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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逍遥游-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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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城根本就无法固守有关系,但是,卢光稠却不知道,他们父子二人没过多久就会相继死去,卢家终究未能更久地占据虔州这个四战之地。

    其实,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在这种乱世中,互相倾轧,弱肉强食,于是就有了那句很经典的名言——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李盛忽然发现卢延昌与杨渥颇为相似,杨渥喜欢游玩作乐,最终被自己的属下夺了权,丢了性命,卢延昌则是酷爱狩猎。其实,只要是人,大多数都喜欢安逸享乐的生活,有人喜好品尝美食,有人追求豪奢的生活,也有人喜欢玩弄美女。可是,玩物丧志,作为一个藩镇的掌权者,要是沉迷于某种欲望,就会身死族灭。

    一天之后,让李盛惊喜交加的是,那个卖赣南脐橙的陈如辛来了,而且他还带来了两个人,一个是他的母亲刘氏,身材娇小玲珑,容貌端庄,有几分姿色,说起话来细声细气的。另一个人的名字叫做范德威,大约三十岁左右,身材高大,体魄强壮,皮肤黧黑,眉宇间却有一种彪悍之气,只是走起路来似乎有点罗圈腿。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范德威绝不是陈如辛的父亲,两人最起码姓氏不同,范德威似乎更像是陈如辛母亲的情人,看样子,范德威和陈如辛的关系还算融洽。

    李盛猜测范德威以前曾经当过兵,而且是骑兵。不过,陈如辛和范德威并没有主动提起以前的经历,李盛当然也不会问这些,免得招人不待见。

    秋季的虔州正是出行的好时节,李盛带着一部分商队成员来到了梅岭驿道,同行的还有花姑和几个普慈公主手下的侍卫。这条驿道是前唐开元年间时,内供奉张九龄奉诏凿修的,在驿道的沿途,还兴建了一些驿站、茶亭、客栈和酒馆。

    南来北往的商贾和海外诸国的贡使大多都要途经此道,因此,这里又被世人称为“水上丝绸之路”。梅岭以梅花著称于世,由于岭南和岭北气候迥异,造就了这里令世人惊讶的“南枝花落,北枝始开”的奇观。

    众人正骑马行进间,草从里忽然有一只野兔受到了惊吓,向远处仓皇逃窜而去,范德威顿时眼睛一亮,他有意在众人面前显示一下自己的本事,连忙张弓搭箭,只听弓弦一响,箭矢闪电般射出,正好射中了那个兔子的脖颈,那只兔子抽搐了几下便再也不能动弹了。

    众人见状大吃一惊,花姑带来的那些蜀中侍卫们一个个也是脸色大变,他们虽然都是行伍中人,但却不具备这么高明的箭术。就连李盛也不由得心中一动,范德威这家伙以前必定做过骑兵,看他那一身骑射本事,着实非同一般,恐怕就连传说中彪悍善战的契丹铁骑也不过如此。

    范德威纵马上前,不用下马便将那个野兔拾了起来,然后就返回身,将那野兔双手递到了李盛的面前。

第433章 梅岭古驿道() 
范德威爽朗地笑道:“李公子,这是在下的一点心意,希望你能笑纳……”

    “既然如此,那么我就不客气了,回头我们就可以饱餐一顿野味了,这可是托你的福了,哈哈……”李盛也不客气,随手又将那兔子递给了身边的洪飞虎。

    洪飞虎睁大眼睛打量了一番范德威,目光中有几分敬佩的神色,他自认为武功远远高于范德威,可是要论骑术,似乎却比范德威要逊色一些,他更加好奇,这小子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看他的身手,绝不会是普普通通的流民。

    事实上,洪飞虎也能看得出来,那些蜀中侍卫的骑术也比不上范德威,看着范德威骑马可以说是一种享受,他的马上动作很自如,更像是那些游牧民族的人。

    后来,陈如辛私下里对李盛说出了范德威的身世,原来,范德威原本是河东“鸦儿军”中的一个队正,河东军和后梁军连年交战,鸦儿军作为河东军骑兵的主力,一直是战绩赫赫,鸦儿军的将士都穿一身黑衣,一眼望去就像是黑乌鸦一般,这就是他们被称作鸦儿军的原因。后来,范德威在战场上身负重伤,虽然侥幸被人救了下来,却也失去了与鸦儿军的联系,无奈之下,范德威只好沦为难民。

    李盛知道,鸦儿军堪称当时天下间最强大的骑兵,主要是由沙陀人组成,战斗力极为强大,就连后来席卷中原的契丹铁骑都不是鸦儿军的对手。范德威可以说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既然他主动送上门来了,李盛当然不会把他拒之门外。

    虽然不明就里的姚克赡提醒李盛不要接纳这种来历不明的流民,但是李盛可不愿意错过这样优秀的人才,况且范德威是陈如辛介绍来的,李盛既然信得过陈如辛这个孩子,就不会怀疑范德威。

    李盛带着这些人来到梅岭古驿道,就是为了寻找钨矿的位置,李盛记得赣南的西华山一带在后世里被称作“世界钨都”,只不过,华夏开采钨矿最早开始于20世纪,李盛来这里就是为了碰碰运气,钨是熔点最高的难熔金属,也是重要的战略金属,钨矿在古代则是被称为“重石”。金属钨有两种主要用途,一是用于制造灯丝,二是如果将钨加入到炼钢的过程中,可以用来提高钢的高温硬度,也就是说,钨可以用于制作传说中削铁如泥的钨钢宝刀!

    虽然花姑满腹牢骚,不知道李盛为什么带着大家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荒郊野外,但是李盛却毫不理会,他也不打算透露这个惊天之秘,还是闷头发财为好。

    到了西华山下,李盛不动声色地叮嘱花姑和几个蜀中侍卫留在原地,他们的任务就是守着众人的马队,李盛则带着其余人等一起上山寻找钨矿石,他们每个人都拿着锄头或者锤子,背着畚箕或者背篓,好在现在秋高气爽,要是在炎热的夏日里,恐怕众人就要累得虚脱了。

    众人对于钨矿一无所知,当然只好听从李盛的指挥,李盛吩咐众人,注意收集那些乌黑发亮的“石头”,多多益善,回去之后重重有赏,那些百胜军的士兵对此毫无怨言,倒是有几个蜀中侍卫很不情愿,他们脸色阴沉,嘴里轻声嘀咕着,李盛看在眼里却毫不介意,他现在也没有心思去理会这些丘八。

    直到夕阳西下,李盛这才宣布收工,此刻,每个人背上的畚箕或者背篓都已经装满了乌黑发亮的钨矿石,李盛见状喜不自禁,这可真是不虚此行了。虽然以古时候那般落后的科技水平还无法判断这些黑色石头究竟是否钨矿石,但是,只要把这些钨矿石加入到炼制刀剑的过程中,自然就会得知真相。

    看到李盛带着众人背着这么多黑色的石头下山,花姑撇了撇嘴,她在山下等候了这么久,心中颇为不忿,花姑本来想对李盛冷嘲热讽一番,但她转念一想,李盛等人这么辛苦,还是不要给他们泼凉水了,却还是白了李盛一眼,心中嘀咕着,回去之后一定要将此事禀报给普慈公主,让她好生训斥一下李盛这个瓜娃子。

    回到虔州城里之后,李盛便找了个酒楼,众人畅饮一番,李盛发现范德威的酒量很好,在这方面,他与田酒曲有一拼,出乎意料的是,两人喝了几杯酒之后就成为了酒肉朋友,甚至开始称兄道弟了,看样子,这两个人似乎很有共同语言。

    到了晚上,酒气熏天的众人回到了寿量寺,面有难色的陈如辛忽然搓着小手出现在了李盛的住处门口,看样子,这孩子似乎有话要说,李盛拍了拍陈如辛的肩膀,请他进了自己的屋子,陈如辛才支支吾吾地说他打算在商队里找个差事干。

    李盛可不愿意招童工,在后世里那么做是违法的,不过,在这个年代里,这却似乎并不算什么,许多贫苦人家的小孩子已经在大户人家做仆人或者书童了。

    李盛沉吟片刻,答道:“这样吧,你的年龄比较小,你暂时就客串我的随从,至于工钱嘛,你可以去问问徐管家,将来回到升州之后,我再另外安排你去读书。”

    “多谢李公子!”陈如辛闻言大喜,蹦蹦跳跳地出去了,李公子真是好说话。

    李盛笑了笑,陈如辛是个淳朴的孩子,对待母亲很孝顺,这么小就知道为了赚钱而谋求差事做,重要的是,陈如辛还给自己带来了范德威这员猛将,这是李盛此行的额外收获,李盛打算把范德威一步步培养成自己的得力干将,有这么一个箭术和骑术高超的部下,对于百胜军的帮助非常大,甚至可以说是如虎添翼!

    李盛一直在想,必须建设一支强大的骑兵,自己的部下必须具备熟练的骑术,为此,必须抓紧时间进行训练,甚至从现在就要开始,这也是为了生存的需要。

第434章 细节决定成败() 
在虔州这个危机重重的地方,李盛的打算就是一旦见势不妙就立即逃出虔州。到时候,没有一身好骑术,怎么能顺利逃出敌军的地盘?

    次日一早,李彦图就来到了寿量寺,他看见李盛正在伏案写着什么,旋即笑了笑,对李盛说道:“卢大人要见你!赶紧跟我走吧,动作快点。”

    对于卢光稠要召见自己,李盛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卢光稠居然派李彦图而不是刘庆才来找自己,李盛想了想,自己这两天在虔州城做的事情似乎没有把柄留给卢光稠父子,现在要做的就是向卢光稠当面阐明自己的想法,不过,至于能不能说动那个处于风烛残年的一代枭雄,李盛却一点把握都没有,只能相机行事。

    既然自己是晚辈,而且有求于人,李盛这次去拜见卢光稠自然要小心翼翼,一盒子精美的金箔就是李盛的手信,再加上两罐子雨花茶,李盛认为这些礼物已经足够拿得出手了。

    这种正式的场合,李盛打算由老徐头和姚克赡陪同自己前往,这两个人,一个老成持重,一个有勇有谋,已经是能够从商队中挑选出来的最适合的人选了。

    李盛打扮得丽丽整整的,头发特意挽成了发髻,插上一根精致的白玉簪子,腰间挂上一块玉佩,在那身青色长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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