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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盛看两人结束,满脸喜色的走上来开口道:“小郎君,这次咱们可真是发财了!虽然只是一个三百来青壮的小部落,可是他们的财富却真是不少!”
听到这个好消息,刘正立刻来了精神,开口问道“哦,都缴获了多少东西?”
“几千斤粮食、几百只牛羊这些就不说了,虽然不少,但是也不在咱们眼里。可是这武器装备却是颇为不少!我派人清点之后,刨去在大火中烧死的或者逃跑的,剩下的还有两二十匹战马,只要稍加调教,精心饲喂,就是能上战场的好马!此外,铁扎甲二十领,皮甲四百二十具,马甲五十具,马槊一百三十六只,短枪一百五十只,环首刀三百六十柄,角弓二百三十副,箭矢不计其数!”
“这么多!”刘正心情大好!
武器装备这种东西庄丁们是不可能私藏的,毕竟这种东西多了也没什么用处,藏起来又太大太重,反而不如私藏一些绢布、金银、玉石之类的东西。因此这里的数量应该就和实际的数量差相仿佛。
这里面比较令他惊喜的是二十领铁扎甲,这东西在三国志里叫做“大铠”,通体由长方形铁片打造攒聚而成,用来装备骑兵就是名副其实的重装骑兵。当年官渡之战袁绍坐拥华北大地,手底下也不过是只有八百领大铠,就知道这东西的珍贵。
南北朝时期是具装骑兵大显身手的时代,等到了隋唐就是轻装突骑为主了。若是能够训练出一只呼啸如风,横扫战阵的重装骑兵,那可是一笔无价的财富!
想到这里,刘正点了点头,又问道“其他的财富如何?”
“这……”徐盛略微有些尴尬,他把好消息放在前面说也是为了先让刘正有个好心情。说道其他财富,他略微有些吞吞吐吐地说:“缴获黄金几十斤,白银上白斤,其他的毛皮、铜器、玉器还没来得及清点,估计数量是不少的。”
南北朝时代金银这种贵金属还没有成为广泛流通的等价物,因此虽然能在汉代诸侯王的坟墓中找到金饼银饼,但是金银还是较为稀少的。但是不论如何,能够拥有这样的武备的部落绝对不会只有这些金银,只怕是士兵私藏了很大一部分。
金银体积小、价值大,是最好的私藏对象,至于绢布有时候都显得累赘了。
刘正脸色略微有些阴沉,他没想到这些庄丁竟然这么不拿自己当外人,说要私藏果然就私藏了。
一个成熟的、拥有三百青壮、饱经战阵的部落无论如何都应该拥有与其实力相应的财富,否则就是大大的不合理。
战争的时候所有人都忙着杀人放火,不大可能有人会去私藏,毕竟藏得了还得带的了,否则就是给别人做嫁衣了。
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这些人在自己说了不允许私藏之后仍旧私藏了很多,最后他们吃完了肉,把汤留给自己了。
看着刘正阴沉的脸色,徐盛对自己的庄丁也有些不满,毕竟这次战斗的火药是刘正提供的,过程是刘正指挥的,无论如何都应该大头留给刘正,何况刘正只是说要充公,并不是要私吞!
刘正低头想了一会,突然抬起头来,开口说道“既然这样,那就算作是这个数字吧。我倒是要问另外一件事。”
“什么事?”
“本次战斗牺牲了多少人?他们有无抚恤?”
徐盛一愣,随即开口说道:“这次打了胡狗一个措手不及,因此只死了不到三十个人,算得上是大获全胜了!战死的人各自都有五百斤粮食补助!”
第二十四章 自立门户()
刘正摇头道“这不够!一个壮劳力就是家中的顶梁柱,他们为驱除胡虏献出了生命,断然不能这么轻易就打发了。以我之见,粮食补助加倍,再从这缴获归公的金银中拿出一部分来补助他们!我看,一个人一两金子好了!”
此举就是收买人心,虽然不管怎么样庄丁们短时间内还是会和徐氏更亲近,但是毕竟能形成一个好印象。之所以用金子而不用银子,也是因为金比银贵,显得更加珍贵一些。
果然,此话一出,徐盛还没得及说话,庄丁们就纷纷赞扬起来“小郎君高义!小郎君仁义无双!”
徐盛眉头略微一皱,虽然他和大哥都有心投靠,但是这乱世中有兵就是草头王,他们暂时还不愿意让刘正把自己的手下给吞下去。可是刘正话已出口,若是他跳出来阻挠,不仅没有效果,反而会令人反感,因此只好勉强接受了。
说完了此事,刘正又开口道:“徐二哥,我想知道,徐家堡中徐姓有多少人,外姓人又有多少?”
虽然名叫“徐家堡”,但是徐家堡其实是多个姓氏的汉族聚居的地方,其他的外姓人也是有的。
听了这话,徐盛立刻说道“其他的外姓大概有个二三百人吧,青壮也就是五六十的样子。”
刘正立刻说道“既然这样,我倒是有一个提议,不知道二哥能不能玉成!”
“但说无妨!”
“我看了今天的战斗,觉得咱们的人的训练还是不够,若不是这些胡狗已经被雷火惊骇,只怕伤亡还要更大!我不动徐姓庄丁,只把这些外姓人招作亲卫,亲自训练,以为示范,不知道二哥以为如何?”
这就是**裸的要挖墙脚了,但是一来刘正携大胜之威提出请求,徐盛不好拒绝,二来刘正刚刚施惠于人,只怕就算是徐盛拒绝也没有用处。
徐氏的亲族关系固然可以用来巩固内部,可是对于不姓徐的外姓人就没有什么吸引力了。与其在徐氏一族里面做二等公民,倒是不如跟随着刘正当亲卫。
“刘小郎君智计卓绝,这是要防着我们一手,打算建立亲军了!”徐盛立刻明白了刘正的打算,他下意识地看向大哥。
徐大虫感受到了他的目光,对着他使了一个眼色。
徐盛立刻明白了大哥的意思,开口道“没有问题,既然如此,咱们回去就开始募兵!”
阿珠一个人坐在徐家堡的城门上面,静静地看着天际远处的一朵闲云。
她已经看了这朵云彩很久了,今天的天气很好,蔚蓝色的苍穹有如一泓清澈见底的池水,一眼望去好像能看到九霄尽头,而这朵白色的云彩就如同一个竹林贤者,静静地徜徉在宁静的苍空之上,忽尔作马型,忽尔呈牛状,尽态极妍,令人神往。
只是眼前景色虽好,阿珠却没有太多心思去看,她今天穿着一件翠绿色的裙装,头上用一只木钗轻轻将头发梳起,虽然未施粉黛,却娇艳有如云阕仙女。而在她的手中,则紧紧握着一块完美的翡翠,这是他和她的信物,哪怕是牺牲了生命,也不能放弃。
日光照耀,玉石生光,绿色的光芒有如湖水,映衬得她脸庞俏丽无比。
虽只是十三岁的年纪,可是已经初现倾国倾城的惊世容颜。
她双手托腮,只是静静地看着远方,任何一个稍懂女孩子心事的人看了,都会知道她此时正是少女思春的模样。
“小郎君带兵打胡狗,不知道究竟是胜是败呢?哎呀,小郎君天人之姿,自然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取,我这是在想什么!可是,兵危战凶,刀剑无眼,若是稍有伤损,这也是大大的不好!要是他的脸上稍稍被人划上一刀,那可就不妙了!不过,小郎君永远是小郎君,哪怕是满脸疤痕,也永远是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
“若是他真的娶我这是一定的,我有他的玉佩呢。上面写着大汉苗裔,彭城刘氏,这定然是他家族的信物!只是,他什么时候会娶我呢?”
少女的心思变幻多端,一会想到刘正出征的情景,一会又想到两人结婚的情景,想到妙处,不由得满脸通红,她心里究竟在想什么,那就不为人知了。
一个人慢慢地走了过来,轻轻坐在阿珠身边。她转头一看,原来是徐裳。
她暗暗皱了皱眉,但是没有表现出来。对于她来说,将自己的不满和厌恶隐藏在心中,也是某种生存之道。
她轻轻开口:“徐女郎好。”
徐裳点了点头,开口问道“在想什么?在想刘小郎君吗?”
“没想什么。”究竟是少女情怀,阿珠的脸立刻羞红不已,不敢说话了。
徐裳没有继续追问,估计是已经明白了阿珠的心思。她没有双手托腮,却是将手放在地上,眼神注视着前方,不喜不悲。
阿珠慢慢地打量着这个女人,她比自己要打上三四岁,身体已经发育得颇为成熟了,不管是那苗条细长的身材,体量惊人的胸部,都让她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从这个角度看上去,只能看到一个侧脸,而徐裳的侧脸好像是完美无瑕的玉石,洁白而没有缺陷,美丽如湖中仙女。
“这个女人的身材比我好那么多这可怎么办!不,不,小郎君还是最喜欢我的,我有他的玉佩,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没有!”阿珠在心里不断地天人交战着,却冷不丁听到徐裳开口说话:“你是想嫁给小郎君吗?”
阿珠没想到她说话竟然如此直白,难道她不知道什么叫礼仪廉耻吗?
不过她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是。”
徐裳娇美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讥笑,这情绪隐藏得很好,可是善于观察的阿珠还是看到了。
徐裳微微一笑,然后开口道“你这样想,倒是真是天真呢。”
“天真?”阿珠一愣。
“这个世界有自己的运转规律,男人统治天下,而女人帮助男人统治天下。小郎君那样的人,他是注定要宰割天下,号令群雄的。现在虽然他的实力还很弱可是假以时日,他便会是这世界上最有权势的人之一而这样一个人的妻子,会是什么样的呢?”
这句话有如利刃,戳破了阿珠心中浪漫的绮想,她慢慢地说:“我不知道。”
“不,你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你一定知道。这样的人的妻子,定然是一个大家族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