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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达里低声道:“‘疾火’兵团的罗夫斯德兵团长大人派人送来了些东西过来。”
上次他出事回到翠萝庄园后,博西斯子爵、罗夫斯德兵团长还有波拉法卡城的贵族都过来探望过他,只是他虽然收下了礼物,却以养病为由,一个人都没有见。
就不知道罗夫斯德这次又送什么东西来,不过看加达里的样子,肯定不是一般的礼物。
他皱眉道:“什么东西?”
“是罗夫斯德大人的副官的脑袋。”
林季新马上明白了,这是罗夫斯德给他的交待。
当初他受袭击时他就感觉到不对劲:马车离博西斯子爵的住所并不远,而且援兵来得那么快,“疾火”兵团明显不应该是毫所觉的。
“给罗夫斯德大人送一份合适的礼物回去,就说他的诚意我十分满意。”
他仔细想过,当时他提前离开只是临时起意,这事应该算是意外,既然是意外,他也不想过分追究,兵团副官的性命,对于在波拉法卡城一向当着“人上人”的“疾火”兵团来说,算是勉强交待得过去。【 。 快速高品质更新】
三百六十四 古董()
波拉法卡城,收到林季新的回礼,罗夫斯德十分满意。捩叻乸匝
在他身边,刚刚提拔起来的年轻副官有些不解的地问:“大人,您真觉得这样好?现在已经有好多士兵在背后悄悄说您软弱无能。”
“哪些人?”罗夫斯德的眉毛竖起来,“拿鞭子让他们闭嘴!”
年轻副官不敢说话了。
罗夫斯德看了这个副官一眼,哼道:“你是不是也觉得就算暴风傀儡很强大,就算它背后还有个更强大的法师,但对姆米兰来说其实也算不上什么?‘疾火’兵团完全不需要用士兵的性命去讨好对方?”
被猜中了心思,副官低声道:“大人,您和‘疾火’兵团的名声更重要啊。”
“愚蠢!”罗夫斯德冷哼着打断了他。
不过罗夫斯德大人心里清楚,副官这样的想法在“疾火”兵团内部还有有很多,虽然他把原来副官的脑袋送到林季新那边,但他也不希望手下因为这件事和他离心离德。
组织了一下语言,他问这个副官:“你们难道没发觉,那个暴风傀儡其实是‘黑暗年代’的原产品吗?”
“您是指?”副官一头雾水。
“那是上古的产品,古董懂不懂?”罗夫斯德看他还转不弯,禁不住恼怒起来,“它的价值绝对比重新做个要贵几十上百倍,可那法鲁的老师居然眼睛都不眨地派它战斗,他的实力是一般的法师可以相提并论的吗?就算姆米兰并不畏惧,我们也不能因为某些私人的错误替姆米兰招来这个难缠的对手。”
要是林季新听到罗夫斯德的话,肯定会很无奈地在心里说:他不是不知道这点,只是对他来说,现在能用的牌就这张而已。
至于变现了换新的,一是这个风暴傀儡其实损坏严重,真要卖的话价格并不会太高,二是,这种重量级的拍卖参与的肯定都是重量级的人物,他现在还只是小虾米,暂时不希望跳到那些大人物的舞台上去。
接下来几天,他就一直在做着提升实力的计划。
因为他手上有好药,博西斯子爵和罗夫斯德也送来大量的珍贵药材,一个星期后,他的伤势就基本恢复,差不多可以去实现他的计划。
不过在这之前,他还有件事要做,那就是给暴风傀儡换个新核心。
这次更换核心就比上次花得多了不少,“四方水晶”足有之前的七八倍大,怎么样也不至于让风暴傀儡只发一个大招就接近熄火。
做完这件事,他做了番交待就和往常一样飘然离开翠萝庄园。
不久之后,他出现在波拉法卡城外的大路上,披着破烂的、沾满灰尘褐色斗篷,骑着布兰哥羊沿着道路往前走。
布兰哥羊是一种长着双角,模样有点像地球上羊的生物,因为在艾尔大陆南部的布兰哥大草原上大量繁衍而被命名,相对于价格高昂的双角马,虽然布兰哥羊有负重和爆发力较差的弱点,但它亲民的价格还是让它成为艾尔大陆南部普通旅者的首选,现在的林季新,和普通的旅者看来完全没有区别。
路很宽,路边稍远的地方都是田野,田里种着各种不知名的作物,更远还有些农民在地里忙着,他没心思看这结田园风光,驱着布兰哥羊,沿着大路一直走到天黑,中间碰到个小镇也不停步,他就在路边随意地扎营过夜。
毕竟离波拉法卡这种大的城市很近,强横点的野兽要就被除掉要就被赶走,露宿野外的危险倒是不大。
这样赶了三天路,当天色又一次黑下来,他正开始考虑要不要找地方露宿时,突然看到前方远远的灯火。
居然有个镇子。
好久没这么辛苦了,连着三天露宿风餐,他也觉得有些吃力,既然有镇子,当然不会也不会特意避开。
看屁股下面的布兰哥羊已经显出疲态,他干脆跳了下来,又背上包裹让它轻装上阵,就这样,一人一羊小跑向前,不到半小时就了这个小镇。
有一道高高的木制栅栏将这个小镇子完全围起来,栅栏在道路上开着一个简陋的木门,这时正有四个民兵在木门这里忙碌,看来正准备关门。
他赶紧冲上去大叫:“等一下,请等一下。”
四个民兵扭过头,看到他只有一个人,警惕的表情放松下来,其中一个民兵伸手拦住他:“你一个人?干什么的?”
“行脚商人。”他报了个最常见的职业。
那民兵上下打量了他两下,没看出什么可疑的,将手一挥:“进去吧,下次记得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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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五 探子()
小镇里,人员居然出乎意料地多,林季新把镇子里仅有的两家旅店都问过了,全部客满。
后面那家旅店的招待好心地告诉他,因为波拉法卡城的战争,最近这条路上并不太平,往来的商旅都会结伴而行,今天有个大的商队从这经过,加上跟在这个商队后面还有不少小商队和散人,一下子就把整个镇子的旅店全住满了,这家旅店就是被那大商队给包下来了。
最后,还是他悄悄给这个好心的招待塞了点小费,那招待又才找了老板说好话,最后他出了高价才在地窖弄个了铺盖睡下来。
睡到半夜,地窖外的声响让他猛地睁开眼睛,他凑到地窖口,透过地窖顶上的木缝,他看到一双男式皮靴蹑手蹑脚地走到了院子的角落,然后是某种鸟的叫声,没多久,又一特制的,明显是用来潜行的厚底软靴走到了之前那靴子的旁边。
“给,”一个微有些尖锐的声音低低响起,“把它放进明天的早餐里。”
然后应该是交接东西,片刻后,尖锐的声音再次响起:“发作时间已经计算好了,记住,一定要放在早餐里。”
交待完后,后来的厚底软靴转身离开,然后是那个男式皮靴。
看来这个商队被什么人盯上了呢。林季新马上做出了判断,而且,商队里还有个内鬼,从那双普通商旅不会舍得在赶路时穿的皮靴来看,他的身份显然不低。
不过这并不关他的事,他也没兴趣管这些东西,于是他接着倒头就睡。
第二天一大早,为了避免麻烦,他天还没亮就起床了,收拾了东西,他出了地窖。
找到旅店老板结了帐,老板叫来一个手下的招待员带他去取布兰哥羊。
这时虽然很早,但商队里一些人已经起来了,正在做一些要提前准备的东西,还有人在厨房那边帮忙生火做饭——商队不在行程中吃别人做下的饭菜,这是艾尔大陆商队运行的基本原则之一,所谓帮忙,只是委婉的说法。
林季新到畜棚牵了他的布兰哥羊,在那招待员的带领下往侧门外走,刚刚走没两步,迎面走过来一个穿着材质明显比普通人好的外衣的中年富态男子。
那男子见到牵着布兰哥羊的林季新,顿时眉毛一皱:“你是谁?”
马上他转向那招待,脸色冰冷:“这是谁?这店我们是包下来了吧?你们老板呢?”
招待张口结舌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才好,还好听到动静后,老板很快就屁颠屁颠地跑过来。
“误会,误会!”他边跑边向那中年富态男子道。
“误会?”富态男子看着老板,“包你店的钱我有少给你一分?收留不相干的住店,这时你告诉我是误会?”
老板一脸尴尬,低声道:“这是我一个老朋友的儿子,每次来都是在我这住,昨天他来得晚,镇里又没地方住,我才收拾了我的偏房让他住的。”
“住你的偏房?”富态男子问。
“是的,是的,”看他口气没那么严厉了,老板抹了下额头的汗,“您要不信,我老婆可以作证。”
富态男子哼了一声:“他住你房间还要你老婆作证?”
这话说得太有岐意了,四周已经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人,听到他这话,顿时响起一片哄笑。
老板表情更尴尬了,不过没感觉到主顾没有要进一步追究的意思,这点尴尬也就不算什么大事。
他堆着笑容看向林季新,嘴里帮那富态男子解释道:“这孩子口笨,现在都不叫人的。”
然后他又道:“你不是有急事,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去办。”
林季新垂着头往外走,目光在这富态男子的皮制靴子上扫了眼,马上收回了视线。
富态男子表情虽然不怎么好看,看着林季新的背影,终于没有说话。
这时,人群突然分开,一个穿着华服的年轻男子从后面走出来。
“怎么回事?”他目光落到富态男子脸上,马上转向走到了路口的林季新的后背上,“那是谁?”
富态男子淡淡道:“老板的一个远房亲戚。”
“店我们不是包下来了?”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