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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不好意思,美食当前,其他都是浮云,咱不管!
可怜的信鸽就这样呜呼哀哉进了两个吃货的五脏庙。
趁着何小乔去找水塘洗手,江封昊丝毫没有半点羞愧之心的把鸽子脚上绑的信筒都打开来瞧了瞧,发现只是无关紧要的酸诗一首和向外室抱怨家中妻子不够温柔不够体贴的话,便顺手一把丢到火里烧了。
附近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两人只能在竹林里将就过了一晚。
第一次在野外过夜,因为担心会有蛇虫鼠蚁往身上爬,何小乔不敢离江封昊太远,时刻警惕着纠结了大半夜,最后天快亮的时候才模模糊糊的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
就着附近的小水塘简单洗漱了下,何小乔刚回到原地,就看到江封昊正坐在石头上,手里拿着树枝正往篝火堆里扒拉什么东西。
“早啊,娘子。”
笑嘻嘻的打了声招呼,江封昊从地上捡了个黑乎乎的东西丢给她,“接着。”
何小乔七手八脚的接住了,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个烤熟的地瓜,“这东西哪儿来的?”
江封昊用手指了指身后,随着又从火堆灰烬里勾出来另一个地瓜,快手快脚的拨到一边放凉,“后头不远有片地瓜田,我看没人在,就顺手借了几个。”
“……”借?
何小乔嘴角抽搐了下,这货顺手牵羊的本事都快比得上人家贼祖宗柳下拓了。
吃过地瓜,两人简单收拾了下,继续由江封昊背着何小乔赶路。
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大燕国皇都,刚下了早朝的群臣正鱼贯从正殿离开。
“上官大人,请留步。”
听到喊声,原本正举步往前的削瘦身影顿了下,随即优雅而缓慢的转过身,银白朝服随着晨风吹拂而摆动,阳光投在他身上,将他整个人笼罩在朦胧的光晕中。
斜飞入鬓的剑眉,微眯的凤眸,还有高挺的鼻梁,刚毅的下巴,无一不在彰显着风流潇洒。
只是那张少了点血色的菱形薄唇此刻却是半抿着的,看起来略显淡漠疏离。
“林大人,”朝来人微微点了下头,上官允脸上没有半分笑容。
从后头赶过来的新晋礼部尚书林义顶着满头大汗,三步并作两步赶到上官允身边,在他身后一步远的地方停下,一边喘着气一边谄媚的笑道,“恭喜上官大人,贺喜上官大人啊!”
上官允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林大人,何喜之有?”
林义抬手擦了擦汗,“今儿上官大人上的奏折,皇上可是全都批下来了。就连一向不屑与我辈为伍的襄阳王也盛赞上官大人您的提议,可见上官大人高才。”
“林大人廖赞。”上官允抬头瞧瞧不远处的日晷,有点不耐烦了。
林义像是没看出来上官允的不耐烦,兀自左右瞧了瞧,压低了声音道,“皇上对上官大人盛赞有加,再加上襄阳王和朝里半数大臣的支持,想必上官大人这次出任宰相……那绝对是十拿九稳的事。”
“林大人还请慎言,皇上意向如何并非我等能议论的。”上官允目光凌厉的看了林义一眼,随即冷声道,“妄自揣测圣意,这后果可不是你我能承担的。”
溜须拍马也不会选着点说,这还是在宫里,真当周围那些侍卫大臣都是死的不成?
身在只要行差踏错半分就有可能随时掉脑袋或被抄家流放的朝廷,居然还能蠢到这种地步……他到底是怎么爬到礼部尚书这个位置的?
“下官糊涂,下官糊涂。”林义回过神来,也是吓出一身冷汗。
老王去世,新皇才刚登基不久。朝中动荡,分为三派。
一派是以襄阳王为首的保守派,成员大多是与其交好的官员,力主沿袭老皇旧制;另外一派则是以上官允为首的革新派,成员大多是新晋官员和一些看好上官允的老臣,这一派力主革新变法;至于这最后一派,就是十七王爷为首,几个朝中的老油条自发组成的中立围观派……不提也罢。
他本属于上官允一派,若上官允升官,他也会跟着沾光。一时沉浸在升官发财的美梦里,居然忘了自己还身处耳目众多的宫中。
还好周围空旷并无他人,不然这事若让有心人获悉,找个借口参他一本,他这辈子的仕途就算走到尽头了。
想到这里,林义又赶忙弯腰向上官允行了个大礼,“多谢上官大人提点。”
“林大人不必多礼。”上官允伸手虚扶了他一把,“你我既是同朝为官,互相照应也是应该的。”
“那上官大人……”林义还想再说什么,却猛的被一条疾走上前的身影打断。
“大人!”
来人一身侍卫装扮,疾步走到上官允身边,见了林义,似乎有些诧异,不过很快又恢复过来,凑近上官允,用手挡着侧脸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
一旁的林义只见上官允眉头越皱越紧,心里也跟着忐忑不安起来。
过了一会儿,上官允才从自己的思绪里回过神来,转过身看向林义,沉声道,“本官现在有点急事需要处理,林大人,先告辞。”
“是是,您请,您请。”
能让上官允如此重视的,肯定不是非同一般的小事,林义自然不敢多说挽留。
“告辞。”上官允也懒得跟他多说,微微点了下头,便头也不回的跟着那侍卫走了出去。
林义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见大殿上的官员都散得差不多了,又抬头望望天,寻思着这个时候家里的几房妻妾大概也都醒了,回去大概还能赶上一起吃个早饭,便也跟着甩了甩两只大袖子,背了手抬脚往宫门外走去。()
☆、第十三章 抵达
更新时间:2013…07…02
经过将近一个月的长途跋涉,何小乔和江封昊总算抵达目的地聿城,也就是传说中的大燕皇都。
当站在天子脚下仰望那巍峨巨大城门的时候,何小乔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总算确定了两件事:第一是江封昊真的不是坏人,;第二是如果现在有张床在她面前,她保准一躺下去就能睡上三天三夜不起来!
这一个月绝对是她长这么大以来最煎熬的旅程,自打离开彩虹村,她就没有一天不在想念自己那个悠闲舒适的小窝。
一开始只是两只脚受罪,后来就变成屁股跟两条腿一起受罪了——第一次骑马是很兴奋没错,但是当接下来的日子全都要在马上度过的时候,何小乔就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没骑过马的人不会明白一整天都坐在马背上的痛苦,第一次从马背上爬下来的时候,她几乎想学冷血动物在地上蠕动算了,两条腿僵硬得无法动弹不说,屁股更是像被颠成千万片一样,拼都拼不回去。
好在江封昊总算有那么点眼色,见她捂着臀部死活不肯再上马,脸一红便明白过来。
索性把马卖了,用卖马的银子在车马市雇了辆马车,何小乔这才能完整的踏上聿城的土地。
“真热闹!”
马车穿过巨大的城门,何小乔推开车门往外看,正好看到一队手执长枪的巡逻士兵整齐的从前面经过,不由小小的兴奋了一把。
真正有血有肉的皇城守卫呐,这可比电视上看到的严肃威武多了!
“走吧,”江封昊将斗笠戴上,又从马车上把两人的行李拿了下来,顺手挂到自己肩上,付清车费之后便推着她往城里走,“京城比别的地方更热闹,反正现在还早,我们可以一路慢慢看过去。”
“嗯嗯。”
站在可容五辆马车并排行驶过的青石板路上,闻着空气里飘来的各种食物香味,先前想要直接睡死的念头早就被踢到了九霄云外,何小乔兴奋的左看看右瞧瞧,早就欢喜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街上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两人沿着城门口一路走过去,看到什么摊子都要拐过去瞧瞧。
卖糖画儿、捏面人的,卖胭脂水粉和手绢头花的,卖各种吃食诸如豆腐脑馄饨面和腌萝卜的,甚至还有卖各种鬼怪面具以及表演胸口碎大石、拿大顶的街头卖艺者……总之,相当热闹。
江封昊将斗笠往下压了压,亦步亦趋的跟在何小乔旁边,见有卖糖葫芦的经过,便自觉掏钱给她买了一串,乐得何小乔眉开眼笑,差点控制不住给他来个熊抱。
等何小桥好不容易逛够了,江封昊这才带着她七弯八拐,来到一条比刚才的街市略小一点的宽阔街道上。
虽然还是一样的青石板路,不过这里似乎是传说中的富人区,街上行人极少,偶尔几个路过的,也都是穿着统一服装的家丁或是丫鬟。
放眼望过去,从街口到街尾也不过几乎人家,每个象征富贵的朱漆大门前都摆着镇宅瑞兽,甚至还有两户人家门口有重兵把守着,想来应该是跟朝廷挂了勾的才对……
趁着江封昊去敲一家精致小院大门的时候,何小乔趁机观察了下隔壁那座有重兵把守的房子,透过高高的围墙隐约能看到后头的雕栏画栋,飞檐上的琉璃瓦更是亮得闪瞎人眼。
何小乔视力不错,稍稍往前走了两步,立马就瞄到门口挂着的匾额上写着的‘常宁王府’四个字。
原来是王爷的宅邸,怪不得要重兵把守。这么一来,里头闪瞎人眼的奢华装备也就说得过去了——皇帝的手足嘛,那多牛比啊!古往今来哪个王爷不是坐拥豪宅好几座的?
看来小说跟电视情节也不算太骗人,何小乔摸着下巴,中肯的总结。
江封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跟那户人家沟通完毕,此刻正似笑非笑的站在门口看着她,见她回过头,便用下巴努了努隔壁沐王府,“怎么样?喜欢那房子?”
“漂亮的东西谁都喜欢。”
何小乔慢吞吞的朝他走了过去,两手一摊无辜道,“但房子不是大或者漂亮就好,最关键还要实用。”
房子是用来干嘛的?不就遮风挡雨嘛!当然够用就好。房子大了容易迷路不说,光打扫这一项就够呛了。
“难道娘子不想住到王府那样豪华的宅邸里头?”江封昊摩挲着下巴,颇感兴趣的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