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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铁血武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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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总一起被逼退了三四步,身体摇摆,眼见得就失去了平衡。

    丁一拨刀纠结是跑呢还是上呢,只觉得战团刀光剑影,人往那儿冲都觉得危险。高力士爬起身丢下刀,捡起两跟棍状木柴,一声大喝,双手舞动,大步向战团冲去。冲得快退得也快,还没近身胸口又中一脚,滚回了柴堆,一时间爬不起来,嘴角流下一道血迹,受了内伤,咳咳出声。

    “小丁扶力士先走,后院有马”王旗总虽是步步后退,门户却是守得紧,一时倒也相持得力。

    高力士推开来扶他的丁一,“不走,同来同回!”

    高力士擦掉嘴角血迹,坐在地上不停地将木柴向那人投去。那人当真身手不凡,在几人围攻下游刃有余。

    场中三团身影起伏不定,有血飚出。丁一眼力有限,只觉得三人矫健得很,没一人显出受伤的样子。

    “大黄,上,上,上”那个十岁小孩半张开一把跟他身高差不多的大弓,手势稳定,站在内屋门口,一动不动,半眯着一只眼瞄准场中,箭头微微左右摇动,显然不能确定命中,嘴里不时招唤老狗。

    老狗嘴里低低的呜咽,头颈略伏,围着三人慢慢转动,眼冒凶光,寻找介入良机!

    这么一只后世闻名的中华田园犬居然表现出了虎狼般气概!丁一摇摇头,边地的生物都这么夸张么,京城里这么大的孩子和狗可都老实得紧,虽然也能帮父母做活可没这么强悍。

    须弥,一个身影踉跄着从三人战圈中退出,左肋一道长长的伤口,血如泉涌,左肩也有一个小伤口,是李校尉。李校尉退到丁一跟前,持刀戒备着战团,大喊“包扎!包扎!束住肋部。”

    丁一丢掉手上的刀,双手去按李校尉的伤口,那里按得住。

    “来不及了,脱衣服!”

    李校尉把刀插在地上,抓住丁一的右侧领口,丁一还来不及反应就一股大力传来,撕拉一声衣服整个被扯了下来,身体不由自主转了一圈。

    “帮我包上”那件衣服塞到了丁一手中,李校尉又顺手将自己上身衣服扯下,左肋和左肩伤口刚凝结一点,又被撕开,满是血污的衣服被腰带束住,象裙子一样包在腿上。

    丁一忙把衣服捋顺,紧紧地包裹在李校尉腰上,用力束紧。李校尉短暂地包扎停当,左肩的伤却没管,又奋身扑出。这短短的时间里王旗总又被击退了好几步。

    丁一之前一直象在梦游,感觉不真实,心底里其实一直想跑。准备辙退的时候却看到小孩子拿把大弓出来,连一直显得油滑肥胖的李校尉都重伤不下火线,心里惭愧,终于认真寻找机会,不断提醒自己要兴奋起来,象梦里的运动健将,不管蓝球足球,足够兴奋就不容易受伤,快步游走窥视战场。

    高力士停止了丢木材,捡起一些不太粗的,卡到腰带围了一圈,怀里后背都放了一些,又原地跳了几下,状甚满意。双手持刀缩在腰间,抿紧双唇,仿佛坦克一样向斗笠后背冲去。

    斗笠身体突然前倾,左脚后踢,一个蝎尾脚,重重踹在高力士腹部。

    高力士喷出一口血雾,却末后退,右脚猛的蹬地,借着肚腹上传来力量,身体头前脚后飞了起来,绣春刀奋力刺出。

    斗笠左脚尚末收回,以右脚为轴转了半圈,右手向侧后一甩,刀柄砸在高力士右后肩胛骨的位置,高力士斜飞出去撞到了侧面围攻的李校尉,二人滚成一团。

    黄狗在高力士冲出同时,低伏的身体突然跑动,跳到院中的辗子上,微一垫步,高高跃起冲斗笠脖子咬去。

    王旗总在斗笠侧身时揉身直上,长刀直奔斗笠脖子。

    斗笠身体侧歪,脑袋后仰,避过王旗总的刀尖,小碎步疾退。

    黄狗此时从天而降,斗笠不及反应,左手一挡,咬个正着,整个身体被带得失去了平衡。

    好机会,丁一瞬间启动,两步之后大喝一声“铲球”,身体倒地滑行,左脚贴地,右脚高抬奔着斗笠的右脚膝盖而去。

    “啊”的大叫一声,铲个正着,斗笠客的右脚变成了九十度,身体打横飞起。

    丁一在梦里校队的时候可是最恨那些下黑脚的,可恨不代表不会,梦里只是比赛不是要命,在这里生死关关不下黑脚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丁一身体猛地顿住,一把剑穿过丁一发髻阻止了他的滑行,好险,斗笠失去平衡时脱手一剑只差一点点就把丁一脑门扎个对穿。

    丁一脸色煞白,一阵后怕,刚才冲出去只是本能举动,梦中的运动健将生涯给了他勇气、力量和智慧,让他再来一次只怕不行。

    王旗总跳过丁一身体,挥刀猛砍。

    丁一眼角余头看到小孩也从门内冲了出来,大弓拉满,冲近斗笠客时大喝“着。”拉了半天的箭终于射了出去。

    丁一爬起来再看时,一支长箭穿过斗笠客的脖子将他定在了地上,血一咕噜一咕噜地,斗笠的大腿也中了一刀,很深的伤口,切断了骨头,大腿以下扭到了一旁,可能是王旗总刚才冲上砍的,身体还在不时抽搐。

    丁一对那小孩大大的点了一百个赞,牛比,必杀一击,伤心小箭!

    游目四顾,王旗总把李校尉从地上扶起,高力士坐在地上哈哈大笑,时不时停下吐出一口鲜血,转头看到小孩时却又默然不语。

    小孩满脸泪水,跪在地上捧着一颗白发头颅哭得厉害!一时院里各种声响!

    众锦衣卫都庆幸不已,斗笠客来势迅猛,功夫高强,刚才若不是配合默契只怕没人能活得下来。王旗总和李校尉正面拖住斗笠,另三个没啥武艺的家伙和一条狗居然成了关键,完成了绝杀。

    几人帮着小孩掩埋了老驿卒,小孩到也坚强,埋完人阴沉着脸,一剑砍下了斗笠的人头,放到坟前祭奠,又是哇哇大哭,王旗总站到小孩子身后拍拍他的肩却又无话可说,白云苍狗,人生如梦,只能希望这孩子能够好好地。

    众人休息了一阵,吃完了饭,李校尉重新包扎了伤口,王旗总把那个斗笠人头用布包好,挂到到腰上,说是带回去领赏,这种功夫只怕不是无名之辈!

    那个小孩却拦住几人,说要拉马走可以,但要带他去报仇,这斗笠只怕不是一个人还有同伙,小孩说要尽杀之!

    王旗总喜欢这个孩子的悍勇重义,又怜惜他孤单一人,简单交流了几句,竟然以收这个孩子为义子的条件把他带上了。

第4章 惊闻() 
五个人,三匹马,一条狗,通知附近村里的里正后,踏上了追寻大队的回程。由于李校尉伤重,速度快不起来,只能慢行!

    路上,小孩子说他叫哈蜜,哈蜜是刘驿卒在迎来送往中偶然吃到的哈蜜瓜,他没吃过比这更甜的东西,给他起名字以资记念,哈蜜说驿站靠南,鞑子寇边到得少,但时不时也有散碎游骑杀来,配合附近边军民团,他曾经用那张弓射杀过两个鞑子,深深泪痕的小脸上带着自豪,他的弓是附近民团从鞑子手上抢来的,他的父母亲以及村里的许多小伙伴都死在了鞑子手里,他也只能来跟着爷爷,没想到现在爷爷也死了,按理,他可以到县上申请接班,做驿卒,不过哈蜜还小根本不知道铁饭碗的重要,一心要跟着王旗总去报仇血恨,跟着京城的王旗总命运又是一变,也许将来能恩萌一个锦衣卫出身,又比驿卒强太多了。

    丁一佩服得不行,要知道不管是梦里的四十年,还是现在实际上的十六岁,他也就这次配合大家杀过一人,平时连鸡都没杀过呢,梦里也没亲手杀过鸡。

    丁一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喜欢这种搏杀的感觉,紧张刺激,就象梦里自己曾经一度喜欢的极限运动一样!

    往西北方向骑马直走了一天,才找到了大队人马曾经所在的驿站,这个驿站离边境太近,赫然是一个小城堡,有着十来个驿卒,还有个管事儿的驿臣!

    这儿留着等待他们的只有三个人,一个百户和两个随从,百户姓马,膀大腰圆,白净的面宠上细小的双眼总是眯着,显得总在算计什么,就是脸拉得有点长,好象心情十分不好,两个随从分别叫小马和小孙,小马和马百户都背着大弓,估计也是好射手。

    马百户一直都很焦躁,一见几人就大声问有没有见其它探路的,看到王旗总呈上的人头,大吃一惊!

    “贼人算无遗策,我在这儿等了两天只回来了你这一队四个人,其它人只怕凶多吉少,九十多人啊,大意了!”马百户脸色阴沉,懊恼不已!

    因为一来得罪东厂,二来西厂也难侍候,三来西北太辛苦,大伙都不乐意来办这趟跟西厂的差,马百户出发时他这个百户所里有点关系早调走了,千户又出调了一些姥姥不痛舅舅不爱的家伙来了他这个百户,马百户随行的除了亲信就是象小丁这种没关系的!这下几乎让人杀个精光,马百户变成光杆司令了。

    王旗总汇报完后安慰马百户,马百户说云督公已率大队人马往玉门榷场去了,西厂二档头亲自前出哨探的人马已经发现了怀孕宫女赵丽蓉的踪迹,大约在玉门榷场附近出现过,张文杰之前也在驿站出现过,杀伤了几个人又跑了,可能也会在玉门榷场,马百户让大家简单收拾一下就出发支援云督公。

    边地人烟稀少,张文杰又是本地豪侠,二档头刚来没几天,怎么就能够逮到敌人踪迹,此事只怕有诈!

    哈蜜听到玉门榷场却大惊失色,几步跳到王旗总跟前,拉住王旗总说“玉门榷场不能去,那儿本来是边军开的,只是近年商道人烟稀少,边军已经放弃,现在住了一伙强人,还是吃人肉的土匪,江湖传言,大漠玉门榷,客人谁敢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下酒”。

    丁一担心有诈,不断询问哈蜜玉门榷场的详情!

    哈蜜在丁一引导下,说是以前玉门榷场本是朝庭指定与鞑子的茶马交易市场,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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