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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okitty床罩。。。。。。他当然知道那是她给他选的,他并没有制止她的恶作剧,反而有放纵的意味。东西是她选的,可是最终是谁用的决定权还在他,他有些期待她把自己的房间打扮成公主少女风格了。她的房间他到过,很清新素雅,但他觉得,她是公主,是一生都被疼爱的公主。
他喜欢和她一起买东西,一起布置他们的家,挑选家里哪怕小到一双筷子一把勺子。
他一直都知道,在她认定了的人面前,她是很容易流露本性的一面,不会过多的掩饰隐藏自己。
虽然看似外表冷漠,但很多时候,她与自己母亲一样,还是孩子。
他喜欢孩子气的她。
喜欢她只对他孩子气。
第32章 第三十一章
山芳菲对漆郗有一个很经典很中肯的评价:在外人面前,在商场上,漆郗绝对可以“装”成一只血统纯正百分之百的大灰狼,凶狠、残暴、耐心一流、遇见猎物咬死不放。为什么只能是“装”呢?因为那只是表象,实际的话,她的心太软,软到宁可自己饿死也不会吃掉活生生的小羊。所以公司的事,她只负责决策,执行的话,不能让她沾上边。
在她们几个面前,她就是只大尾巴狼,把扮猪吃老虎的本事发挥得淋漓尽致,根本不用她自己出手,就假借自己护花使者的手把她们都给收拾了。虽然她们确是不怕她,可她的护花使者,随便拉一个出来都让她们有得受。
在她儿子漆嘉义面前,绝对是只灰太狼,只要是漆嘉义的要求,她没有一件是不答应的,绝对的忠诚,给漆嘉义绝对的爱。
在沈尘风面前,绝对是只螃蟹,想横着走就横着走,想竖着走绝对有人帮她把不掰成竖的,想斜着走的话就用斜着的眼神看她,说她是“横行霸道”显然程度不够,要加上个横行霸道得令人发指!
但无论这些面中的那一面,到了夏亦清面前,都不是,她就是小白一枚,命运嘛,注定是——被吃掉。
夏亦清去出差的第一天,漆郗记得了他走之前说过的事,因为有他的电话提醒。
夏亦清出差的第二天,漆郗对那件事只有一点点的印象,即使有他的电话提醒。
夏亦清出差的第三天,漆郗把那件事完全抛在脑后自己逍遥自在去了,不顾夏亦清的电话提醒。
第四天,夏亦清出差回来了。
夏亦清洗完澡出来就见到漆郗拿着本书笑得跌在床上打滚,他走过去看了书名《爷亮的不是贱,是杯具》,然后很坦然的在她身边坐下,拿过她的书顺手放在了身边的柜子上。
“你拿我书干嘛?”漆郗不满。
“我给你讲个笑话吧。”夏亦清不动声色。
他居然还会讲笑话?这显然超出她的认知范围。不过也是,他上次的那个冷笑话几乎把所有人都冻住。她继续趴在床上,“讲吧讲吧!”
“一个人在钓鱼,钓上来一只鱿鱼。然后鱿鱼说:‘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求求你把我放了。’那个人说:‘好啊,那我烤烤你吧。’你猜结果怎么样了?”
漆郗不屑的撇撇嘴:“鱿鱼说:‘你考吧,你快考!’然后那个人就把它烤了。”
夏亦清把她拉起来抱在自己怀里,摸摸她的头。“我老婆真聪明!”
漆郗“切”了一声,“早八百年前就听过了,你真落后!”
“那我再讲一个吧?”
“嗯,要再是我听过的就把你拖出去喂狗!”漆郗恶狠狠的道。
“从前有一匹狼,一匹很挑食很挑食也很专一很专一的狼,自从吃了某种肉之后就不再吃其他的,宁愿吃素也坚持非那种肉不吃。有一天,他终于再次找到了那种肉”,夏亦清开始循循善诱,顿了顿,“你猜狼会怎么做?”
“当让是吃啊,只要脑袋没毛病都会吃,本来就不是吃草的动物,难不成要饿死!”漆郗对这种答案低智商的问题显然不屑。
夏亦清在她脸颊上亲了一口,“老婆你在我的影响下智商又上升了一个层次”,他又把陷阱挖深一点,“那你觉得那块肉会说什么?”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它除了说‘吃吧吃吧’还能说什么,又不是上演狼与肉的异族恋!”漆郗白他一眼,这也太鬼扯了吧,又不是歌听多了!“况且作为肉,即使是被吃掉,也要保有作为肉的气节,求饶什么的就是徒劳,就是丢脸!”
“你确定?”夏亦清笑得意味深长。
“当然!虽然我非羊焉知羊的想法,也非狼焉知狼的做法,但这种处境,除了被吃还能怎么办!”漆郗再白他一眼,什么智商嘛。
很好!陷阱已成,连口都被她自己封了。
“那为夫就不客气了!”夏亦清把头埋在她脖颈间开始啃。
“这哪是笑话啊!”被骗了,不满。
“我又没说它是笑话。”啃的时候抽空回答问题,继续吃。
“喂,等一下!你要做什么?”
“做,爱做的事!”
。。。。。。
然后,漆郗这块肉就被饿了很久的狼吃掉了,吃的干干净净连骨头都不剩。
惨痛的经验告诉她,对于饿了很久的狼,要时刻保持警惕,千万不要在他面前和他讨论肉的问题,即使你想被吃掉!
2008年12月28日
欧洲
状态:
有人说:结为夫妇,就去旅行一次。
我没想到,我们的旅行地,居然是欧洲,那个我一直心心念念的地方,而且还是在那个冰雪世界待了一个多月,这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时光。
我们去了阿尔卑斯滑雪,虽然我不会;去了埃菲尔铁塔,由于季节的关系,没看到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花海,但去了法国的酒庄;去了《雏菊》里演绎的阿姆斯特丹;圣诞节我们是在圣诞老人村过的;在London eye 下许了愿,去了徐志摩笔下的康桥;参观了丹麦的安徒生博物馆。。。。。。太多太多,写不下了,55555
现在我们已到达了旅行的最后一站——爱尔兰,那个欧洲除英国之外唯一一个英语国家;我终于能听懂他们说什么了。旅行发现,如果作为结婚对象的话,他可以打一百分!所以,我应该是捡到宝了,哈哈哈。。。。。。
难得早睡,明天会是怎样?期待ing。。。。。。
PS:就要回去了,舍不得ing。。。。。。
以前自己曾在欧洲游学过一段时间,想带她去,那些美好的地方。
他们的第一站,是希腊,那个希腊神话的发源地,去了圣托里尼岛和克里特岛,参观了各种的庙宇神像,看她乐此不疲的淘着各种地中海风情的饰品、杯子、壁画等家里的小物件,心情变得很轻松愉悦。在雅典的苏尼昂海角,她带着他看着汹涌的蔚蓝色海水,心中一片平静。她说:我喜欢神话故事,因为很美好。
第二站,他们去了意大利。先去了罗马,体验了罗马斗兽场当初的残酷。之后去了米兰,那个时尚之都,还陪她看了场时装秀,本想买下她喜欢那套服装,但她强行把自己拉走了,说买了也不穿,他也只能作罢,看看她平时的衣服,那件过于性感,露得太多。不过她却很喜欢很有地方名族特色异域风情的服装,也接受了他为她买,一句“老公就是用来买单的”颇得他心。
离开米兰去了佛罗伦萨。那时的她,已经不能用兴奋过度来形容了,整个脸上发出亮人的光彩。在那个叫做“鲜花之城”的地方,在那个令达芬奇、米开朗琪罗、拉斐尔、提香等艺术大师流连忘返的地方,在那个有着浓厚的古典气息的地方,她毫无知觉的牵着他的手穿梭于各个传统的工匠店铺,流连于各种的饰品,而嘴角上翘任由她牵着。而也是在那里,他们买到了最中意的戒指。
与这对戒指的渊源,不得不说很奇特。它是那家百年老店的镇店之宝,是祖辈就留下的,只求有缘人。因为它的一整套,不仅有男女两枚戒指,很简单的款式,还有一条项链,一条类似于琥珀的眼泪造型的项链,而它们有没有放在一块,而是在小店的对角线方向。戒指是漆郗找到的,而项链是他找到的,漆郗看了爱不释手。老板告诉他,有好多人都钟情于它们,却没有人能把它们找全,所以都遗憾的没能把它们带走。但的是尺寸不合,有的两人中只有一个的尺寸合适,而尺寸两人都合适还顺利的找到了项链的,他们是这一百多年来唯一的一对。所以他们是它们的有缘人,也是彼此的有缘人。如果不能同时找到完整的,老板是不会出售的。看到他们居然找到了,老板难掩兴奋,说这就是特意为他们而存在的,命中注定也就是如此。老板只是给出了一个很基本的价,只是而漆郗坚持戒指他买,但项链她要自己买,最后还是他说是补给她的生日礼物,老板也坚持要一起才卖她才开心的拿着。
她离开的时候,留下了戒指,却带走了项链。而他,也在找到她的第一时间就看到了她脖颈间的项链,心中既酸涩有幸福。至少,那条项链,一直在离她的心最近的地方,就像戒指在离他的心最近的地方。
第三站去了奥地利,他们去了阿尔卑斯山滑雪,看她一次次的摔倒却越战越勇,他不得不把她拎了回去,不然晚上她的腿她的屁股都别要了。后边带她去看施华洛世奇的水晶,她虽然惊艳感概,但并没想把它占为己有,他也随她。他还记得她说:这么多年,我才发现,喜欢,不一定要收藏,让它在你的记忆你的想象里,它就能好好地活很久。
而他,对她的已经不仅仅是喜欢,而是爱,所以,他选择了不放手,收藏她,把她藏在自己身边,自己心里。
第四站去了瑞士的苏黎世,在那个充斥着金钱繁忙与快速的城市,享受着悠闲的时光。有一个说法是曾经有人飞越半个地球,只为了班霍夫大街上一个下午的购物时间。这个说法对女人真的很贴切,但于她,只为在这享受偷得浮生半日闲欢愉,在Bahnhofstrasse St 的一家咖啡馆看着来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