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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杀死了秦帝国-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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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秦王朝之所以出现轻用民力、大兴事功导致荼毒海内这样的错误,跟郡县制促成皇帝独裁、一意孤行、不受制约,不能说没有关系(另外,假如秦始皇把齐、楚分割封王而治,封王也许在辖区采取不同于秦始皇急于事功的错误做法而另选因地制宜的合理之术,就不会闹得全国一盆炭火,以致全局不可收拾)。
  分封制的第四个好处,减少大规模农民起义:我们说陈胜、吴广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大起义,而在此之前的商周一千多年,很少闻听有如此炽热、广泛、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这是因为在从前的分封制下,各个诸侯国直接管理地面,民生参差不齐,有高有低,但不会处处都低。即便哪个诸侯国出了乱子,也会是局部地区政策不当导致的,不会天下各个诸侯国都乱,形成全天下范围的大起义。
  中世纪的西欧也是一样,其农民起义数量远远少于同期中国,规模也远远小于中国。这就是因为它们当时也是分封制社会。即便爆发起义也只是反对个别残暴的领主,很难发展为反对国王的大规模运动。
  所以,分封制下会较少全国大起义,是中西方历史所共同证明的。而郡县制下就不同了。郡县制下,皇帝一人独裁,全国政令统一,集权控制力度很高,一旦皇帝发了疯,错误政策就通过郡县制波及全国,造成广泛的风险,农民大起义也就成为了中国历史周期性的噩梦,实不足怪。
  这是从地理因素的角度来解释,分封制下,两种势力对国君独裁的制约,也是减少农民起义的重要因素。
  分封制的第五个好处,提高管理效率,减少劳役奔波。
  在分封制时代,一个人出远门——譬如服兵役,最多是跑到本诸侯国的边境上,足迹不出一个省。而现在统一成一个大帝国了,出远门的机会也就多了。比如说刘邦往中央送犯人,就要一路从苏北走到陕西去。交公粮也是如此。农民们交公粮,要在地方官的组织下,雇车运输到中央去。以当时落后的交通手段,向中央运输公粮和木材皮革等物资,动辄一两千里,势必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运输价值一钱的物资给中央,需要耗费几十个钱的人工和路费。中央所得的甚少,而民间受其毒苦已深。这些送公粮和物资的农民走在路上,衣服和口粮都得自我解决,走不到半道,新衣服就已经破旧了,其他费用也一样高昂。所以人们受不了,干脆纷纷逃亡,有的则怀念起分封制时的美好,喜欢有个本地的诸侯王,可以让自己服兵役或者交公粮什么的,足不出“省”——这大约也确实是分封制的一个好处吧。确实,以当时相对落后的技术手段,庞大的中国硬要从分封制统一成一个大帝国来运转,成本一定会提高,效率却未必提高。
  但是,不知道怎么搞的,秦王朝偏偏特别喜欢这种“宇宙流”的大调动,用汉朝人的话说,秦喜欢“转海濒之粟,致于西河”,也就是把东海之滨的粟,转运到陕西去,这不是故意折腾老百姓吗?
  人们饱受秦王朝的毒苦,所以离开家门的时候愁眉苦脸。后来汉朝人贾谊提议在距离中央较远地区(譬如淮南)增设一些诸侯国,从而让人们就近建设本诸侯国,减少人们的长途奔波。汉文帝接受了这个提议。
  所以,对于一个脆弱的新建王朝来讲(说它脆弱,是指它是从两千年的分封历史习惯上转折建立起来的),适当分封诸王子出去,以浓于水的血亲关系作为保障皇族势强二世、三世不断传下去的有力措施,确实如淳于越所言,能够起到中央的枝辅的作用。
  总之,对于一个刚刚建国十几年就由于急于事功闹得风雨飘摇、民怨并起的秦王朝,从医得眼前疮、安定当前局面的角度看,搞一点分封制(不是全盘的分封制,而只是把一些王子封到边远齐楚地区去,是部分的分封制,可以充分利用和发挥分封制中的积极因素),不失是一种短期救弊的急药,大有裨益。淳于越的这一“分封王子去远方”的建议,即便在最慎重和挑剔的人来看,也是应该被采纳的!
  可惜,秦始皇没有接受他的建议。他宁愿要百分之百的纯郡县制!
  后代的王朝借鉴了秦亡的教训,在分封制的历史惯性还很大的专制时代前半期,多数是改行“郡县、分封双轨制”而不是秦的“单纯郡县制”,譬如汉就是这样,从而大大提高了王朝的成活系数。
  不过,光讲分封制的五大好处也不算“讲理”,分封制的坏处似乎并不比它的好处少。那些被封出去的浓于水的“血”(皇族子弟),随着世代的传延间隔,终于会淡得比水还淡。他们翻眼不认人,势力坐大,从开国之初的枝辅作用,慢慢变成了威胁中央的割据反叛势力。这就是为什么汉朝后来出现七王之反,晋朝有八王之乱,明有靖难之战,而春秋战国的诸侯王们更是混战不休,把老周天子根本不当正经对待。总之,一句话,分封的诸王在开国初期的枝辅积极作用随后又会变成离心的反作用。
  秦始皇和李斯,就是看到了分封制会带来割据混战、天下苦于战斗、相攻击如仇的恶果,所以终于一棒子把淳于越的“部分地区分封制”的合理化建议给打下去了,秦王朝从此走向了一维郡县制的不归路。
  淳于越踉踉跄跄走出朝堂,他感到岁月悠长,但是所余单薄。
  秦人一向是非常自信的,对于自己搞出的郡县制、兴事功、专赏罚等一系列前无古人的“新政”,非常自矜。
  秦人从中国西部崛起,身上传统的包袱少,所以向来蔑视传统。分封制就是一种传统,是历代帝王治国之术的根本。但是秦人不以为然。分封制原本在秦国根基就不深,又被商鞅革命给狠狠地革了,如今,他们要把职业官僚郡县制广泛地推广到全国。
  这当然不是坏事情,但是他们也许忘了,商鞅在革命的时候,自己落得被五马分尸的下场,现在向全国输出对分封制和相应的贵族政治的革命,自己又会落得怎样呢?
  反抗的力量已经被感受到了,端倪就是淳于越的发言。
  针对淳于越分封意见的发言,李斯作了反驳性的发言,李斯说:“现在地面上出现一种很不好的势头,就是一些人整天借着古代政令思想非议时政。他们挖苦当局,惑乱人心。每当朝廷下达政令,他们就都拿一些古书上的教条,对政令议论纷纷,引经据典,以古非今,抨击造谤。”
  李斯的话说得含糊其辞,那些人议论抨击的是什么呢?李斯没有说明,我私下估计,不外乎两个方面:第一是类似淳于越这种有“齐独”思想的人,和中央唱着反调,要回复分封或者部分分封的政治结构;第二类是针对秦王朝急于事功、轻用民力的,这个东西把大家折腾得很凶,自然有人会提意见,出来抨击。
  李斯接着说:“这帮提意见的人呢,他们入则心非(在肚子里否定),出则巷议(在街上‘大鸣大放’)。他们如果结成党,君主的势力和政治主张就要滑落了。所以对他们应该打击。我建议,把这帮人所引经据典使用的那些古书都烧了,看他们还怎么议论。《诗经》、《尚书》一定要烧,他们主要就是根据这两本书上的古代教条思想,来非议和诽谤今天的时政的。诸子百家之语,也要烧,因为它们也会教人胡乱议论。”
  当然官府里的这类藏书李斯没有说要烧。为什么不烧呢?我估计因为统治集团的人还是要研究和借用这些书中的治国之术的,虽然是对它们抱着不以为然的态度。要烧只烧民间的——这不但可以减少民间借之以抨击时政,在法理上也符合法家、儒家、道家在先秦一贯提出的“弱民”思想。
  “我们把民间的思想书都烧光了,”李斯说,“让民间的黔首们没有书看,变成了榆木脑袋,也就啥都不懂,再不能造谤议论了。”——这些书籍,现在我们当文学书看,当时是政治书,饱含了种种与新时代皇权专制时代所不能相容的政治观念、价值观和文化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讲,不控制这些书籍,确实是会影响皇权专制社会。
  所以,焚书,并不是秦政府要和文化作对,实是政治和社会结构变迁的需要。
  “他们想学点东西的话,就学政府法令,这样就对我们新时代的政治思想,扎根吃透了!”
  秦始皇对李斯这个主意大加赞赏,于是焚书运动就开始了。
  李斯命令:“如果谁在烧书命令颁布三十天内不烧,相关责任人就脸上刺字,派做城旦。”
  李斯的做法,好比鲧的治水,用堵和压的方法,而不是疏导。当然他也疏导了,他让人们看含有现时代新的政治思想(皇权专制取代分封)的书籍。
  但是,光用疏导是不行的。你可以组织大家学习新时代的文件精神,谁不同意,就给他不停地学。谁受不了了,表示完全接受新时代的文件精神了,算是过关。这样,开它两年的学习班,思想就扭转过来了。或者开科取试,谁接受我们新时代的政治观念,还论述得特别好,我就录取你进入富贵行列。这些都是好的疏导的办法。
  有这样的疏导,干吗烧书啊!
  但是,不行,烧书似乎还是必要的。这跟当时的士人民众脖子比较硬有关。这些人习惯了从前分封制下的独立人格和独立思想,恐怕一般的学习班是改造不了他的。闹不好,他倒把学习班上的老师给辩倒了。所以李斯针对这种人,采取了法西斯的手段,除了烧书,李斯还说:“谁敢聚众研讨《诗经》、《尚书》这些古东西,就杀头!(因为研讨透了,就有可能借着书中观点来非议时政)。而其他形式敢于直接以古非今、诽谤朝政的,就灭族!”
  看得出来,焚书只是手段,禁止提意见、禁止非议新时代政治、统一大家思想才是根本目的。
  于是,秦始皇第九年的时候,书就开始烧起来了,郡县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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