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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黑社会 作者:丘海雄平萍-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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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英文,在文书契约上做手脚的亦有不少。

  五、各类违法所为全部隶属黑帮除了黄、赌、毒、千等罪恶和黑社会势力有绝对关联之外,其他各式各样的犯罪活动,亦无一不与黑帮有所沾染。

  以下是一些表面看来不太引人注意,但却给市民带来经常性的重大损失的犯罪活动:“文雀”:即扒手,有本地帮及上海帮之分:“爆冷格”:即进入无人住所或商店进行盗窃:“夹万党”:专门从事爆窃夹万或保险库。此项活动必须拥有专门人才:“高买”:以顾客身份,进入商场伺机行窃。随着超级市场的开放,给这类人带来的活动机会增多:“墨漆”:即鼠摸夜盗,此行中不少人挟有“走千家、盗百户”的飞天本领,其中高手可使若干住宅或珠宝行损失动辄数十万:“老鼠货”:专门收购赃物,转手图利的“老行尊”:“拐子佬”:专门盗窃男女婴孩,转卖给别人或转运出境:“黄牛党”:专门从事炒戏票、船票、火车票以至公立医院门诊的轮候位置。此类人物经常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使市民遭受不便或无享受损失:“保护费”:包括勒收小巴及的士停车处、私家车停泊处及固定或流动摊贩等的“保护费”:“三行霸王”:专门在新入伙的屋村或临时安置区,垄断装修工程,排挤正当三行工匠,纵使住户自购材料,自行装修,也被这些黑人物恐吓,不许动工。

  上述这些的不大为人注意的违法活动,都无一不与黑人物有关,离开黑社会组织,也难以进行这些活动。

  香港的扒手组织,一向分为“上海帮”及“本地帮”。前看潜龙伏虎,不乏顶尖人材。其中有一个组织,由郭×海夫妇率领,属下成员约五六名。他们极少在本港活动,除却获得极准确的线报而偶然出动之外,经常都轮回前往曼谷、东京、马尼拉、汉城及新、马等地作案。郭某夫妇均属“清帮”中人,颇遵守帮会规矩。前往东南亚作埠际活动时,都备齐厚礼,分别拜会当地黑社会堂口,多年来极少失手。

  至于本地帮的扒手,和郭氏集团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但在清末民初之际,却曾人材迭出,像“三天梁”、“太子光”等人物(均属当时“和安乐”成员),能在单对单的情形下,窃取对方身上任何东西都不会被发觉。由民初以至战前的一段时间,扒手行业日渐式微,原因是收徒困难,传术不易。据圈中人指出,战前的扒手,都要受过师父的严格夹磨,单是十个手指的运用,就用学上两年。出师后还要奉养师父三年,这是该行不成文的规定。一般的职业罪犯对此道都不甚感兴趣,因而后继乏人。

  60年代后期,黑社会圈职,曾出现过一号非常突出的人物,就是“和勇义”的冯×叔。

  冯×叔是个头脑非常精明,眼光很独到的人。他从来不直接进行偷、骗、抢、掠等活动,他在九龙城设立一处收购赃物的架步,不论任何种类的贼赃,贵重的如珠宝金饰,笨重的如机器零件,以至一切家庭用品,均在收购之列。他将货物略加整理之后,就分别拿到港、九两间夜冷店(也是由他独资经营)出售。他还设有一处熔金工场,匪徒们倘若劫得大批金饰,他即可替你在六个小时之后,全部变成“泰条”。这样,便可大模大样地拿到市面去出售了。尽管冯×叔所收费用极其昂贵,金饰交由他铸成金条,最低限度抽头四成。也就是一百两金饰,匪徒只可能回六十两。为了“安全”起见,动匪们自然也乐得被他剥削了。当年,提起冯×叔,确是响当当的大人物。后此人死于中风,余下的许多孽钱,也被他的两个儿子花清散尽了。

  在警黑勾结的黄金岁月(下章将详细揭示)里,每当华灯初上,夜幕低垂之下,只要在油麻地榕树头蹓跶一番,就可以看到一幅令人难以置信的奇景。

  在庙街及公众四方街交界处,停着几辆大型房车。每架车的档风玻璃上都贴上“九龙城”、“大围”、“尖沙咀”……等字条。不明就里的人,还会以为这是“白牌车”。车旁站着些大汉,以广州话摇臂高呼着:“十二、三岁嘅姑娘仔呀,有心试吓‘鸡巷仔’嘅就上车嘞,免费接送呀……”

  “去大围嘅上车嘞,正式云土呀,灯明斗爽,保证安全呀,有嘅就上车嘞……”

  “真人表演呀,铁宝呀,包管风平浪静,有事公司照起呀,来回免费接送,上车喇……”

  原来是黄、赌、毒行接送顾客的专车。车厢里已坐上了部分顾客,后至者也争先恐后钻进去。大汉们叫得唾沫横飞,围观者膛目结舌,近在飓尺的油麻地警署,也能视若无睹,不由令人有人间何世之惑。

  六、烧杀抢掠罪案多数与黑沾连曾任警方刑事侦缉处处长的关贤,于1978年10月18日的一个“晚餐例会”上,以“社会罪恶”为题,发表了一番谈话,他说:“我们对于有组织性的罪案有两种方法应付:一是找出它的犯罪组织将其瓦解,二是将它赖以为生的东西或场所,加以摧毁……黑社会仍然是社会秩序的头号敌人,黑社会问题也就是罪恶问题,两者难以分开……”这番谈话承认黑社会是社会安全的头号敌人,是能够面对现实的见解。

  对于“黑社会问题也就是罪恶问题”的观点,是有大量实证材料为之佐证的。在香港,每年所发生的杀人、放火、抢劫事例中,除了极少的伦常巨变(诸如把子女抛掷下楼,然后跳楼自杀此类之例),或个别因骗取保险费而故意纵火者外,说余下的全与黑社会人物有关的话,也并非故作夸张之词。先谈“专业”杀人组织,香港黑社会人马难与欧、美、日、泰等杀手相提并论;但却不能说香港完全没有这类组织。例如澳门葡京酒店大血案,十四K大头目余洪的被杀案,都是香港杀手党受聘前往而大开杀戒的。此外,历年来仍然成为悬案的杀人案件,有不少也是这类杀人组织的杰作。

  当然,黑社会人物也是人,虽则凶残暴戾或某种品性有逾于普通人,但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杀人。但若是为了寻仇泄愤;或者受命于重金礼聘之下,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为首的杀手党,由一名“十四K”绰号沙胆雄的领导。而这个沙胆雄,帮龄并不高,仅十年左右,而且职位方面,也并非“红棍”、“草鞋”而是一名普通会员“四九仔”。如此身份地位,竟在黑社会圈中“扬威立万”,指导一个杀手集团,也是“难得人才”。这其中有这样的背景:1972年,香港一个走私集团潜运一批价值达170万元的名牌手表前往日本。货在安全抵达后,但却给当地的“山下帮”以黑吃黑手法,全部吃个精光。走私集团首要人物之中,有一名叫谢二姑的,是“十四K”初期(在广州那段时期)内八堂香主齐玮文(女)的得意门生。谢二姑吃了这记闷棍,心中大为激愤。于是以每名一万五千元的代价,召集十名年青力壮、凶狠过人的打手,跨海东征。目的是杀杀“山下帮”的嚣张气焰,教训一顿。

  本来区区十名打手,远涉重洋,向地头蛇挑战,实在有点不自量力。但谢二姑一怒之下,并不计较势力是否悬殊,地头是否熟悉这些问题了。同时,她的一名嫡亲舅父,在大贩经营中华料理,在当地也扎下了根。如果予以臂助,以闪电手法给“山下帮”一点打击,也不是全无希望。于是,这十名杀手便分别以游客身份,先后抵达日本。沙胆雄使是杀手群中的一个。

  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谢二姑率领队伍抵达日本之后,得到舅父暗中帮助,查悉“山下帮”部份人马将于两夭后到“人形町”(那是离成田机场不远的一个小镇,当时成田机场仍在修筑中)进行某种活动。于是十名杀手分批前往该处,预作埋伏。“山下帮”的六名党羽抵达人形町时,便立即上前围攻,狠斩狠杀,“山下帮”党徒措手不及,以至一死五伤。而最幸运的是这批杀手行事之后,竟能分批安全口港。这可能是因为日本警方认为这是国内帮会的火并内哄,而忽略了这群外来的“游客”。

  报复得逞,谢二姑总算稍泄心头之恨。论功行赏,每人再给三千元;而动手杀人的沙胆雄,则另重赏一万大元。至此,沙胆雄便种下了组织“杀手党”的动机。

  镀过金,越洋杀人的“英雄事迹”,使沙胆雄声名大振。回港不久,一场“十四K”与“和胜和”争夺地盘的大厮杀中,沙胆雄率八名手下,反复冲击,使对方丧魂落胆。此后,沙胆雄简直成了“旺角之虎”。不久,他便纠集志同道合、胆正命平之辈共约五、六人、组成“杀手党”。扬言只求代价,万事可为。此后数年中,倒也得过不少“委托”。1987年6月发生的澳门葡京大血案,是沙胆雄手下所为。当时沙胆雄飞往台湾游埠,未及受聘,仅由其手下出马。血案发生后,沙胆雄便不敢再园香港,一直匿居台北。但入台证件居留时限到后是否继续申请居留台湾则不得而知了。

  除沙胆雄集团之外,另外两个同类性质的组织,一个是“新义安”大头目肥鹏(绰号)所率领,另一个是“同新和”、“红棍”报纸荣所组织。前者的大本营在尖沙咀,后者则经常在湾仔活动。他们都接受圈内外人士委托;圈外委托者还须有可靠人士介绍及保证。从事职业性质的打杀行动。不过,他们较之沙胆雄的组织,自然是黯然失色,甘拜下风了。

  再说每年发生的火警,不下千百宗。这些火警如果说都是黑社会所为,未免不公平了。但是若干市场及小贩集中区,不时发生的纵火案,不消说都是黑人物勒索“保护费”不遂而进行报复了!此外,若干小巴被毁、被烧事件,警方及明眼人都可看出与黑社会有关。

  至于每年所发生的大、小械劫案,大多数都是黑社会人物所为。一位在职的监狱署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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