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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的共同点是,他们全都被放干了血液,也不知道狼人此举意欲何为。当先的五千骁骑营个个义愤填膺,太他娘的惨无人道了,这些可都是自己的同胞和族人,可是得不到命令,任何人都不敢有所动作。
“柳千总,着你一千兵马,前去剿灭这窝盗匪!”贾宝玉悍然下令,柳湘莲道了声“末将遵命”,率领一千骑士追击而去,再前方还有一个村落,手无寸铁的村民势必会遭到荼毒,要知道天朝对农民的工具限制极严,这个时候贾宝玉无比赞同某个级大国规定公民拥有枪支保护自己权利的宪法,死的可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啊!他们和自己没什么不同,身上流着炎黄子孙的血液。
“贾参将稍安勿躁,狼人骁勇善战,一个比得上十个天朝士卒,而且你道是他们为何被称之为狼人?胡虏一族还有强大的被驯服的野狼,这一出去难保尸骨无存啊!”九原城派出的将领好心劝解,可是他在前方引路,柳湘莲的一千兵马早已和狼人对上了,喊杀声冲天动地。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等武官正该保家卫国,这位将军眼见同胞惨死,竟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是何用意?”贾宝玉平静了火气,但丝毫不妥协,那将领好心被人当成了驴肝肺,根本不听贾宝玉的话,反而翻了个白眼,不屑地撇了撇嘴:笑话,大道理谁不懂,问题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就是蠢货啊!他根本不看好贾宝玉的行动。
“是谁自作主张的兵?贾参将,我等三军连日行军,皆疲惫不堪,狼人高大威猛,路人皆知,你以弱兵迎之,未得本将命令,怎可独断专行?右翼如果出师未捷身先死,这个责任你当得起?”柳芳匹马来到了前方,对贾宝玉怒目而视,用鞭子指着贾宝玉的鼻子,柳芳拜为右翼上将军,职位还在贾宝玉之上,自有权力过问。
“可笑!柳上将,试问我等三军过来是为了什么?还不是驱除鞑虏,救万民于水火,难道你要让末将见死不救吗?狼人高大威猛,末将岂能不知?难道就不能以人数胜他们吗?再说末将有五千骁骑营的全权指挥权,柳上将莫非要亲自动手,是不是显得越俎代庖了?”贾宝玉冷哼一声,天朝的官职权力层层分割,柳芳不能轻易指挥骁骑营,除非贾宝玉不在岗位或者临时有事,亦或者贾宝玉答应交权,否则只能命令贾宝玉一个人,这种权力分割正如西方的一句话: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混账东西!别以为本将动不了你,贾参将,右翼上将军命令你立刻立,马上马给我收兵进城!不得有误!违者军法处治!”柳芳恼羞成怒道。
“骁骑营四千兵马,听候本将号令!立即出击前方村落,斩胡虏于马下!救兄弟们回来!兄弟们,你们想要女人吗?你们想要金钱吗?你们想加官封爵吗?”贾宝玉陡然一喝,剩余的四千骁骑营轰然响应,没有什么话比这三句更有煽动性,骁骑营的人有他的一百五十好手,其余的也是花了时间磨合的,哪有不应的道理。
“你做什么?”柳芳脸色一变。
“奉柳上将之命!救回一千兵马,收兵进城!”贾宝玉一扬鞭子,率领四千人飞奔了出去,柳芳气得无话可说,鼻子都歪了,他想不到贾宝玉竟然阴奉阳违,敢和他抵抗。
“太莽撞了,我军正需要休息啊!这贾宝玉是个刺头,柳上将你有得受了!”陈瑞文也追过来,他和贾宝玉虽然有过节,但不过世家公子的小打小闹,算不得深仇大恨,倒是柳芳贵为右翼不可或缺的人物,不论贾宝玉怎么闹,柳芳都要承担一份责任。
“马统领,贾参将目中无人,他自己要寻死,无可奈何,本将听说那一百个狼人中,头领是凶名赫赫的冰雪王朝十大将军之一的耶律雄奴,他不死才是怪事。”柳芳与引路将领聊了一阵,轻蔑地一笑,百里炎宇想置贾宝玉于死地,他原本打算徐徐图之,没想到贾宝玉活得不耐烦了。于是柳芳将计就计,他爷爷柳彪是内阁辅,柳芳根本不怕事,也根本不认为贾宝玉有胜利的可能。
陈瑞文微微一笑,目光闪烁,贾宝玉厉害到什么程度,几年前他领教过,未必没有和耶律雄奴一战的可能,何况过了这么久呢,所以他对两人的看法不能苟同。8
第二百二十九章 初战告捷()
“杀杀杀!”
五千天朝军队杀红了眼,尽管行军的疲惫还在,尽管还没得到过血与火的历练而有些胆怯,尽管狼人勇猛异常,但是看到同伴一个一个地倒下,不挥起屠刀下一具尸体就是自己,于是他们踩着同伴的尸身,使尽浑身解数向前冲去,长枪交击,一片叮咛声中又有士卒身首异处,开膛破肚。血水染红了九原城外的一座村庄,弓箭、长枪、刀剑、长戟挥舞成一片,当理智散失之后,所有人只剩下一个念头和本能,杀光敌人!杀光敌人!
在这片被文明糟蹋过的社会!响起了野兽屠戮的冲锋号角!
噗!
连续五个胡虏被贾宝玉一枪挑翻,经过三大神物淬炼的强悍身体,经过自己的刻苦锻炼,他的爆发力让很多异族人望尘莫及,挨近九原城的垛口地形崎岖,根本不适合排兵布阵,于是五千天朝骁骑营和五百狼人进行了混战。狼人之所以能够进犯九原城内抢劫,是抄阴山小道过来的。不过贾宝玉顾及不到这些,否则他势必要骂九原郡守的窝囊。贾宝玉一马当先,柳湘莲、薛蟠尾随其后,硬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来,贾宝玉脸上的感觉尽是鲜血的粘稠,他并不是呈匹夫之勇,一则神机营、弓箭手竟无动于衷,实在令人气愤,二则他需要机会立功,三则人谁没有点血性?
耶律雄奴冲上了山头厮杀,矛头穿了一个天朝士卒的肚子,他很喜欢看到别人肠子流出来的样子,觉得无比嗜血爽快,然后他们时常会收集这些自号文明邦国人的血液,回头交给国师,至于国师要拿去做什么,他们不得而知,他们只知道国师是仅次于狼神的神圣人物。作为冰雪王朝大草原上的十大将军第九,耶律雄奴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狼人一个抵十个,所以开始他一点不担心自己会败,但是眼看只剩下一百多个骑士,对方还有数千人,而且对方的将领竟然所向披靡,一枪可以连续挑飞十个人,耶律雄奴大惊失色:“格老子的!早听说中原派了军队过来,谁想会如此勇猛!这他娘的!国师不是说中原积弱已久,怎么可能有如此勇猛的军队与将领?”
“兀那胡虏!伤天害理,屠戮百姓,欺我天朝无人!且吃我一鞭!”史湘云横刀立马,巾帼不让须眉,只见这位千总一马冲上山坡,胯下马儿希津津地几声嘶鸣,战马前蹄斜向上临空扬起,前脚弯曲,马上的少女黛眉飞扬,当然她使的兵器不是刀,而是一条坚韧的九节鞭,骁骑营的很多士卒瞧得这般模样,不由赞叹道:当真是花木兰在世也!我辈弗如!
史湘云以一介女子参军入伍,久而久之,人们已经知道了她是女子身份,例如上厕所、睡觉、洗澡等等,总会出现端倪的。但是天朝并无女子不能参军的规定,先秦时代全民皆兵,后世会少了为人津津乐道的女中豪杰吗?是以只要你有本事自会令人心服口服。史湘云跟从贾宝玉习武日久,重要的是她心性坚强,并且对这一行有兴趣,她冷漠的家世更是让她下定了这番决心。她发现九节鞭可软可硬,可伸可缩,远交近攻,无往不利,因而对此爱不释手,可她终究是个少女,即便天资聪颖,武艺只是接近于外功天级巅峰、内功开灵境起步的阶段,和天香楼一百多好手不相上下,甫一交手,便乱相横生。
“哇哈哈!这他娘的,还是个雏儿!小女娃,乖乖陪你耶律大将军睡一晚上,保证你如痴如醉!乐不思蜀!天穹帝国落魄到了如此不堪的地步!让一个女娃儿上战场!哇哈哈哈!”耶律雄奴一手丈八点蛇矛钩掉了史湘云的头盔,一边游刃有余地应付,一边很淫很邪地笑着,越是打量,这异国女娃儿越有味道,勇猛不失草原风情,薄怒暗有中原娇态,河套一带已经很久不见这么美丽的女人了。哪怕史湘云年纪还小,但战乱地区**岁嫁人屡见不鲜,史湘云算是超标了。耶律雄奴眼见贾宝玉锐不可当,但眼神一眯之下只发现贾宝玉的内力介于浅红和淡红之间,开灵境的境界,不足为虑,不由放下心来。
焦大、倪二老成持重,从四面八方包抄过来,前方又有贾宝玉、柳湘莲、薛蟠掠阵,天香楼一百多好手是贾宝玉花费了无数金钱训练出来的,如今最低境界也是外功天级,他们在焦大的调度下,隐藏在五千骁骑营中间,往往暗中暴起杀人,于是五百狼人大败亏输,没多久就只剩下百个了。骁骑营战士见贾宝玉勇猛可比吕布,士气大震。最不容易的两个人是茗烟和晴雯,这两个武艺低微,实实在在做了拖油瓶,还好他们无一不是伶俐之人,躲在大军尾巴后面,茗烟被乱马踩了几脚,晴雯掀开了身上的狼人尸体,有惊无险,呼呼喘着大气,回头看向上坡,耶律雄奴已经失去了耐心,化丹境实力的他一个矛头拦腰一扫,全力以赴,准备斩史湘云于马上。
史湘云闭上了眼睛,一声惊呼,她体力耗尽,绝对的力量差距让她避无可避,暗暗咬牙,心道我命休矣。却不想贾宝玉时刻关注战局,早已一点马头,临空翻越而起,丢掉折断的长枪,手握锈迹斑斑的轩辕剑,在地下一个翻滚,一手地堂剑法砍断了马脚,解了史湘云的死局,耶律雄奴顿时落地,狞笑道:“无名小辈!也敢老虎头上挠虱子,活得不耐烦了么?”
“老虎?你还不配!”贾宝玉呸了一口,战上了耶律雄奴,交手几回合,耶律雄奴依然对他的内力境界有些轻视,贾宝玉比他还不耐烦,对他来说,不过是磨炼一下麾下士兵罢了,是以轩辕剑挡住了耶律雄奴的丈八蛇矛,混沌炼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