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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骨头我们准备好了,你来试试吧!”
换了较长木棍,高尚武带着另外几人继续登场。
“来吧!”
苟乃肯这边也是早就等着高尚武他们的归来。很快的苟乃肯这边依旧分做了三组,三人一组,照着自己的既定目标朝着高尚武冲杀了过来。
这一次,高尚武这边的孩童,平整的站成了一列,手持着长枪。较比之前没有多大的变化,只是将散沙一般的队形变作了一条直线而已。
见到如此苟乃肯却是笑了,这法子可是拦不住他们灵活的军阵,当下他便是指挥着在场的人加快了步子朝着高尚武冲杀了过来。
“抬抢,”就在这个时候高尚武咧嘴一笑,大喝一声:“刺!”的
随着高尚武的命令,整个小队纷纷抬起了手里的长枪,然后统一朝着一个方向刺了去!
不管他们对面有没有对手,也不管他们面对着多少人,所有人在这一刻整齐划一的朝着一个方向刺了去。
于是乎,在高尚武他们前面,长长的木棍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禁区,只要踏入到这个禁区的人都成为了被攻击的目标!
“哎哟!”
这一次苟乃肯被击中了,直接被刺倒在了地上,忽然自己一个人面对好几根木棍,确实让他有些吃不消!
不仅是苟乃肯,他们小队的其余人也在这一次的攻击下倒下了不少人。
熟悉这一套的人,应当都已经认了出来,这是标准的马其顿方阵!
“这法子”
何叔在一边看着,皱了皱眉,起先他听着这法子只当是一个笑话,可是亲眼见了这攻击却是吃了一惊,没有想到这效果居然这般厉害?
第六十四章县衙()
马其顿方阵,可以说是步兵最强的阵法。整个军队站的方方正正,各自相距一定的距离,手里的武器也都是长武器,然后每个人都拿着长枪朝着一个方向攻击。
这样排列的一个好处就是右边的人在攻击的同时能够保护左边的人,使得攻击也变得安全。
最重要的是这类方正攻击力也厉害,操作也简单。
高尚武火他们几个娃子只是听了一会儿便是明白,加上现在实际操作,现在他们已经完全熟悉了这类攻击的要领。
“别大意,别乱了步子,大家步调保持一致。”
第一次攻击成功,高尚武他们不免开始得意起来,好在一旁的高尚武朝着他们高声提醒起来。
“迈步前进!”
高仲又继续指挥着高尚武他们几个小娃娃保持着协调的步子前进。
“结阵,不要怕的他们!”
苟乃肯当下爬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灰尘,然后朝着自己的同伴叫了一声。
虽然在高仲这里吃了瘪,不过他们还是很快恢复了士气,然后结成了小组,朝着高尚武他们继续发动了进攻。
不过在方阵长枪的面前,几个小娃子很快便败下了阵,又一次输了。
“不来了,不来了,”从地上坐了起来,苟乃肯朝着高仲连连摆手:“不来了,不来了。你这长枪太长了,我根本打不着你”
再度的失败让苟乃肯看清了事实,稍显幼稚的面上露出了些许无赖,他实在是想不懂,为什么一群人站成了一条直线,换了较长的武器就这样厉害。
“嘿嘿,我家仲哥可是文曲星老爷的学生,你晓得厉害了吗?”
高尚武得意的朝着苟乃肯说道。
“哼,你找了帮手,算不得你的功夫!”
苟乃肯摆着手,还是不承认自己的失败。
“这阵法不错,聚在一起不仅攻击强,而且一旁的人还能护着自己左边的人。不过,那最右边的人就有些危险了,这阵法应该不止如此吧?”
何叔瞧了一眼高仲好奇的问道。
“这阵法,需要八十一人,排成九列,一列九人,如此最左边的人如果遇着了危险,那最左列的其余八人可以转向攻击!”
马其顿方正最大的尤其是就在于此,即便是整个方阵被包围了,也是不用惧怕。
“如此,这法子我算是懂了。”
何叔点点头:“只是可惜,西南多山地。你这法子如果出了川,战斗力自然能提升不少在西南还是三至五人形成的战阵威力比较大。”
“是的。”
高仲没有反驳,西南多山,而且山林之中为了防御盗匪,进出的山路全都选择在了山脊背处,又陡又峭,有时候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不过,这法子说不着在西南还是有用武之地。”
何叔想了一会儿又朝着高仲回应道。
高尚武掌握了方正的法子,接着他又试验了几次,和苟乃肯对战了几回合,又是全赢了。
少年们演武到了太阳落山的时候才停下,这个时候高仲才和高尚武朝着回家的方向走去。
在卫所呆了几日,到了县试的日子之后高巍便是带着高仲来到了县衙,准备参加涪州县的县试。
涪州的县试的地方并不在县衙,而是在县衙旁边的专门考场,那是涪州府试的地方,不过空着也是空着,县试便是用了。
县衙前有一片空地,此刻空地上便是立着不少人,年岁都和高仲相差不多,这些应该全都是来参加县试的。
和从小说中看着的不一样,来这里考试的并不多,数来数去也不超过二十人,而且从衣着上来看,他们多半是出自城里的大族。
“你便是高仲,我们张氏族叔张与可的弟子?”
高仲拿着互结单和廪保站在县衙前等待着县老爷冯吕出现的时候,一个声音忽然从高仲的身后响起。
来的是四个和高仲年岁差不多的孩童,他们衣着亮丽,居然全都是丝绸,看来应该是张家的嫡子。
“是的,我是高仲。”
和他们比较起来高仲就显得有些像土包子了,衣服虽然干净整洁,不过上面却有着不少的补丁。
“你好,我们四人便是同你互结的,我们暂时先认识一下。我叫张凡宇,这几位”
张凡宇揖着手朝着高仲介绍了一下自己,和旁边的人。
“几位好,小弟高仲,请日后指教。”
高仲朝着几人揖手,恭敬的说道。
“原来你就是那鸿是江边鸟,族叔这几次回来可没少说你。族叔读书旁人听着便觉着晕,可是族叔说你却不晕,是拿绣花针刺着自己读书,还让我们跟着学习,可今日一见,你和那农家娃娃又甚差别?”
这个时候一个张氏子弟站了出来朝着高仲说道。
“莫要胡诌,我们张家祖上还不是珍溪农户!”
张凡宇立即朝着高仲揖手道歉。
“没啥,我高仲不就是一个幸运的农家娃子而已,这说的不假。”
高仲毫不在意的回答道。
“说的没错,你就是一个农家娃子,还不回家种田难道还想来此高中?”
在这个时候令人讨厌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一个穿着华服的男子迈着步子行了过来,打量了一下高仲,便是冷笑了一声。
“我当那文会上传出鸿是江边鸟的高仲是何许人物,原来只是一个草包而已。什么隔庐求学,银针提神,怕也是传说尔”
另外一个声音也是跟着附和起来。
去岁的中秋文会,高仲虽然没有参加,不过,他的名字却是因为蒋史先的有意宣传便是有了极大的传播。
再加上高仲刻苦读书的性子,更是在涪州文坛掀起了不小的风浪,什么隔庐求学、银针提神也成了一段段佳话在涪州境内传递着。
“范磊,夏衍,你们不说话没人把你们当做哑巴!”
高仲还未开口,张凡宇便是首先的说道,显然这二人之前便是和张凡宇相处的并不怎么好,不然现在张凡宇也不会这般激动。
第六十五章巧对()
“无妨,张兄,我高仲本来就是农家孩童,这有甚说不得的?”
高仲朝着张凡宇说道。
听了高仲的话那范磊和夏衍便是笑的更开心了:“听见了没,人家都不在意,你这是在意什么?”
张凡宇见着如此,叹了一口气便朝着高仲说道:“你可要小心这两人,他们心肠坏着呢。”
点点头,对于张凡宇的劝解便是记了下来。张凡宇比高仲要年长不少,看模样应当是十三四岁的样子,想法也多,一副好大哥的模样。
高仲虽然是张与可的学生,可是张与可一直否认,只说高仲跟着他一同读书而已。对于这样的一个人,对于高家而言还仅是一个外人,只是较为亲近而已。
张凡宇见着高仲收到了自己的信息,便退到了一边,走到了自己族兄弟的旁边。
“高仲是吧,听说你是我涪州神童,对对子不错,我这里整好有一个对子不知你能不能对出来?”
范磊走在前面扫了高仲一眼,眼神里充斥着不屑。
单凭着鸿是江边鸟以及一个关于毛笔的对联,高仲才涪州文坛之中声名远播,引来了无数人对高仲才华的称赞,还被赋予了涪州神童的称号。
“岂敢,范兄弟你说便是!”
高仲皱了一下眉,朝着范磊回应道。
范磊微微一笑,和身旁的夏衍对视了一眼:“听好了,我的上联是:黄粱美梦,白菜在地,如何高种?”
说完范磊和夏衍二人便是相视哈哈笑了起来,显然他们对这上联是分外自信。
“如何高种,如何高中,高仲?”
这显然实在嘲笑高仲不自量力来参加县试的,张凡宇很快便是读出了其中的奥义。
“你可听明白了,我这上联?”
范磊笑呵呵的看着高仲询问到。
“听明白了”
高仲淡淡一笑,然后摇了摇头。
这上联应该来自这样一个说法,讲的是一个秀才梦见自己在墙上种白菜,然后被人解做高种,谐音高中,最后果然中了探花。
不过范磊这上联可是经过了修改,加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