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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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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最后的文学景观:一个人的村庄(精选) 作者:刘亮程
狗这一辈子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
  活到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尽管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一条熬出来的狗,熬到拴它的铁链朽了,不挣而断。养它的主人也入暮年,明知这条狗再走不到哪里,就随它去吧。狗摇摇晃晃走出院门,四下里望望,是不是以前的村庄已看不清楚。狗在早年捡到过一根干骨头的沙沟梁转转,在早年恋过一条母狗的乱草滩转转,遇到早年咬过的人,远远避开,一副内疚的样子。其实人早好了伤疤忘了疼。有头脑的人大都不跟狗计较,有句俗话:狗咬了你你还去咬狗吗?与狗相咬,除了啃一嘴狗毛你又能占到啥便宜。被狗咬过的人,大都把仇记恨在主人身上,而主人又一古脑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一条狗随时都必须准备着承受一切。
  在乡下,家家门口拴一条狗,目的很明确:把门。人的门被狗把持,仿佛狗的家。来人并非找狗,却先要与狗较量一阵,等到终于见了主人,来时的心境已落了大半,想好的话语也吓忘掉大半。狗的影子始终在眼前窜悠,答问间时闻狗吠,令来人惊魂不定。主人则可从容不迫,坐察其来意。这叫未与人来先与狗往。
  有经验的主人听到狗叫,先不忙着出来,开个门缝往外瞧瞧。若是不想见的人,比如来借钱的,讨债的,寻仇的……便装个没听见。狗自然咬得更起劲。来人朝院子里喊两声,自愧不如狗的嗓门大,也就缄默。狠狠踢一脚院门,骂声“狗日的”,走了。
  若是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开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
  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在它的狗眼里,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须是陌生的、危险的。更不得与邻居家的狗相往来。需要交配时,两家狗主人自会商量好了,公母牵到一起,主人在一旁监督着。事情完了就完了。万不可藕断丝连,弄出感情,那样狗主人会妒嫉。人养了狗,狗就必须把所有爱和忠诚奉献给人,而不应该给另一条狗。
  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
  人一睡着,村庄便成了狗的世界,喧嚣一天的人再无话可话,土地和人都乏了。此时狗语大作,狗的声音在夜空飘来荡去,将远远近近的村庄连在一起。那是人之外的另一种声音,飘远、神秘。莽原之上,明月之下,人们熟睡的躯体是听者,土墙和土墙的影子是听者,路是听者。年代久远的狗吠融人空气中,已经成寂静的一部分。
  在这众狗狺狺的夜晚,肯定有一条老狗,默不作声。它是黑夜的一部分,它在一个村庄转悠到老,是村庄的一部分,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分。这是条终于可以冥然入睡的狗,在人们久不再去的僻远路途,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
  
我改变的事物(1)
  我年轻力盛的那些年,常常扛一把铁锨,像个无事的人,在村外的野地上闲转。我不喜欢在路上溜达,那个时候每条路都有一个明确去处,而我是个毫无目的的人,不希望路把我带到我不情愿的地方。我喜欢一个人在荒野上转悠,看哪不顺眼了,就挖两锨。那片荒野不是谁的,许多草还没有名字,胡乱地长着。我也胡乱地生活着,找不到值得一干的大事。在我年轻力盛的时候,那些很重很累人的活都躲得远远的,不跟我交手,等我老了没力气时又一件接一件来到生活中,欺负一个老掉的人。这也许就是命运。
  有时,我会花一晌午工夫,把一个跟我毫无关系的土包铲平,或在一片平地上无辜地挖一个大坑。我只是不想让一把好锨在我肩上白白生锈。一个在岁月中虚度的人,再搭上一把锨、一幢好房子,甚至几头壮牲口,让它们陪你虚晃荡一世,那才叫不道德呢。当然,在我使唤坏好几把铁锨后,也会想到村里老掉的一些人,没见他们干出啥大事便把自己使唤成这副样子,腰也弯了,骨头也散架了。几年后当我再经过这片荒地,就会发现我劳动过的地上有了些变化,以往长在土包上的杂草现在下来了,和平地上的草挤在一起,再显不出谁高谁低。而我挖的那个大坑里,深陷着一窝子墨绿。这时我内心的激动别人是无法体会的——我改变了一小片野草的布局和长势。就因为那么几锨,这片荒野的一个部位发生变化了,每个夏天都落到土包上的雨,从此再找不到这个土包。每个冬天也会有一些雪花迟落地一会儿——我挖的这个坑增大了天空和大地间的距离。对于跑过这片荒野的一头驴来说,这点变化算不了什么,它在荒野上随便撒泡尿也会冲出一个不小的坑来。而对于世代生存在这里的一只小虫,这点变化可谓地覆天翻,有些小虫一辈子都走不了几米,在它的领地随便挖走一锨土,它都会永远迷失。
  有时我也会钻进谁家的玉米地,蹲上半天再出来。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这是我的业绩,我为这户人家增收了几斤玉米。哪天我去这家借东西,碰巧赶上午饭,我会毫不客气地接过女主人端来的一碗粥和一块玉米饼子。
  我是个闲不住的人,却永远不会为某一件事去忙碌。村里人说我是个“闲锤子”,他们靠一年年的丰收改建了家园,添置了农具和衣服。我还是老样子,他们不知道我改变了什么。
  一次我经过沙沟梁,见一棵斜长的胡杨树,有碗口那么粗吧,我想它已经歪着身子活了五六年了。我找了根草绳,拴在邻近的一棵树上,费了很大劲把这棵树拉直。干完这件事我就走了。两年后我回来的时候,一眼就看见那棵歪斜的胡杨已经长直了,既挺拔又壮实。拉直它的那棵树却变歪了。我改变了两棵树的长势,而现在,谁也改变不了它们了。
  我把一棵树上的麻雀赶到另一棵树上,把一条渠里的水引进另一条渠。我相信我的每个行为都不同寻常地充满意义。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这样一个小村庄里,注定要闲逛一辈子。我得给自己找点闲事,找个理由活下去。
  我在一头牛屁股上拍了一锨,牛猛窜几步,落在最后的这头牛一下子到了牛群最前面,碰巧有个买牛的人,这头牛便被选中了。对牛来说,这一锨就是命运。我赶开一头正在交配的黑公羊,让一头急得乱跳的白公羊爬上去,这对我只是个小动作,举手之劳。羊的未来却截然不同了,本该下黑羊羔的这只母羊,因此只能下只白羊羔了。黑公羊肯定会恨我的,我不在乎。羊迟早是人的腹中物,恨我的那只羊的肉和感激我的那只羊的肉,嚼到嘴里会一样香。在羊的骨髓里你吃不出那种叫爱和恨的东西,只有营养和油脂。
  当我五十岁的时候,我会很自豪地目睹因为我而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的大小事物,在长达一生的时间里,我有意无意地改变了它们,让本来黑的变成白,本来向东的去了西边……而这一切,只有我一个人清楚。
  
我改变的事物(2)
我扔在路旁的那根木头,没有谁知道它挡住了什么。它不规则地横在那里,是一种障碍,一段时光中的堤坝,又像是一截指针,一种命运的暗示。每天都会有一些村民坐在木头上,闲扯一个下午。也有几头牲口拴在木头上,一个晚上去不了别处。因为这根木头,人们坐到了一起,扯着闲话商量着明天、明年的事。因此,第二天就有人扛一架农具上南梁坡了,有人骑一匹快马上胡家海子了……而在这个下午之前,人们都没想好该去干什么。没这根木头生活可能会是另一个样子。坐在一间房子里的板凳上和坐在路边的一根木头上商量出的事肯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结果。
  多少年后当眼前的一切成为结局,时间改变了我,改变了村里的一切。整个老掉的一代人,坐在黄昏里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没人知道有些东西是被我改变的。在时间经过这个小村庄的时候,我帮了时间的忙,让该变的一切都有了变迁。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老的。
  
通驴性的人(1)
  我四处找我的驴,这畜牲正当用的时候就不见了。驴圈里空空的。我查了查行踪——门前土路上一行梅花篆的蹄印是驴留给我的条儿,往前走有几粒墨黑的鲜驴粪蛋算是年月日和签名吧。我捡起一粒放在嘴边闻闻,没错,是我的驴。这阵子它老往村西头跑,又是爱上谁家的母驴了。我一直搞不清驴和驴是怎么认识的,它们无名无姓,相貌也差不多,唯一好分辨的也就是公母——往裆里乜一眼便了然。
  正是人播种的大忙季节,也是驴发情的关键时刻。两件绝顶重要的事对在一起,人用驴时驴也正忙着自己的事——这事儿比拉车犁地还累驴。土地每年只许人播种一次,错过这个时节种啥都白种;母驴也在一年中只让公驴沾一次身,发情期一过,公驴再纠缠都是瞎骚情。
  我没当过驴,不知道驴这阵子咋想的。驴也没做过人。我们是一根缰绳两头的动物,说不上谁牵着谁。时常脚印跟蹄印像是一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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