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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五军嫂成长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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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他的亲身经验记录的药性,只翻开各自看了一眼,看了一个病例分析,和一则药材详细分析,文娟都有种如获至宝的感觉,这对于目前正缺少这份实践经验的文娟,无疑是无价之宝!

    “我爹看到这些绝对会心疼万分,也会高兴坏了!”文娟珍重的用手抚了抚手上两册手札破损的外表,感慨的道。这对于堪称医痴爱学的杨厚朴来说,绝对是无价之宝,对于她的需要来说,亦然!

    “真是不错的东西,好运气!”能有这样的意外收获,文娟很是满意。对于他来说,金银财宝可能是凭自己的努力就能挣到,那些都是外物,但是只有自己掌握的知识才是无价之宝。

    文娟欢喜,沈卫国亦然开心,“喜欢都留下来,一会儿我来应付!都是书也占不什么份量,不费什么事儿的”

    书翻完了,不过大爷还没进来两人也没浪费时间,文娟整理他们翻出来的有用书籍,再做个筛选,沈卫国,则在周围再次看看能不寻摸到其他什么好东西,也不枉打点关系进来一次。这一早上还真是让他找到了两样好东西,从一堆木材里,杂粮条不知是板凳腿还是窗棂的木头条,看上去颜色暗沉沉的,并不怎么讨喜,文娟把疑惑的目光投向他:“这是什么东西?”

    “今天运气不错,若我没看错的话,应该是小叶紫檀!”沈卫国虽说少年入伍,但是家学渊源使然,从小没少和他爹打下手,对于木料的基础认知倒是挺扎实的,刚才这两根木料露个头,他觉得和旁边的不一样,上手之后才发现原来是小叶紫檀的料子。不过可惜的是只有这两根是好木料。好在,他们也不贪心,有这样的收获已经很好了!这两个木料做不了什么大东西,到时候回头给媳妇儿雕一个木梳,做个头钗,手串儿倒是挺好的。他跟阿爹学过几年雕刻,大东西倒是没有太多上手经验,小东西倒是从小玩到大的,还有几分算是不错的手艺。

    “嗯,差不多了,我们走吧!”文娟归拢好了要带走的书籍,笑着建议道。这个时代谁也不是傻子,有什么好东西早被那些抄家的红卫兵或者是这些收购站的工作人员自己收拾捡回家。

第四十三章 心动() 
没用文娟插手,沈卫国把两个紫檀木当做支架放在地上,把整理好要带走的书籍放在上面。两手握着支架一个用力就抱着这一摞书,向外面走去,文娟在背后跟着。

    门口的大爷还是在那里晒的暖和,手上拿着沈卫国第一次给他的那一根香烟,细细的品味着,不敢点燃吸,只是嗅着那样的烟味用来解解馋。虽然在一般来说沈卫国挺大方的,但是真论的算起来也没几根烟。他怕习惯了这样的好味道就再也吸不进去了旱烟杆,自制的劣质烟,这样的好物还是留着自己闻着解馋就够了。

    看着沈卫国和文娟出来,大爷热情地起身相迎。:“这是挑选好了?挺快的,怎么没多挑一会儿?好东西都在屋里呢。”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大爷收了好处,自然也是尽心尽力。反正就是屋里也没有什么太好的东西,都是被人挑了几挑剩下的了。

    “够了,够了,我们也就是找一些书籍给家里的孩子启蒙预习用的,大爷,你看一下这一共多少?”沈卫国指的是他怀里那一摞书。

    大爷看了一眼,神卫国怀里确实都是书。破破烂烂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索性也就打算做个顺水人情。“给五块钱就好,都拿去吧,不值什么的,以后有需要呀,随时来找大爷就好。那也没别的喜好,就喜欢抽个小烟儿。你在小伙子,绝对有前途,走吧,走吧!”

    文娟没有迟疑,从兜里掏出来五块钱递给大爷,沈卫国又问了一下:“大爷,你看我手上这两根木头值多少钱?直接抱书不趁手,我就拿了两根木头撑一下!”

    沈卫国说的很随意,大爷也没在意,不就两根木头吗?还不够烧一次火的,他也就随意的摆摆手。“不就两根木头吗,拿走吧,拿走吧,不值什么的,你这孩子真是客气了,以后常来找大爷!”

    既然过了大爷的眼大,也没有认出来,那这两根木头就是他们的缘分了。笑笑,沈卫国和文娟再次拜谢开门大爷之后,一人抱着书一人从旁看着,两人离开了收购站。抱的书往热闹的地方走了走。

    路过一个供销社,沈卫国找人以两毛钱都花到买了一些捆碗的草绳,和两张牛皮纸把书和木材上下固定了一下,正反用牛皮纸隔着挡着,捆绑结实。谁也不会好奇看到他们买了什么,走路上遇见那些鸡蛋里挑骨头的红袖章,也不会无缘无故上前给他们拆分检查。毕竟。他们这里面的有些书,在这个时候还是不能大幅度公众的,那基本草药书显然就在这个行列,沈卫国这样的考虑,在文娟看来真的是十分的周全。后世记忆与她融入后,再加上她常年处于学校,对于外界的认知,可是没有沈卫国敏感的。

    新苏县城就那么大,也不过两条街的距离,他们就回到了闹市区。寻找上次用餐的地方,点了几个菜,庆祝一下他们新婚注册的欢喜。说不是时机不对,沈卫国还想点一杯小酒,表达现在激动的心情,一个上午的平复只会让他心中的欢喜更加发酵。

    吃饭的时候,沈卫国一个劲儿的把好菜肉食夹到文娟碗里,让文娟应接不暇,最终只能无奈的制止:“够了,够了,你用心自己吃饭就好,我能够得着的,这些足够我吃到啦!”

    “好的!”沈卫国傻傻的笑了笑,他就是想更好的关心文娟,但是苦于不知道怎么表达,有的时候做的就有些过了。但是这样的纯这样的真,反而是更让文娟感动的地方。温馨的爱,两人之间流转,脉脉之间无言的默契,两人仿佛都愿意在一刻永远,心只彼此相连的。

    他们整理书籍花费些时间,回来路上又浪费了些时间,所以等他们吃完饭也已经是下午两三点了。眼看到了回去的时间,两人上午逛的也挺满足的,也就不再迟疑,直接去了车站,乘车回了镇上。

    沈卫国骑的车还是像上一次的装备,后座挂着一个竹筐,把捡回来的书和木料平整的放在竹筐里,沈卫国载着文娟一路放慢速度,珍惜婚前最后一次难得的相处时光。

    “文娟,新房里你觉得怎么放置东西比较好?”他是大男人,粗枝大叶习惯了,对这一点没有太大的研究。

    “有个梳头洗脸放衣服的地方就挺好的,没有太大的讲究,到时候估计姑会给我们安排的,听老人家的意见吧!”对于陌生,文娟自信自己适应得还是很好的。所以对于新婚她并没有太多的恐惧,对未来的新房她也基本没有什么大的要求。

    一路上两人说的话,从红旗公社到后杨大队明明快了,不过半个多小时的车程,硬生生被沈卫国有耐心的蹬了一个小时。文娟到是半路上发现了沈卫国的心思,不过这种可以说单纯的小心思,反而让文娟暖心的一笑,能有人如此为你会心,所以多点时间与你相处,对于一个女子来说,还真的是一件可以称之为骄傲的事情。

    特别是你欣赏你喜欢的人这么去做那其中的趣味就在之乎一个词,可爱。这是一个让人感动的男人,没有信誉这样的一个人同伴终身,文娟再次感叹这是她的运道。这得感动你支持的新年,这个男人在她的心中形象,也无疑的更加清晰。从最开始的妥协,到然后的试试,再到现在的有些逐步心动,文娟发现,对于这样的一个可以称之为可爱的男人心动,这不是一件难能抗拒的事情。

    不过,这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在对的人身上动心,而是一个未来对于她携手同行人生路,和他注册婚姻的男人,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啦!情不知何起,缘分从何而来,但是遇上了正确的面对它,就是一件很好地事情。或许在决定答应婚事的时候,她已经不知不觉的动了心,毕竟对方也是如此的优秀,她动心,不过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第四十四章 初九() 
初八对于杨家来说也是个大日子,明天就是文娟出门的正日子,所以赶在今天杨家开始招待来给文娟添妆的门里人,基本上都是五服之内的亲戚,或者是出了五服之外的亲近邻居,村里人送的添妆也很简单,东家一块儿布,西家一捧粮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却是代表一份心意。

    对于上门添妆的亲邻,杨厚朴和杨母都是热情以待,带着提前过来送妹妹出嫁的杨文兰上下招待着,中午,杨家开了两桌席面,招待了上门庆贺的村里人,喜宴直到下午两点才完全结束,一家人收拾碗筷洗洗刷刷停当也就四五点钟。

    然后杨母和杨文兰帮着文娟整理了一下明日要带走的嫁妆,这一归拢,眼看天将黑,稍做些晚饭吃了,一家人都进入睡眠之中。明儿还有一场大忙活呢,今日要早点休息。

    似乎一转眼之间天就破晓了,从来没有觉得时间像今天过得那么快,仿佛都还没来得及做好准备,就到了初九嫁闺女的日子。杨家人早早的起来收拾停当,专门找的全福大娘就已经送药上门来给文娟梳头开脸。

    全福大娘姓李,平时村里人都叫她李大娘或者是李大嫂,他上有爹娘公婆双全中间兄弟姐妹丈夫都在下面儿女双全,是典型的全福人。村里人每逢有个喜事嫁闺女都会找去,这位大娘上门帮忙梳弄,这位大娘是出了名的好手艺。

    “恭喜恭喜杨大哥,杨大嫂,今儿个可是文娟的好日子,那喜鹊呀,一早都在这头喳喳叫呢,文娟可是找到了一个好人家,沈家那小伙子可是可有出息了!····”常年做这样的全福人,李大娘这一张嘴可是很灵巧,进门就笑意盈盈的把杨母说的心花怒放。她面相圆润,梳着整齐的圆髻,唇角微扬,带着天生的三分笑意,显得格外的圆润喜庆。

    “同喜同喜,你家的闺女日子也不远了,他大娘,今天的一切都要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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