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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1-06-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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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有问题,却不能像李锐那样由此深入想下去,弄明白其是非,更不敢像李锐那样把自己想到的公开说出来,她是多么可悲。不但如此,分明她自己也有这样的想法,却不说,还要去揭发李锐,把他往死里整,她又是多么可恶、可怕。
  李南央的文章说,她这样做,是因为“她胆小,为保自己”。我看这还把她的动机说得消极了一点,她还有更积极的动机,就是希望以此获利。在共产党内,是有左比右好的传统的。《毛选》里说得明明白白,左,大都是忠心耿耿,为党为国的,就是看问题的方法有点片面性;而右呢,那就是资产阶级思想在党内的反映了(第五卷,第423页)。因此,搞极左那一套的人,也确实有不少获利。比如李南央写到的某某某吧,也不过是参加过“一二·九”运动的中学生罢了;至于人品嘛,人们从李南央的文章里已经窥见一斑,用不着多说了。可是他为什么能够官运亨通、飞黄腾达呢?还不就靠了一个左字吗。左,确实是有利可图的。范元甄是从心里敬佩、崇拜某某某的。她一心以他为楷模,学他的左,学他的整人、害人,结果却为什么不能跟某某某一样获利呢?这是因为,在这害人、整人的左倾路线里,株连九族是运动的常规,你既然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反党分子的臭婆娘,自然也就在必须打击之列了。因此,她揭发得越彻底,在李锐罪状上钉的钉子越牢靠,最终转过来也就越加重了她自己肩上枷锁的重量,这不能不说是她失算的地方。这样说来,李锐是为他的“平生不左偏”付出代价,范元甄却是为她的努力去揭发付出代价了。这也是她悔恨终身的地方,不是悔不该揭发李锐,而是悔当初不该嫁给李锐。
  李锐付出了吃二十年苦头的代价。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新的历史决议宣布,在庐山的那一场斗争中,错的不是彭、黄、张、周和李锐,而是整他们的人;李锐获得了比过去更高的地位。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正如马克思说的,思考使人受难,受难使人思考。正是二十年的受难带来的二十年的思考,使他对这一段历史有了深入的理解,能够写出像《庐山会议实录》这样传世的杰作,和其他一些清理极左路线很有深度的文章,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
  李锐和范元甄是典型人物。写了他们的李南央,也是典型人物。她已经很少有父母那一辈观念上的羁绊。特别是,这篇文章是她旅居美国十年之后写的,明显地流露出美国价值观的影响。别的不说,只说她对她母亲同某某某的关系这件事的看法,她说:“平心而论,我觉得我妈和某某某确实般配。我妈一生从来没有服过什么人,但是对某某某确实是信服的……我真是觉得组织上多管闲事,剥夺了两人的婚姻自由,造成了我妈一生的悔恨……甭用管好人坏人,两个人在一起彼此觉得合适幸福,别人管得着吗?”在以三从四德为准则的传统观念看来,这当然是荒谬绝伦。李锐也不能接受这观点,并不是说要遵守三从四德,而是说“这样乱搞不是生活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党当然要干涉”。如果问一声:这为什么是政治问题呢?答案也许是因为这损害了党的形象、党的声誉。再问:为什么这事会损害党的形象、党的声誉呢?答案也许是因为这违反了中国传统的道德观、伦理观,从来就认为这是坏事、丑事嘛,于是,绕一个圈,还是回到三从四德去了。
  李南央在美国忙于自己的专业,我想未必有多少时间去读马列的。现在我想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帮她找出一点根据来。恩格斯的《共产主义原理》的第二十一个问题:共产主义制度对家庭将产生什么影响?他的回答一开头就说了这样一句:“两性间的关系将成为仅仅和当事人有关而社会无须干涉的私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1972年版,第224页)恩格斯这里说的,岂不是和李南央说的意思差不多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中外交往的增多,三从四德那些观念,在年轻一代的头脑中将逐渐淡化吧。
  李南央说,她写这一篇,“不光为我的妈妈,也为我舍弃不掉的‘使命情结’。发生在我家的事是有悖人性的,是永远不该再在中国发生了”。这是一个崇高的愿望,一个崇高的使命。我作为一个也有一点历史癖的读者,感谢她写了这篇文章。

  康有为的神话——读《温故戊戌年》

  康有为的神话
  ——读《温故戊戌年》
  ? 傅国涌
  虽然这只是一本历史报告文学,并不是什么严格的史学著作,但它的出现起码在某种程度上打碎了已跨越百年的康有为神话。虽然我们并不会因此而否定伟大的戊戌变法和他的代表人物之一康有为,但是历史无疑揭开了一层新的面纱,一百多年来笼罩在康有为身上的神圣光环破灭了。从《温故戊戌年》开始,我们将重新认识康有为,重新走向十九世纪末那个内忧外患、苦难深重的年代。一句话,无论我们是否相信本书的结论,我们都不可能无动于衷!
  关于康有为,一个多世纪以来已经有无数人写过无数的文章与书籍。这本不足三十万字的历史报告文学只是因为作者读了台湾戊戌变法史专家黄彰健早在一九七○年写的史学专著,才毅然改写成这个样子的。这以前,他笔下的康有为依然是“圣人”一般无暇(至少在戊戌年以前是这样),和百年来多少写戊戌年的作品没什么两样,是那本发黄的《戊戌变法史研究》改变了这一切。
  我们今天难以理解的是黄彰健的书出版了近三十年,为什么一直没有引起史学界的重视?也许是证据不足,也许由于其他原因,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人们多么不愿意看到一个神话破灭,一个惯于造神的民族总是在不断地造神的同时,也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过去的神话(这个神话和史前时代的神话无关)。康有为作为清朝末年改革维新的象征人物,早已成为一个神圣的符号。恐怕也只有这一因素才能解释几十年来海峡两岸历史学家们的沉默,尽管多少年来一直都不乏对康有为的种种批评。
  我们可以说现有的证据还不足以证明《温故戊戌年》一书的结论,但很显然也没有充分的证据推翻本书所提出的一系列与历史教科书完全两样的事实:
  神话之一:儒学大师、大学问家的神话。康有为用以托古改制、推动戊戌变法的两本最重要的学术著作《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原来剽窃自廖平的《辟刘篇》、《知圣篇》。对此,当年廖平就提出了指控,成为晚清学术史上最大的版权官司。康本人虽然极力回避或否认,这一点梁启超提供的证词也许最值得重视。他说:康有为“见廖平所著书,乃尽弃其旧说”。他的本意也许是赞美老师勇于创新,却透露了廖平指控的事实。
  其实早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前,美国著名的中国问题专家列文森就在他的代表作《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中有较为详细的论述,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介绍廖平其人和康、廖之争,应该是可信的。廖平曾是张之洞的幕僚,康有为在万木草堂讲学之前就和他相识,康曾得到过他一八八六年完成的《辟刘篇》手稿,康也完全可能读过《知圣篇》的手稿,因为“始终尊敬先生但观点与康又不尽一致的梁启超承认廖的指责有根据;中日学者对此形成了一致的判断:康的《新学伪经考》(第一部成名作,出版于1891年)被人们有意识地抬高了,它的许多资料取自于廖平的《辟刘篇》。康的《孔子改制考》(出版于1897年)剽窃了廖平的《知圣篇》的论点和形式”(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5月第一版,郑大华等译,P276)。当然,这位美国学者同时认为:“不管康是否是一位抄袭者,但正是他临危不惧地改变了历史。”
  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一个抄袭、剽窃了同时代另一个人的学术成果的人,无论怎么解释披在他身上的那件学术大师的神圣外衣还是被剥落了,神话终究是神话。
  神话之二:感动了一个民族一个多世纪的“公车上书”原来并没有上书。一八九五年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战败,被迫与日本签定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消息传来,举国震惊,正在参加会试的各省举人(包括康有为和他的学生梁启超、麦孟华等)涌动着一股爱国的激情。康有为连夜起草了长达一万四千字的上皇帝书,这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上清帝第二书》,提出了“下诏鼓天下之气,迁都定天下之本,练兵强天下之势,变法成天下之治”的政治主张。全文慷慨激昂,一气呵成,浸透着康有为变法思想的精髓,即使一个世纪后读来,我们仍然会被康有为那满腔热血、他对祖国的爱所深深打动。然而,《温故戊戌年》告诉我们,这封激动人心的万言书并没有像康有为《自编年谱》中说的,由他发动十八省一千二百多举人联名上书,近代史上著名的“公车上书”,其实并没有真的上书,史料的依据有康有为最忠心耿耿的弟子之一徐勤《南海先生四上书记》所附《杂记》、当时参加过松筠庵聚会的“哀时老人未还氏”的《公车上书记序》、张大千提供的他的老师曾农髯、李梅庵(他们都参加过当年的松筠庵聚会)的回忆。事实是这样的:万言书确有其事,康有为召集各省举人齐集松筠庵也有其事,正在这个节骨眼上,传来了《马关条约》已经签字的消息,第二天又传出了康有为中进士的消息,“公车上书”也就半途而废了。所以,所谓一八九五年五月二日,康有为发动十八省一千二百多举人(这个数字根据他的自编年谱。此外,他在1895年写过一首诗,题为“东事战败,联十八省举人三千人上书,次日美使田贝索稿,为人传抄,刻遍天下,题曰《公车上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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