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以前在学校被校规和繁重课业压迫的太久了,他印象里的高中女生,多半都超级文静乖巧低调,可自从大学后参加了几次同学间的聚会,他惊奇地发现,很多女生变的他都认不出来了。
普遍现象是:女生们打扮的不再千篇一律,而是花枝招展,紧跟时尚脚步。
特殊现象是:坡跟鞋高跟鞋增高垫,各种花样的个子变高;睫毛膏假睫毛动手术,各种花样的眼睛变大;粉底液隔离乳美白霜,各种花样的皮肤变白……
总归,化妆品和衣服都挺神奇的,会让长大了的女生脱胎换骨。
他一个直男,对这种其实感触很复杂。
一来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嘛,绅士应该尊重女人对美孜孜不倦的追求;可从另一种程度上来讲,每次同学会,看见女生们聚在一起畅聊衣服包包化妆品,各个打扮精致能办选美大赛,实在是蛮累的……
还是甄甄小学妹那样的好。
薛飞在心里唏嘘了一声,突然想起前不久那一幕。
约好了要去医院探望冯老师,甄明珠回酒店洗澡换衣服。她是穿了很普通的西瓜红短袖T恤和牛仔短裤下来的,半干的头发松松挽着,站在公交站牌一群女生边上,不施粉黛,却艳压群芳。
人靠衣装这句话在她身上行不通啊,主要人美底子好,那就披个麻袋也能引领潮流。
“……薛飞。”
边上清冽的声线,突然打断他思绪。
薛飞扭头过去,“啊?”
“想什么呢?”
程砚宁微微错愕地看着他,“这么出神。”
薛飞:“……”
一瞬间,张口结舌。
“我去个洗手间。”
他突然站起身,急吼吼地说。
程砚宁无语,目送他进了包厢里的洗手间。
“咯噔”一声,落锁。
薛飞在洗手间里长长吐出一口气,一抬眸,对上镜子里那张年轻的脸。
他其实条件也不差,小康富裕之家,独生子,身高有一米八,浓眉大眼性格好,念的是国内一流名校。现在还没毕业,过年走亲戚的时候就有三姑六婆想要给他介绍女朋友认识。
可他就,从来没想过那一方面的事……
从小到大都没喜欢过任何女生,相比于逗女生,他更喜欢跟男生一起,读书打球开玩笑。
“我说你这不会一直偷偷暗恋人家姑娘吧?”
脑海里,张景涛一句话突然飘过。
“哗哗哗——”
薛飞突然开了水龙头,给自己灌了一大口凉水。
脑子秀逗了吧。
想什么呢!
怎么可能喜欢小学妹?!
那就是单纯觉得她可爱!
哦不,现在不可爱了,以前挺可爱的,现在往女神范发展去了。
胡思乱想到这里,薛飞抬手在自己脑门上拍了一下,耳听着外面鬼哭狼嚎喧嚣吵闹,索性也不在这个比他卧室小不了多少却比他卧室还要干净许多的洗手间里面待了,开门抬步出去。
门刚打开,角落里一幕映入眼帘。
徐梦泽简直壕无人性。
给校友们开的包厢也壕无人性,酒水饮料零食就跟不要钱似的往里送。
他和程砚宁进来已经挺晚了,包厢服务生也早都下去了,没有人专门在倒酒,想要喝酒的都是自己倒,或者别人帮倒。此刻,冯宽就站在一个放了好些酒水零食的桌边,给一盘玻璃杯里倒酒。
当然,这个没什么好奇怪的,引起薛飞注意的是:他倒酒的时候,右手蜷着扶杯子,倒扣着的手心里,一堆白色粉末落下去,很快溶于酒中。
“……”
第一次遇见这种事情,薛飞迟钝了好一会儿。
目光里,冯宽深吸一口气,端着一盘啤酒放在了茶几上。
随手放下酒,他抬眸朝沙发上坐着的程砚宁喊:“校草,好久不见啊。”
猝不及防的搭讪,稍显自来熟的口吻,来自一个他多看一眼都觉得污染眼球的人。程砚宁反正是不想理他的,可周围嘻嘻哈哈地聚了好些人,因而他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午饭时刚见过。”
冯宽:“哈哈哈,也是~”
被人打了好几次还凑上去搭话,感觉脸真的挺疼。
不过一想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这点儿委屈算什么呢!
大丈夫能屈能伸……
就是不知道甄明馨准备的这药效力如何,名字倒挺好听,叫“白雪。”
胡乱地想了想又很快收回思绪,冯宽抬眸朝边上两个哥们使了个眼色,再次笑着开口道:“那啥,赏脸喝一杯呗。好歹同校一场,揭过以前那些不愉快。”
“我不喝酒。”
程砚宁靠在沙发上,懒懒地说。
被吵得有点头疼。
他不是那种喜欢唱歌的人,就学校里各种聚会,经常在吃饭后就离开。类似KTV这种娱乐场所,他其实很少来,更别提一群人一起,因为太兴奋愣是将KTV吼成了菜市场。
他从来都没发现,一中这些校友,各个肺活量这么大。
冯宽搭话的时候,他已经预备找借口离开了,只薛飞上个洗手间迟迟不来,他只得等一会儿。
就在他等人这工夫,边上好几个人凑过来说话,他一直都靠在沙发上,在别人问话的时候间或抬起眼皮应对两声,模样有些懒,倒显露出几分非凡的迷人魅力。
冯宽一个大男生,看着他模样心里都突突。
程砚宁生的好,这是一中公认的。
那张俊秀白皙的脸上,狭长优美的凤眼,尤其妙而生动。他气质属于冷冽内敛那一款,那样一双暗含锋芒的眼眸,加上高且挺直的鼻梁,薄而锋利的唇线,平日里给人的感觉总是高高在上,不容亵渎的。可眼下,他仍旧是寻常白衬衫黑长裤的打扮,略显慵懒地往真皮沙发背上那么一靠,不耐烦说话的时候,整个人显露出一种难以形容的慵懒倨傲,浑身气度都变了。
就感觉,要是这人男扮女装反串一把,那也势必颠倒众生。
“……你在看什么?”
男生冰冷的声线,猛地拉回了冯宽的思绪。
程砚宁身子往前一倾,坐直了。
------题外话------
*
剧透:
甄明馨拿的药,是名为“白雪”的新型毒品,来源稀缺、奇贵无比。刚开始在云京上流富太太圈子里出现。
所以,甄明馨只是想得到阿宁,打击明珠。
杨岚却是想以此牵制掌控程砚宁,不过她没有给甄明馨透露太多,也可惜她实在不够了解阿宁。→_→
再,强调一下:
作者一直认为人是复杂的,每个人都不一样,这和他从事何种职业无关。并不是说,文中出现个冯宽这样的体育生,我就觉得这个群体是这样的。作者本人就是编导类艺术特长生念的大学。对艺术生、体育生无偏见,只是搞体育的有人为国争光,也有人流氓行径。除却这个之外,我对任何一个行业都没什么偏见,人物只是人物,千姿百态为剧情服务,不要代入,理智看文。(^。^)
291:咎由自取,丑事暴露()
冯宽刚才那个打量的目光,结结实实引起了他反感。
让他冷不丁想起一件尘封的往事。
那是在他小学毕业的暑假,万随心给他惹上的麻烦事。和她关系不清不楚的几个男人里,有一个四十多岁瘦高的男人,那男人有一双经年从风月场所浸淫过的双眸,他的目光落在人身上的时候,总让人有一种被扒光侮辱打量的感觉。那也是万随心交际圈里,他所见过的,唯一一个嗑药的男人。
不过很可惜,他和万随心交往时间不算长,被警察给抓了,因为拐卖妇女儿童。
按着他粗略计算的那个中转据点人数,判个死刑都算便宜他了。
因为事发已久时间又长,这件事只算他以往糟糕人生里一个小插曲,眼下因为冯宽一个肆无忌惮的眼神被突然忆起,程砚宁问话的语调,带着浓浓的警告意味。
冯宽觉得自己也是中邪了,他好色点,可从来对男人没什么想法。
心念一转,又笑着道:“这不就想跟你把酒言和么。”
“对啊,给个面子啊校草!”
“宽子能做到这一步也不容易了。”
“喝一杯喝一杯。”
“哪个男人还不喝酒啊!”
接收到冯宽的视线,旁边两个男生顿时就帮腔劝说起来。
他们不晓得冯宽和甄明馨达成的协议,自然也不晓得酒里有问题,说起话来理直气壮热情高涨的很。
左一句右一句落在耳边,程砚宁的目光落在一盘酒杯上,若有所思。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就这人狗改不了吃屎的性子,找他求和?
真是好难得的气量。
“喝一杯就喝一杯啊。”
一句爽快男声后,薛飞突然挤到了沙发边,随手从盘里端起两杯酒,一杯指向冯宽,一杯递给程砚宁,满不在乎地劝说:“你看这人家都三请四请了,咱不给面子也说不过去啊,是吧?”
程砚宁抬手接了酒,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
冯宽也接了酒,却有点风中凌乱。
自己给程砚宁特意准备的那一杯,在他没注意看的时候,被薛飞给端起来了。
也不晓得是哪个……
他端着杯子,一时纠结。
“喝呀!”
薛飞看他一眼,笑了,“你给人敬酒呢,你不先干为敬啊?”
“对呀,快喝快喝!”
边上几个人跟着薛飞一起起哄。
冯宽一咬牙,玻璃杯举起,半杯一饮而尽。
就一点助兴的药而已,要是喝错了,最多也就找个妹子爽一下,又不至于吃什么亏。薛飞递酒才好,这酒要是程砚宁那一杯,万一出事他也能撇清干系。
这样想完,冯宽便安心了。
眼见他放下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