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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刀如匹练,直接豁开了士兵胸前的皮甲,挥洒出一大片血雨,将脚下的青草地染成一片红艳。
杀,杀,杀!
唐苦老带兵有如鬼神一般在晋军阵中疯狂杀戮,这些暗弱而懦弱的汉人不过是靠着人多为众才敢于与伟大的氐人战士交战,这时候遇到了英勇的唐苦老和强大的战士,立刻就没有任何战斗力了。他们彼此看看,忽然好像是被追逐的山羊一般,一哄而散,彻底消散在山丘之后!
“可惜没有骑马,不然这些人一个都活不下去!”
“将军!我已经把他们全部杀散了!这支晋军还算有些战斗力,可是在我强大的战士面前,也就算是一只强壮的狗,除了死亡以外没有别的结局!”唐苦老骄傲地在夫蒙灵面前汇报着自己的战果:“第一次冲阵死了六十八人,第二次死了二十三人,共计斩杀敌人一百二十人!”
虽然战损不小,但是这是攻击作战,防御方总是有一些优势的,因此这样的战果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果然,听到这个汇报,夫蒙灵咧嘴一笑,拍了拍唐苦老的肩膀:“好小子!就这么办!好好做,回去我就给你升官!”
“是!”唐苦老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高声应答道!
接着,夫蒙灵又分析着:“既然排除了军队来阻碍我,说明荆城情势危急,马上就要被破,所以敌军派兵来阻碍我军的行动!不过这些人哪里想得到,我军战力强大,那里是他们可以想象的!既然如此,咱们就快速行动,直接到荆城去,给围城的军队背后狠狠一击!”
“是!”唐苦老高声应和:“汉人都是胆小鬼,只要咱们出现在他们背后,就能直接扫灭他们好像是打死苍蝇!”
军队快速行军,清晨的薄雾也在逐渐散去,好像一切都在向唐苦老最喜欢的方向发展。
前面是一处山谷,山谷里面颇为宽阔,有几十丈的宽度,长一百多丈,可以将全军都装进去,两边连山夹壁,有几十丈高,看上去颇为险峻。
“将军,要不要派人侦察一下?”唐苦老问道。
夫蒙灵哈哈大笑;“你看这山谷,两边险峻无比,是不可能布置重兵的,顶多爬上去几个人扔石头,这有什么用?而这山谷里面宽阔无比,不要说是列阵,就是骑兵冲击都行,难道在这样的宽阔地形战斗咱们胡人还会怕了汉人?要我说,你小子哪里都好,就是有些时候太过谨慎!不用怕,全军快速通过山谷,全力救援荆城!”
“这……”唐苦老心中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可是想了想,看着夫蒙灵威严的面孔,还是没有敢说出口。
“希望是错觉!”唐苦老喃喃自语。
士兵们踩着山谷中的碎石逐渐前进,普通士兵虽然不通兵法,但是这些打老了仗的士兵对于危险都有一种预知,因此这些人并不喜欢在这样的险地行军,是以所有人都加快了速度,希望能够快速脱离这样的狭窄地形。
平原是氐人的朋友,山谷却是敌人。
山谷是一个圆筒形状,中间和出口一样宽窄,因此这多少给了唐苦老一些安慰;“哪怕是敌人伏击,这样的地形也不算吃亏,两边不能布置军队,敌人最多在谷口列阵,只要冲破山谷口,就能打赢!”
就在他稍稍放心之时,好像是从天外一般,传来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和呐喊声,随即他眼前就出现了一面大旗,上面画着一柄剑和一本书!
“复汉!复汉!复汉!”这呼声震天撼地,好像是源源不绝的海潮一般震天撼地!
接着,好像是魔法一般,从山谷的两个口子都出现了敌军,这些人排成紧密的步槊方阵,如同金属的潮水,将谷口堵得严严实实!
士兵们开始恐慌和混乱,毕竟这地形不算太开阔,若是被敌人堵在里面,困也困死了!
“将军!”唐苦老失声叫道;“真有埋伏!”
“哈哈!怕什么!”哪怕是这时候,夫蒙灵的声音依旧威严沉稳;“一群傻蛋!你看他们才多少人?堵在谷口的才不过五六百人!这地形又那么开阔,难道你们还怕被堵死?听我命令,两个百人队下马,给我步射!三个百人队结成锥形阵,给我狠狠冲击!”
将乃兵之胆,战场上最怕的不是敌人厉害,而是自己不知道干什么。夫蒙灵临危不惧,这让士兵们心中都有了底气,因此他们立刻开始进行布置,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就完成了变阵。
“很好!听我命令,百人队,前进,步射!”传令兵将夫蒙灵的命令传达到了前线,因此士兵们立刻向前进,将手里的弓箭投射出去!
士兵们用的是角弓,这种弓是一种马弓,可以在马上使用。但是因为在马上不能借力,因此比起步弓来说在力量上要稍微吃亏一些。
对面也有弓箭手,两军展开了对射,三波箭雨之后,己方死了五六十个人,对面损失却不超过三十。
这肯定是亏本买卖,因此夫蒙灵皱着眉头,大声吼道;“步射队,给我回来!骑兵,冲锋!”
哒哒,哒哒
上千只马蹄敲击大地的声音远远传来,这声音胜过最大的牛皮战鼓,在狭小的谷道中往来纵横,激荡起震耳欲聋的回音,狠狠刺激着战士们的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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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血战厮杀()
刘正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的景象,没想到这三百多骑兵集群冲击的时候竟然有这样惊天裂地的景象。现在他有些能够理解为什么当日的五六百贼寇面对自己的一百骑兵时会那么不堪一击了——眼下还只是素质不如自己的部队的骑兵,若是换了自己的骑兵,只怕这声势还要强上几分!
枪阵是克制骑兵的,但是正如水克火,火若是太过强大水则不能扑灭,反而会使火势越发汹涌一样,骑兵虽然在面对枪阵时处于下风,但是若是骑兵力量过于强大,方阵也是难以抵抗的。若是对方不惜一切代价要冲破枪阵,今天的战役还真是充满了未知悬念。
文艺复兴早期就有战役,法国军队靠着欧洲最好的重骑兵连续冲击枪阵,没有依靠远程力量打击,硬生生地吃下了一只超长枪方阵。而眼下敌人的人数还多于己方,这一战打起来还真是胜负未知。
隆隆的马蹄声如雷霆,从辽远的战场一直传灌到众人耳中,随行的一众族长一个个吓得面色惨白!
虽然早就知道胡人骑兵冠绝天下,但是知道是一回事,亲眼见到却是另外一件事。看着眼前的骑兵纵横如雷霆,往来如疾风,他们早就一个个吓得两腿发颤,差点没有当场吓尿。
眼下刘正正在他们面前指挥战斗,看着刘正没有注意到自己,他们开始窃窃私语:
“这一战,只怕是晋军要倒霉啊!这些胡人骑兵那么厉害,走起来地动山摇的,这些步槊阵哪里挡得住!”
“谁说不是!这回可是给他害死了!要是他们打败了,咱们也得跟着倒霉!这些胡人杀发了性子,哪里管你是胡人还是汉人,是南人还是北人呢!”
“刘正怎么就这么不知所谓?好好地在县城待着不就得了?何必自讨苦吃?”
“这你就不知道了,他这是要练兵呢!他有三百多精骑护卫,就算是战局不利,也能从容退走,这些骑兵也追不上他!不过咱们和那些步兵就完蛋了!”
“该死,该死!”一个族长低声骂着,浑身颤抖,面色蜡黄;“唉,唉,不管是胡人还是汉人,都是王八蛋!真是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啊!”
王永春双手紧紧握着那长达一丈八的长槊,心中恐慌至极,他从来没有想过,战马和骑士,这两个看上去并不厉害的东西相加,竟然能够有这样厉害的声势!
这骑兵实在是太厉害了,就好像是一群洪荒猛兽猛地冲过来,带着猎猎的风声和骇人的气势,马蹄抽打大地的声音好像是闷雷爆响,直接把人心头的所有恐惧全都给激发了出来!
“这骑兵真是厉害!难怪骑兵拿的工资比咱们多,人家就是厉害!我也好想当骑兵,至少打不过跑得了!”王永春心里暗暗想着,腿脚还是忍不住发颤。
他是从李家堡才入伍的部队,只打过一次强盗,那一次还是靠着骑兵直接把对方打崩溃了,其实自己是没有上过战场的,因此难免有些畏惧之心。眼下第一次正面接战就是遇到了名满天下的胡人精骑,心中难免充满忐忑不安。
班长庞又喜似乎看出来了他的恐惧,因此高声叫道;“大家不要怕!这些胡人看上去厉害,可是也不过就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厉害什么?一点都不厉害!他比咱们多了什么?最多多了一匹马,可是马是什么?是肉!咱们杀胡狗,吃马肉啦!”
庞又喜是经历过多次战斗的老兵,是将军最忠实的拥护者,平时的口头禅就是“将军说了!”虽然觉得队长有些人云亦云,但是这个时候听到熟悉的队长的声音,他心里还是不由得感到一阵轻松。
说完了这句话,看到身边的士兵都看着自己,庞又喜又高声嚷嚷起来;“训练的时候见过联合训练吧?见过骑兵突击吧?怎么这时候就糊涂了?”
王永春这才想起来当日训练的场景,对面也是冲过来几名骑兵,自己则是拿着一个尖头棍子挡在自己面前,本来他的抵抗极其无力,对面的骑兵应该直接冲过来把自己撞死的,可是那些高头战马见到尖头棍子就裹足不前,根本不愿意继续冲击了!
这还只是一只小小的棍子,要是换了密集如林的步槊方阵,那些枪头闪亮如太阳,照耀如天光,那里是战马能够抵抗的呢?
这么一想,王永春心里就安定下来,想想也是,骑兵在怎么厉害也得战马载,没有战马的骑兵就是瘸子,既然战马都害怕步槊方阵,自己还怕什么呢?
最大的问题是被选在第一排,可是王永春不是老兵,因此留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