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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贵与便宜,已经有不少人忍不住开口询价了:
“你这灵芝是上哪采的?什么价?”
“我要了我要了,说说,多少钱。多少钱我都买。”
“我的天,这玩意儿别说是转手卖了,这么大一个家伙,就是摆在家里当收藏,那也是相当稀罕啊!”
围在他摊子前的人里三层外三层,简直水泄不通。大家七嘴八舌、吵吵嚷嚷。
程赫还没有来得及开价,有个提着爱马仕包包的胖女人,就直接开价道:“小伙子,我出一万块,你卖给我吧。给现金。”
人群里立即出了讥笑声:“一万块!你那一万块真大!人家那么大一个灵芝,希罕你那一万块!”
“我出三万!”
“我出五万!”
“……”
现场一团糟。
一个脖子戴金链子、腕戴江诗丹顿手表的男人,拉着程赫说道:“小伙子,咱啥也不说了,我是第一个过来跟你找招呼的,咱们有缘分,我出十万,给现金,你卖给我行不?”
金链子男人语气十分诚恳。
他的确是第一个走向陈赫摊位的。而且陈赫留意过,他一走过来,后来的人个个都称呼他为“胡总”,可以看出他来头应该不小,是个资深药材采购商。
老实说,他也知道,上好的野生灵芝,可能不止十万这个价格,但那不是在南山市这种小型的交易市场上。
而且,肯花大价格买灵芝的人,也不是每天都有,得等机缘。但他现在手头最缺的就是钱。
十万块钱卖掉这个灵芝,他愿意干。
再说了,金链子男人一看就极有气势,肯定有着优质的人脉,就当结交了第一个朋友吧。
反正他以后也是要经常上山采药的,多认识一个这样的人,也是有好处的。
一锤定音,交易达成。
程赫收了十万现金,把灵芝交给了这个胡总。
怕对方心里还存顾虑,程赫还把自己手机里拍的采灵芝视频给他看了一遍,这是正儿八经采自深山的东西,货真价实。
不管交易额是多少,但这起码表明了他认真负责的态度。
胡总很满意,掏出一张烫金名片来,递给程赫,说道:“小伙子,看得出你是个实诚人,以后有了好的货品,可以先联系我。我常年采购这些方面的。”
程赫点头,收下了。
人脉就是钱脉,当然要结交了。
交易达成,程赫清理竹筐,就要离开。这里太热了,围的人一多,更热,他都担心女儿会不会中暑。
看完热闹的人也恋恋不舍的走开。那么大的灵芝,看了几眼就卖掉了。对于十万的价格,人们也是议论纷纷,各种羡慕嫉妒。
人群中突然出现一阵慌乱,一个年老的人突然被推倒地,然后是一声大喝:“说多少次了,让你出去出去,不要在这里浑水摸鱼,不交钱还赖在这里卖东西!”
人群立即散开,纷纷看着地上的老人。
老人约莫看着都有六十了,背着一个布包,包散了开来,掉出两个不太大的何首乌来。
显然,他是被人推倒的。
这么大年龄了,哪个人居然下得去手,去推人家!
一个身着保安制服的年轻人,见大伙都拿鄙视的眼光看着他,他连忙解释道:“这家伙经常来,又不想租摊位,还来里面拉客商,给客商们留下极不好的印象,我们能怎么办?来一次赶一次,还要来!总说都不听。”
药材交易处经常有这样的事情。一些采药人收获不好,交不起摊位费,但又想把手里仅有的药材卖出去,就偷偷溜进来,找到客商们就闲谈。
其实客商们还喜欢这样的采药农。因为他们的药材往往更真一些,再加上少了摊位成本费,价格也更低些。
但要是所有人都这么交易,交易处岂不是收不到摊位费用了吗?所以一经发现,一律赶走。
老年人自己爬起来,捡起掉在地上的何首乌,连连说道:“我不来了,我不来了……”
然后,蹒跚着离开。
模样看着挺可怜。
保安还在后面骂骂咧咧:“一抓到你了就装可怜,一没注意你就溜进来,真是个老不死的!”
程赫心里叹口气,这也就是南山市这种小地方,民风比较淳朴,到了燕京市,不管谁对谁错,你推个老人试试?
老人走了出去,围观的人也散开。程赫抱着女儿,拿着竹篓也走出了交易处的大门。
刚走出不远,就见到刚刚被推摔的老人,正坐在外面树荫下的木桩子上面,好像挺伤心。
要不是想把药材换点钱,老人一把年纪了,至于被年轻保安这么不给脸?
程赫心里有些发酸,要是自己的父母还活着,要是谁敢这么欺负他,自己一定会上前和人拼命,管他谁是谁非?
他走上前去,说道:“您这袋子何首乌值多少钱?我全买了。”
老人抬起头来,几乎不敢相信的看着程赫。
一袋子何首乌全是野生的,个头不大,总共有十八个。程赫按照交易处的参考价格,给老人付了全款。
早点把他的东西买完,让他也早些回家吧。
不远处,刚刚跟程赫交易过的胡总看到这一幕,心里颇为感慨。年轻人很有心啊!
老人收了钱,连连道谢,再三感激,才蹒跚着离开。
接下来,程赫将刚刚交易的钱存入了银行,毕竟带这么多现金,也不太方便。
做完这些,时间也到了午饭点,他要带女儿就在市里吃个午餐,然后采买些东西再回去。
第十章 叔叔()
南山市区只是一个连四级都排不上的城市,繁华程度比北上广差得太远了,但应有的餐饮店还是琳琅满目。
这年头,涨得最快的就是消费水平。
程赫存好钱,抱着女儿宠溺地说道:“宝贝,中午想吃什么?爸爸有钱了,想吃什么都可以。”
刚刚进了一大笔帐,说不兴奋那是骗人的。
程心心遥指着远处的金拱门,奶声说道:“爸爸,我要吃那个,麦当劳叔叔。”
程赫扶额,今天赚了大钱,就吃这东西?
可是没办法,女儿爱吃,那就满足她吧!他可不希望,将来女儿长大了,还惦记着小时候,爸爸连这个小小的愿望都不肯满足她。
其实另外一个原因,是程赫还不想把自己的喜好强加给她。她有她的天性,她现在正是喜欢麦当劳的年龄,那就让她尽情地喜欢吧。
总有一天,她会和自己一样,不再觉得这是个了不得的地方。
麦当劳里有孩子们玩的地方,小丫头一进去,跟里面的陌生孩子玩得非常开心。
看着她的笑容,程赫觉得自己的心都快暖化了。为了她,做一切事情都是值得的。
玩了一会儿,父女俩去点餐,程赫给女儿点了一份儿童套餐,自己随便点了些。
反正对于他来说,这些东西都一样,填肚子而已。比起昨天亲手烹饪的野味来说,差得太远了。
程赫自己吃得没什么滋味,女儿倒是吃得美滋滋。他有些不明白,小孩子们的味觉到底是怎么长的。
或许,她只是喜欢这里的用餐氛围吧?又有吃的,又有玩的,还有小朋友们。
正吃着,一个服务员走了过来,放了一盒小玉米在桌上,很小声说道:“叔叔,这个送给妹妹吃。”
程赫一愣,嘴里含着鼓鼓囊囊的汉堡抬起头,这是一个长得很清秀的女服务员,双眼忽闪忽闪的极有灵气,年龄不大,梳着双马尾,可能是学生兼职的。
但是,她为什么要叫自己叔叔?
难道带个孩子就成叔叔了?这多让人惆怅!
女服务员顿时不好意思起来,急忙说道:“叔叔,我是温雪啊!”
温雪?
程赫一口汉堡吞下去,差点没噎死。温雪不是个小屁孩儿吗?怎么这么大了?
但是想想看,五六年过去了,人家可不得长这么大了吗?
桃花村大部分都是一个姓,只有极少数外地搬来的住户才不姓程。温雪家就是其一。
早年的时候,温雪的爷爷搬进了村子,后来在村里结婚生子,后面又有了温雪这个孙女。
程赫记得自己离开的时候,这丫头还在满地蹦蹦跳跳,没想到都长这么大了。
时光啊!
程赫在村里的辈分倒是不低,很多比他小一点的都叫他叔叔。本来,温雪姓温,辈分不用按姓程的排,但是小时候跟着她一起玩的都叫叔叔,她也就跟着叫了。
没想到当年满山跑的小丫头,都长这么大了,而且还是她先认出的自己。
程赫连忙问道:“小雪,是你啊!你怎么在这打工呢?你是在上高中吧?学生还是应该以学业为重。”
温雪见程赫终于想起来了,脸微微一红,小声说道:“嗯,我现在上高二。今天星期天,我做点兼职赚生活费。学习不碍事的,我跟得上。”
程赫点点头,现在是6月份,很快她就要上高三了,正是学习紧张的阶段,她居然还要出来做兼职赚钱。
生活不易啊!
看着她送过来的一盒小玉米,他连忙招呼女儿:“心心,快谢谢姐姐。”
程心心立即将那盒小玉米拖到自己面前,仰着头对温雪可爱的一笑:“谢谢姐姐。”
温雪伸手摸摸她的头,小声说道:“妹妹真乖,不客气,快吃吧。”
店里又来了客人,温雪简单说了这几句就跑开了。
没过多久,温雪忙完那一阵,又跑了过来,嗫嚅着问了一句:“叔叔……你一会儿要回桃花村吗?”
程赫点头:“回啊,怎么了?”
“我能不能……请您……在这里稍微等一下,我……我买点东西,你帮我带给我爷爷……”温雪越说越结巴,很是不好意思。
看来这是个腼腆还不爱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