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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依约来到凤凰楼——我们见面的老地方,只见两个人闷坐在老位子上,一个愁眉苦脸,一个唉声叹气。稀奇的是,他们居然没有吵架。
“怎么啦?一个一个闷得像七老八十的老太婆一样干什么?年纪轻轻的有点朝气好不好?”我坐在他们面前,毫不客气的数落他们。
“唉!别说了,我心情不好!”孟轩一手撑着脑袋,摆出一幅深沉的样子。他要等长大几岁再摆出这副样子,一定会吸引不少女孩。
“真奇怪,你居然也有心情不好的时候?”这小子平常都是一幅没心没肺的样子,这次居然搞成这副模样,肯定有什么麻烦事吧。
“唉!过两天有客人来,听说是父亲和叔叔年轻时闯荡江湖遇到的朋友。我们两家打算合办一次宴会,我爹和孟叔叔要我们请乐坊的瑶姬来献歌……”焦辕漂亮的小脸一垮下来。
“然后呢?你们愁眉苦脸的原因还没说呢!”我的好奇心膨胀到了极点。
“可是她回家探亲去了!怎么办啊?那帮唯恐不乱的家伙又要取笑我们了!”说完,焦辕毫无精神的趴在了桌上。
“实在不行你们可以自己表演啊!”我也趴到了桌子上。
“自己表演?我不会唱歌。”孟轩摇了摇头。
“乐器呢?笛子,箫,琵琶,筝,琴,都不会吗?”我继续问。
“我会一点琴,可是弹的不熟练。”焦辕回答道。
“我会吹箫,不过,也不怎么熟练。”孟轩说道。
“这不正好嘛,来一首《笑傲江湖》!反正还有两天时间,我来教你们这首曲子。”我开心的提议。
“笑傲江湖?听名字感觉不错!难不难啊?”孟轩不放心地问。
“既简单又好听。”我拍着胸脯保证。
“可是,一首曲子哪够啊!”焦辕还是没放下心。
“这样吧,我们去乐坊,反正还有两天的时间,我也帮你们。”又有热闹看了,我心里偷偷开心着。
两天后,我打扮成一个女孩,自称“璃姬”,和乐坊的人一起来到了孟府。没有轮到我们的表演时,我们只能在旁边的屋子里准备。我走近堂屋听孟轩和焦辕他们的表演,感觉还不错,曲中表现的豪气和力度表现得恰如其分,这两人非常有默契。
他们奏完之后,我和乐坊的人一起来到堂屋。我抬头看了一下,在座的只有一位沉默冷酷,面容平凡无奇的青年我没有见过,看来他就是那个客人了。气质不错,即使在孟父和焦父这样的翩翩美男子身边,也没有陪衬的感觉。
“璃姬愿为各位献曲。”我来到堂屋抬手行礼,顺便不着痕迹的用银针刺了一下颈部的穴道,用来改变嗓音,虽然还没有变声,但是还达不到那种女子的柔美。然后,我坐到堂屋中间,放了一把筝在前面的小桌上,缓缓弹奏,用变柔了的嗓音唱着:
“浩浩愁,茫茫劫;
短歌终,明月缺。
郁郁佳城,中有碧血。
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灭,
一缕香魂无断绝!
是耶非耶?
(且把春借)愿化蝴蝶!”
忧伤的曲调,柔缓的节奏,优美的歌词,还有乐坊其他女孩的和声,无一不让人惊叹,大厅里响起了一片赞叹之声。
“很美的歌曲,这歌叫什么名字?”青年突然问道,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的嗓音虽然好听,但有点怪怪的感觉。
“香冢吟。”我垂着头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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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
那晚的表演在我和乐坊众女子的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而随着我编排的各种歌舞的流传,那个乐坊从锦州最有名的乐坊渐渐升级成为全国最有名的乐坊,“璃姬”之名也在那晚之后流传开来。不过,因为我当晚就离开了乐坊,“璃姬”也就像当年的“乐仙”一样昙花一现,充满了神秘感。
事后,孟轩和焦辕两个嘲笑我“比女人还像女人”,我笑骂了他们一顿就离开了锦州去沥州。那里是我的王叔平阳王凤羿文的封地,听说是有名的鱼米之乡,盛产粮食和美女,风景优美,气候宜人。
四月中旬,我独身一人来到了这个美丽的城市。逛了一圈之后,我发现这里和锦州最大的不同就是,锦州的人比较纯朴豪爽,这里的人一肚子坏水!虽然锦州才是琉国最大的商业之城,但是,沥州的奸商最多。而且,听路人说这里多的不仅是奸商,狗眼看人低的也最多,扒手也最多。有幸的是,这三大地方特色我都尝了个遍。
先说说奸商吧!在稍微了解了这个地方的物价之后,我进了一家看起来不怎么高级也不怎么低级的饭馆,要了三菜一汤。实际上我无论在哪个地方的饭馆用饭都只要三菜一汤,青椒土豆丝,鱼香肉丝,红烧鸭子,鱼头豆腐汤。
结账的时候,掌柜的看我好像是外地人,穿得也不错,就毫不客气地要一两银子。一两银子!什么概念?一两银子可以让平民百姓生活八个月,我在锦州吃这样的一顿也不过八十文钱,这样的漫天要价亏他好意思说出口。
不过,我也不是那种乖乖被人宰的冤大头,他既然漫天要价,我就坐地还钱,从米价、肉价、水价、柴禾价到店铺的房租一一算清,最多也不会超过六十文。结果,我就付了六十文的饭钱,还对着掌柜苦兮兮的脸丢下这么一句话:“我已经很亏了!”
说到狗眼看人低,我不得不感叹一下命运的奇妙,当年苏东坡遇到的事情,换了个时空居然被我遇上了。某天,我逛街逛得有点渴,于是走进一家茶馆。掌柜的正在记帐,只是抽空瞥了我一眼,懒懒地说:“坐,茶。”
过了好久茶都没上来,我不耐烦地站了起来,看了看墙上的画,然后摇了摇头,这个时代的画真的没什么欣赏价值。掌柜问:“你摇什么头?这可是南泉公子的大作,你一个小孩看得懂吗?”
我详细地把这幅图的不足之处一一列举了出来,从构图、墨迹的浓淡、衣服的褶皱、人物身体的结构再到人物的神态,听得掌柜目瞪口呆。半晌,他敬佩的问:“请问公子尊姓大名?”
“在下方令羽。”我淡淡的回答。e
“原来是‘圣手兰迹’方公子,久仰久仰!请上坐!”掌柜把我引进雅间,回头喝道:“上好茶!”
走的时候,掌柜拿出笔墨纸砚请我留一幅墨宝。我不加思索的提笔画了一只狗站在房顶上轻蔑的看站在地上的人,不用我再说出这幅画的意思了吧。
遇到扒手也是在这天,中午吃过饭从饭馆出来,一个长得很贼眉鼠眼的大叔故意撞了我一下,伸手要摘走我挂在腰间的玉佩,我当然不会让他得逞了。说实话,以我现在的功力,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偷掉我的东西的,除了绝世高手还是绝世高手。有比我武功高强的绝世高手存在吗?应该不会有的。而且,有绝世高手会做小偷这种不入流的职业吗?基本上不会有的,除非此人有特殊嗜好。
我在这里游玩了两个多月,到了六月下旬,我就打算回锦州去了。晚上,我正在客栈里睡觉,忽然窗户传来一阵响动,我继续闭眼,装作睡熟的样子,却又觉得这一幕有点熟悉。窗户外面的人跳了进来,一下子倒在了地上一动也不动。借着月光,我发现倒在地上的人居然是那天孟府请的神秘客人。我把他抬到了床上,帮他把了把脉,却发现他居然中了著名杀手组织“暗堡”的独门毒药“醉红颜”。
我是才子(上)
解毒
大师父曾经提起过,一开始的醉红颜原本是一种专门对付烈性女子的迷药,并没有什么真正的伤害性。后来,这种药被改良之后的作用不仅仅能让一个武力高强的人整整半个月任人宰割,它的最主要的作用是把人变成一具装着内力的容器。
不过,在《毒经》的下半卷失传之后,这种毒药只有暗堡才会使用它,中了这个毒的人失去内力之后一般会被杀掉,一般暗堡的人接到刺杀武林高手的任务时都会用这种方法。凑巧的是,《毒经》下半卷失传的原因不是因为别的,而是二师父年轻的时候和大师父赌气一把火把它烧掉了。也就是说,如今除了暗堡的人之外,这世上也只有我一个人最了解这个毒了。
虽然一直带着人皮面具,但我还是易容了十几次,分别在十几家药店买齐了所有需要的药物,幸运的是不需要什么可遇不可求的名贵药品。等我熬好了解药走进房间,发现床上的人已经醒了,正冷冷的看着我,眼神充满戒备。
我一脸笑容的把碗端到他嘴边,说:“别那么紧张,我是大夫,喝了这碗药试试看。”
他一脸不信,不肯喝,眼神更加冷冽。仔细看看,我发现他的眼睛还蛮漂亮的,不管是眼神还是眼睛都和父皇有一些相似,这让我对他产生了不少好感。
我无奈地说:“放心啦,这药毒不死人的,与其一直这样被动的等暗堡的人来杀你,还不如帮我试试药,说不定就好了呢?”
他考虑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一下把药喝得精光。我看得直佩服,这药里面放了不少黄连呐!而且,为了不影响药性,我连一根甘草都没放,他就这么喝下去了,真是强人!当年,大师父为了把我改变成百毒不侵的体质,整天逼我喝各种毒药,那味道真是……不堪回首啊!不过,这人也太沉闷了,醉红颜明明不影响说话,他还是一声不吭。
晚上洗过澡之后,我爬到了床上,用力的把他往外挤了挤,然后背靠着凉爽的墙一脸惬意的侧躺着。他直瞪着我,好像我冒犯了他一样。
我火大地说:“看着我干什么?这里只有一张床,难不成你想睡地上或者板凳上?别忘了这是我的床!”
他瞪着我的眼神更加冰冷了,我摆出危险的笑容,色色地说:“再不睡觉我可就当你在勾引我喽!虽然你长得不怎么样,不过身材倒是很强壮啊!我最喜欢把身材强壮的男人压倒了,那是多么有快感的事啊,哦呵呵呵呵……”为了增加效果,我还加上了一段很变态的笑声。
他急忙闭上眼,睫毛微微颤抖,那一瞬间我竟然觉得他的侧脸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