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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大唐碎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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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服胡尘起,长安汉将飞。龙蛇开阵法,貔①虎振军威。 
  诈虏脑涂地,征夫血染衣。今朝书奏入,明日凯歌归。   
  《旋师喜捷》   
  这首诗为唐玄宗李隆基所作。唐玄宗在唐朝皇帝中的知名度恐怕仅次于唐太宗,说来也是,唐玄宗在位四十四年,他是掌握大唐帝国最高权力时间最长的人,比唐太宗执政二十三年差不多要长一倍的时间。唐玄宗也是唐朝皇帝中寿命最长的,但这是好事也是坏事,如果唐玄宗也像大多数唐朝皇帝一样活上个五十来岁就死了,那他肯定是一代明君,为万世所颂扬,他留给人们的记忆肯定只有那辉煌无比的开元盛世,那是大唐光辉的极致。但唐玄宗却是个毁誉参半的帝王,之所以谥之为“玄宗”,有人这样解释:天上有星,叫做玄星,又叫金星,也叫参星、长庚星、太白星、启明星。初上来的时候,东方还不亮;天色将晓,那座星才渐渐地暗将下来。先明后暗,所以叫做“玄”。   
  唐玄宗是典型的半世明君、半世昏君,前后判若两人。开元初年,唐玄宗励精图治,任用姚崇、宋璟、张九龄等为相,纳谏如流。有人传言,新皇帝即位,将大选民间女子入宫,一时间人心惶惶。但唐玄宗听到了,却将后宫中部分宫女用牛车载了送回家去,任其婚配。众人一看这样,谣言不攻自破。早期的玄宗不崇玩乐,放掉珍禽异鸟、焚烧珠玉锦锈等宝物,勒令地方官吏不得扰民献宝,大有太宗贞观之年的作风。开元期间,并非全是风调雨顺的时光,经常有蝗灾出现。当时,有些迂腐透底的家伙说,蝗乃天灾,只能设祭求蝗神爷爷饶恕,不能捕杀。名相姚崇坚决主张捕杀蝗虫,并说有什么天灾报应都报应在他一人身上,于是臣民奋力捕蝗,终于保住了收成。开元时期,也成为唐代最为富庶的时代,米价只有三五钱,杜甫的诗大家都知道:“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直到现在,唐朝乐队在他们的《梦回唐朝》中还声嘶力竭地用京腔念过这词儿,看来在人们的心中,开元盛世确实也是大唐的象征。   
  开元之时,唐玄宗不但文治井井有条,武功也是非常显赫。李隆基一当上皇帝,就在骊山之下,举行大型军事演习,并检阅军队。当时有大军二十多万,旌旗招展,连绵五十多里不绝。兵部尚书郭震曾以《宝剑篇》为武则天所赏识,在诗坛也有他的一席之地。郭大爷可能是在中宗这种老好人手下当差当惯了,治军颇为松懈。他手下的土兵们松松垮垮,军容不整。往深处说,李隆基初登大宝,一朝天子一朝臣,他也想清除前朝这些旧势力。于是,李隆基大怒,当场就要砍郭震的头。众将苦求告免。李隆基决意杀人立威,当场斩杀了军容不整的几位将领,并将郭震贬官。一时间,三军整肃,诸将惕惮。后来,李隆基听从张说的建议,实行募兵制,大大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这段时期,唐朝边疆上的战事也是捷报频传。   
  大将高仙芝远征西域,翻过葱岭(今帕米尔高原),攻破吐蕃军事要塞连云堡(部今阿富汗境内),以千余人大破小勃律,活捉小勃律国王及吐蕃公主,并灭掉了位于现塔什干地区的“石国”,大掳金银财宝无数。幽州长史张守珪,也用计将契丹头目屈剌、可突干等杀死,契丹势力为之一蹶不振。大将王忠嗣、哥舒翰等与唐朝最凶恶的敌人吐蕃大战,也是胜多败少。所谓“大漠风尘日色昏,红旗半卷出辕门。前军夜战洮河北,已报生擒吐谷浑”,正是对当时大唐雄师的生动写照。   
  这时的大唐帝国,军威四达,战功赫赫,这首诗大概是唐玄宗收到边疆的战地捷报后,欣然命笔的(今朝书奏入,明日凯歌归)。说实在的,诗写得比较一般,也就是“龙蛇开阵法,貔虎振军威”一联倒还有点气势,似乎还不如人家明朝嘉靖皇帝写的那首《送毛伯温》(大将南征胆气豪,腰横秋水雁翎刀。风吹鼍鼓山河动,电闪旌旗日月高。天上麒麟原有种,穴中蝼蚁岂能逃,太平待诏归来日,朕与先生解战袍)。然而,诗作得好,不如国家治理得好。嘉靖的诗虽然比李隆基这首做得好一些,但他的文治武功却差远了,尤其是和唐玄宗的前半截相比。玄宗这首诗虽然并不十分出色,但它代表了开元之时的显赫武功,代表了那个如日中天的帝国所辐射出来的威力和光芒。这光芒此后就逐渐暗淡下去,被屈辱的乌云遮住,再也难得一见。   
  ①貔:传说中的一种猛兽,这里比喻勇猛的军士。    
205:31:07 2007。5龙蛇开阵法,貔虎振军威——开元盛世的赫赫武功           
大唐碎片作者:江湖夜雨         
朝日上团团,照见先生盘——皇帝老师也哭穷       
  朝日上团团,照见先生盘。盘中何所有,苜蓿长阑干。 
  饭涩匙难绾,羹稀箸易宽。只可谋朝夕,何由保岁寒。   
  《自悼》   
  品味此诗,大家恐怕觉得像个穷教书先生所写,无非是埋怨东家招待的伙食太差。诗中写圆团团的太阳升起来,照见先生那干巴巴的空盘子,盘子里虽然有点东西,也是一些苜蓿之类的野菜,而且饭涩汤稀。最后发牢骚说,这里只可以糊弄一时罢了,哪里是长久呆的地方。说来这东家还真够抠门儿的,苜蓿这等喂牲口的东西都来当菜,简直是“野草野菜当干粮”了。   
  然而,说出来恐怕让大家难以置信,此人是唐代开元时的薛令之,并非乡下老学究、穷酸教书匠,乃是堂堂的右补阙兼侍读,陪太子读书的活儿。而且陪得是后来当上皇帝的唐肃宗李亨。有人可能大跌眼镜,薛令之好歹也是朝廷命官,宫庭里当差的,何至于此?   
  原来,唐玄宗开元之时,吏治相对比较清廉。开元之时,仓禀殷实,物阜年丰,但此时的唐玄宗大力制止铺张浪费的行为。有一次,唐玄宗偶尔闲走时,看到几个卫士把吃不了的东西乱弄在垃圾里,就大怒,决意要杖杀这些人。左右见唐玄宗正在盛怒之下,都不敢劝。还是他大哥宁王李宪劝他说:“陛下你因为这些人糟蹋粮食而发怒,正是因为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养活人性命的宝贵物品。现在因为一些吃剩的食物就杀人,不是很没有道理吗?”唐玄宗听了,这才作罢。虽然如此,也可以看出玄宗执政之严。对于贪赃的官员,他更是毫不容情。裴景仙是唐朝开国功臣裴寂的后代,因受贿五千匹布绢,玄宗就大怒,要将他斩首。众臣苦劝,才饶他不死;但活罪难免,杖打一百,流配到岭南远恶之处。   
  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些并无家园田产的低职官员,生活还是相当清苦的。我们从薛令之这篇小诗中就可以看得出来。薛令之是福建人,于唐神龙二年(公元706年)中了进士。当时福建还从没有过中进士的人。这薛令之少小贫穷,却极喜读书。当地因为从前没有出过考取过功名的人,加之地僻人蛮,乡里的村民都笑话他,根本不相信他也能金榜题名,登上天子堂。薛令之不服气,自己写下《灵岩诗》一首明志:   
  草堂栖在灵山谷,勤读诗书向灯烛。柴门半掩寂无人,惟有白云相伴宿。春日溪头垂钓归,花笑莺啼芳草绿。猿鹤寥寥愁转深,携琴独理仙家曲。曲中哀怨谁知妙?家贫耽学人争笑。君不见苏秦与韩信,独步谁知是英俊?一朝得遇圣明君,腰间各佩黄金印。男儿立志须稽古,莫厌灯前读书苦。自古公侯未遇时,萧条长闭山中户。   
  诗中,薛令之不厌“灯前读书苦”,决心也要腰间配印,搏取公侯。   
  但是,在当时权贵士族们相互勾连的情况下,薛令之一个来自福建并无亲故的毛头小伙子,恐怕很难有晋升的机会,所以他只当了个右补阙(正七品或从七品),按唐朝的制度,大概就是一年给七十石米这样的待遇。七十石米如果折合现价,也就是1万元左右,年收入才1万元,对于身为“中央级”的官员来说,确实也不高。但是,依江湖夜雨猜想,他们的伙食也不会真差到“饭涩匙难绾,羹稀箸易宽”的程度,但有网友称“抱怨收入低是公务员的基本功”,薛令之十有八九主要还是对自己的官职一直没有提升不是太满意,当然也可能偶尔有顿饭确实不怎么好吃,于是他的文人之癖就犯上来了,提笔在墙上写了这样一首诗。需要注意的是,这墙上题诗,看起来风雅,事实上也是大大地有风险的。黑矮宋江又包二奶,又杀人,但花了点银子,依然没有判死刑;但喝了半瓶酒发了回酒疯,写了首反诗,就被大刑侍候,打得血肉模糊,还差点丢了脑袋。小薛这首诗,虽然没有丢脑袋,但是却丢了饭碗。   
  事情也巧,此诗墨迹未干,唐玄宗就来东宫“视察”了,他一眼就看到了这首诗。马上就龙颜拉得比驴脸还长,他倒也没有大发雷霆,而是让人拿过笔墨来,在墙上续了这样一首诗:   
  啄木觜距长,凤凰羽毛短。若嫌松桂寒,任逐桑榆暖。   
  唐玄宗前两句意思是说,你小子的嘴和啄木鸟一样尖利,但是你的才华却并不高,比起“凤凰”来像个秃尾巴鸡。顺便说一下,啄木鸟在我们今天是益鸟,在儿童的童话中是森林医生。但在古代人眼中可不是好鸟。《博物志》云:“此鸟能以嘴画字,令虫自出,今闽广人巫家收其符字以收惊疗疮毒。”又说它会在地上以爪画符印,树穴自开。小偷就模仿它所画的符印去偷启人家的锁钥。这些传说其实是无中生有,但却反映了当时的人对于啄木鸟是有误解的。玄宗后两句是说,你要是嫌这里不好,那就爱上哪上哪去吧!看来唐玄宗性格就是有点暴烈,容不得别人说不中听的话。孟浩然说什么“南山归敝庐”之类的也当场令他生厌,照样一边凉快去了。可想而知,如果李义府那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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