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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代理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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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圣人的道场,方诸山虽然危险却远远不如其他圣人的道场来的那么森严,当年本事并不高强的我和黑蛋就能够闯入这片圣人道场,甚至打败了青牛。

    今日,我已经有了压制圣人的力量,而且和老子的关系更是不错,上门来拜访没理由会有危险。

    身子轻轻离地,就在我飞起来的一瞬间,却听见天空中传来一阵轻轻地震动声,整个蓝色的天空微微地颤抖了一下,随后我看见一个又一个黑色的光点在天空中浮现了出来,我身边的黑蛋和阿呆脸色都是一变,颇为吃惊地说道:“这,这力量难道是方诸山开启了什么防御机制?”

    我身后地面上的李淳风脸色惊变,手指连动,随后吃惊地说道:“这是,这是方诸山的黑玄魔灭大阵,端木森退回来!”

    我一愣,这个阵法名字倒是听起来挺唬人的,但是我却没是第一次听说,不过李淳风的眼神看起来如此紧张,想来这个法阵应该有些厉害。

    “黑蛋,阿呆先下去。”

    我喊了一声,黑蛋和阿呆点了点头后落在了地上,李淳风却见我还飞在空中,面对整个天空中的黑点,露出了想要一战的表情,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对我喊道:“方诸山一直不开启防御阵法,不代表方诸山没有防御阵法,恰恰相反,方诸山有七七四十九重防御阵法,每一重都异常可怕,端木森这只是第一重,你不要硬来。方诸山上一定有了什么变故!”

    我却一把拔出了背后的轩辕神剑,天池上,狂风飞舞,我回头背着光对地面上的李淳风说道:“如果我连这些阵法都闯不过去,如何逆天,你且看着,不就是七七四十九重阵法吗?在我面前,如同薄纸一般。”

    我张开双手,就像是飞鸟一样往天空中飞舞,一点点退后,身子迎着风飞舞,天空中黑色的光点轰然落下,就像是上天下了一场黑色的大雨。

    我不是一个喜欢战斗的人,我讨厌每一次战斗的时候都要面对的危险,我也希望我自己生活在一个普通人的世界里,我希望我所经历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境一般,我希望我所看见的灵异世界都是假的。我希望我手里的轩辕神剑并非真实,我希望我不是逆天者。

    我讨厌厮杀,可是……

    轩辕神剑剑身上的金色光芒越来越盛了,我冲上天空,神剑刺穿了我眼前的天空,我向着蓝色的天际飞舞,如同一只正在展翅翱翔的苍鹰。

    站在地面上的李淳风看着眼前的一幕,吃惊地说不出话来,也许这对我来说只是一次简单的战斗,但是李淳风的眼中却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色。

    他想起那一天,在维也纳的庄园内,他见到坐在书房里的司马天。

    “司马天,我很好奇,罗焱逆天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

    李淳风喜欢开玩笑,上千年的岁数也没改变他这一点。

    司马天放出了一团规则线条,落入了李淳风的脑子里,李淳风全身微微一震,那一刻他看见一个孤独的背影,站在无名宫殿空旷黑暗的天空中,那个男人,有着一头黑色的短发和一张沧桑的脸,嘴上的烟头袅袅地升起青烟,黑色外套和四周的场景显得那么地格格不入,他手上的轩辕神剑闪烁着让天地棋局都无法比拟的金色光芒。

    李淳风知道这个男人叫做罗焱,他知道他就是那个封印了鸿元的男人。即便,此时看见的只是他的一个背影,而且还是一个如此孤独的背影。

    然后,身穿黑色的罗焱一飞冲天,就像是一只冲上天空的雄鹰,天空大地,全部都只能在他的脚下,而这一刻,他看见的我,也只是一个背影,却和罗焱如此的相像。

    “两个人,好像啊……”

    李淳风低声说道,声音里带上了一丝吃惊的口气。

    黑蛋和阿呆站在他的身边,笑着说道:“放心吧,小森不会输的。”

    李淳风吃惊地看着黑蛋问道:“为什么?他还不是最强的吧。”

    阿呆却回答了他的话,用深沉的语气说道:“因为,他有必须胜利的理由和信念,这是一个属于主人的时代,从这一刻开始,这个时代应该被誉为端木森的时代,这是后神话时代,更应该被称为是逆天者的时代。”

    李淳风没有说话,他看着天空中的我,也是一身黑衣,终于和黑色的光点碰撞在了一起,一声大吼从天际传来:“谁,都拦不住我!”

    轩辕神剑,横扫,金色的剑光绽放在整个天空中,黑色的光点在一瞬间全部消失,我站在天空中,对着天上的方诸山狂吼道:“不是还有四十八重法阵吗?那就一起来吧,别婆婆妈妈的!不管是谁在暗处对我出手,不管是谁想要我的命,我都一定会粉碎!”

    声音传遍了天空,震痛了李淳风的耳朵,他低声说道:“哼,看来是我小看他了,逆天者的时代,有意思。”

    而此时在方诸山内,青牛所掌控的妖山上一片狼藉,妖怪们死伤殆尽,青牛躲在一处山洞内,全身都是伤,痛的几欲昏厥,它咬着牙说道:“该死的,袁天罡,该死的!”

    袁天罡则站在庄子的房间前,寒风中露出一张冰冷的脸,低声说道:“师兄,你这么避而不见,真以为我没办法把你逼出来吗?”

    庄子没有回应,正在此时一个黑蝙蝠从远处飞了过来,落在了袁天罡的肩膀上,低声说道:“我已经安排了人去北京,这一次的目标是端木森的徒弟。”

    袁天罡冷笑道:“知道了,不过我们不是要用他的徒弟来要挟他,而是要直接杀了他的徒弟,要让端木森因此发狂,明白吗?”

    黑蝙蝠冷笑着挥了挥翅膀,阴谋,已然拉开……

第三章,不一样的继承者

    北京一中的操场上,穿着白色校服的万家林坐在斑驳的树影下,看着远处的五星红旗在旗杆上飘扬,他抬起头看着晴朗的北京天空,难得没有了风沙,能够看见蔚蓝的天,以及那些久违的白云

    体育课,自由活动时间,他习惯性地坐在一片梧桐树下的铁栅栏上,梧桐树的树荫会挡住他的脸,遮蔽住他有一些苍白的皮肤和眼神里的落寞。

    今年13岁的万家林,北京一中初一的学生,这是初一的第二个学期,整个学校除了校长以外,没人知道他来自无比显赫的轩辕家族,也没人知道他有着普通人一辈子都不可能有的丰富经历。

    他的同学,老师,门房间的老大爷,以及扫地的校工,每一个人都只是知道他叫万家林,是一个普通的初中学生。

    唯一觉得奇怪的,可能就是他总是一个人走在校园里,很少说话,态度冰冷,总是穿着长袖子的衬衫,总是将衬衫最上面的纽扣都扣紧,仿佛要遮住他的身体一般。

    一阵微风吹过,他放眼看去,见到了那一群在篮球场上打篮球的少年们,其实他们的球技并不好,动作也很稚嫩,可是依然吸引了一大群人的围观。

    因为今天正好是初一和初三一起上体育课,于是在两边体育老师的提议下,决定打一场友谊赛,老师可以偷懒,学生们也能好好的玩一玩。

    按理来说,初一应该是绝对打不过初三的,毕竟他们只是一群刚刚从小学升上来的小屁孩,可是偏偏在他们班级有一个从初二留级下来的体育特长生,弹跳不错,球技还算凑活,所以比赛打的还是比较焦灼的。

    一般来说,在任何一所学校里,即便是再好的学校,也总有一两个不那么上进,学习不好,可是比较痞子的混混。

    这些混混总是很吸引女学生们,这个从初二留下来的特长生,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算不上是真正的混混,只是喜欢将头发染成红色,喜欢戴着黑色的耳钉,喜欢不穿校服,喜欢上课和老师顶嘴,喜欢特立独行,虽然他满脸长满了痘痘,可还是能让一群以为进了中学就成为大人的小女生们追捧。

    小骗子掏出手机看了看,还有二十分钟才下课,正在此时,场面上好像发生了一些冲突,两个老师不在,本来打的就有一些火气的两边学生开始吵了起来。

    “初一的,你他妈的,长不长眼睛啊?刚刚走步了!”

    初三地骂了起来,作为学长,居然比分和自己的学弟打的差不多,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初一的也不例外,大声地喊了起来:“你们什么意思?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走步了?”

    一个简单的事件,眼看着就要演变成一场吵架,结果作为初一的代表,那个小混混也是最冲动,也是最爱现的,四周围着这么多的小女生,他猛地骂了一句:“你们吵不吵啊?找死啊!”

    群架眼看着就要打起来了,四周围观的学生越来越多,连高中的都跑过来看热闹,四周被围了个里三圈外三圈。

    万家林对于这种吵架一点感觉都没有,正想走,却看见一个少女从远处走来,少女有着一头好看的天生的波浪长发,有着白皙的皮肤和不化妆也非常清纯美丽的容颜,即便穿着校服也非常漂亮,阳光下,她踏着轻盈的步子,如同电影里的慢镜头一般跑来,她叫叶珊珊,是初二的学生,即便只是初二,可依然是全校最好看的姑娘之一,学校的贴吧上天天都有人匿名说我爱叶珊珊。

    当然,全校都知道,她是一个红四代,家里在北京这个遍地都是官二代的帝都,也是数的上号的牛逼。

    可是她偏偏喜欢上了那个戴着黑色耳钉的小混混,就像当年的赵云倾,一样的清纯,一样的单纯,一样的出生豪门,一样喜欢上了一个配不上她的人。

    只是,当年的我只是一个穷小子,一个普通的阴阳代理人,而如今的万家林,却是轩辕家族的继承者之一,是我的徒弟,只是没人知道他的背景如此显赫。

    万家林看见人群分开了一条路,两边的人自觉让开,让她走到了小痞子的身边,叶珊珊拉着小痞子的手低声说道:“别打架,你答应过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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