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食相报告-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埔膊换岜┑谩耙禾迕姘钡拇竺�
  当然,将啤酒比之于马尿,主要还是因其形似。准确地说,相似点在于正在排出体外的马尿和正在倒进杯中并形成泡沫的啤酒。我这么说,是因为我亲眼见过马撒尿,在色泽的纯正以及泡沫浓郁这两项主要技术指标上,与啤酒并无二致,且情景堪称壮观(一则旅游广告提到井冈山的主要景点中就有一处叫作“马撒尿”的瀑布)。至于味道我就不很清楚了,据曾经以一星期喝五天马尿这一家传秘方进行了有效减肥的珍妮·杰克逊说,马是食素动物,所以排泄物不臭。
  啤酒的“尿性”、即低度的酒精含量和高度的营养成分,使它成为介于酒和饮料之间的一种液体,尤其在啤酒和汽水同时被装进铝罐之后。既可以解渴,又能缓解“酒虫子”的肆虐。即使不能解忧,至少足以解渴。
  这种游移的物理定位,导致了啤酒饮用者角色上的暧昧。一个终身以啤酒为乐并且造饮辄醉的男人,可以有充分的理由来拒绝“酒鬼”的不良名声,而当他在夜里十点钟以后企图溜出家门与朋友在酒吧会合时,也可以胸有成竹地向妻子辩解说:“我只不过出去和他们喝点啤酒罢了。”
  我的朋友狗子在小说《一个啤酒主义者的自白》中解释说,他之所以酷爱啤酒并且只喝啤酒的技术原因,就是“啤酒可以狂饮”。
  是啊,不管胸中淤积有多少块垒,血液中蠢动着多少酒虫子,当啤酒一口接着一口奔流直下,别说麻醉,块垒先自就变成了豆腐渣工程,至于虫子嘛,就是淹也淹死了。不过,畅流的金色河流中毕竟有酒精的暗涌,量变造成质变,啤酒一样可以喝醉。醉了一样可以乱性。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六瓶装的啤酒价格每提高二十美分,淋病发病率便下降九个百分点。很显然,这个结论统计是以“喝酒导致滥交”作为前提的,不过,足以影响一个人的判断能力的并不只是啤酒。如果一定要为这个结论寻找更有说服力的理论支持的话,是不是可以说,正是“啤酒非酒”的欺骗性导致了“滥交费交”乃至“淋病非病”的错误想法。
  善饮啤酒的人都知道,能喝不算什么,重点在于排泄。啤酒的尿性可谓贯彻始终,而在狗子的叙述中,喝啤酒与排泄也总是互为上下文的。下面是一个题为“啤酒桶中溺死之后”的段子:一位丈夫在啤酒厂工作的太太接到工头的通知,说她丈夫不小心掉进啤酒桶淹死了。她恢复镇定后说:“他至少死得快,大概没有太多痛苦吧?”工头摇了摇头说:“我不敢说,他曾爬出来去过两趟厕所。”
  啤酒通常以一种随意的形象出现在饭局或酒局之上,当啤酒被以饮水或者喝汽水的方式饮用时,几乎没有什么仪式感可言。此外,啤酒也极少参与重大的历史事件,想一想,在一个签订合约的浓重场合,当缔约双方神情严肃地在合约上签字之后,如果端上来的是啤酒、尽管它也像香槟一样不断地冒着泡,那么,主人的诚意和合约的可信度无疑将会大打折扣。
  啤酒不但可以给人喝、给菜喝,甚至也可以给牲口喝。
  例如,最昂贵的日本神户牛,生前就是给人用啤酒喂大的,不但要喂它喝啤酒,喝酒的时候还得来点音乐,佐以人手按摩。一个男人所能幻想到的喝啤酒的增值享受,大概也不过如此吧。
  据报道,生活在北京郊区某大肉羊繁育基地的羊只,现在也开始享受到“啤酒待遇”了。这种由澳洲的纯种肉用种羊和山东出产的小尾寒羊种羊杂交而成的新型肉羊,因为在饲养阶段被灌了一定数量的啤酒,所以不但肉质格外鲜嫩,而且还呈现出可爱的粉红色。可惜的是,这则报道并没有(或故意避免)提及用来喂羊的是“燕京”还是“青岛”,不然的话,在火锅里涮这种“啤酒羊”的同时,佐以同一牌子的啤酒,岂不是真正的“原汤化原食”吗?我相信,这一座肉羊繁育基地和某大啤酒厂之间,存在着一个前景无限的合作商机。
  相比之下,包括什么啤酒鸡,啤酒鸭之类“外置”式啤酒菜肴,就显得十分落伍,十分“滞后”了。
  啤酒不但可以内服,也可以外用。当然这个也没有什么奇怪的,我上大一的时候,就时常用喝剩的“金奖白兰地”猛搓下巴,春风过后,不是生出了一圈杂乱的胡须吗?但是这一次教我吃惊的是,据说啤酒其实很适合用来洗头。有关的操作程序如下:“洗头发时,在水中加入适量的啤酒和香精,洗起来倍觉清新,不仅爽头,而且能将头屑、油污一洗即净,比起飘柔、海飞丝毫不逊色,且洗过之后,头发还能长时间的保持一股淡淡的啤酒酒花的清香。此外,若将适量的啤酒均匀涂抹在头发上,具有明显的定型效果,可与摩丝定型发胶媲美。”
  如果你不幸交上一位有这种美发习惯的女朋友,抱她在怀,就很有必要在狂嗅一番之后顺便夸一夸她的发香了:“兰妹啊,我猜,你今天用的一定是‘纯生’吧!”
  “才不呢,人家早就改用进口的‘嘉士伯’啦,老土!”
你干杯,我随意
  一次饭局上,主人无限感慨地提议道:“干杯吧,让我们一起弄出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

()免费电子书下载
  这个建议无疑得到了全体食客的欣然同意,当然,如果她在举杯时说的是“让我们为某某人或某某事干杯”、“欢迎各位赏光”或者是比较通用的那句“来来来,你干杯,大家随意”,我想她得到的效果也是一样的,不过干杯的感觉肯定不同,甚至连这杯酒的滋味也会发生微妙的变化。
  饮酒为什么要干杯?关于这个问题,中外酒国人士都有过各种各样的说法。比较流行的一种是:欧洲中世纪的黑暗时代,以毒药为首的阴谋常常借饮酒流通,因此,为了防止自己成为阴谋的牺牲品,举杯饮酒之前双方会碰一碰杯,目的是为了让各自的酒借着酒杯的碰撞而完成一次互相交换,达到你杯中有我我杯中有你的安全境界,对于毒药和阴谋的戒备遂告解除,于是酒始得饮,敌友始得辨。
  即使有一千种不同的解释,我还是相信以上这种毛骨悚然的版本更容易使人接受,因为人类已经无数次自我证明了他们是一个天生倾向于接受“阴谋论”的物种。除此之外,这种“你杯中有我我杯中有你”的逻辑至今仍然被运用于一般性的安全防务之上。为什么我们会耐心地等待一个在办理登机手续时托运了一件行李却没有登机的旅客?这并不是出于航空公司对误机旅客的关爱,而是我们大家都一直相信这个人违反了一项人际交往的基本礼仪:与全体乘客和全体机组人员以及全体飞机零部件“干杯”之后,甚至连“舔一舔”也不敢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置身于和平年代的餐桌之前,还是让我们把干杯之目的想象得美好一些吧。对于我个人来说,干杯的目的最好不是为了要同时灌醉自己和对方,也不是为了履行那约定俗成的礼仪,完全是为了弄出这“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来尽声色之娱的——若玻璃之间不发生碰撞,则满桌的色香味在满足着我们的感官之际,却不能称其为“俱全”,犹如五官科医院独缺了耳科一门。
  虽然中国人和老外都爱喝酒,不过干杯是一种西礼;虽然中国人和老外都会干杯,但是只有中国人说的干杯才是真正的干杯。
  “浮一大白”是中国固有的饮酒传统,不过,现在的酒桌上除了拍古装戏,谁要是举着个杯子脸红脖子粗地来上这样一句,很可能被视为有病。目前已内化为我们饮食生活的一部分的“干杯”,却系由英文cheers泊来。事实上,cheers只是互相敬酒的用语,而没有“喝干”之意。这个词之所以被我们大胆假设、一饮而尽地译成“干杯”,估计是因为中国酒一定要“干杯”才好喝的缘故。想当年,我用我的中国眼睛追美国肥皂剧《Cheers!》(港译《饮胜》)的时候,每一次都在心里咒骂那可恶的电视台为什么不在一夜间一口气播完,想起来也是同样道理。
  日本人在好酒度上不仅不输中国,而且也把“cheers”等同于“干杯”,但是,日语的“干杯”(读kampai)却不包含一饮而尽的意思,再转译成中文,恐怕还是更近于“随意”——当然,不管是“干杯”也好,“随意”也罢,酒馆在打烊之后往街上输送的依然是相当数量的醉鬼。
  说句心里话,我讨厌醉鬼,却酷爱观赏干杯。换言之,我恨这件事情的果却爱它的因,这其实与俗人们对待情爱的态度很相似。而干杯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对方搞醉或者自己搞醉,并且尽可能的快,当然,若能在尽可能快的时间内使双方共同达到醉的高潮则更合乎快乐和道德原则。因此,干杯具有一种极其豪气甚至近乎悲壮的精神和气概,你去看那些干杯的人,举杯仰首的那一刻大多神色肃穆,很少有嬉皮笑脸的。
  国人虽然以善于“干杯”及敢于“干杯”称霸于世,不过,要让一个人中国人把杯子里的酒一口喝干,口头上往往也先得做一系列耐心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
  思想动员工作的说辞汗牛充栋,且各地有各地的语式和风格。即使像我这样极少出席“干杯”场合而且说不干就不干的厚颜无耻之徒,也知道“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的厉害。除此之外,“干杯”还有形形色色的不容置喙的理由,例如迟到先罚喝三杯、讲错话自罚一杯、表示敬意先干一杯,至于酒令猜拳打通关之类,更是令人难以抗拒。
  我觉得,北方人通常比南方人善饮,除了天赋之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北方方言能把“干杯”二字说得铿锵有力,义正词严,事实上,“杯”字是常常被省略的,嘴巴里吐出来的只有咬牙切齿的一个字——“干”!比较起来,如果让南方人来发这个音,就婉约得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3) 踩(4)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