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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毛笔这一横就不一样了,它在起笔的时候是有一个回勾动作的,而且这一横脑袋会比身子要稍稍的瘦一点而儿,在收笔的时候还有一个回勾。虽然以前一前一后有两个回勾,可你在观察的时候是看不出来的,只觉着前后这两个顿笔非常好看,字体丰满,若是你照着它这么书写,往往都不会成功!
这就是古人创造出汉字的伟大,复杂的汉字加上难以驾驭的毛笔字隔绝了两个阶级。一个农人即便你会背三字经,不会写,人家是不会承认你是读书人的。即便你会写,但是写的不好,那么你只是一个识字的人。
在读书人的世界,你只有写出一手好字,人家的才会承认你的地位。
照着张与可的字高仲开始练习起来,但是写了几遍之后,高仲却还是没有抓住要领,每个字都是写的非常丑陋,一个个张牙舞爪的。
写满了石板之后,高仲便是看着石板盘算着自己应该如何才能写出一手好字。
竹屋中的张与可微笑的看着已经停下来的高仲,笑了笑,然后继续看着自己面前的书本。
“哎,真是笨,小学的时候明明已经学习过的,现在怎么忘记了!”
忽然高仲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然后笑嘻嘻的继续来到了石板面前。
这一次高仲没有盲目的继续照着张与可的字来临摹,而是开始在石板上开始慢慢写着:点、横、竖等偏旁部首。这的确是小学老师教过的知识,任何字都是偏旁部首组成的,只要讲部首练好,然后再来写字那就轻松多了。
所以现在高仲要做的就是将“去沙存金,铁杵成针。”几个字拆分,一笔一划的慢慢书写便可。
一整天的时间高仲就这样埋首在写字之中,虽然一天下来高仲的字还是没有什么大的进步,可是这一天他的毛笔掌握却比昨天要好了许多,现在高仲已经能够感觉到自己的手腕已经找着了窍门。
到了下午的时候,张与可睡了午觉才出了竹屋,这是他现在的规矩,午睡之后脑袋昏昏沉沉的,必须要出来转悠一圈,好醒醒瞌睡。
张与可自然走到了高仲的面前,见着高仲在石板上迅速的书写,当下便是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当见到了张与可在石板上写着偏旁部首的时候,他微微有些吃惊,然后露出了笑容:“还是挺有慧根的!”
然后张与可才走到杨三老的面前,和杨三老一同坐了下来,喝起了下午茶。
而高仲孩子继续练着字,一笔一划的写着偏旁部首。这个时候小书童小跑到了高仲的面前:“休息一吧。”
高仲摇了摇头,他方才才抓住如何掌握运用腕力来写字的灵感,现在如果放弃了,这种感觉怕是很难找回来了。
小书童觉着无趣,便拿着铁锅儿去了小溪边打了一锅水,然后升起了炉火给张与可烧起了沏茶用的开水。
“张老爷,你说这小子将来能成为秀才么?”
杨三老和张与可之间最多的话题就是高仲,而杨三老对于高仲分外的看中,最喜欢朝着张与可打探高仲的消息。
听着杨三老的话,张与可端起了面前的茶水,然后拿起盖碗朝着茶杯里面吹了吹,吹开了漂浮在茶杯里的茶叶:“等他先考中了童生再说,连童子都不是,将来考什么秀才?”
“也是,今春的童子试已经过了”杨三老叹了一口气朝着张与可说道。
“过了也就过了,这娃子聪明,晚一年对他而言应当算是好事儿才对,急不得,急不得!”
张与可摆了摆手,放下了手里的茶杯,然后看着不远处正在写字的高仲。虽然是站在树荫下写字,可是高仲现在依旧是满头大汗,即便是微微的山风也缓解不了高峰的热意。
杨三老听着张与可的话点点头,此时他已经明白高仲在张与可心中的评价应该不低。
第十四章周安读书()
高仲练字到了傍晚,太阳西沉的时候才朝着张与可和杨三老告辞,然后朝着回家的方向走了去。
西南的农家和中原的农家有着极大的区别,家家户户的房屋挨着不近,也不远,不是一家人总是隔着一段距离,泾渭分明。
再加上因为是山地的原因,房屋总是东一个西一个的,很难形成一个聚落。
高仲踏着步子朝着回家的方向走着,在这个时候一个少年坐在牛背上,摇晃着脑袋背着书朝着前面走着:“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
这是标准的三字经,标准的启蒙读物,可是这个少年却是背的结结巴巴,每背三个字就要想许久的时间。
水牛经过一户人家,这家门口拴着一只土狗,土狗见了生人当即吠叫起来,吓着读书少年滑下了牛背,站稳脚步之后他气冲冲的来到了土狗的面前:“狗不叫,是好狗,叫之道,汪汪汪!”
好好的三字经在这少年口中已经变作了教狗之道:“对着我叫,小心叫我阿爹送你入学堂!”
看着高仲走进,少年却是来了兴致,朝着高仲叫喊起来:“哟,表弟,你在这里作甚?”
听着叫喊,高仲停下了脚步,看了看来人,这家伙胖乎乎拿着一根树枝儿,和高仲打了一声招呼之后便从冲着高仲跑了过来,笑嘻嘻的看着高仲:“你怎么不去耙地种田?”
这个小胖子不是别人,正是高仲的表哥,周生的儿子周安。
“哦,原来是表哥,我正好从文曲星老爷那边回来”
虽然不喜欢大姨他们一家,不过高仲还是朝着周安打了一声招呼。
“听村子里的人说,你不痴呆了,看来是真的了?”
周安见着高仲搭话便如同看着宝贝一般凑到了高仲的面前好奇的打量着高仲:“这样也好,将来你耙地的时候就更快了。”
周安比高仲大三岁,现在已经是一个十岁的少年了。
看着周安,高仲笑了笑没说话,然后朝着周安告辞,准备离开。
可是这样周安却不干了,他抓着高仲的手:“高仲,我叫你走了么?我娘说了,我爹是秀才,我家就是大户人家,我将来也是秀才,是老爷。你爹是在田里耙地的,你将来也是要在田里耙地的,你将来是要求着我的,你得尊敬我知道吗?”
高仲被吓了一跳,皱着眉头看着周安,这家伙的家教是什么东西?这么小就这么跋扈,将来可是了得?
“不知道。”
高仲摇了摇头,然后看着面前的周安说道。
周安见到高仲这样说道,一下子便来了脾气:“总之,我将来是要当官的,你是要当贫民的就是了。现在你必须要向见到官老爷一样对我才是,知道了吗?”
高仲有些无语,自己的姨父和大姨是怎么相信这周安将来会成为秀才的?
眼珠儿一转,高仲却是来了注意朝着周安说道:“表哥,要做官老爷可是要学富五车,表哥你能做到?”
“哼,不就是读书,我怎不行?”
周安便是朝着高仲继续说道:“你且听着便是,这是我阿爹叫我今天必须背下来的: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民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如相问”
背到最后一句,周安一下子卡住了,反复的重复着“如相问”没了下文,只得不断揉着自己胖嘟嘟的脑袋,逼着自己想出来。
见到这一刻,高仲微微一笑,补充了一句:“请到青楼来赎我!”
“洛阳亲友如相问,请到青楼来赎我!”
好像没什么问题,这一问一答读起来很连贯,也很上口,应该就是这个了。周安笑嘻嘻的踏入到了高仲的陷阱。
“你别说话,让我继续背。”周安看着考中忽然觉着不对,朝着高仲恩狠狠的提醒道:“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儿童”
这一首周安卡的更为奇怪,后面的半句只记得一个儿童两字,只记得了半首诗。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胖子你是谁!”
高仲继续提醒,又将周安朝着阴沟里带。
周安一下子便不耐烦起来,看着高仲面色十分不好:“你读过书吗?算了,我还是给你被三字经吧!”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狗不叫,是死狗,叫之道,大声吠”
这一次不用高仲来给周安带路,周安自己的就把自己带入到了沟里了。
在一旁听着周安背书的高仲摇了摇脑袋,这个小胖子也太可怜了,背个书就变成了这样,也难为了周生辛苦的教导了。
三字经周安没有背完,在他结结巴巴背诵了一段,而且还严重跑偏的情况下,便结束了:“怎么样,这就是读书人的厉害,你好生看着,日后我当了大官儿,你可就看不到了!”
周安对于自己的表现非常的满意,他冲着高仲十分自豪的说道。
高仲点点头:“表哥才学纵横古今,无一人能敌也”
现在高仲有些后悔将周安向着坏处带,因为这家伙自己就能跑到沟里去。
“那是自然!”
听了高仲的夸奖之后周安才迈着步子朝着回家的方向走去。
高仲看着周安牵着牛昂首挺胸的走了,微微叹了一口气,继续也朝着回家的方向走去。
“这高仲这混小子,怎么和小溪边的文曲星搅和在了一起?”
周氏这几天非常的生气,因为最近村里都在传高仲的事情。
高仲的痴傻病好了,而且还跟着举人老爷一起读书,最近又传出了张与可准备收高仲为学生的传言,一时间几乎全村的人都在谈论关于高仲的事情。
周生笑了笑,满不在意的看着周氏:“那个什么文曲星上课我去听了,听他的声音就让人想要睡觉,而且教的东西也全都是复杂的典籍,字数冗长不说,而且内容复杂,根本就不是小孩子所应当学的,那高仲想要学到什么也难!”
作为秀才的周生可是最了解这些举人心里想的什么,举人是可以直接为官的,尤其是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