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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还多”等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屡受遵循;“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徒成滥调。
“文人相轻”,匠(艺)人又何尝相重?行业上的嫉妒在我们的文明也同样泛滥成灾。由于那不立文字,师徒(常常是父子)相授的陋习,古中国多少“祖传技艺”、“独家秘方”、“本门武功”惨遭失传,而这种陋习源自畏怯的嫉妒亦明。不立文字,则归纳无从谈起,辩驳无从着手,发展莫识路径,系统的科学无由臻就。不立文字,遂从根本上抹煞了学术之途,在没有传统加以统摄的状态下,所谓的华夏智慧只不过是星星点点的一盘散沙。看来我们得感谢“专利法”的发明。“专利法”的妙处在于,它不仅通过使发明者获利的办法抚慰了发明者的嫉妒心,又防止了此项发明的流失。
一个嫉妒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人人狐疑、彼此猜忌、互为敌手的社会。嫉妒像一个多方掣肘的千手巨人,使人人不思进取、使社会病态恹恹构成它的本质属性。从一个民族的嫉妒含量中我们可以测知其文明的程度,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大功告成,在相当意义上取决于我们正视自身嫉妒的决心和能力。
对嫉妒加以尊重是必要的,对嫉妒加以冒犯更是必须的。嫉妒,它的确是文明的刺客,除非我们首先把它刺伤。
(《嫉妒论》'奥地利'赫·舍克著王祖望张田英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10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