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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再去培训已经是来不及了,所以秦非雨看了很多相关的资料,又结合了一些从前自己看秀时的经验,再把当下这个时尚界的一些事情浏览了一遍,认了几张出镜率比较高的脸,总不能见了面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那就太不敬业了。
看来秦大少已经适应了顾砚拥有的职业了。
然后就是自己的坟墓,这说法有点诡异,但是秦非雨终究是个成年人,又冷静了这么多天,也基本上已经确定以及接受了做为秦非雨的那个人已经死了,别人见到的是顾砚而不是秦非雨,他最开始并没有刻意的去知道什么,只是在网络上偶尔看见了一篇关于秦非雨的悼词,然后决定去看看自己,给地下那具没有灵魂的身体捧一束花也好。
第二天早上,秦非雨起了个大早,吃了早餐后才穿戴整齐的出门。
天空灰蒙蒙的,阳光被挡在厚厚的云层后面,心情似乎也被这天气影响了一些,以至于秦非雨到达秦家主坟的墓地时心里堵得慌,秦非雨从墓园的入口往上走,无数墓碑安立于荫荫绿草之上,那些经过的墓碑有他爸爸的,有爷爷的,有祖父的,还有一些离他更远的历史中存在着的秦家先辈,他在父亲的墓前停下,曲膝跪地叩了三个头,然后才继续起身往前走。
又往上前走了一会儿,他看见墓地的一处站着两个人。
他条件反射的躲在了一棵大树后面,听见有人的声音:“我哥都死了这么多年了,难得你有心,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来看他。”这是秦风在说话,对于自家弟弟的声音秦非雨还是十分熟悉的。
接着另一把声音响起来,低沉得如同雾蔼:“我怕他在地下寂寞,他什么都不怕就怕寂寞。”
这个声音让秦非雨一怔,探头看去,果真看见了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侧脸,对于沈凤之这个人,秦非雨多少是有些恨的,无关爱情,纯属男人的尊严问题。
当年沈凤之在他投入真心之后,突然劈腿爱上了别人。
秦非雨的人生中从来没有遭受过这种挫折,即使他玩世不恭,人送妖孽之称,但是深情这种东西确确实实的曾经存在在他的身体里,只是沈凤之将它打碎了,现在又这么假惺惺的来祭拜算什么?忏悔还是纯属看笑话的?
当年他跟沈凤之后来不欢而散的内幕,秦风是不知道的,若是知道了,今天秦风定不会对沈凤之这么和颜悦色。
“我哥当年走得那么急,我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着,诺大的一个公司瞬间失去了主心骨,若不是你回来帮我,那段时间我真不知道能不能撑过来。”秦风有着一般世家子弟的温润,与秦非雨不同,他的轮廓略为细腻,不过行事风格却非常果断狠厉,以前秦非雨没死的时候,他就已是盛世娱乐的股东,后来大哥死后,又因为父母早年已逝,这盛世娱乐的重担就落在了秦风一个人肩上。
秦非雨听着秦风的话,不觉眉心骤跳。
当年撞见沈凤之与别人在床上翻云覆雨的时候,他当时的心情可想而知,立刻撤了沈凤之在盛世娱乐的职位,并将他踢出了盛世,之所以没有赶尽杀绝自然是因为当时他还念着旧情,沈凤之跟了他四年,这其中对方到底有多少真情厚义他不知道,但是他的确是爱过这个人的,没料到他死后,沈凤之竟然又回来了,不知道当年那个跟他在床上缠绵的男人有没有跟他一起,即使在一起也不关他什么事了,对一个人最好的惩罚不过是忘记他,但是,若沈凤之敢做出对不起盛世的事,那他秦非雨这次就没那么好的脾气了!
“你是非雨的弟弟,就相当于是我的弟弟,虽然当年我跟他感情不合最后分道扬镳,但是这都是我们自身的问题,非雨一走,我怎么能让你一个人独自面对风雨?”沈凤之这话说得煽。情之至,也亏得秦非雨修养好,才没有冲动的冲过去扇他两个耳光。
“你跟我大哥最后没有在一起,是没有缘分,若大哥还在的话……”秦风没再说下去,大概是想到了伤心处,眉宇间尽是惆怅,沈凤之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了几句,话里话外都是些令人舒心的话,秦非雨却只觉得自己的早餐都要吐出来了,终于明白,曾经的那些甜言蜜语温柔缠绵都是骗人的,要论起演戏,只怕连影帝风君都要甘拜下风。
秦风和沈凤之没有呆太久,秦非雨目送着两人的身影远去,突然发现即使过了好几年,沈凤之那张脸依旧跟从前一样光彩照人,看来他这几年过得很不错啊,秦非雨勾唇冷笑,奸夫及其姘头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秦非雨站在墓前,看着墓碑上的那张黑白照片,英挺的眉宇,精致的五官,这是那个曾经站在盛世巅峰的男人,一个娱乐帝国的传奇,一张他曾经无比熟悉的面容———秦非雨。
他蹲下身子,手指抚上那挺拔的眉眼,触手的是一片冰凉,人始终是脆弱的,即使他在别人眼里是一个神话,也敌不过生死的一线之隔,墓碑前的登台上放着一束紫荆花,想必是秦风送的,而旁边那束白玫瑰则出自沈凤之的手,可惜,他现在已经不喜欢白玫瑰了。
将手里的紫荆花放下,秦非雨将那束白玫瑰扔在了不远处的草丛里。
即使秦非雨已成为历史,他也不要沈凤之来侮辱这段过去。
下山的时候已临近中午,秦非雨面目沉静,双手抄在口袋里,脸上戴着一副硕大的墨镜,才刚走到山下,便看见了秦风和沈凤之,他们竟然还没走,秦非雨加快了脚步,打算趁两人还没发现他赶紧走人,没料到秦风眼尖,立刻就看见了他。
作为娱乐巨头的老板,秦风自然对整个娱乐界乃至时尚界都有所触觉,所以一眼就认出那个戴着墨镜的男人就是那晚惊艳全场的顾砚,他有着别的老板少有的风度和优雅,看着那个即将走掉的男人轻声叫道:“顾先生。”
秦非雨暗道一声倒霉,随即改变了方向,转而朝秦风和沈凤之走去,嘴里边寒暄道:“秦先生,你好。”自动忽略了沈凤之,这多少让沈凤之有些尴尬,秦风便替两人做了介绍,秦非雨似笑非笑的的与沈凤之一握手,“沈先生,久仰大名。”
“顾先生客气了,那晚顾先生可谓惊艳了全场啊,聚星应该准备让你独挑大梁了吧。”沈凤之在商场混迹多年,表面功夫做了个十成十,这话别人听着大概是恭维,但听在秦非雨耳里却是变了味儿,狭长的凤眸微挑,眼底眉梢尽是调笑,不经意间就秒杀了博爱的沈凤之,“沈先生言重,我顾砚不过一个小模特,没你想的那么风光无限。”
沈凤之还沉浸在刚刚那一眼风华当中,一旁的秦风便问:“顾先生怎么会在这里?”
秦家的主坟在最上面,独占了整个墓园的三分之二,山下的地界则是公墓,秦非雨面色无异,淡淡的说:“我来祭拜一个朋友。”
秦风大概也被他隐含忧伤的语气影响到,脸色不由沉重了几分,回过神来的沈凤之见气氛沉默,不由笑了笑,“顾先生打算去哪里?我们要回去,顺便送送你吧。”
“不用了。”秦非雨干脆的拒绝,完全不用考虑沈凤之的脸色会不会为之变得难看。
秦风见他一脸坚定,也没有勉强,只是说:“我听说顾先生与聚星的合同即将到期,我们最近正好在准备一个模特招募,想给公司注入一批新鲜的血液,若顾先生有兴趣的话,可以来盛世娱乐试试,能不能入选就看顾先生的实力了。”
秦非雨面色稍霁,无论如何,秦风总没有让他失望。
若今天秦风让他直接走后门入盛世,那就不是他秦非雨的弟弟,也辜负了他多年的栽培。
最后秦风开车将他送到了附近的车站,才跟着沈凤之离去,秦非雨坐了两个小时的公车,到家楼下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刚到家门口就看见门前的空地上坐着一个人,秦非雨走过去踢了踢地上那个明显在会周公的人,对方揉了揉眼睛才幽幽转醒,看见他,立马从地上站起来,“你去哪里了?我按了半天门铃没人应,都睡着了。”邓杰很好意思的说。
秦非雨开门进屋,邓杰便抱着一个大包跟了进来,然后在沙发上一瘫便不起来了。
“你怎么来了?不用工作?”秦非雨从冰箱里拿了一罐饮料递给他,边在他身边坐下来。
“今天周末啊。”邓杰好像还没睡醒的样子,大大的眼睛鼓得像铜铃那么大。
以前没怎么注意,秦非雨这会儿才发现其实邓杰长得不赖,眼睛很大,鼻子很翘,嘴巴很小,而且性格也非常温和,典型的小白兔,小白兔被看得不自在,咳了一声,“你看什么呀?”
秦非雨微微勾唇,“有女朋友吗?”
“没有。”
“男朋友呢?”
“你你……”小白兔被这个问题惊了一下,“我又不喜欢男的,哪来的男朋友?”
秦非雨撑着下巴往嘴里灌了一口饮料,邓杰的五官很漂亮,在这个鱼龙混杂的圈子里至今还没被吃掉,是因为背后有于清撑腰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还是说,这只小白兔只是看着像兔子而已,实则内里是一只小狼崽?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3
沈凤之=爬墙君=渣男。
秦非雨给自己扫墓的时候,遇见渣男君。
渣男君对秦非雨即顾砚那张脸说不出的喜欢,于是对话如下:
渣男:你喜欢什么花?
秦非雨:两种。
渣男:哪两种?
秦非雨一笑:有钱花,随便花。
渣男立刻呈上自己银行卡:全部在这里,请您随便花。
秦非雨BS他一眼: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