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两人的剑法谁快谁慢立分高下,之后那个诸葛雷就认出来这两个打他脸的人,名字很炫酷,叫‘碧血双蛇’。
“碧血双蛇”似乎很有名,听到这四个字,另一个已被吓得面无人色的镖师,忽然就溜到桌子下面去了。
听到这个名字李寻欢皱了皱眉,寸心疑惑的问道:“这个‘碧血双蛇’很有名么?”
李寻欢也没有想到寸心会问这样的问题,不过看来她不算是江湖人:“应该很有名吧,但也不是什么好名,近年黄河一带这两人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听说他们身上的那件红披风都是用鲜血染的。”
“啧啧,这两人真不讲卫生!”寸心感叹道。
在场的几个男人听了这话,嘴角不由的抽了抽,她的关注点好像有点偏了。
显然在认出这两人的身份之后,诸葛雷怂了,秉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自动的想要将东西送给他们。
不过显然他刚刚装逼的样子让那两个人很生气,其中那个白蛇忽然道:“你若肯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就放你走,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包袱,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这句话正是诸葛雷他们方才自吹自擂时说出来的,此刻自这白蛇囗中说出,每个字都变得象是一把刀。
这是应了那句话:莫装逼,装逼被雷劈。
寸心决定以后不管是做人还是做神都要低调点。
诸葛雷面真的将‘能屈能伸’这个词贯彻到了极点,居然真的围着桌子爬了一圈。
看到这种情况,李寻欢到这时才忍不住叹了囗气,喃喃道:“原来这人脾气已变了,难怪他能活到现在。”
他说话的声音极小,但黑白双蛇的眼睛已一齐向他瞪了过来,他却似乎没有看见,自顾自的喝着酒。
之前没有发现,他们这一桌,除了站在李寻欢边上的那个大汉,另外的都是俊男美女,按道理来说这样的人一开始就会被人关注的,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奇怪的忽略了。
那个白蛇侧深深的一笑,道:“原来此地竟还有高人,我兄弟倒险些看走眼了。”
黑蛇狞笑道:“这包袱是人家情愿送给咱们的,只要有人的剑法比我兄弟更快,我兄弟也情愿将这包袱双手奉上。”
长成这样求你们别笑了,没看到那个胖掌柜已经吓昏过去了吗。
白蛇的手一抖,掌中也多了柄毒蛇般的软剑,剑光却如白虹般眩人眼目,他迎风亮剑,傲然道:“只要有比我兄弟更快的剑,我兄弟非但将这包袱送给他,连脑袋也送给他!”
他们的眼睛毒蛇般盯在李寻欢和杨戬的脸上,李寻欢却在专心的喝酒,仿佛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而杨戬根本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反而一旁的少年问道:“你的脑袋能值几两银子”
少年长得很出色,但是看上去太小了,并没有给人有多少威胁,但最令人注意的,还是他腰带上插着的那柄剑。
瞧见这柄剑,白蛇目光中的惊怒已变为讪笑,那并不算是一把剑,只能算是铁片,人都是视觉动物,少年穿的太过寒酸,也太过年轻,所以那白色并不将他放在眼里。
但有时候并不能太过以貌取人,也不能轻视自己的敌人,不然代价就是你自己的性命。
最后少年用他手里的剑买了那个白蛇的人头,五十两!
这一切似乎难以令人相信,当那个少年说要比剑的时候,很多人都说他自不量力,但最后他用事实打了众人一巴掌。
唯三没有感到惊讶的就只有坐在一桌的杨戬、寸心和李寻欢。
少年杀完白蛇之后,问黑蛇道:“他已认输了,五十两银子呢”他的表情仍是那么认真,认真得就象个傻孩子。
但这次却再也没有一个人笑他了。
黑蛇连嘴唇都在发抖,道:“你……你……你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他的么”
少年淡淡笑道:“不错。”
黑蛇的一张脸全都扭曲起来,也不知是哭还是笑,忽然甩却了掌中的剑,用力扯着自己的头发,将身上的衣服也全撕碎了,怀中的银子一锭锭掉了下来,他用力将银子掷到少年的面前,哭嚎着道:“给你,全给你……”
他就象个疯子似的狂奔了出去。
寸心看的有些无语,出来混,心里素质这么低!
那少年既不追赶,也不生气,却弯腰拾了两锭银子起来,送到柜台后那掌柜的面前,道:“你看这够不够五十两”
那掌柜的早已矮了半截,缩在柜台下,牙齿格格地打战,也说不出话来,只是拚命地点头。
第70章 儿子找来了()
少年杀了黑蛇,赚了五十两,他很高兴,并不是因为他赚了这钱,而是他杀了一个似乎很有名的人,这代表他离‘出名’又进了一步。
只是阿飞不明白,他明明帮那个诸葛雷杀了白蛇,诸葛雷应该感激他的,但是却乘他不注意竟在背后偷袭他。
但诸葛雷并没有成功。
他的剑并不慢,只是这里有比他更快的刀,所以一切都已注定——诸葛雷死了,死在了一把飞刀之下,他手中的剑也脱手飞出,插在了房梁之上。
剑柄的丝穗还在不停的颤动,诸葛雷死前双手掩住了自己的咽喉,眼睛瞪着那个出飞刀的男人,满脸的不可置信,咽喉里也在‘格格’地响,寸心就坐在他的身边,对于这几乎神乎其技的飞刀术也看的目瞪口呆,毕竟是没有任何法力的凡人,竟会有如此之快的动作。
她似乎又认识了一个了不得的人!
在死的刹那诸葛雷认出了这个男人:“原来是你……我早该认出你了!”
男人叹道:“可惜你直到现在才认出我,否则你也许就不会做出如此丢人的事了!”
只是他这句话诸葛雷并没有听到,已永远听不到了。
少年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但对于出手帮助他的男人还是很感激的,他桀骜的双眼也露出温柔的笑意,他对男人说说:“我请你喝酒。”
客栈里死了两个人,这代表着会遇到麻烦,并非久留之地,男人于是就拉着少年离开了这里,离去前少年买了好几坛子酒放到马车上——他答应过要请男人喝酒的。
客栈里陆陆续续的走了好几拨人,寸心他们反而留了下来,这不是他们的世界,这里没有他们需要做的事,也没有需要守护的人,杨戬想带寸心到处去看看,所以并不急着离开。
男人和少年走了,走之前男人终于告诉了他们自己的名字,他叫李寻欢,而那个少年叫阿飞,阿飞说终有一天他会找杨戬比剑的。
真是一个执着可爱的孩子,不过杨戬的武器并不是剑,而是三尖两翼刀。
寸心很开心,因为这个是《小李飞刀》的世界,而她见证了飞刀与快剑的相识。
但寸心又有些纠结,因为李寻欢这一次的回归又会让他陷入一个又一个的阴谋,就连阿飞也会被连累。她要不要跟着他们,适当的提点一下。
当然寸心并没有想过全部都帮他们化解,毕竟天道有轮回,福祸相依,一饮一啄皆有定数,真正能改变自己命运的也只有自己。
最后寸心还是没有跟上去,这是他们的相识,寸心没有必要去当电灯泡。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李寻欢的马车渐行渐远,而关于他们的故事也即开启。
边关的小镇晚上没有什么娱乐,差不多天一黑人们就上床安歇了,杨戬和寸心也入乡随俗,早早的趟进了被窝,寸心的法力因为重伤而暂时失去了,杨戬就在他们的房间外设了结界,打算帮助寸心疗伤。
他们是夫妻,早就水乳相融相濡以沫过了,疗伤什么的当然是很脸红心跳的、的双~修啦!呵呵~~
寸心现在的身体也经不起杨戬过度的折腾,两人经过一轮之后,就靠在一起聊天了,寸心将脑袋搭在杨戬的肩上,聊着两人分开的时候遇到的事情,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儿子的身上,他们突然来到这个世界也不知道那个小家伙会不会找过来。
别看那个小家伙老是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也很有主见,能力也强,但是骨子里还是很恋父恋母的,可以想象,当他发现自己的父母失踪的话肯定会千方百计的找过来。
这不得不让寸心有点担心,时空隧道课不是开玩笑的,一个不慎就会魂飞魄散,自己也着了道,连法力都失去了。
寸心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她的儿子真的找过来了,而且和作死的带上了小阿布,杨炎清只从收到父母失踪的消息就一直感到不安,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但是他是一个极度没有安全感的人,这一世他得到了上一世梦寐以求的东西,这些东西太过美好,他舍不得失去。
一直以来,他都知道父母的强大,也从来没有想过和他们分开过,因为他相信自己也会变得和他们一样的强大,然后和他们一样与天同寿,一直一直的在一起生活。
突然的分离,而且是跨越了时空,这样的距离实在是太可怕了,所以他一直在调查父母失踪的原因,然后皇天不负有心人,半年之后终于被他找到了一个时空裂缝,然后他带着放暑假的阿布跳了进去。
该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也因为无知所以强大,之前知道时空裂缝可怕的人都不敢往下跳的,不过我们的v殿是从来都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的。
杨戬和寸心之所以在裂缝中吃了大亏主要是因为事情太过突然,来不及让他们反应,身上连一件护体的盔甲都来不及穿,就被卷了进去。
而杨炎清却做足了准备,不管是自己还是阿布身上穿了十几件的仙甲神器用来保命——任何一件丢在修真界都能引起人的觊觎之心,真够嚎的!
并且在此之前和了十几瓶福灵剂,才跳的。
然后按照血脉的牵引,他们还是比较顺利的来到了他父母目前所在的世界,但是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