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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秦汉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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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载《立命馆文学》,148  (1967),第633—65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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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管理 

                                  政府和皇室的财政 

       如果不涉及国家权威的种种作用,就不可能叙述汉代的社会和经济发 
  展,因为它通过实施各种各样的财政政策对农业、商业和制造业施加了巨大 
  的影响。虽然根据君权至上的集权专制主义,所有的岁入在理论上都应属于 
  皇帝个人,但事实上汉代在财政管理上有一个严格的区分,形成政府的或公 
  有的财政和皇帝宫廷私有的财政两个范畴。前汉时期,这两个财政系统分别 
  由两个具有独立的收入和支出的部门掌管,这就是大司农和少府。① 

                                          ② 
       政府财政的主管机关是大司农。它的岁入主要来源是向人民征收的各种 
  赋税,公元前119年之后,加上盐铁专卖和均输、平准所得的利润。武帝时 
  期还有来自国有土地和卖爵的收入。它的主要支出是首都官员的俸禄、公共 
  工程 (如建造陵墓、治水和灌溉工程)和军事费用(供应军需、大规模远征 
  的消耗、给军队的奖赏)。除去这些主要项目之外,也提供国家节日和礼仪 
  的花费。 
       少府收入的头一个来源是对有市籍商人的课税和对自然界(山、林、河、 
  海、湖泽)的各种产物的税收 (所有的自然资源都被认为是属于皇帝的)。 
  这实际上意味着对鱼类、木材和广大的国家公园所有产物的课税。一个例外 
  是,当时专卖盐铁这两个最有利的自然产物的收入归属于大司农。这是武帝 
  大力增进国家财政所作的一个特殊姿态的结果。在开始专卖以前,盐铁的税 
  收一定归于少府。这个财源的损失,在几年后的公元前113年,因少府的一 
  个新的协作机构水衡都尉专管铸钱 (如上面所述)而得到了弥补。 
       少府收入的另一个来源是口赋,即对所有3至14岁(后改为7至14岁) 
  的儿童的人头税。起初是20钱;后改为23钱,其中20钱归少府,3钱供军 
  费。至于这笔钱为什么不归大司农,其理由不得而知。口赋在皇帝宫廷的岁 
  入中是一个很大的项目,这从下面的估计可以得知。 
       公元2年全国的人口统计是59594978人,假定1/5的人口是7至14岁 
                                                                  ① 
  的儿童,每人交纳口赋20钱,那么总额就是3。8亿钱。 少府还有归它分管 
  的国有土地的收入。确切的数字虽不得知,但从以下的事实可推出其大略, 
  武帝时期河东郡新灌溉的5000顷(57000英亩)土地,预计岁收可超过4000 
  万公升谷物作为国家收入,这些土地归少府掌管。虽然水利设计从来没有完 
  全实现,但岁入一定相当可观。② 
       此外,诸侯王每年奉献的黄金——酎金——也都归少府。奉献者要在阴 
  历八月举行的节日把黄金献上,在此期间,又用八月酿造的酒供奉皇帝的宗 
  庙。名义上用来资助祭祀的黄金数量的征收,是按照王侯的封地人口的比例, 

① 对这两个机构职权界限的全面研究,见加藤繁: 《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 卷,第35—156 页。 
② 这个官职起初沿用秦制称治粟内史,公元前143 年改称大农令,公元前104 年又改称大司农。 
① 这个计算是根据《汉书》卷二八下,第1640 页所载的登记人口数字。如根据全国每个行政单位的人口计 

算,则总数为57671400 人。见毕汉斯:《公元2 至742 年时期的中国人口统计》,第158 页。此外,还应 
考虑从武帝时期到公元2 年之间的人口的增长;据一位学者的估计是每年1%  (见许焯云:《汉代农业》, 
第15 页以下)。如果这个估计可接受的话,那就意味着武帝时期的登记的人口数字约300 万。 
② 《汉书》卷二九,第168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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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每1000人四两 (60克),另外还要检验黄金的成色。如果不够标准,奉 
  献者就要失去他们的全部或部分封地。武帝统治时的公元前112年,有106 
  个诸侯因酎金的成色低劣被夺爵而沦为平民。我们仅能对在这些情况下奉献 
  的黄金作一个近似的估价。按照公元2年的人口调查,诸王封地的人口总数 
  超过638万,这一年他们必须交纳380公斤黄金,大约相当于1600万钱。再 
  把诸侯的奉献包括在内,其总额一定大得多。③ 
       虽然少府的岁入很大,但它的支出也是巨大的,它担负朝廷的全部花销。 
  其中包括食物、衣服、家具、器皿、医药、乐舞伎和后宫 (少府对每一个后 
  宫都有专门机构负责)的费用,还不算近侍们的生活费用和其他奢侈品。像 
  衣服、器皿、车辆等的绝大部分是由少府所属的国家机构制造。其花费之大 
  是惊人的,以至当国家紧迫的时候一些公忠体国的大臣屡次要求削减花费, 
  元帝时期(公元前49—前33年)的贡禹就是如此。 
       少府还要支付皇帝对诸侯王、高官、幸臣、功臣等的定期和特殊的赏赐。 
  这些赏赐或是黄金,或是铜钱,或是二者都有,一次赏赐常是黄金百斤 (25 
  公斤)和铜钱百万。例如宣帝 (公元前74—前49年)初期,霍光受到1。7 
  万户的封地、7000斤黄金(1050公斤)、6000万钱、30000匹绢、174名奴 
                                                ① 
  隶、2000匹马和一所住宅的巨大赏赐。不仅如此,在国家紧迫时候,少府 
  有时还要资助大司农。在这些之外,还要支付它自己机构的铸币、薪俸、办 
  公等费用,以及拥有大量奴隶的水衡都尉的费用 (据贡禹说,官奴隶的总数 
  超过10万,每年消耗五至六亿钱)。② 
       从以上所说可以清楚地看出,汉帝国的财政规模是庞大的,据桓谭 (公 
  元前43—公元28年)的《新论》说,前汉政府每年取自人民的税收是40多 
  亿钱,一半用于官员的俸禄,另一半储备起来以应急需。少府的岁入总数是 
             ③ 
  13亿钱。 《汉书》记载元帝时期(公元前49—前33年)的财政储备如下: 
                                                                     ④ 
  大司农经管40亿,水衡都尉经管25亿,少府经管18亿。 所有这些巨大的 
  数字都必须由政府有关部门详细记帐。 
       构成岁入和支出的项目包括谷物、丝麻、黄金和最重要的常用来表示总 
  价值的钱。虽然这一时期官吏的俸禄一般是以谷物为单位来计算,但以钱交 
  纳的税占全部税收的很大比例,于是在政府财政部门的操持下每年有几十亿 
  货币流通。因而纳税者必须卖掉他们的产品去换取铜钱,这就给商人提供了 
  牟利的大好机会。 
       可能是这样:在秦代,平民向少府缴税时,宫廷所占用的比例大于政府 
  所占用的,但在整个前汉时代,政府的财政逐渐而稳步地扩大,终于和宫廷 
  财政的比例相当。后汉初期,光武帝(公元25—57年在位)进行了大的改革, 
  把少府的全部岁入转给大司农掌管;公元40年以后,水衡都尉的官署被撤 
  销,铸钱也成了大司农的特权。少府这时变成了只是办理宫廷杂务的一个行 
  政机构,并且日益为宦官所把持。除去盐铁的机构这个小的例外 (这时归郡 

③ 关于这件事,见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 卷,第126 页以下和上面第2 章《侯与爵》。 
① 《汉书》卷六八,第2947 页。 
② 《汉书》卷七二,第3076 页 (韦慕庭:《西汉奴隶制》,第174 页以下、397 页以下)。 
③ 桓谭著作的残篇现保存于 《太平御览》,见蒂莫特思·波科拉:《和桓谭的其他作品》(安阿伯, 

1975),第49 页和59 页注21。原文的83 亿被认为是13 亿之误,这里采用这个校正数。 
④ 见《汉书》卷八六,第349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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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主管),大司农这时成了当时唯一的国家中央财政机构。 
       后汉时期,货币仍继续在经济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据《后汉书》所开 
                                                                         ① 
  列的公元50年的官吏俸禄,他们所收的一半是货币一半是谷物。但是,货 
  币经济开始逐渐衰微。虽然纳税大部分还是付货币,但国家所得的硬通货(铜 
  钱)却越来越少,这是由于纳税的农民在减少,越来越多的小农处于地方上 
  有权势的地主的控制之下。最后,为了尽力弥补这个损失,在桓帝(公元146 
  —168年)和灵帝(公元168—189年)时期,政府对所有的土地每亩(0。046 
  公顷,0。113英亩)加征10个钱,并卖官鬻爵。灵帝把用这种方法得来的钱 
  存贮在西园的所谓“万金堂”;这种行为完全不顾这样的事实:独立的宫廷 
  财政已成为一个长久的过去事情,不能以专制君主的独断行动来恢复。 

                                         税制 

       汉代的税一般说来有两种,即租和赋,两者的区别开始于春秋时期。租 
  原是人民献给统治者的贡品,作为在他的宗祠进行礼仪和节日活动的礼物。 
  它也叫作税,意思是人民把他们生产品的一部分分给统治者。赋起初是一种 
  服兵役的义务,后来变成交纳某些物品。因而习惯地把租用作皇帝个人和朝 
  廷的费用,而赋用作军事费用,这就是为什么汉代把很多交纳少府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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