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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魔极乐-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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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抚老爷的府邸是这座城池里最奢华的地方,对于左王来说入住这里自然最能显示出他攻下大同府的威风。

  此时府邸的内内外外都是契丹勇士重兵把守着,与大华军队的军纪严明不同,由部落,父子,兄弟组成的契丹军一向散漫惯了,说是把守不过是坐在门口饮酒做乐,只要呆在这的话他们愿意干什么也没人去管。

  跑进府邸的人无一例外绑着哭哭啼啼的女子,当府内传出凄惨的哭喊声时外头的人都是淫笑了一下,纷纷想象着里头这时的香艳无边。

  若大的巡抚府可说是乌烟瘴气,就连牌匾都被人摘了当柴火烧,又哪看得出往日的大气威严。

  原本算幽雅闲趣的花园内此时是狼籍得很,到处都是乱丢的垃圾和破碎的酒摊子,撕碎的衣服和随意丢弃的羊骨,再细心一点看的花草丛里甚至有一些年轻女子赤裸的尸体,还有不少随意排泄的粪便。

  一具具雪白的身躯僵硬着,脸上的表情定格在了死的那一刻,已经没了生息的眼里尽是恐惧与痛苦,满身的淤青触目惊心,让人无法不联想她们死前受到的凌辱。

  府邸最中央有一座很是宽敞的客室,巡抚大人之前最好面子,无时不刻不想显摆自己封疆大吏的身份和财力,所以这座客室修建得特别巨大,夸张点说面积比之金殿还有过之无不及。

  巡抚大人或许认为唯有这样的排场才衬托得了他的身份,所以这客堂修建的极是宽敞,往日迎来送往的宴席不断,就连戏班子和青楼名妓也是请到府中做乐,自然这座富丽堂皇的客室在本地也是响当当的一个建筑。

  巨大的客室原本是招待幕僚和食客所用,自认明主的官大人修建的这个客室很是奢侈,哪怕是容纳两三千人一起用餐也不在话下,而现在这个地方依旧是在待客,不同的是现在这里成了契丹左王的起居之地。

  拆去了所有的汉族装饰,这里成了左王部寻欢做乐之地,或许说有这么大一个地方供他们奢淫,想想还真得感激那位讲究排场的西北巡抚。

  客室上喧嚣无比,狂妄的笑声和得意的淫笑此起彼伏,伴随着隐隐传来的哭泣让人瞬间就能感受到这里的糜烂和肆无忌惮的醉生梦死。

  空气里弥漫着酒味和酸味,契丹人没经常沐浴的习惯,身上总散发着一股汗酸味和难闻的体味,各种异臭交杂在一起闻一闻是真他妈的提神醒脑,舒筋活血。

  客室两边,酒坛子可以说是堆积如山,两边的客桌边都是光着膀子的契丹大汉在贪婪的品尝着中原的美酒,那清澈又猛烈的味道比起草原上略有骟味的马奶酒而言无疑是琼浆玉液。

  要知道平日里这些汉人的酒在草原上的价格可高得喝一口就和喝血一样的心疼,农作物匮乏的草原上谁都舍不得用粮食来酿酒,自然这种粮食酒在草原上奇货可居,即使是那些牛羊无数的大家族也只有在祭祀或者过节的时候才会省得开上几坛。

  客室中央的主位最高,踏上十级木梯后可以居高临下的俯视着自己的门下,这是巡抚大人最喜欢的感觉。

  高人一等,享受别人的膜拜,又可以清晰的看见自己门下众人的表情,一眼望去就能把所有人的情况尽收眼底。

  此时主位上的人也喜欢这个感觉,契丹左王阿巴思年约五十,满面的粗髯生得虎目豹眉面相很是凶狠,身材高大无比不过也没那么结实了,或许是身居住高位久了,哪怕是草原狼族也不免因为生活奢侈而有些发福。

  年轻的阿巴思当年可是草原上赫赫有名的英雄,哪怕他现在苍老了许多但他在契丹族内的声望依旧很高,高得到现在部落里也没人敢去挑战他的权威。

  阿巴思一手搂着哭泣得华容失色的汉族女,一手举起海碗哈哈大笑道:“来吧契丹的男儿们,享受我们胜利的果实,唯有如此之美酒才配得上我们的勇士,配得上为我们的胜利庆贺。”

  “干!”堂下近千契丹勇气豪迈大笑,举起碗来一饮而尽毫不犹豫。

  “妈的,哭,只会哭!”阿巴思被身边的女人哭得有些烦了,猛的一脚把她踹到了堂下,不耐烦的骂道:“汉人女子就是麻烦,整日扭捏造作的,好好的心情都被她哭烦了。”阿巴思话一落,一个人高马大的大汉一步上前将这柔弱的女子抗在了肩膀上,呵呵笑道:“尊敬的左王,羊儿若不驯服的话该有羊倌来管教,您忠实的士兵愿意随时为您看管羊群,以勤劳来平息左王的愤怒。”他说话的时候嘴角口水都流下来了,从开始喝酒的时候眼珠子就贼溜溜的往这女子的身上扫,瞪着大眼睛一点都不掩饰自己满心的色欲。

  第659章 人间地狱(二)

  众人喝得醉醺醺之时有人提议很久没吃过烤羊肉了,众人一哄赞成立刻殷勤的找来堆积如山的木材,拆了那些他们认为无用的家具用来烧火,兴致大发的想试试在这种高墙大院的府邸内烤羊肉是何等的快感。

  当新鲜的羊肉在火的烘烤中滴下油脂的时候他们欢呼出声,有心急的更是迫不及待的割下带血的肉放入嘴内仔细的品尝着,回味着草原上美妙的滋味,对于他们来说那是来自家乡的味道。

  左王为人卤莽豪爽,看着一众手下拆房子一样的胡闹更是哈哈大乐起来,反正这些家具和房子都是带不走的东西,那还不如用来破坏享受那种特殊的满足感。

  这次的侵略只要的目的是掠夺,他们已经积攒了足够多的东西,自然也不想带着这些笨重的东西成为累赘,至于房子嘛,一把火烧了也没事,反正带也带不走。

  游牧民族一向没领地意识,他们只想掠夺,如果能把一座城池掠夺得变成一座死城对他们来说那才是一种成功。

  外头的士兵依旧忙碌的搜刮着这座城池的财富,珠宝,金银,一些精致的瓷器,丝绸,甚至是类似于茶叶的东西都不放过,到现在各式各样的战利品已经堆积如山,搜刮来的巨大财富让贪婪的草原狼们激动不已。

  这次的掠夺太成功了,这么多的财物几千车都运不完,只要运回草原的话无疑会让他们的部落无比的富裕,到时还怕换不来牛羊无数和肥美的水草。

  可惜的是他们没几个懂行的,更多都是不懂汉字的文盲,所以在字画的筛选这方面全都是把画留下把字烧毁,因为字他们不懂,最少画还是看得明白一些。

  可惜的是那些被他们烧掉的字都是当世大家的手笔,不少更是几百年的稀世珍藏,也有很多独一无二的孤本,但这些却被他们付之一炬,因为他们并不懂得这些书的价值。

  可笑的是他们视若珍宝留下的那些画真假参半,虽然不乏一些价值连城的名作,但实际上更多的是一文不值的劣作。

  这些劣作粗浅得很,哪怕是门外汉也看得懂画的是什么,不识笔墨的契丹人可都是奉为上宝。不过这些劣画很多都是出自官老爷们自己的手笔,很多丹青之术之幼稚简直堪比十岁儿童。

  这些不过是官老爷们为了附庸风雅而随意泼墨几笔,用的纸是上好的宣纸,再加上价值不菲的装裱看起来还满唬得住这些契丹人。

  可怜这些契丹人有眼无珠,把价值连城的孤本题字一把火焚掉,却将这些一文不值的画奉为至宝小心收藏,真不知该说是暴敛天物还是瞎了他妈的钛合金狗眼。

  就在一群人纵情狂欢的时候,门外一阵得意的狂笑伴随着兴奋的叫喊声响起。几十个契丹青年行冲冲的跑了进来,为首的青年十六七岁但已生得和虎犊一样健壮,明显在这群人里最是出色显眼。

  看他们拘押着几十个衣着褴褛的汉人,阿巴思脸上露出慈祥的笑意:“我的陌索,驯服了一些绵羊至于让你这么高兴么?”

  被他唤成陌索的少年是他的次子,这时兴奋得面色通红桀骜的大笑起来:“我尊敬的父亲,绵羊也分高等贵贱,这次我抓回的可是堂堂的大同知府,而不是那些连猪狗都不如的普通汉人!”

  “哦,大同知府,我看看。”阿巴思来了兴致,立刻命人将他们押了上来。

  这一伙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明显是一个大家族,被他们簇拥在中间的男子是一个四五十岁的人。此时他们全穿着破烂的着装,面色惶恐怎么看都像是一般的百姓,哪看得出半点官家老爷的架子。

  稍有点眼力记的都看得出他四五十岁还细皮嫩肉的,绝不是那种每日辛苦劳作的百姓,一双半个老茧都都没有手满是软肉,绝对是一个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主。

  “尊敬的父亲,请看一下我的猎物何等的肥美!”陌索得意的笑着,命人将他们的行李抬了出来。

  一个个看似破旧的箱子很是沉重,几十个少年抬得是满面通红。

  箱子一打开满满的全都是价值昂贵的金银珠宝,玉器首饰都是上好的品相,更有不少珍贵的药材和精美的绸缎,再不懂行的一看都知道这些东西的珍贵可不是一般人能享用的。

  阿巴思一看顿时乐了,立刻拍着掌赞许的笑着:“亲爱的陌索说得对,这不是一群普通的绵羊,而是一群肥美的猎物。汉人有句话叫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看来我们还是低估了这里的富饶,低估了这些猎物的肥美。”

  “愿上天将福缘恩赐于我的父亲,请父亲收下我的礼物。”陌索被赞许之后兴奋的笑着。

  “亲爱的陌索,父亲很欣慰你的慷慨。”左王很是开心,不只因为这些礼物的珍贵,更是因为这是自己的儿子献上的第一份礼物。

  一群众人是喜笑颜开,将他们的金银细软收下后开始将他们当成动物一样的分群,尽管女人们都是穿着破旧的民服,不过凑近一看不少人已经是眼露色光,酒意冲头在瞬间带来了空前的冲动。

  大同知府也算是一个高官,自然少不了高官该有的毛病那就是贪财好色。既然他能聚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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