
“你当我傻啊,我走远了,你还不跑了,我还是扛着你走吧。”李沐风说着已经探出手掌抓向清云的腰。
说时迟那时快,清云一个灵猫回身,躲开李沐风的魔掌,瞪着眼珠子说道:“我又不是粮食袋子,你知不知道头朝下多难受!”
李沐风犯愁的挠着头皮,本来就凌乱的头发更乱的难以入目,加上他一身寒碜的打扮,清云觉得丐帮的人都比他强。
“不愿意扛着,那我背着你吧。”李沐风说着,转过身蹲下。
想起他身上的味道,清云真的不想和他近距离接触,可是她也实在是走不动了。背着比扛着舒服,她咬咬牙,勉强同意了。
清云趴在李沐风的后背上,李沐风乱糟糟的头发扎到她的脸,十分不舒服。她无奈的翻了个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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