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穿越那些年的人和事儿-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句话,他不能让楚梦瑶的弟弟死在自己手中啊,如此也就有了后来,霍去病询问李老四钱小胖能否被他带到战场的事情,如果李老四摇头,霍去病是绝对不会带钱小胖来大汉,以后他也不会在管那个烦人的富二代,就让他自生自灭去好了。

    钱小胖得感谢李老四,当然主要也得感谢自己表姐楚梦瑶,要不然这个死胖子富二代估计得啃一辈子老,不懂事儿一辈子,老钱最后被他气得归天的可能性也是最大的。

    。。。。。。。。

    霍去病立身于自己的帅帐之中,背着手紧盯着面前高高挂起的河西地形图,在地图上,霍去病仅仅能看到一些山脉河流的大致方位,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连匈奴部落的聚集地都没有明确的标示。

    说来,要是霍去病什么都知道,那汉武帝这次估计也就不会派他来出征了,因为他此行最大的任务不是与匈奴人交战,而是摸清河西的地势地形,还有在这里的匈奴人布防情况,简单来讲,霍去病是一位斥候。

    自冒顿单于时期,河西被夺走后,大汉的军队已然有几十年没有踏上过河西这片大地了,等待着霍去病的将是未知的凶险。

    而霍去病帅帐挂着的这幅羊皮地形图,并不是汉朝的产物,乃是前秦时期所绘制的河西地形图,在这几十年上百年间,河西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大汉对这里却是一无所知,他们只知道,在河西,有浑邪,休屠,折兰,卢侯四王所率领的数万匈奴精骑,其余的,就连河西之地有多少匈奴人的附属国都不清楚。

    面对眼前的局面,霍去病也很发愁,所以他不再去思考接下里的行动,用一句话表面他现在的想法,大概就是走一步看一步了。

    霍去病转过身,在他的帅帐中,五名身材修长,身着红色战甲的汉将一直安静的站在他身后。

    左手边,两名体型魁梧,满脸胡须,身材高大,头上还系有几缕匈奴人独特发髻的大将,在霍去病转过身的第一时间便十分恭敬的低头拱手,“将军。”

    仆多,高不识,霍去病从刘彻屠刀下解救出的两名匈奴将领,这二人都是聪明人,他们都清楚,若不是因为霍去病,自己恐怕早就被那无情的汉帝一刀杀掉了,所以论忠诚,这账内的五将中,当属他二人对霍去病最为忠心,乃至于到了愿意为霍去病死的地步。

    不仅是霍去病对他们而言有救命之恩,也是因为。。。。。。伯乐难寻啊,霍将军这么相信我们,不仅救了我们一命,还愿意带我们这些在汉人眼中是十分不耻的匈奴蛮子上战场,建功立业,他们有什么理由不效忠霍去病。

    不光是仆多和高不识二人,包括那四千匈奴降兵也是如此,他们对霍去病非常感激,再来日到了战场上,他们杀起匈奴精锐一点都不比汉军将士来的慢,甚至下手还要更狠。

    匈奴人,跟我们不一样,不是整体的一个民族,他们虽然统称为匈奴人,但实际上还分为很多的部落,在面对大汉这个强敌时,他们会团结到一起,可在文帝景帝时期,匈奴人自身发生的内乱所死亡的人口,几乎和汉军杀得是同比,仅仅就是少了那么一点而已。

    而这四千匈奴降兵,也正是来自于不同的部落,所以在他们的眼中,没有什么同胞,因为那些同胞有的搞不好还杀过自己的亲人。

    在仆多和高不识身旁,也就是站在最中间的那名二十七八岁,勇武的脸上蓄着一缕胡须的年轻将军,便是大名鼎鼎的赵破奴,如果说高不识和仆多是大军中对霍去病最忠贞不二的两名将军,那赵破奴便能排上第三位。

    他的命也是霍去病救的,而且这个人也是个十足的将才,但就是有一点不好,他比较现实,分得很清,也可以称之为理智。

    霍去病救了他,所以他一定会报答霍去病的救命以及知遇之恩,付出自己的生命也无所谓,可一旦要是让他觉得,你的恩情,我已经还完了,那他便不会在那么死心塌地的为你效命,可以将死心塌地这四个字换为秉公办事。

    该做的我一定会做,不该做的,那就跟我没关系了。

    很现实也很理智,并不像高不识和仆多,早已打算用自己的一生来为霍去病效犬马之劳。

第七章舍服知成而止

    匈奴人于汉人最大的区别,大概就是身体素质的差距,匈奴人,一群天天在草原上放牧食肉的家伙,因为过于良好的伙食导致他们一个个长的都五大三粗的,就拿高不识和仆多来说,俩人的身高都超过了一米九,大概维持在一米九三左右,很是高大威猛,身上的肌肉更是没得说,贴身的铠甲穿在他们身上都显得有些小了。

    赵破奴,即便是这位从小生长与匈奴的汉人,可他的身高也只有一米八三左右,身材相比于身旁的仆多和高不识也是显得瘦弱了许多,但有一人,正是站在赵破奴身旁的那位大将,他的身材与高大的匈奴人相比,竟完全不落与下风,身上的肌肉甚至比仆多,高不识二人还要发达。

    要不是知道他是正儿八经的汉人,恐怕在那缕大胡子,和凶神恶煞的面目衬托下,这位老兄是匈奴人的概率可能更大。。。。。。

    在赵破奴身旁,一员身形雄伟,面容粗狂,身披战甲,腰系两把长柄大刀,脸上蓄着一大把比匈奴人还有厚重的胡子的大汉,站在赵破奴身旁,冲刚刚转身的霍去病一个抱拳,粗声粗气道:“将军,末将已经安排好麾下了巡夜的士卒,将军稍后可去查探。”

    大汉说这话的语气可能恶劣了一点,但凭良心说,他没有丝毫要跟霍去病找事儿的想法,对于霍去病他也是很钦佩,这么小的年纪,就能取得那么奇迹般的战果,饶是他这种五大三粗到了极点的人,也不得不对霍去病发出一声赞叹。

    而他之前说话的语气之所以那么恶劣,完全是因为他这个人。。。。。。本来就是这样。

    他从来不知道温声说话,小声说话是什么概念。。。。。。也正是因为这样,这家伙刚参军的时候没少被人欺负,只因为他跟人随便打个招呼,那发出的声音也跟要和人拼命差不多。。。。。。

    大汉的身高大约在一米九六左右,也就是说他的身高比蒙古人还要高大,至于身材,那也是相差无几,除了大汉那凶神恶煞的脸庞,和高大威武的身躯,最引人注目的大概就是他腰间系着的那两把长柄大刀,这两把大刀中每一把的重量都达到了四十斤左右,俩把加在一起,那可就是八十斤。

    遥想关二爷的青龙偃月刀足有八十二斤,此人的双刀竟然也达到了八十斤,可想而知,光是论力气,这家伙就不弱于关二爷,而他的形象也很适合武将这个角色,恩,还是属于那种没脑子,就会乱打乱杀的,可要是这么以貌取人的话,那可真就是大错特错了,要知道,这个人可是霍去病看中的啊。

    而且,他还有一个很响亮的名号。

    振武校尉,双刀大将——张太戍

    对于张太戍说话的语气,霍去病表示自己已经习惯了,平淡道:“恩,有劳张校尉了,本将稍后会去查看的。”

    张太戍跟霍去病一个抱拳,“诺。”

    在张太戍身旁,也就是站立与最右手边,一名和赵破奴身材相仿,但跟张太戍,仆多,高不识,这些常年在边关饱受风吹雨打,脸色已然转为黑黄的人不同。

    他的面容虽也呈土黄色,但却颇为白净,称得上相貌堂堂,脸上有着两缕淡淡的胡须,身形显得比较瘦弱,最关键的是,此人身上有一种儒雅的气质。

    光是站在那里,便和身旁那四个五大三粗的将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除此之外,在他的身上还能感觉到沉稳二字,神色平淡的站在张太戍身旁,一句话也不多说。

    中郎将,李田,霍去病跟刘彻要的五名随军出征的低级将领中,算是级别最高的一人。

    李田参军三载,已然位居中郎将一职,在大汉的军制中算得上是中高级将领,因为他是长安京军中,北军的一员。

    在汉代,兵马分为三个部分,边防军,京军,还有郡军,边防军顾名思义,防御边关,郡军,同样是地方士兵。

    可在汉代,因为长安本身地处与西北地区,距离匈奴人盘踞的大漠戈壁草原,相距甚近,再加上匈奴人多为骁骑,行军速度甚快,万一他们突破边关,则长安危已,各地郡兵相离太远,可谓远水解不了近渴,如此,汉朝皇帝便设立了京军,专门负责拱卫大唐长安。

    在京军中又分为南军和北军,南军也就是羽林卫,自汉武帝时期,兵源数量已达一万五千人,专门负责保护大汉皇帝的生命安全,北军不同,他们属于驻屯军,而且一旦前线发生战事,开往前线的兵马总是会从北军中挑选,此次霍去病这一万精骑,就是从二十万北军中挑选出来的。

    北军和南军中的兵源补充,皆是从地方郡兵中挑选,如此,也就导致,京军上下皆为骁勇善战的士卒,而能在京军中爬到中郎将这个职位,还只用了短短的三年的时间,除了李田本人的优秀,恐怕也和他的身份有很大的关系。

    他是当朝九卿之一,李太常之子,(太常是官位)太常虽然是掌管庙事,一般不参与政治,可他乃是九卿之首,如此,李田能凭借着三年的军龄,便成为大汉的一名中高级将领也是情有可原。

    可就像张太戍那样,不要以貌取人,如果李田仅仅只是一名靠着老爸的关系,走后门上位的将领,那霍去病是绝对不会用他的,而且事实上,在这五名将领中,霍去病最为倚重的便是李田。

    因为他是一名难得可贵的战略性人才,眼光长远,善于从全局思考,这种人,正是霍去病需要的。

    。。。。。。

    霍去病的目光这时也正巧落在了沉默寡言的李田的身上,冠军侯轻轻一笑,发问道:“李将军,我军粮草还能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