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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汽油是何种动物?我怎么也没见着汽油呢?”
余飞有些汗颜:“呃……汽油不是动物,而是一种燃烧物质,有点类似于唐代的灯油。汽油被点燃之后,火力便能驱动汽车前进。”
“用火?”坤元子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有道理,五行之中,水火均为活气,用火使此车前进,妙哉,妙哉!想不到而今这五行之术已到了如此精深的境界!”
想不到这位僵尸道长连这也能与五行之气联系到一块,余飞只得长叹一口气,心道:“就先让他先这么理解吧,这毕竟隔着一千多年呢,还不知有多少知识需要恶补呢。”
就在这时,一台疾驰而来的大卡车从他们的越野车旁超了过去。
坤元子一见,问道:“想必此车上坐的,是某位达官贵人吧?”
“前辈爷为何如此认为呢?”余飞觉得纳闷,刚刚驶过去的那台大卡车上,运得是一车煤……
“此车如此之大,而且速度奇快,想必也只有达官贵人家才能置得起这种车。”坤元子对自己的推测暗自得意,在唐代,官位越高的人,马车的尺寸越大,天子銮驾的尺寸则更是巨大无比。
不过他的这套理论放到现在,却让余飞和罗子彻底无语了。
“前辈爷,现在这车可不是以尺寸论尊贵的。”余飞正说着,一台奥迪a6飞驰而过,余飞赶紧把手往那奥迪a6一指:“现在的达官贵人,都喜欢这种尺寸的车辆,这种车又称为轿车,坐起来舒服。”
这下坤元子有些想不通了,小车难道会比大车还舒服么?
这时,罗子为了早点赶回西安,将车速提到了一百四十码,由于车窗是开着的,风呼呼地灌进车内,吹得余飞都觉得有些受不了。
他正在担心坤元子会不适应,谁料坤元子忽然大声喊道:“妙哉!妙哉!此乃真正的千里马也!”
余飞差点没喷出来,这位僵尸道长居然还喜欢飙车的感觉。
晚上九点多,他们终于到了西安市区,此时的市区内灯火通明,车水马龙。
坤元子完全被满街的霓虹给吸引住了。过了半天他才开口问道:“今天是何节日?”
余飞一想,这五一假期刚过完,还会有什么节日呢。端午节应该还早吧,于是便问一旁的罗子:“今天应该不是什么节日吧。”
罗子说:“洋节我就不知道了,咱中国是没啥节日。”
坤元子一愣:“何谓洋节?”
“呵呵,就是外国人过的节日?”
“外国人?你是说那些蛮夷?”坤元子叹道:“想不到现在大家如此热情,蛮夷的节日也要大肆庆祝。”。
“前辈爷何出此言呢?”余飞不解地问道。
“如若不然,为何城内如此灯火通明?即使是当年的元宵佳节,也不及此盛况之万一。”
原来,坤元子是将这满城的路灯和霓虹误认为是节日的灯火了。
余飞只得解释道:“前辈爷误会了,这不过是普通的灯火而已,每天晚上都是如此。”
“什么!每晚都是如此!这么多灯,得耗费多少灯油?”坤元子有些不敢相信。
“呃……这些灯不是烧灯油的,而是用电。”
“电……?这又是何物?竟能燃烧得如此明亮?”在坤元子看来,这些路灯比他那时候的油灯不知要亮了几百倍。
该如何跟坤元子解释电呢,余飞一下子犯了难:“这电……”。
“这电就是闪电,打雷闪电的那个闪电!”罗子在一旁接道。
“啊!想不到而今竟能引入天庭之雷,以作照明之用,太厉害了!”在坤元子看来,电闪雷鸣乃是天神发怒,却想不到竟会被现代人用作照明,他愈加震惊不已,这究竟还是在人间么?莫非自己已经上天堂了?
余飞无奈地摇了摇头,他想了想说道:“前辈爷,这电与闪电是有些类似,却也不仅仅是闪电这么简单。毕竟已经过了一千多年,社会的进步很大,不如这样,等有空我帮您弄几本书好好了解一下现今的一些新事物。”
坤元子点了点头:“那我就先行谢过公子了,我也正想学学,闪电究竟是如何用来点燃这明亮灯火的。”
余飞心道:“看来若是带着这位僵尸爷在身边,自己得有一段时间不安生了。”
车子在西安市绕了一圈,出了市区便直奔咸阳市乾陵附近的招待所。
听说他俩把坤元子给带回来了,叶老和丁老三等人如临大敌,他们把能用的法器全都用上了,作足了充分准备,此时正焦急地在等待着他们。
罗子把车开进招待所,按了几声喇叭。
众人迎了出来,叶老双手背在身后,紧紧抓着那面‘玄天镜’,丁老三则把玄铁古剑握在手里,老鬼头和丁昊也各自拿了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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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祖宗前辈
余飞率先下了车,一见这阵势,赶忙对众人说道:“大家别太紧张了,前辈爷并无敌意。”
正说着,坤元子也跟在余飞后面下了车。
众人一看,此时的坤元子戴着一副墨镜,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手里的拂尘也不见了踪影,完全没了当日的威风,显得颇为狼狈。
一见坤元子这副模样,众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丁老三上前问道:“前辈爷这是咋了?”
坤元子便又将他所遭遇的情况讲了一遍。
一听说夺走玄冥神石的果然也是旱魃飞僵,众人都震惊不已,叶老说道:“这旱魃飞僵前来夺取玄冥神石,究竟所为何事呢?”
“哼,夺走玄冥神石的,应该是鬼道中人,这玄冥神石乃是鬼界圣宝,他们自然费尽心机也要将其夺走,只是贫道未料这领头的竟与我一样乃是修炼得道的飞僵之身。”
“嘿嘿,想不到僵尸也有正邪之分呢!他夺去了这块石头,又有何用?”
“玄冥神石内中隐涵着无穷的阴煞之气,而今落在鬼道之人手中,数年之内,恐怕这天下将要大乱。”
“如此严重,看来我们得尽快将这块石头找到夺回才行!”叶老神情凝重地说道。
“尔等放心,待贫道恢复了元气,一定亲自追回这玄冥神石,重新将它封印!”
这时余飞说道:“说起来,前辈爷受了伤,还没完全恢复呢。”
“公子放心,只要找一处天地灵脉,不出三五日,贫道定能恢复元气。”
丁老三嘿嘿一笑:“我说前辈爷,现在去哪找天地灵脉呢!再说了,你整那么复杂干嘛,你是飞僵之身,弄点新鲜血液喝下去,不用一日元气便就恢复了。”
“万万不可,若一旦开始吸食活人精血,贫道担心将一发而不可收拾,到时岂不是沦为了与鬼道中人一样的恶魔,贫道宁可神行俱灭,也绝不能成为如此丧心病狂之人!”
坤元子的话让众人肃然起敬,想不到这位僵尸爷还是位素食主义者。
“嘿嘿,前辈爷如此大义,让我丁老三打心底里钦佩,不过前辈爷不必顾虑,喝新鲜血液不等同于吸食活人精血,而今社会,人血其实也是一种商品,可以买卖,所以,即便你以鲜血为食,也可以不必伤人。”
“哦?鲜血也可以买卖?买来做甚?”坤元子觉得太不可思议了。
“这鲜血的作用可大了,乃是治病救人必备之妙药,比如若是有人受了重伤,失血过多,便可为其输入鲜血,从而保住他的性命!”
“想不到,而今的医学竟已发展至此,竟能以此方法救失血之人。”坤元子叹道,在古代,失血过多基本都是必死无疑。
见时间已晚,余飞便道:“不如就早点休息吧,我带前辈爷去换套衣服,今晚前辈爷就睡我房间,我和罗子一块睡!”
说完,余飞便领着坤元子上了楼。
当晚,众人皆是一夜无眠,毕竟守着一个修炼得道的千年僵尸在身边,恐怕仍谁都不能安然入睡。第二天一早,余飞便去敲开了坤元子所在房间的房门,见了坤元子,余飞问道:“前辈爷昨晚睡得如何?”
“呵呵,公子见笑了,我乃是飞僵之身,不需睡眠,而且越是夜晚,精神反而越足。”
余飞一听,有些傻眼了,合着这位爷的生物钟跟常人是相反的啊,那今后该如何伺候他呢!
这时其他人也都走了过来,一见坤元子一身的穿着,都笑了起来。
原来,坤元子穿了余飞的一件长袖t恤衫和一条七分裤,余飞身高一米七六,身材匀称。而这坤元子或许是死过一回的缘故,身体似乎有些缩水,一米六都不到,而且身形干瘦。
而今他穿上余飞的长袖体恤,便如同穿了件短袍子一般,而那条七分裤的裤脚也到了他的脚跟处,显得松松垮垮,再加上他鼻梁上依然架着那副茶色墨镜,模样滑稽之极。
坤元子不明白众人为何发笑,问道:“有何不妥之处么?”
丁老三对余飞说道:“嘿嘿,我说余兄弟,前辈爷穿上你的衣服咋这么不伦不类呢。还是这样好了,待会我拿套衣服给前辈爷换上。”
相比余飞而言,丁老三的个子不高,大概也就一米六七,身材也稍显瘦小。而且他穿的是唐装,比较适合古风类型的人穿。
坤元子换上丁老三的衣服,显得合适了不少,颇有些仙风道骨地感觉。
上午,丁老三与老鬼头去医院接螳螂出院,顺便弄了两袋四百毫升装的新鲜血液回来。
当丁老三将新鲜血液扔给坤元子的时候,坤元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当他闻到了那股血腥味,立即馋了起来。
问明了这鲜血的确是买回来的之后,坤元子撕开了一袋鲜血,大口大口的吸了起来。不一会儿,整包鲜血便被其吸了个干净。他还把包装袋完全撕开,将内壁上残留的血迹tian了个干净。
坤元子又将目光转到了另一袋鲜血上,他想了想,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