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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砰砰砰砰”
这一大早的,薛凯松的手心都布满了汗水,这实在太刺激太紧张了,每爬一楼,他的心跳就加速一秒,当爬到79楼时,薛凯松整个人从床上蹦了起来,仰天大笑道:“哈哈哈我真特么太聪明了,‘黄种人’都会被我想到,我真特么的太牛逼了。”
哎呀,差点把正事忘记了,听歌听歌!
不知黄种人有没有龙的传人好听呢?(。)
第390章 我是黄种人我骄傲()
歌曲:黄种人
作词:少帅
作曲:少帅
歌唱:少帅
少帅真是一如既往的有才,词曲唱三位一体!
当今歌坛,像少帅这种词曲唱三位一体的全能歌手少之又少,就算有,那副尊容也是不敢恭维,不敢说少帅帅得没朋友,起码还符合时下之人的审美观,加上多才多艺,这形象啊顿时在粉丝心目中无限放大!
所以说,林天宝坐拥一大批粉丝不是没有道理的。
薛凯松怀着兴奋心情下载了黄种人,并把歌曲点开播放。
黄种人的前奏是一段古韵味十足的悠扬笛声,约莫半分钟,低沉激昂的鼓声骤然响起,一声接一声,富有节奏,与此同时,笛声渐渐隐去,大概七八秒,悠扬笛声再次响起,只不过这一次比之刚开始时高昂多了,与鼓声配合得天衣无缝,瞬间似乎多了一种不一样的恢弘气势,不禁让人感到汹涌澎湃!
黄种人的前奏有点长,有整整一分钟,不过主旋律却十分好听,慷慨激昂,不断地敲击着人心,不会让听众产生丝毫不耐烦。
“来自翻过五千里的浪,还是待重建的城墙。所有历史褪色后的黄,聚成夕阳染在我身上——”
顷刻间,薛凯松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少帅这声音怎一个好听了得,这旋律配合这歌词,真特么太带感了,听得整个人热血沸腾啊!
“来自流过五千岁的汗,还是传说中的盛唐。所有淘在江湖里的黄,只等我来给它名状。黄种人,来到地上,挺起新的胸膛!黄种人,走在路上,天下知我不一样!越动荡,越勇敢,世界变更要让我闯!一身坦荡荡,到四方,五千年终于轮到我上场——”
薛凯松忍不住颤抖了,我是黄种人我骄傲!
虽说蓝星有不少国家也是黄种人,但是那些国家有我大神州的历史悠久吗?咱神州可是拥有五千年的文明历史!
更何况,在蓝星提起“黄种人”,谁不第一个联想到神州人?呃,貌似那些同是黄种人的弹丸小国会先想到自己,不过不要紧,在国际上,人们一提到黄种人,神州人就是代表!
以神州在国际上的地位,确实能代表黄种人,所以神州人听黄种人特别有感觉,尤其当他们听到“五千年终于轮到我上场”时,更是自动代入角色了。
其他听众如此,薛凯松也是如此。
“从来没有医不好的伤,只有最古老的力量。所有散在土地里的黄,在种顽强非常东方。黄种人,来到地上,五千年终于轮到我上场。”
当薛凯松听到“黄种人”这一段重复歌词时,他情不自禁地跟着原音唱了起来,一股自豪之情也油然而生,还是那句话,我是黄种人我骄傲!
是的,这种自豪与贫富无关,仅仅就是因为我身为神州的一份子而感到深深地骄傲。
“天下哪有地方看不到黄色的脸,鲜红色的血流在十五亿的人,你说这是我的愤怒,我说这是我的态度,奋不顾身勇往直前只有我们神州人!”
这段rap一下子让薛凯松的血液沸腾不止,尤其最后一句“奋不顾身勇往直前只有我们神州人”真特么的太有感觉了!
“从来没有医不好的伤越动荡,越勇敢,留下属于我的黄。一身坦荡荡,黄天在上,看我如何做好汉——”
很豪迈的感觉有木有?
薛凯松激动得满脸通红,这比他刚刚得知自己中了10万大奖还要激动,尼玛,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听的歌呢?
虽说林天宝每发布一首新歌,薛凯松都会有这样的感叹,但少帅出品,质量能差吗?薛凯松不是在溜须拍马,黄种人真是一首难得的好歌!
黄种人是一首宣扬民族精神的励志歌曲,在原世界由谢霆锋演唱,而少帅版黄种人则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原版多了几分豪迈和磅礴大气。
薛凯松决定了,他要苦练黄种人,然后和朋友去k歌!不是薛凯松吹牛,少帅的歌他都会唱,只不过经常唱跑调罢了。
话说回来,网上对黄种人的评价如何呢?
昨晚,薛凯松睡得较早,没有成为黄种人的第一批听众,错过了与少帅歌迷一起讨论黄种人,说起来真有点遗憾。
薛凯松快速浏览了下黄种人的评论区,有人唱好,也有人唱衰,似乎争议有点大,喜欢的人则认为词曲相当棒,将其奉为“经典”;不喜欢的人则觉得歌词狗屁不通,将其贬为“垃圾”。
是的,只是歌词,有个网友不知道是不是闲得蛋疼?又或者是想博出名?反正这货居然洋洋洒洒写了数千字来抨击黄种人的歌词处处是毛病,前后不押韵等等,对于这种高谈论阔自我感觉很良好的,薛凯松毫不客气地赠送了两个字——sb。
薛凯松就奇怪了,世上怎么会有这种喜欢刷存在感讨骂的人呢?
黄种人的旋律很好听,从歌曲的意境上来说,此旋律很讨人喜欢,听着听着就会让人不由自主地代入其中,可以说这旋律非常具有感染力,这也让喜欢挑毛病的无从下手。
相对的,黄种人的歌词就弱了点,站在文学的角度理解,可以说处处有毛病,这不,喜欢挑毛病的认为机会来了,大肆抨击黄种人,说压根儿就不知道这首歌的歌词究竟想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有句话叫“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黄种人能在原世界经久不衰自然有其存在道理,同样的,蓝星好多人第一次听黄种人就喜欢上了它,因为他们觉得黄种人很燃,听了激情澎湃,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我是黄种人我骄傲!黄种人就是有这样的感染力,大多数人听了黄种人都会滋生出这样的想法。
至于那些挑刺的?知道什么叫大势所趋吗?瞧瞧黄种人的传播速度,认为随便就能抹黑的吗?
对于那些负面评价,林天宝一笑置之,黄种人火不火不是那几个挑刺的说了算,当然,也不是他这个词曲唱三位一体的歌手说了算,而是听众说了算!(。)
第391章 过礼()
时间一晃,已然到了国庆黄金周的第五天!
这一天,正是林天宝的大堂哥林天赐的婚礼前夕,按照香樟的婚礼习俗,男女双方会在这一天宴请关系要好的亲朋好友,当然了,两家根据实际情况各办各的,即所谓的副酒!
总而言之,男方家会在这一天挑个吉时过礼,新郎新娘在这一天不碰面,各自在家招呼各自的亲朋好友。
这天一早,林天宝和于清雅这对情侣分别去男女双方家帮忙,毕竟他俩一个是伴郎,一个是伴娘,副酒这样比较重要的场合,他俩总不能不去帮忙吧?
其实嘛,一对情侣说是去帮忙,还不如说是去凑热闹的,更确切一点说,应该是跑去被围观的,通常的斟茶递水轮得到他们吗?根本就轮不到好不好?就算一对情侣有心去帮忙,别人也不敢劳驾这两位大明星干“粗活”好不好?
这不,一对情侣比新郎新娘还要受瞩目,风头完完全全地压过了一对新人。
男方家(即林天宝的大伯家)。
林天宝一到,马上享受到了贵宾级待遇,林天宝没辙,最后只能当个安安静静地美男子。
老林家好不容易出了个能人,那些脏活累活他们好意思让林天宝干吗?像林天宝这种干大事的人,只需要安安静静地当个美男子就好了。
事实也是如此,少帅驾到,不仅林天赐挺直了腰板,林天宝的大伯和大伯娘也挺直了腰板,因为二老觉得在亲朋好友面前特有面子。
好吧,人都是有虚荣心的,尤其这年头,人们特喜欢攀比,林天宝的大伯一家也免不了这个俗。
“天宝哥,我们能合照一张吗?”
“天宝,看镜头,咱们合照一张!”
“小七,往这边看,对,就是这个表情,不要眨眼,很快就好了。”
林天宝无语了,敢情他变成模特了,都怪香樟太小了,大家都没在日常生活中见过大明星,尤其是林天宝这种跨界大明星,所以林天宝摇身一变成了比新郎还要耀眼的国宝级人物!
“宝叔,我觉得天赐叔邀请你做伴郎是个失误的决策。”
林天赐结婚,林子默这个做侄儿的也屁颠屁颠地跑来帮忙了,有林天宝这个珠玉在前,林天赐所取得的成绩不值一提,只能老老实实地当个跑腿的,忙来忙去。
“小默,是叫你来帮忙的,还是叫你来聊天的?粉烫好了,赶紧给楼下的客人端去,别打扰你宝叔。”
林天泽见儿子拿着托盘与他的宝叔聊天,张开大嗓门喊道。
“知道了知道了,马上就去!宝叔,回头咱们再聊,我先去忙了。”
林子默又一溜烟跑去忙了,楼上楼下来回奔跑。
林天泽把儿子支走了,自己则上前与林天宝聊得不亦乐乎,话题不外乎围绕着林天宝对林子默的多多提携。
这一个上午,林天宝都很清闲,主要工作就是负责聊天,甭管是谁,见到林天宝都会上前寒暄两句,就算只打一个招呼,对于普通人来说都足够兴奋半天。
就拿林天赐的小表妹方念芹举例,小姑娘与林天宝合照一张后一蹦一跳跑去和同学们吹嘘去了,怎一个兴奋了得。
午饭过后,林天宝发短信问道:“你那边情况怎么样?”
约莫分把钟,于清雅回复道:“很好,婷姐这边的亲戚朋友都很热情,我觉得我不是来帮忙的,而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