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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李振勇出海时,妻子刚刚生下孩子,并立即打电话将这一喜讯告诉他,并要他为儿子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听说妻子为他生了个儿子,他高兴得直蹦高,怀着初为人父的喜悦对妻子说:“这次出海,回来后就回家,已经给你准备了一份礼物,回家后带给你一个惊喜。”可她没有等到这一天。杀害李振勇的凶手是贾宏伟,就在贾宏伟举起铁棍致李振勇死地的那个瞬间,李振勇苦苦地哀求说:“大哥,听口音你也是河南人,咱们是老乡,看在老乡的份上,你饶我一命吧,我老婆刚刚生了儿子,我还没有见过面……”他的话没有说完,就倒在了甲板上。他只有27岁,他没有活够,也没有爱够,他多么地留恋这个世界,他多么地想看一眼那个还没有见过面的儿子,可他没能够,带着那么多的遗憾走了。
据法庭提供的可靠资料表明,在“9901”海盗案中,有40个孩子失去父亲,有30位父母亲失去儿子,有22位妻子失去丈夫。更让受害者亲人无法承受的是,23名遇害者的尸体迄今只打捞起12具,另外11具冤魂的尸体将永远沉于大海。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谁也无法忍受这个惨烈的现实。
这是一次“马拉松”式的审判,法庭调查进行了整整两天,公诉人的起诉书长达54页,洋洋3万余言,这用血泪凝成的文字是一篇声讨杀人恶魔的檄文。让我们读读起诉书上这段滴血的文字,听听这段骇人听闻的人间悲剧吧:
“1998年8月间,被告人索尼·韦、翁泗亮、朱友旺在深圳多次密谋冒充公安边防人员到海上实施抢劫。同年9月7日凌晨2时许,索尼·韦、贾宏伟、李长虹等12人,携带准备好的手枪、猎枪、警服、绳索等作案工具冒充公安边防缉私人员,在汕尾市码头乘坐翁泗亮提供的‘三无’铁驳船出海,9日上午7时许,在东经118度48分,北纬22度04分海域,强行截获一艘运载5500多吨精炼食用油的新加坡油轮‘露依沙号’。被告人索尼·韦、贾宏伟、李长虹等登上该轮,在刀枪的威逼下,将船上的21名船员全部押入船舱,戴上手铐,用胶布封住嘴巴,然后抢劫船上财物,后因‘露依莎轮’所在的新加坡某船舶公司及时向国际海事救助中心报告,及时向海上发出SOS求救信号,迫使他们将‘露依莎轮’上被劫持的21名船员全部释放。1998年9月底的一天,索尼·韦、翁泗亮等人再次谋划,伙同贾宏伟一起,携带刀、枪、手铐等作案工具,冒充公安边防缉私人员在饶平县拓林港乘坐‘三无’铁驳船出海。在中国海域强行扣留一艘运载甘蔗汁的外籍货轮,抢劫财物一批。1998年10月间,索尼·韦、翁泗亮等第三次预谋冒充公安缉私人员出海抢劫,并准备了作案工具。11月15日晚乘坐‘三无’铁驳船出海抢劫。次日中午,在公海发现运载煤渣的‘长胜轮’,他们鸣枪追赶,后登船抢劫。11月25日,根据索尼·韦、翁泗亮的旨意,贾宏伟等18人将23名船员杀害,沉入海底,‘长胜轮’被销赃国外,而后在深圳的多家银行提取现金97万余元进行分赃。”
法庭辩论紧张而激烈。对于被告来说,这是生死关头。一边是公诉人向法庭提供的十恶不赦的罪证,一边是律师为其开脱罪责的辩词,被告们惊恐不已地在生与死的大门口徘徊。“马拉松”式的审判结束之前,被告人贾宏伟向法庭提出作最后陈述。他还要陈述什么?人们用惊异的目光注视着这个杀人魔王。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首先感谢你们给我这次最后陈述的机会。在此我郑重声明:以前我给公安机关的证词,现在庭上的证词以及我所写的交代材料,都是事实,我愿意为自己说的一切负法律责任。”
法庭的气氛一直处于高压状,压得人透不过气来。
“今天是因‘9901大案’庭审的第七天,几天来,听了部分被告人的交代和辩护律师的辩词,我发现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就是有些被告人并没有如实交代问题,有的作假口供,甚至冤枉别人,而其律师也竟然不顾自己的职业道德,帮助自己的当事人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为其开脱罪责,洗脱罪名。我身为本案的当事人,对本案的大部分过程是相当明白的。还有一些被告人,你们在本案中的罪行相信你们自己更清楚,所有的被告人之间也会相当清楚,但为什么要避重就轻、说假话作假证呢?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部分被告人的律师,仅仅听被告人的片面之词,就为自己的当事人作无罪辩护。你们的职责是什么,你们相当清楚!你们想帮助自己的当事人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我建议你们在使用法律赋予你们的权力时,不要滥用。查阅本案资料时不要片面,要综合本案的所有材料,深入地分析取证,拿出有力的查实证据,同时敬请你们遵守职业道德。”
也许是这段陈述出人意料,人们的目光和表情发生了不同的变化。
“‘9901大案’涉案的被告们,人世间的因果报应使我们在这里面对庄严的法庭、尊敬的法官、公诉人、各辩护律师以及旁听席上的公民和记者,接受人民对我们的审判。我们的罪行使23个家庭遭受毁灭性的灾难,使受害者92名直系亲属痛失亲人,给广州惠博轮船有限公司造成巨大损失,面对这严酷的现实,我的良心受到谴责。法庭庭审调查出具受害船员尸体照片时,我没有抬头,我不敢抬头,我感到恐惧和害怕,同时,我听到受害者家属悲痛的哭泣时,我心情沉重得不知该说什么,我相信冥冥中的23名死难者现在正在看着我们是谁在说假话!谁在做伪证!死者是不会宽恕那些说假话的人的,即使由于某种原由,侥幸成了漏网之鱼,你最终也会得到报应。你的子子孙孙都会得到报应。从我被抓起来的那天起,我一直在写我的忏悔,用马克思的话说,我已拯救了自己的灵魂。”
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他真的拯救了自己的灵魂?他的陈述虽然锋芒毕露,可他头脑清醒,思路清晰,丝毫看不出有扰乱法庭秩序的故意。法官没有打断他的陈述,书记员在做认真的笔录。
一个死囚的灵魂尾悔第六章(3)
“由于时间关系,我不从头至尾地叙述‘9901大案’的全部过程,在此,我主要对某些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进行质证和反驳。首先讲‘露依莎’一案。被告人朱友旺和辩护律师声称朱不是‘露依莎’一案的主犯,而且不知道索尼·韦和我们去海上抢劫。事实的真相是什么呢?1998年7月25日晚,我在深圳华尔街的士高经朋友介绍同朱初次见面,当时索尼·韦也在场,同月底的一天晚上在深圳的另一家的士高再次遇到朱和索尼·韦等,朱请我喝酒,席间,他拿出海军军官证给我看,因为我当过兵,一下子对他有了亲近感,朱让我留电话号码给他,同时让我跟他做大买卖,一次就是上亿元。后来朱要求我帮他购买枪支……朱的辩护人在辩词中说朱不认识索尼·韦等人,没有参与‘露依莎’一案,我感到十分荒唐可笑,不知是辩护人老眼昏花还是其他别的原因。其次,我对被告人黄达铭辩护律师的辩词尤为不满。我赞同公诉人及原告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概况地说,没有黄达铭提供铁驳船就没有我们抢劫‘长胜轮’,其辩护律师严重违背事实真相,一味地为其开脱罪责。冥冥中的23名冤魂正盯着我们,逃避是没有用的,只能走进死胡同,最终的结果也是撞墙,让人不齿。不如像我一样,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否则的话,就是死后下了地狱,冤死者也不会饶恕我们……我相信法庭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9901大案’所有的被告人承担与行为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死者家属一个公正的答复,以慰死者在天之灵。如果能使受害人家属的痛苦和损失减少的话,我愿意接受一切惩罚!再次谢谢审判长、审判员,我的陈述完了。”
贾宏伟的最后陈述完了,法庭内外,几乎所有的人都感到震惊。由于他的质证,两名即将漏网之鱼,一个被判处死刑,一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小子真他妈的不讲义气,死了还要拉两个垫背的。”有人对他恨之入骨,咬牙切齿地诅咒。“是条汉子,敢作敢为。”“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可能是良心发现吧?”有人在背后悄悄地议论。“可惜他站错了位置。”一位律师听了他最后陈述,对此发出感慨。
不足惜,不足怜,他到底是一个十足的杀人魔王。
2000年1月3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贾宏伟等13名罪大恶极的抢劫杀人的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行刑前,贾宏伟将自己一本尚未写完的忏悔书交给看守所长,不无遗憾地说:“所长,实在写不完了,就像我年轻的生命过早地结束一样遗憾。我的生命历程并不长,可我的人生经历是一部写不完的大书,这是一个悲剧,但愿这个悲剧不要在后人身上重演……”
所长接受了这份沉甸甸的遗物,轻轻打开来,里面记载了一个真实的、让人心颤的、发人深思的故事。人生的误区,人性的嬗变,生的呐喊,死的恐惧,天堂的诱惑,地狱的黑暗,血和泪的交融,善与恶的交织,熔铸成一块警示人生的路标:此路不通!
失去自由的日子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是小时候背诵过的诗,居然还没忘,偏偏在这个时候又完完整整地记起来了。浪迹天下的游子,谁不思念自己的故乡?
月光依然明亮,无声无息地从铁窗的缝隙挤了进来,挤得遍体鳞伤,惨惨淡淡地被铁窗割裂成无数个条块。这是一个没有自由的地方,连自然风光也被锁在窗外。
“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