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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王?”那手帕交受了惊吓。
苏鸯急道:“嘘——亲王无诏,不得擅离封地。可偏偏有人知会了我家老爷此事。听说你家老爷,和寿王属下商户有些来往。告诉你这些,是怕你们牵涉进去。若真是寿王,龙颜震怒,指不定就连累了你们。趁早让你家老爷抽身,可莫忘了七年前的国舅谋反一案,有多少人牵涉其中,陛下就杀了多少人……”
那手帕交乍然变色,将手上锦帕揉成麻花。
毫不费力得知消息,方子笙一扯荼靡,朝程曦的马车走去。她疑惑:他明明亲口说叫楚忆,可寿王名讳是李筠,难道是他撒谎?
世人都说寿王容颜好,那楚忆风采气度不凡,极有可能是寿王李筠本人,而“楚忆”则可能是他的化名。
所以,为防泄露身份,千山才会在永宁寺后山,当机立断斩杀许家兄弟。也因此,不许她泄露被救一事。如此一想,就能对的上了,方子笙释然。
车内,楚忆慢悠悠喝着米酒。
酒是高烈所开酒方,木月专为方子笙所酿。可他贪杯,偷了酒不说,还大模大样请方子笙喝酒。
这一行径,让赶车的无白心中很是腹诽。
眼看快到马车旁,方子笙忽发现消失半晌的花开,正扶着一棵银粉梅树,望向亭子里下棋的昭荣郡主和吴守颍,身影落寞,目含哀伤。
“小姐?”荼靡询问是否带回花开,被方子笙拦下。
梅花飘然而落,花开头肩停了薄薄一层花瓣。她似乎已看了许久,却仍看不够。若可以,她甚至想一生如此,安静又贪婪地看着吴守颍。
一眼万年,沧海桑田。
“喵……”不知趣的野猫窜过,惊动花开。这才看到不远处操手等待的方子笙和荼靡。荼靡朝她招手,她顿时羞红了脸,匆匆跑去。
“不去见见他?”方子笙语调温柔。
“见与不见,又有何区别,不过徒增烦恼!”花开强忍痛楚,“方才奴婢已在秦家奴仆处打探清楚,秦家庶出的三老爷之子,秦适公子身边有个小厮,名唤冯鱼,不知小姐找的可是此人?”
“是与不是,还需再查!走吧……”方子笙当先上了马车。荼靡和花开随后跟上。
程曦很惊讶:“问到了?”
方子笙点头,搓搓双手,接过程曦递来的热茶,转手又递给花开:“你在风里站了许久,喝杯茶暖暖吧!荼靡,过来一点,这炉子旁边暖和!”
程曦兀自笑笑,再斟两杯热茶,分别递给方子笙与荼靡。
对程曦的知趣,方子笙很满意,伸指蘸蘸杯中残茶,在固定于马车中央的朱红小案上,写下一个“寿”字。
她想,程曦一定懂。
当方子笙写出一横时,程曦的目光就变了。
一字写完,程曦却似看不够一般,垂眸注视那个“寿”字,一改悠闲,面露凝重。
果然是他?
如今朝堂上,皇后所出四皇子,与云妃所出五皇子,因太子之位,正闹得不可开交。如此多事之秋,他又何必铤而走险,擅离封地?
一路无话,无白将车停在郑府后门。
下车前,程曦施礼:“今日多谢小姐援手!——不过,我尚有一个疑问……永宁后山,你可曾见过‘他’?”
程曦指向案几。
上面已没了那个“寿”字。
方子笙怔然。
今日梅宴,程曦前来相见,果真不是偶然。他必然是早就怀疑自己,才会出现。可他为何会怀疑自己见过“寿王”李筠?
见方子笙沉默,程曦笑笑,惊艳了荼靡的眼:“也是凑巧,习萧刚来黎阳,与官府一同上山查案。习萧神捕之称,绝非浪得虚名,不过一日,他便查出那几人的身份。山上一共死了四个人。苏昔悦的丫鬟冯云,江湖灵禽派的弟子许家兄弟,还有一个——暂未查出身份。”
“不过,若非许家兄弟的伤口,出自千山的灵犀剑,一招毙命。想来,习萧也不会那么快就发现千山他们的踪迹。”程曦挥挥手,“千山与习萧曾师承一脉,所以才会对灵犀剑如此熟悉。
告诉你这些,是因为习萧已经去过孟府,追查一个名唤“方子笙”的丫鬟。我已打发了他,但苏昔悦那里,你还是躲着些好,省得被她发现,多生事端。”
“还有,既然你不曾见过‘他’,以后无论何人问起,都要记住,你从未见过他——”
千山?
那不正是楚忆身边那个,嫌弃自己吃了楚忆药丸的属下吗?看来她果然不曾猜错,那位救命恩人“楚忆”,十有八九正是寿王李筠。
这一席话,程曦是故意说给她听的,想来也是怕牵扯到她。
方子笙领情,心照不宣道:“我是郑家二小姐,从未去过孟府,更未去过永宁寺。还望程公子放心!”
这小丫头,果然聪慧!
程曦递下两坛米酒,这才乘车远去。
对方子笙和程曦的机锋,荼靡与花开不解,两人也不多问,从后门回了院子,这才发现她们忘了大小姐郑芸潇。
郑芸潇回来的比方子笙晚一些,因为方子笙作画出了风头,她被有心人拿出来,和方子笙一比,好一番轻视。说她不如一个庶出的妹妹,害她差点无颜坐吴小姐的车回来。
回到郑府,心带怨气的郑芸潇,又跑到方子笙的小院,好一顿无理取闹后,才携恨而去。
而方子笙根本无所动,冷眼瞧丫鬟们收拾被郑芸潇弄乱的屋子。
荼靡愤愤:“大小姐太过分了,这些话本是老爷新送来的……不过小姐——”
荼靡戛然而止,咽回想说的话。
“想说什么?”方子笙蹲下,捡起那本记录着她与朱衡过往的话本,神情惘然。
“没……没什么!”荼靡迅速捡好地上茶盏碎片,掀帘出去,背靠廊柱,松口气。
差点,她就暴露了自己。可是,她跟在小姐身边近十年,从未见小姐作画,为何小姐失忆后,反而能有如此出色的画作呢?
第六十六章 我岂能专美()
月凉如水银如钩。
方子笙立在窗前。
风不大,微冷。
院里四面挂着灯笼,院外有暗卫。虽不得见,于一片静谧中,方子笙却能感觉到。
她一向敏觉。正因此,战场上才捡回几次命。自从那夜被刺杀,郑骏便加派人手,护死这处小院,尤其是夜晚。
几日未曾得见郑骏,方子笙忽发觉心头有些想念。
许是她太入戏了。
前世方国公对她事事不满意,今生郑骏为父,对她宠溺有加。这样的爹爹,是她梦寐以求的。
方子笙揉揉额角,觉得疲累。心头压着许多事,却无处排遣。
齐国的事,即便再想探知消息,无奈她鞭长莫及,能力不足。
门房里的内鬼小五,还有许家兄弟,他们究竟是谁的手下,与郑骏到底有何冤仇呢?她是否该向郑骏坦白,永宁寺后山云彭被杀一事呢?
还有她的救命恩人,寿王李筠,他如今身在何处,可否躲过神捕习萧的追捕呢?
最后,方子笙的目光落向身后地毯上,硕大的酒葫芦,脑海中浮出韩明瑜的笑脸。
到底,那个酒鬼韩乐师,是不是韩明瑜呢?
这些事,纷纷扰扰,让她无法安眠。
“吱……”门被推开,端着食盘的花开,袄裙整齐地走进来。
眼见立在窗口吹风的方子笙,花开拿过衣架上的斗篷,为她披上,关窗,请她喝药。
食盘里,除了一碗高烈药方里的药,还有一小盅白白胖胖的汤圆。
“奴婢见小姐晚膳没吃什么,就做了汤圆,喝了药再吃?”花开将碳炉移过来,捏捏自己冻红的耳朵。
拿过瓷勺,尝一口汤圆,心肺都觉得热乎乎,就如同当年与韩明瑜初次喝酒时的感觉。
“荼靡呢?”
“今夜奴婢当值,就让她去睡了。其实,小姐你不在的这两日,荼靡很担心,几乎没睡。她几次求见老爷,打听您的消息。可是老爷并未告诉她。”花开烤着手,心中安定。
方子笙从瑞雪宴失踪时,花开的心急和荼靡一样,如今方子笙回来,她的心也与荼靡一样,一下子就安定了。
“心乱了,就容易露出马脚。这几日,你可曾从荼靡那里得到有关她的过往?”方子笙迟疑片刻,才问。
“荼靡……”花开轻咬下唇,“她去驿站寄出一封信,收信之人在承州。”
“承州?”那个郑纯心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究竟藏着怎样的秘密?
方子笙摩挲着白玉药盏,发呆。
缺人手!
无论她想做什么,身为女子有疾患,都无法正正当当去做。她需要有人充当她的眼,她的脚,去那些她想去的地方,充当她的手,撕开一团团迷雾。
梦里,方子笙睡得极不安稳。次日用过早膳,就见郑宛凌出现在小院,原来是邀她前去观看金银坊新出的首饰。而郑芸潇则因为心情不好,不愿与方子笙她们同行。
方子笙对郑宛凌颇有好感。
可眼看瑞雪宴已过,郑宛凌却并无回京都的打算。郑国公府也奇怪,一个千金小姐在外,他们不担心也不催促。
金银坊门口人潮涌动。
楼有三层,每层四面摆着成排的戗金五彩盒。盒内铺着柔软的黑丝绒,上面摆放珠宝首饰,件件巧夺天工。
望过去,盒前有首饰的名字。环佩金钿,钗鬓步摇,各有特色。
荼靡和飞燕也看花了眼。
方子笙悠悠走着,慢慢欣赏。
那支赤金嵌玉的步摇小巧精致,那支攒丝金凤衔珠步摇也不错。
呀,那副金八宝如意对花钗格外引人注目。还有白雀玉搔头,赤金明月珰,珠光宝气,富丽堂皇。
方子笙曾住齐国皇宫,见到的宝物并不算少。这里的首饰,规格虽比不得她以前见过的,但胜在款式新颖,造型别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