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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缔-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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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也成为大宋国家垄断的贸易,云南路的咖啡种植,玻璃制造也引来了新的投入,三司从它们的身上看到了好处。

    这是一次博览会性质的交易,不光有大宋的商品,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出现在其中,其盛况远超当年东京城大相国寺中的万姓交易。

    赵祯换了身上的朝服,穿着衣服基本上就不用出宫了,只要出现在外朝,必会引起所有人的关注,宫中的仪仗,车驾都会跟在自己的屁股后面。

    而换上燕居服便不会那么显眼了,只要有亲卫司的亲卫跟着,赵祯无论到了哪里都是安全的。

    直到现在,赵祯最喜欢做的事情还是出宫溜达,他更喜欢最真实的感受大宋的一切,包括好的和坏的变化,而朝臣们对于官家的出宫也是本着积极的态度,虽然是于礼不合,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最好的态度。

    燕居服如今已然是大宋的潮流服饰,上至帝王,下至贫民都能穿着,往大街上一站,谁也不会注意。

    随手从怀中掏出一块奶糖放入口中,这香浓的味道让他忍不住舒服的眯上眼睛,看得一旁的三才忍不住干咽了一下口水,秦国公主的奶糖越来越受欢迎,别说是官家,便是寻常百姓都大爱。

    摸了摸袖口的奶糖,三才的嘴角微微上扬,自家婆娘也准备了一点,生怕自己当差时没有饭食可吃,这就是有家的好处啊!

    “朕知道你有,不必拘束。”

    赵祯瞧着三才的模样便知道他的内人给他也准备了小点心,在大宋宦官也能获得一些常人的幸福,瞧三才的样子便知道了。

    “谢官家,官家,咱们这是去哪?”

    “跟着脚走!”

    。

第一千二百四十二章宋人爱簪花() 
对于北京城中的景象赵祯是百看不厌,哪里又多了一处学院,哪里又多了一处接种牛痘的地方,寒冷果然是痘疮的克星,快到年关之后,痘疮已经在大宋消失。

    这次的辽朝痘疫对大宋的影响在实质上小之又小,但在更深远的地方却非常大,北京城多了十几个麻子,而换取的代价却是天下人对大宋的歌功颂德,赵祯觉得这么做值了!

    孩童在人群中穿梭,不时的引来一些大人的叫骂,撞到人后也会被大人笑骂一声,但他们才是城中最快乐的人。

    得益于大宋的就业率上升以及工作的好找,犯罪率开始下降,同时大宋对法的看重也在逐步加强,大宋的法已经开始从原本的依靠人定夺而变成了法的定夺。

    什么样的罪,该判多少年都有一个最低标准,但唯独没有最高标准,因为有些事情比如拐卖儿童者,最少判流放三百里,劳役两年,可若是情节严重,激起民愤,那就是斩首之刑。

    不过现在北京城中也没人干这事,拐卖一个孩子能赚几个钱?还要冒着天大的风险,还不如去工厂中找个活,即便是一天干上五个时辰也能每月拿上五贯钱嘞!

    赵祯成功的让犯罪的成本远远高于做活计的成本,于是犯罪率便自然而然的会下降,当然有些人依旧从事古老的行业,比如黑社会……但至少他们不会在北京城的街面上出现,像东京城的鬼樊楼之类的早已销声匿迹,一旦发现必会被官府强力打杀,这种组织已经威胁到了北京城的太平盛世。

    漫步在北京城中,赵祯小心的避过一个年老的乞丐,并示意三才在他的破碗中放上一贯钱,这老乞丐是真的骨瘦如柴,而且年老力衰没有做工的能力,哪家商铺工厂愿意招募这样的人?

    有了这一贯钱,只要他把自己收拾干净,并且向朝廷的福田院缴纳五百文,便能得到一个安生庇护之所,虽然条件也不太好,但至少有床睡觉,有清粥小菜度日。

    眼下便是年关,朝廷已经向福田院,寄养院等福利机构发放了贴补,并且有朝中御史监督,这些御史就如同见了血的蚊子,对于这些福利机构的审查可谓是严上加严,因为每找到一个贪没便算是他的政绩,在来年的勘磨上记下一笔,怎能放弃?

    赵祯几乎是把御史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他们思想纯洁,上升强烈,在他们眼中世上只有黑白之分,不存在灰色地带,年轻的小愤青运用得当往往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效果。

    赵祯这次不是从东华门溜出,东大街的繁荣早已是事实,没什么好看的,他这次出宫主要是看看御街上的万国交易,说是万国有些夸张,但确实各个国家都有。

    只要是很能大宋有接触的国家,总有几个商人前来,大同府的榷场因为宋辽关系的紧张而不如往日繁华,北京城的盛况却刚刚开始。

    这里是大宋的首都,是这个世上最为繁华的都城和超级大都市,只要有商品,只要你有脑子,遍地是机遇,遍地是黄金!

    阿巴斯的商人叫卖着香料,沉香、檀香、龙脑香、、丁香、排香、茉莉这些大宋岭南能见到的香料在这里都算不得什么,赵祯甚至还在某个摊位前看到了迷迭香,肉桂等等。

    当然,大宋也不缺乏香料,比如不远处让阿巴斯商人恨得牙根出血又不敢招惹的碧雅轩,他们出产的香料可就要高贵许多,香水也算是香料的一种,只不过是以液态的形势出现。

    存满辛香、花香、果香、木香的各色液体放在精致的玻璃小瓶子中成功的吸引了万千女性,这东西若是用一根银链或是金链穿着,挂在脖子上或是腰间可比朴素的香囊漂亮得多!

    宋人爱簪花,即便是男子也不例外,这既跟性情风流与否无关,也跟出身贫富与否无关,而是当时一种普遍的社会风气,其实这是一种从宫中流传出去的宫廷礼制…………

    甚至到现如今已然是成为了一种宴会礼制,凡是朝廷的大型庆祝和宴会中,都会出现簪花这奇怪妆容的影子,这些大宴足足囊括了春秋大宴、圣节大宴、闻喜宴、锡宴、曲宴、饮福宴等。

    即便是赵祯自己也不能例外……每每遇到这些宴会,王语嫣总会在他的头顶插上“一枝花”,或是芙蓉花,或是芍药花,或是四季花或是石榴花,差点就带上百合花了!

    可当一个手捧花篮,衣着朴素的小女女向你递来一支菊花,并附上楚楚可怜又怯怯担忧的表情时,你总是无法拒绝,赵祯伸手拿过菊花,露出最和善的笑容“这花煞是好看,朕……正好配映时节!”

    于是三才就惊讶的发现,平时最厌恶簪花的官家头顶着一支硕大的菊花在风中凌乱,橘黄色的花瓣,带有奶白色的花蕊好似无数的小手,一张一合…………

    很快,随行的便衣的仪卫甚至包括三才的头顶都出现了一支硕大的菊花,这么一支队伍在人群中显得格外瞩目,毕竟硕大的菊花也太招人眼球了些。

    赵祯这个儒雅俊美的年轻人还好一点,可年老色衰的三才,五大三粗的汉子带着菊花便显得…………变态了……

    当然,这种“瞩目”很快便会过去,毕竟在簪花的海洋中,这也算不得什么,但三才这老货却是被路人调戏的不行。

    总有汉子粗声粗气的在一旁伸出大拇指道“嘿!这老汉端是骚气,明黄色的大菊花插在头顶上,一瞧便是雄风不减当年!”

    听了这话的三才差点把牙根咬碎,他是个宦官啊!

    阴冷的眼神从那汉子的脸上一扫,声音便如同被掐住了脖子瞬间消失,毕竟三才的地位在那里,又开始负责皇城司的事物,那小眼神除了赵祯之外,还真没有几个不在怕的。

    有一次苏轼这小子欺负灵儿,差点被三才的眼神给吓尿了……

    。

第一千二百四十三章来自远方的消息() 
御街广场上的摊位有多热闹?只要见了就不想走!

    宋人对阿巴斯商人已经习惯了,这些用白布裹着头的男人,黑布遮着脸的女人大宋百姓见得多,来自西域的舞娘也见得不少,她们总是能以曼妙的舞姿和身段骗取某些男人腰包中的交子,并把酒水卖出去。

    当你被她们水蛇般的腰肢所吸引,被她们奇异的肚皮所惊讶时,总会在不知不觉中闻着这些舞女的体香饮下一杯杯酒水,然后昏头涨脑的付钱。

    赵祯看着眼前小麦色的皮肤上美丽的马甲线微微点头,西域这些舞娘怕是历史上最先健身并重视自己线条的女人,不过他总能避开舞娘递来的酒水,这东西也叫酒?

    赵祯怕自己消受不起,从三才的怀中摸出一个小葫芦自己独饮,眼睛却是在舞娘的身上打转,就好比在逛夜店,看着舞池中扭动腰肢的美人。

    舞女悻悻然的退走,瞧这位年轻人的模样最少也该是某家豪门的衙内,单单是一身丝棉的燕居服便不是寻常人家能买得起的,更别说腰间的玉佩了。

    不过虽然卖不出酒水,可这样的公子哥最少也会在自己卖力的摇动后留下一些赏钱。

    赵祯看了一下四周,这就相当与一种娱乐会所一样,西域商队非常聪明,在摊位上搭起了顶棚的同时,还用几根带有薄纱的立柱装饰出了西域风情,挂件,陶罐酒器,驼铃,无不让人想起黄沙遍布的西域也让人顿生黄沙百战穿金甲的豪迈之感。

    大宋的百姓会来这里享受美女的热舞和酒水,而其他的外族也会如此,对于他们来说大宋的白酒虽然非常烈,但气氛太过文质彬彬,而在宋人眼中,这里却是有些乌烟瘴气。

    只有那些豪门子弟,或是放浪形骸的公子哥才会到这里调戏一下卖酒女和舞娘,但他们一般不会饮用这里的酒水,毕竟喝惯了大宋的白酒,再让他们喝这些掺水并带有黄色不明物质沉淀的酒水实在是难以消受。

    “听说了吗?一赐乐业人现在可不得了,打回了他们的圣城耶路撒冷,并和阿巴斯打的难舍难分!”

    “是啊!昔日的奴隶和亡国者居然有这样强大的实力,他们几乎是一路从塞尔柱的边疆赶往阿巴斯王朝,并且夺取了原本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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