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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溶于水,在潜意识中,他对苏文元和白令月还是有感情的,也可以说是亲情,只是他还没有适应而已,他知道这需要时间,也知道这不能一直逃避下去。
对于亲情,苏昱还是非常渴望的,前世是孤儿的他,一直非常渴望亲情。
所以,他是不可能跟苏文元和白令月断绝来往,不可能一时的不习惯,就把这份亲情拒之门外,这和金钱是一点关系都没有,哪怕苏文元和白令月没有万贯家财,只是普通家庭,他也一样不会改变注意。
苏昱非但不会把亲情拒之门外,还会小心翼翼的维护这份亲情。
不为别的,就因为苏文元和白令月对他是真的好,这份浓浓的亲情,正是他最渴望的。
想通之后,苏昱一下子轻松了很多,不再那么惆怅了。
丑媳妇总得见公婆,他这个做儿子的,也是要去见见自己的爸爸妈妈,不能一直避而不见,让二人为他难过。
如果可以的话,苏昱希望自己可以做一个孝子,好好孝敬这一世的父母。
一路上,他的心情变化历程,可谓是十分复杂,上上下下,从惆怅到轻松,又变成紧张,还夹着一丝的迫切。
的确,苏昱现在的心情很紧张,也担心自己接下来会表现不好。
但同时,他也有些期待见到苏文元和白令月,这算是他第一次正式跟父母见面,会有些期待,也不足为怪。
在刚刚苏醒时,他是见过苏文元和白令月。
但那时太过匆忙了,他都不敢仔细去看他们,对于他来说,他们还是很陌生的。
第二十三章 少爷带一只鹅回来()
苏昱知道家里有钱,但多有钱,却是一直没有具体的概念。
毕竟,前世他也只是一个穷小子,对真正的富豪之家,当然是不可能有多了解,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而今世,苏昱有太多记忆没有恢复,加上之前他也只是一个知道吃喝玩乐的主儿,对自家的企业,那是一点都不关心,只知道有花不完的钱就是了。
因此,苏醒了这么多天,他都不知道自己的家多有钱,只知道很有钱。
对于自己的家,他更是没有什么印象。
当苏昱坐着司机的车,来到苏家,也就是自己的家时,就全程保持着一脸的目瞪口呆。
一路过来,他已经看到不少豪宅,但那些豪宅,比起苏家,都显得有些寒酸了,不是那些豪宅不好,动辄几千万上亿的房子,又怎么可能会不好,而是眼前的苏家,带来的对比太过强烈了,以至于让其他豪宅都黯然失色。
这苏家依山傍水,这正是聚拢财气、卧虎藏龙的风水宝地。
而且,苏家的占地极为庞大,面积超过三十亩,这还不算上人工湖泊,以及临近的天然湖泊和树林,里面的建筑和装饰,皆是将古代传统的建筑之美融入生活中,但又不少现代化的便捷,华美、舒适、便捷都完美融入其中,不会为了美,就忽视了房子的真正意义。
只是一眼,苏昱就觉得这里是非常适合生活的地方,附近的环境有很优美,一切都很和蔼。
原本,他以为自己住的地方,已经算是很好的豪宅,但现在,在来到这里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现在住的地方,跟这里相比的话,就一点可比性都没有了。
当车行驶进大门后,苏昱就看到里面有三座别墅。
据说这三座别墅,一座是自家住的,另一座却是专门为客人准备的,而佣人则是住在最小的别墅里,但就算是最小的别墅,也是相当气派,胜过大多数豪宅。
在寸土寸金的沈州市里,拥有这么一处房子,其价值应该超过十亿了。
只是住的地方,就已经是价值十亿,可想而知苏家的财力是有多么惊人了,不愧是掌控着一家臻界500强的上市公司。
而且,苏昱认为没有一定的人脉和关系,就算再有钱,也不一定可以在沈州市拥有这种豪宅,这可不是普通的有钱人能做到的,只有真正的顶级富豪才可以做到。
在见到苏家之后,他对家里的财富,似乎有了更清晰的概念。
从一开始的有钱到很有钱,现在更是重新评论为超级有钱,这就是苏昱的心理变化。
怪不得之前的他,可以毫无负担的做一个花天酒地的败家子,因为这的确是不用愁吃穿,这钱有可能是十辈子都花不完。
如果他不是有前世的记忆,而是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也很难不做一个败家子,甚至会更加败家。
毕竟,之前的苏昱,是属于一根筋的存在,很多事情都不感兴趣,这败家起来,自然也就不会那么过分,但如果是一个思维能力正常的人,败起家来的,那速度可能就更加惊人了。
还好的是,经历过穷困潦倒的前世,苏昱对于败家,并没有什么兴趣,他只想过好日子,但绝不想挥霍败家。
进入苏家之后,苏昱就看到前面不远,站着一个穿着唐装的老人,约莫六十岁左右,看起来一丝不苟,很是精神的样子。
在看到这个唐装老人,他第一时间就排除了对方是自己的父亲,也记起了一点记忆。
这个唐装老人,姓陈,是苏家的管家,已经跟了苏文元许多年,负责安排苏家的日常起居,尽心尽力,也是从小看着苏昱长大的人,在后者的眼里,就是自己的家人。
一看到对方,苏昱就急忙下车,并第一时间喊道:“陈伯!”
“小少爷,您总算是回来了。”陈伯快速走过来,欣喜道:“来,我们快进去,我去通知老爷和夫人,他们都在家等你回来。”
“陈伯,先等一下!”苏昱停下脚步,回头看向车里,而陈伯也看了过去,还以为是他带来什么朋友回来。
这时,司机也下车,并且打开了后车门,一只大白鹅就跳了出来。
“呃,鹅?”陈伯有些反应不过来,他以为是苏昱的朋友在车内,但没有想到会是一只鹅,如果是其他动物,比如狗、猫之类的宠物,他会觉得很正常,但如果是一只鹅的话,他就有些难以理解了。
苏昱尴尬的笑了笑,说:“这是我新养的宠物,带进去没问题吧?”
“没……没问题,少爷喜欢就好。”陈伯只能这样说道。
幸好,之前的败家子,是什么奇葩的事情都做过了,带一只大白鹅回来,也不算是什么多稀奇的事情,也就没有让陈伯多想。
于是,苏昱就带着大白鹅,大摇大摆的走进去了。
在他跟大白鹅在客厅上,大眼瞪小眼的时候,陈伯则是去通知苏文元和白令月了。
书房里,陈伯恭敬的说道:“老爷、夫人,少爷回来了,现在就在下面。”
一位贵妇,当即说道:“昱儿回来了,那我们快点下去,我好久没见他了,也不知道他现在恢复的怎么样?”
“夫人放心,少爷看起来很精神。”陈伯有些犹豫的说道:“不过……”
在书桌前的中年男子,问道:“不过什么?他又闯祸了吗?”
“不是,少爷没有闯祸,只是他带了一只鹅回家,说他是养的宠物。”陈伯回道,他觉得还是先提前说出来比较好,免得老爷没有心理准备,会责骂少爷。
“这孩子,就不能让我们省点心吗?养什么不好,养鹅。”这个男子有些无奈的说道。
贵妇却是立刻说道:“昱儿喜欢养鹅,就让他养,这跟养狗养猫有什么不一样的,只要他喜欢就好。”
“好,好,就听夫人,他喜欢就让他养,我不管。”男子附和道,看起来也是很听老婆话的人。
贵妇很满意的说道:“那我们出去吧,免得昱儿等急了。”
“好。”男子回道。
当这个男子来到客厅里,见到苏昱正在和一只大白鹅大眼瞪小眼的时候,他的表情还是忍不住变化了。
一个千亿家族的唯一继承人,却是对鹅情有独钟,这种事情传出去的话,怕是又会成为一个笑柄了,但他却是拿这种事情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其实,苏昱也是因为紧张,才会拿大白鹅来分散注意力。
第二十四章 儿子和爸爸的打赌()
“爸、妈,我回来了。”
在看到苏文元和白令月的时候,苏昱还是有些迟疑的,但最后还是叫了出来。
叫了之后,他却发现也没有那么难以开口,也没有之前那么紧张,现在他才发现自己也不会那么不自在,之前只是自己想太多了。
或许,正如大新闻系统所说,无论是之前的苏昱,还是现在的他,都是同一个人,区别只是记起了前世记忆而已,或者说,现在才是完整的他,而之前只是缺少了一些东西。
正因如此,苏昱可以轻松的接受眼前的一切,包括亲情,这本来就是属于他的,而不是他强取豪夺而来的。
眼前的中年男子和优雅贵妇,就是他这一世的父母,苏文元和白令月
前者,温文雅尔,但也显得有些威严刻板,看起来严肃,可也掩饰不了眼神的慈爱。
而后者,并不像是一个已经四十出头的妇人,看起来也不过才三十出头,行为举止完全是大家闺秀出身,在外是一个极其强势的商场女强人,但在家里,却是一个非常温柔的母亲和妻子。
对于苏文元和白令月,苏昱曾经去了解过他们,当然,也只是通过网络而已。
苏文元和白令月不算是白手起家,但也不是完全依靠家族才创造出如今的事业,可以说他们把家族提供的资源,放大了一万倍都不止。
一家经营不善的小企业,在苏文元的手里,在短短的时间里,发展成欣欣向荣的中等规模企业,这一直是被视为一个经典逆袭的例子,被喻为商业天才。
而白令月,也是一个不输给苏文元的商业天才,她刚刚毕业就选择创业,而不是进入家族企业去做事。
当中有趣的是,白令月成立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