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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库
清官署名。属工部。掌制造车辂仪仗,有郎中、司库、司匠等官,所属工匠有银工、锼工、皮工、绣工、甲工。
制置三司条例司
宋官署名。熙宁二年(1069)置。掌筹划国家经济,改变旧法,制定并颁布新法,由参知政事王安石、知枢密院事陈升之主持,次年,次年,并归中书省。
制置使
官名。唐大中五年(851),始以大臣充诏讨党项行营都统制置等使。北宋不常置,掌筹划沿边军事。南宋设置渐多,掌本路诸州军事,多以安抚大使兼任,可便宜制置军事,有四川、江淮、京湖等制置使。其秩高望重者称制置大使。
治礼郎
官名。汉属大行令,共四十七人。晋减为四人。北齐为三十人,属鸿胪寺司仪署。北周有治礼中士、下士。唐为避高宗李治讳,改治为奉,所掌为礼仪之事。参见“奉礼郎”。
治书侍御史
官名。亦称持书侍御史。汉宣帝斋居决事,命侍御史二人治书(办理文件),后专设此官。东汉沿置,员二人,秩六百石,选明法律者充任。凡遇疑事,按律定其是非。魏、晋以下,分掌侍御史所统各曹。南朝宋时,此职不为时人重视,梁武帝始重其人选。北魏掌纠察朝会失时、服章违错等事。北齐同。北周改称司宪上士。隋以治书侍御史为御史大夫之事,尽辖御史台中各事,秩从五品,炀帝时改正五品。唐初沿隋称,仍为御史大夫之副,秩正四品下。高宗即位,以“治”为帝讳,改名为御史中丞。元又设治书侍御史,而位在大夫、中丞、侍御史之下。明初尚存,洪武九年(1367)废。
治书执法
官名。三国魏于治书侍御史外别置治书执法,掌奏劾。晋省。
治粟都尉
西汉官名。掌军粮,不常置,韩信曾任此官。
治粟内史
官名。秦置,掌钱谷财政,汉改大司农。
治中
官名。西汉元帝时始置,全称治中从事史,亦称治中从事,为州刺史的主要佐吏,位仅次于别驾。《续汉书·百官志》谓诸州的治中相当于司隶校尉的功曹。即主管州之选署及众事。魏、晋、南北朝州吏均有治中。《宋书·百官志》谓汉治中从事史主财谷簿书,晋、宋则主众曹文书事。各代治中所掌并不全同。隋改治中为司马。唐初仍称治中,高宗时再改为司马。元大都路都总管府及明、清京府,亦置治中,协理府事。
治中从事史
官名。亦称治中从事,简称治中。
忠武将军
南朝梁已有此号,与军师将军同列十九班(共二十四班,高者为贵)。唐、宋武散官名。正四品上。唐为武官的第十级,宋为第八级。
忠武校尉
武散官名。金始置,从七品,元升从六品。明从六品初授忠显校尉,升授忠武校尉。
忠显校尉
武散官名。金始置,从七品,元升从六品。明从六品初授忠显校尉,升授忠武校尉。
忠训郎
阶官名。宋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四十七阶为忠训郎,以代旧官左侍禁。第四十八阶为忠翊郎,用以换旧官右侍禁。
忠勇校尉
武散官名。金始置,正八品,元升正七品。
忠翊郎
见“忠训郎”。
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元官署名。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之一。至元二十九年(1292),始立屯田村。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增其军数,立为大同等处指挥使司。至大四年(1311),改属徽政院。延祐元年(1314),改中都威卫使司。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佥事、经历等官。所属有行军千户所十翼,弩军千户所一翼,屯田左右千户所各一翼,诸千户所各有达鲁花赤、千户等官。
忠翊校尉
武散官名。金始置,正八品,元升正七品。
驻防将军
清以八旗兵分驻各省要地,称为“驻防”。顺治二年(1645),派八旗兵驻守顺德、济南、德州、临清、徐州、潞安、平阳、蒲州等地,为八旗兵驻防之始。后陆续在各省险要之地增派八旗兵分驻,各按专城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统率所属旗兵。各地驻防官兵旗籍仍属在京的原佐领,驻防事务则属兵部。全国共设驻防将军十三人,分别驻守盛京、吉林、黑龙江、绥远城、江宁、福州、杭州、荆州、西安、宁夏、伊犁、成都、广州,分别冠以所在地名如盛京将军、吉林将军等。将军为旗兵最高长官,凡与总督同驻一省者,如会同奏事,以将军领衔,实权虽不及总督而地位高于总督。
转对
唐德宗贞元年间,诏令每于皇帝在延英殿祝朝时,诸司长官二人奏本,司事常参官每日二人引见,询以政事得失,称巡对。宋沿其制。京师职事官自待从以下,五日轮一员上殿,指陈时政得失,称为转对,又称〃次对〃。
转运使
官名。唐玄宗开元二年(714),置水陆转运使,掌洛阳、长安间食粮运输事务。十八年(730),置江淮转运使,掌东南各道水陆转运。肃宗乾元元年(758),又置诸道转运使,掌全国榖物财货转输与出纳。代宗后,常由宰相兼领,有时与盐铁使并为一职,称盐铁转运使,并于诸道分置巡院,五代废巡院。宋初为集中财权,置诸路转运使掌一路财赋,并监察地方官吏,官高秩重者为都转运使,简称漕,实为府、州以上行政长官。皇帝出巡时有行在转运使,出兵征讨则有随军转运使。辽南面财赋官亦有都转运使与转运使,掌赋税钱谷仓库出纳与度量衡制度,各路置转运使。元、明有都转运盐使,清有都转盐运使,专管盐务,与唐、宋、辽、金转运使职责不同。
宗本
官名。藏语音译。藏语“宗”为城堡之意。西藏地方政府旧制,以宗为地方行政机构,相当于县;宗本为地方行政官,每宗一或二人。清乾隆末定制,宗本最高为五品。1959年废。
宗伯
官名。《周礼》谓为春官,设大宗伯,卿一人,以小宗伯为副,所属有肆师、大司乐、大祝、大吏等官。辅佐天子掌管宗室之事,掌对天神祖先的祭礼,并掌宗庙中和宗族内各种礼仪。西周时称为大宗,《书·顾命》以大保、大史、大宗并列,大宗或称上宗,为相礼之官。《礼记·典礼》以大宗为天官六大之一。春秋时鲁国设有宗伯。《左传·文公二年》:“于是夏父弗忌为宗伯”。杜预注:“宗伯,掌宗庙昭穆之礼”。晋、宋、郑等国设有宗或宗人。后世以大宗伯为礼部尚书的别称。礼部侍郎称少宗伯。
宗仁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元官署名。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之一。至治二年(1322),以亦乞列思部民一百户,与所收蒙古子子通三千户,及清州匠二千户,屯田汉军二千户,立宗仁卫统领。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佥事、经历等官。
宗人府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大宗正院,二十二年(1389)改宗人府,以亲王为宗人令,掌皇室宗族事务;后以勋戚大臣摄府事,而事权归礼部。清沿置,长官称宗令,以亲王、郡王充任;副长官为左、右宗正与左、右宗人,皆以亲王以下皇族充任,所属有府丞、理事官、主事等。
宗师
官名。西汉平帝时置,属宗伯(即宗正),掌管散处郡国的宗室子弟的训导。西晋武帝时亦置,为总辖宗室戚属的贵官,北魏亦以宗师掌宗室。北周依《周礼》置六官,于春官大宗伯卿外,另于天官府内,依北魏原制,设宗师中大夫、小宗师下大夫、上士、中士等官,所属尚有宗正上士、中士、下士。
宗侍下士
官名。北魏原有宗子羽林,后改称宗士,又有宗子军、宗子队等名称。北周改为宗侍下士,分左右,秩正一命。宗侍陪前侍之后,夜间在寝宫庭中执行戒备任务。参见“前侍中士”、“庶侍下士”。
宗室
历代皇族均称宗室。清制,太祖努尔哈赤父显祖塔克世直系子孙称宗室,其叔伯兄弟子孙称觉罗。参见“黄带子”。
宗学
宋学校名。元丰六年(1083)始置,旋中辍 。建中靖国元年(1101)重置。南宋仍置。宗学收宗室子弟,以原各王宫的大小学教授为宗学博士。嘉定九年(1216),又加置宗学谕,旋又仍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
宗正
官名。秦置,掌皇室亲属。西汉沿置,为九卿之一。平帝元始四年,改为宗伯。王莽并其职入秩宗。东汉恢复,仍名宗正。掌管宗室名籍分别嫡疏,逐年编纂同姓诸侯五世系谱;宗室犯法当受髡以上之刑者,须先报宗正,方可执行,诸王犯法,宗正亦多奉命在与审理。汉、魏均用皇室任职。西晋兼用外姓。东晋、宋、齐不置。梁、陈设宗正卿。北魏亦设。北齐以宗正寺为官署名,宗正寺卿为官名。隋、唐、宋相沿设立。宋另有大宗正司,亦官理皇族。辽称特里衮。金有大宗正府,主官为判宗正事。元称大宗正府扎尔呼齐。明改官署名为宗人府,官名为宗人令。清署名同明,官名为宗令。
卒
一、军队编制。《周礼·地官》以百人为卒,卒有卒长。《司马法》亦以“百人为卒”。《国语·齐语》以二百人为卒,由连长统率。二、春秋时分赏俸禄田的单位。《国语·晋语八》:“上大夫一卒之田”。韦昭注:“百人为卒,为田百顷”。
卒长
一、《周礼》所载兵制,以一百人为一卒,以上士任卒长。二、太平天国兵制,亦以一百人为一卒,设卒长。又以军事编制推行于地方,以一百零五家(一说一百家)为一卒,亦设卒长。
卒史
官名。秦、汉官署名的属吏。地位比书佐稍高,秩一百石。西汉郡国每郡初有卒史十人,后有增至二百人者。其他官署也有设置,《汉书·儿宽传》:“以射策为掌故,功次,补廷尉文学卒史”。
苜蓿园
元官署名。属大都留守司上林署。掌种苜蓿,以饲马、驼、膳羊。
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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