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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杀死了秦帝国-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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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杂记》:“无赖少年游猎,国内冢藏,一皆发掘。”
  总之,“少年”是一个令人叹息的群族啊。他们往往从事一种低级卑贱的正式职业或者干脆没有正式职业,主要兴趣在于违法犯禁,以此养生。
  可是为什么诗人们常要作诗歌咏他们呢?
  呵呵,因为这些“少年”重义好勇,性格叛逆,狂放纵逸,这些风格,均带有一定游侠味道,引得李白、杜甫这些不会打架但是羡慕打架的人,忍不住要歌咏他们。特别是太平时期、和谐社会的人,更有可能要追念那种逝去的“力”的东西。故而有了《少年行》那些诗。吴宇森大哥拍黑社会老大的《英雄本色》,得到持久欢迎,也是如此吧。
  纸上读来美好的东西,现实中其实是肮脏和恐怖的。对于这些“少年”,人们实际上又怕又恨,政府也常常“集中警力开展严厉打击”,下面这段文章,是汉朝政府打击“少年”的实录:
  “永始、元延间,长安闾里少年群辈杀吏,受赇报仇,相与探丸为弹,得赤丸者斫武吏,得黑丸者斫文吏,白者主治丧;城中薄墓尘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鼓不绝。
  “尹赏至,修治长安狱,穿地方深各数丈,致令辟为郭,以大石覆其口,名为虎穴。乃部户曹掾史,与乡吏、亭长、里正、父老、伍人,杂举长安中轻薄少年恶子,无市籍商贩作务,而鲜衣凶服被铠持刀兵者,悉籍记之,得数百人。赏一朝会长安吏,车数百辆,分行收捕,皆劾以为通行饮食群盗。赏亲阅,见十置一,其余尽以次内虎穴中,百人为辈,覆以大石。数日一发视,皆相枕藉死,亲属号哭,道路皆欷。长安中歌之曰:‘安所求子死?桓东少年场。生时谅不谨,枯骨后何葬?’”
  如果你不愿看古文,我来给你翻译。先是背景描述:长安的“闾里少年”们杀人抢劫,导致受害的死伤者横于道路,警报(“鼓”)之声连连不断,治安形势非常严峻。
  于是,政府受不了了。“警民开始联合出击”,开展“抓捕行动”:
  长安县令,名字叫尹赏,发动各级官吏和民众,让大家揭发检举所有穿着奇装异服、携带武器箭甲的“轻薄少年恶子”,并且造了个巨大的虎穴。然后派出数百辆警车,分头抓捕。把捕到的几百名“少年恶子”,每十个里释放一个,其余全塞进虎穴里,用大石头堵住出口。几天以后,打开一看,死者一个挨一个地相枕。亲属前来领取尸体,见此惨状,号哭之声震天。从此,亡命之徒屁滚尿流,不敢偷看长安一眼。
  这确实做到了“出手要快,步调要齐,声势要大,打击要准”!
  这些少年,未必是被社会残酷剥削和迫害的穷苦之人。如果你研究一下现在电视上报道的各种犯罪分子的身份背景(譬如行骗的,打劫的,办假证的,黑恶势力),发现他们都并不是赤贫的人,而是不安分守己者,有野心,有一定能力,不想走常规路,想不劳而获者,想少付出而过奢靡生活的。古代的少年也是如此,他们多数不应当是被社会剥削得活不下去的平民或农民。这种人的存在,可以说是由基因决定的,不管社会多么美好,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如果社会不能给他们提供自我成功的发展机遇的话。
  和汉朝一样,秦朝的地方官吏,也是打击“少年”的。《史记》说“山东郡县少年苦秦吏”,意思是,函谷关以东郡县的官吏,都曾经让“少年”们吃了苦头,对“少年”们这些社会不安分的犯禁分子进行打击。
  譬如范阳县令就“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以至于出现当外面的诸侯徇地到范阳的时候,城中“少年皆争杀君,下武信君”(少年们都争着要刺杀范阳县令,下城投降诸侯武信君)。由此推测,老范肯定曾经把“少年”们整得够戗。
  我们知道,秦末的地方官吏都是重刑主义者,秦二世给他们的格言是:“杀人多者为忠臣。”于是,各地父母官大老爷们,一定会把“少年”们整治得够戗。
  有打击就有反抗。
  当陈胜在大泽乡振臂而起,社会人心动荡,“少年”们趁机向欠有他们血债的地方官吏,发起血腥的复仇行动——纷纷杀死本地“郡守、县令、县尉、县丞”(全是第一二把手)。这种仇杀各地政府高官的行动,是如此普遍,已经到了“不可胜数”的地步!同时也证实了秦帝国的郡守县令们当初对“少年”们的打击曾是多么残酷。
  这就是《史记》中所说的:“山东郡县少年苦秦吏,皆杀其守尉令丞反,以应陈涉,不可胜数也。”《史记》中又有:陈胜闹起来的时候,“楚之地,方二千里,莫不响应,家自为怒,人自为斗,各报其怨而攻其雠,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说的也是这个意思,也是在讲“少年”或者类似“少年”的平民家族,纷纷向各级地方官复仇。
  正是这些“少年”们把各郡各城的“郡守”、“县令”们直接杀了,陈胜的造反星火才能迅速燎原。
  “少年”们充当了急先锋,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数千“东阳少年”挟陈婴造反,就是秦末各地少年率先反秦的一个具体实例。
  我们有理由相信,秦末大起义并不是全靠农民,城里的“少年”和平民家族、父老也是主流的大“功臣”!由此看来,农民未必是起义力量的主题。比如这些城市少年,此外还有郡县的县兵武装,都被秦末的起义领袖大量收编。其实,我们认为,城镇人民的反秦,更可能是当时反秦的主力。总之,简单地把起义叫做“农民政权”什么的,很片面。
  刘邦这人,喜欢搞怪。
  我们知道,丑人好搞怪,比如芙蓉姐姐。搞怪,是丑人吸引别人注意力的唯一办法。在古代,出身卑微的人要想求发展,也得搞怪。譬如秦末又一新“泡沫”——刘邦。
  刘邦在数年前因犯了渎职罪——私自释放了押赴骊山的刑徒——于是他不得不放弃“泗水亭长”这个很没有前途的职位,带着十几个他所偷放的劳改犯人,躲到芒砀山里去从事“强盗头”这个更没前途的职业。附近的强盗们听说派出所长也来了,纷纷跑来入伙。于是刘邦身边的人数最多时候有“数十百人”。刘邦领导着这一百来人每天聚在芒砀山,不知以何为生。他的媳妇吕雉,偶尔也偷着来找他,估计是送饭。刘邦问她:“我这里深山大泽地藏着,你又没有雷达,怎么一下子就能找到我啊?”
  吕雉说:“老公,你的头上常有一块云气,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好像耶稣头上的光圈),所以我望着云气,就能找到你啦!”
  刘邦的手下弟兄,听完吓了一跳,都以为刘邦是上帝的选民来的了,不敢打刘邦财物的主意了。
  其实,“云气”这种说法,是刘邦和吕雉故意在搞怪。故意吓唬刘邦手下的强盗们的,以免他们叛反刘邦。从这一点上看,刘邦注定有更大的成就。须知,刘邦的手下人都是被解纵的罪犯,迫于形势上了芒砀山,未必对刘邦心悦诚服。所以,刘邦和吕雉需要演这样的双簧。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这个“云气”的故事传出去以后,远在沛县县城中的士民子弟,都纷纷打算去依附刘邦。刘邦的人气更高了。
  有时候,刘邦的岳父,也配合刘邦搞怪。刘邦的岳父,叫吕父——因为他是吕雉的爹嘛。吕父据说是县令的好朋友,特有身份。这一天,他正在一个聚会上和沛县的各级官吏们聊天。当时尚担任“泗水亭派出所所长”职务的刘邦也来了。吕父故意做出大惊的样子:“哦!天哪!”他不顾腰间盘突出,连步跑到堂下的大门口,直拉住刘邦的手迎他进来,然后请到上座,说:
  “哎呀妈呀!老夫是从小就喜欢给别人看相。我相看的人老了鼻子了。但是,像你如此形貌壮伟,而且这儿、这儿,还有这儿!哎呀妈呀!刘老四你这不是一般的贵人相啊。你这是贵人中的极品贵人啊。一品贵人,天高云淡啊!刘老四我跟你说啊,你以后可得自爱。别浪费了自己的好命啊。这么着吧,我这个闺女吕雉,我也不要了,给你当小媳妇吧。”——当时刘邦已经有一个夫人(一说二奶),姓曹,生了一个儿子,极胖,叫刘肥。
  吕父的太太也赶紧跑过来凑戏:“不行!老公,你不早跟我商量好了吗?咱这掌上明珠,是一个奇货,可不能浪费了,一定要嫁给一个贵人。所以我一直把她扣在手上不发出去。县令大人的二公子,天天流着哈喇子来要,我都没答应。就刘老四现在这德行,官儿这么小,一生的成就,除了搞了个老相好、养了个私生子以外,啥都没有。我凭啥给他耶!”
  吕父说:“你妇道人家懂啥呀。这是贵人种来的。”他和老婆吵了半天,然后硬是当场宣布,把掌上明珠吕雉,给了天高云淡、一品贵人的刘邦。
  看到吕父如此抬举刘邦,在场的官吏们,被惊得一愣一愣的。再不敢小觑刘邦。
  其实,这一套脱口秀,全是演戏。甚至连这场戏本身其实都并不存在,全是刘邦编造的,吕父默许的,然后就传出去了。
  翻开《史记》,里边说:吕父的第二个女儿(吕雉的妹妹吕须),嫁给了樊哙。而樊哙不过是沛县农贸市场里一个屠狗的而已。这就戳穿了吕氏二老以女儿为奇货以钓贵人,甚至连县令的儿子都不给的谎话。而且说明吕家只是个寻常人家,名位并不高。
  刘邦和吕父编这种故事,就是为了给刘邦造势。
  此外,刘邦又伙同酒店老板娘王媪、算命的老头子等人,制造了其他一系列神话:诸如刘邦在酒馆里醉卧,显身为一条黄龙;算命老头儿在田里看见吕雉、刘邦和俩孩子,相之为“天下贵人,贵不可言”。通过这一系列搞鬼活动,刘邦在沛县大有名气,当地父老听得久了,都认为刘邦身上浑是珍奇异事,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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