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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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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军是一个非常节俭的人。按照规定,将级军官每年都能领到由后勤部配发的军装,他一共只领过两套。洗得已经发白的将军服总是烫得笔挺,这种俭朴的作风,使他得到了所有下属发自内心的尊敬。
  不仅仅是衣着,将军平常的饮食,也多以清淡廉价的蔬菜为主。即便是在工作聚餐的时候,他也会带上一瓶老妻腌制的泡菜,外加三两米饭便已足够。
  “我们的国家还很穷。与其把钱浪费在华而不实的吃穿上,不如省下来搞搞建设。”
  这是他说得最多的话。
  与严肃的集团军司令孟宗祥相比,脸上随时挂着微笑的谢治平,显得更加随和可亲。他尽心尽职地完成自己身为副手的每一项工作。即便偶尔意见相左,他也会全力维护孟宗祥的孟宗祥。用他的话来说:“一支军队,只能有一个统帅。即便不赞同,也必须服从司令官的指挥。”
  全面接管集团军工作之后,谢治平一直竭尽全力维持着整条防线。这个参加过七六年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老兵,在军事问题上一贯雷厉风行。不过,当他看到眼前这张标注着“百分之五十一”的疏散进度表的时候,因为疲倦和苍老皱缩得厉害的额头,又增添了几道深深的陷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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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下的人都拒绝离开吗?理由是什么?”
  “原因很多”负责与军方联络的市委秘书详细解释一番后,揉了揉布满血丝的眼睛,苦笑着问道:“现在怎么办?需要强制疏散吗?”
  “民政部门还有多少人力可供调遣?”中将没有直接回答,转而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
  “满打满算不会超过五千,其中还包括一部分志愿者。”
  市委秘书端起桌上的茶水猛灌了几口,用疲惫而沙哑的声音道:“没办法,大部分工作人员已经和市政府提前撤离。治安人员也全部派往了前线,连同我在内,所有的人就这么多了。”
  “人员不足,无法采取强制措施。”权衡之下,老将军做出了最后的决定:“尽量协助那些愿意离开的市民吧!目前的防线还算稳固,强制疏散不到万不得已,最好别这么干。老百姓是咱们的根,保护他们,是我们的责任。”
  这是每一个共和国军人的本能。可是谢治平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惯性思维,最终却酿成了无法挽回的巨大灾难。
  他忘记了一点最重要的东西自己的对手,不是普通的敌人。而是肉眼无法看见,双手也无法触摸的病毒。
  “呸”
  狠狠啐了一口嘴里的沙子,杨国华皱紧眉头,吐出一团被嚼得糊烂的米饭。旁边的夯土墙壁前,斜靠着一枝九九式小口径步枪。
  从县级地图上看,小杨庄只是位于成都西南方向的一个黑点。庄后是一片略呈坡状的高地。除了水田里每年必种的稻米和大豆,坡地上那几百亩碗口粗的桃林,是全庄人最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
  全庄五十六户人,家家都有一个壮年男丁是民兵。在县人武部的后备役表格上,小杨庄的民兵有整整一个排,是周边区域最重要的警备防护力量。
  身材高大,肩宽膀大的杨国华也是民兵。常年的农活把他的肌肉锤炼得异常结实,因为炎热和潮湿,古铜色的皮肤表面经常蒙有一层薄薄的汗液,在阳光的照射下,总会让人产生一种黑塔般的厚重感。不过,这个魁梧健壮的汉子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戗人。他的脸上经常挂着和善的微笑,咧开的嘴角,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
  曲着腿半蹲在桌子旁边,用满是老茧的脚底踩住木凳边缘,大口划拉着土碗里所剩不多的米饭,两边腮帮高高鼓起的杨国华,双眼黑色眸子深处,隐隐放射出淡淡的哀意和无法掩饰的仇恨。
  六年了,今天是他头一次自己做饭。
  在他的记忆中,这种事情都是媳妇的份内。那时候的饭,吃起来总是很香。
  昨天半夜,庄子西头老六家的狗一直在叫。开始大伙谁也没有在意,等到后来发觉有些不对,把民兵集合起来过去看的时候,老六一家四口,全都躺在了血泊里。
  那是一个全身黑色的人,个头很高,看不清脸,身上瘦巴巴的没几斤肉。右边膀子下面没有手,只有一把形状像杀猪刀,却又长得多的锋利黑刃。深深凹陷下去的眼睛里,血一样的红。
  庄子里所有人都被惊动了。男人在前,女人在后,老人孩子远远地站在外面看热闹,把老六家的院子围得水泄不通。
  本以为是人多力量大,却怎么也想不到,这竟然是一场毁庄灭户的惨剧。
  那个黑人动作快得可怕。轻轻一掠,就能跃出丈远。身形比猴子还要灵活,手上的黑刀挥过之处,总能带走一条人命。
  杨国华已经记不清楚谁被第一个砍中,到处都是惨叫和哭号,子弹打在它的身上根本没有作用,所有人林林总总大概放了百来枪,被打得马蜂窝似的怪物还是没死,它一句话也不说,只是闷着头追杀所有人,就连老人和孩子也不放过。如果不是自己急红了眼,抄起铁锹猛冲上去,从背后把它的脑壳劈成两半,恐怕全庄人都会死在它的手上。
  天,终于亮了。小杨庄五十六户三百零七口村民,只剩下杨国华和隔壁老支书家的儿子杨小柱。
  老六家的平整的院子已经变得稀烂。脚踩下去,厚厚的淤泥能带起一大堆。那土的颜色,红得刺眼。弥漫在空气中的血腥味道,呛得令人恶心,憋得想吐。
  到处都是死人。横七竖八躺满了整个场院。其间散落着零零碎碎的黄铜弹壳,还有被刀子劈飞的骨头碎片,以及一团团粘黏的肉块。
  民兵排长的脑袋被砍飞,斜挂在屋檐上,大张的嘴里舌头伸得老长,翻白圆鼓的眼仁吸引了几只觅食的乌鸦,它们叼破了泡涨的眼球,嘬着其中流出的浑浊液体,吃得津津有味。
  小柱子趴在老支书尸体旁边号啕大哭。
  杨国华却觉得肚子很饿。
  打了半夜,谁都会想吃东西。
  淘米、生火、煮饭掀开滚烫的蒸瓮,把喷香的米饭舀进碗里的时候,一直没有说话的他,瞪圆的眼睛里,这才不由得涌出大滴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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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媳妇没了。
  她肚子怀着四个月的孩子也没了。
  “老天爷啊!呜呜呜呜”
  望着空荡荡的家,这个铁打的汉子仿佛孩子一样失声痛哭着。
  仇人已经被杀了。可是这有什么用呢?老婆和孩子的命,一样要不回来。
  和着眼泪吞下的饭,很咸,苦涩。
  杨国华却吃得很带劲儿。他大口地吞嚼着,连牙齿都被硌得连连脆响,仿佛是在啃食自己仇人的骨头。
  南边就是军队的防线。明天就去报名参军,杀光所有的黑人,给自己的媳妇和全庄老少报仇。
  闷头吃饭的他专心对付着碗里的米饭,丝毫没有察觉屋后的院门正被悄悄推开。
  一群蹒跚着脚步的身影,正从老六家的方向慢慢走来。
  领头的,正是已经死去的老支书。
  第十五节 活尸
  死人与活人的区别,究竟是什么?
  这似乎是一个非常深奥的问题。生理、意识、哲学无数种答案,足以让听者的思维彻底混乱。
  杨国华判断死活的概念非常简单活人会走路,死人,只能躺着。
  “咔嚓”
  干燥麦秸被踩裂的时候,很脆,很响。如果换在平时,杨国华根本不会注意。这种东西在乡下到处都是,各家房前屋后都散落着不少,别说是人,就算是只老鼠从上面跑过,也能发出不小的动静。
  他的反应很快,声音刚一入耳,粗壮的右手便扔下筷子,把靠在墙边的九九步枪一把抓了过来。含在嘴里的米饭也停止了咀嚼,全神贯注地竖起耳朵,仔细辨别着从空气中传来的每一丝异动。
  全村人都死光了。如果是小柱子,他会不进院子直接站在门口喊叫自己的名字。偷偷摸摸从屋后悄悄进来的,显然不是他。
  想到这里,杨国华眼中一厉,狠狠咽下嘴里的米饭,用力拉开枪栓,“哐”的一脚揣开虚掩的房门,平端步枪,把乌黑的枪口径直瞄准动静所在方向。
  视线抵及目标的一刹那,大滴的冷汗,从这个魁梧汉子的额头密密麻麻地冒了出来。
  黑压压的一片人,正从自家屋后的小路上簇拥而来。
  老支书、杨二贵、村委会主任、隔壁二妞的妈全都是自己认识的熟人。
  他们面容呆滞,身体仿佛不受控制般左右摇晃着,蹒跚而行的脚步看上去极其别扭,双手软绵绵的垂落下来,似乎想要拼命挣脱地心引力的束缚,却又无法摆脱无形的控制,只能扯着身子,在泥泞的道路上艰难的拽行。
  一道长长的血痕,从他们的脚下一直延伸至道路的尽头。从身体表面各处伤口外翻倒涌的黑血,散发出令人几欲呕吐的恶臭。
  所有人的眼睛都僵硬地直视着正前方,本该晶莹的球状体已经变得浑浊不堪,从眼眶四周距离而来的细小血丝挤满了整个白色空间,刺激得眼球向外凸伸,随时可能掉出眶外。
  “叔,救命,救救我”
  凄厉的惨叫,打破了近乎窒息的恐怖。西头老屋的房顶上,混身是血的杨小柱捏着一枝九九步枪,满面恐惧地朝着木梯上慢慢爬来的人们猛扣扳机,带着刺耳尖啸的子弹钻进肉体,发出沉闷的“扑扑”声。被命中者却丝毫没有表示疼痛或者做出应有的生理反应,他们只是大张着嘴,带着从口角流淌下来的腥浓涎水和肮脏的黑血,木然地朝着惊慌失措的猎物步步逼近。
  “卡哧”
  隔着远远的距离,杨国华仍然能够听见杨小柱喉咙被牙齿咬穿的空洞声响。借着从昏暗天幕中透下的阳光,他清楚地看见,已经死去的杨老六紧趴在小柱子的肩上,锋利的牙齿死死咬住年轻人的侧颈。围拢过来的人们分别抓住猎物的手脚,十指狠命抓紧自己能够触摸到的部分,从不同方向拖拽着这个鲜活的生命。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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