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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毛野智田更是妒火中烧,指责道:“你方才不是说两首诗吗?那写给俞娘子的诗,又是什么?”
他打算得挺好,七步成诗,那是曹子建的能耐。就算这名不见经传的崔光,走狗屎运,妙手偶得了一首好诗。难不成,他还能连踩两回狗屎?
然而,崔耕的声音马上再次响起,道:“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丽色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扑哧
金慕华听了,再也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第1025章 佳人善解意()
金慕华没法不乐啊,他心中暗想,我原来说崔光是色中之魔,还真没冤枉他。
这厮不仅泡女人的手段有一套,而且节操全无啊。
好么,这两首诗前几天还说是崔相送给小女金小蕊的呢,现在又马上改成自己送给高五娘和俞寡妇的了。
够卑鄙,够无耻,我喜欢!
我听说俞寡妇也算才女一名,会不会就因为这首诗,就对他心生好感呢。
俞铃此时,却比金慕华想得还要心头鹿撞。
要命就要命在“才女”这两个字上。崔耕这诗,若是一般的人听了,只是会以为这首诗不错而已。
而俞铃却听出了此诗的弦外之音。
这首诗是李白奉唐玄宗之命,赞美杨贵妃的。换言之,他得为唐玄宗立言,其中的含义岂能那么纯洁?
云想衣裳花想容,一语双关,既是写花,又是写人。完全可以解释成,我见了云(衣服),就想到了容(容颜),再龌龊一点,那就是见到了衣服,就想到了衣服下面的冰肌玉肤了。
第二句,春风拂槛丽色浓,表面上写春风吹拂栏杆,露珠润泽,花色更浓。但解释成,杨贵妃被唐玄宗宠幸之后,容貌更加娇、艳,也完全可以。
最后两句,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这就更不得了了,群玉山,是周穆王会西王母的地方。一仙一凡,干柴烈火呃,古书上没记载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反正,总而言之,这位周穆王“乐而忘归”了。
由此可见,整首诗其实是含而不露的一首调情诗,大诗人李白为了当官也真不容易。
现在,由俞铃听来,毫无疑问,是眼前之人在借助此诗,在非常文雅地调戏自己呢。
她会反感吗?
废话,俞铃长得再漂亮,气质再高雅,那也是个女人,是个二十来岁如鲜花一般的女人,是个知道男女之事久旷十余年的女人,岂有不想男人的道理?
只是,她以女子之身执掌两家的势力,麾下颇多桀骜不驯之辈,每日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好不容易才将事业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又哪有时间和精力谈情说爱?
再者,那些追求她的人,大多打着财色兼收的主意,她又怎敢轻易卸下心防?
如今,望着眼前这个虽然不算多么英俊,却颇具魅力的脸庞,咀嚼着这含义无穷的几句诗,一时间红霞攀上了俏脸,天下的仙女沾染了红尘。
她心中暗想,谁人能如此之快,写出如此两首绝妙好诗?最关键的是,写给奴的这首诗,如此一语双关意味深长?即便名闻天下的崔飞将,也做不到吧?
再者,就算不限时间,有如此文才之人,也不会为人代笔。
这名不见经传的崔光,顷刻间写成此诗,想来,也只能用天意来解释了。
难道,这崔光,竟是我命定的情郎?
想到这里,她微微一福,道:“妾身方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还望崔先生见谅。”
崔耕回礼,道:“好说,好说。俞娘子太客气了。”
什么见谅啊?什么客气啊?
人家俞娘子刚才根本就什么都没说好不好,哪用得着道歉?
崔光你也是啊,怎么就生受了呢?
看来这对狗男女是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此时已经有些语无伦次了!
如果说方才的看客们,还是妒火中烧的话,现在他们的妒火已经有若实质!
如果目光能传递妒火的话,崔耕现在早已灰飞烟灭。
然而,这还没完呢。
只听俞铃继续道:“方才高姐姐说得没错,崔先生如此大才,改天可以来船上,和我们姐妹俩谈谈诗什么的。”
“一定,一定。”
烧死他!
烧死他!
烧死他!
无数诅咒的声音,在人们的心头涌起。
可能是上苍听到了他们的诅咒,远方忽然传来阵阵马褂銮铃声响。
人们循声望去,但见一队美少年身着白衣,骑着白马,小步快跑,气宇从容地向这方向而来。
最吸引人的,还是当头一名美少年。
怎么就那么干净,怎么就那么漂亮,人们毫不怀疑,若是换上女装,此人绝对称得上绝色美女。
但是,其气质阳刚,眉目之间英气勃勃,又丝毫不会让人错认他的性别。
简直是无数闺中少女的梦中情人。
不,不用梦中了,人群中陡然传来两声尖叫“觉哥哥!觉哥哥!我们在这!”
不用问,喊话的正是尹紫依和金小蕊,那美少年就是金乔觉了。
金乔觉面带微笑,翻身下马,挥挥手,冲着二女打了个招呼。
然后,冲着俞铃微微一躬身,道:“在下迎接来迟,还望俞娘子恕罪。”
“呃敢问这位公子是”
金乔觉颇有风度地露出八颗牙齿,道:“在下新罗王子,金乔觉。其实我也不是有意迟到,实在是为俞娘子准备礼物,耽搁了一段时间。”
“礼物?”
“对,在下给俞娘子准备了三样礼物。其一,就是一首诗,请俞娘子准许我当场诵来。”
这点面子总是要给的,俞铃道:“王子殿下请讲。”
金乔觉道:“芙蓉不及美人妆,水殿风来珠翠香。谁分含啼掩秋扇,空悬明月待萧郎。”
“好!好诗啊!”
“新罗王子果然文采不凡!”
“我等甘拜下风啊。”
别管懂不懂诗了,只要能把崔光比下去就行,人们一阵轰然叫好,又挑衅似地看向崔耕。
然而,作为此事的正主俞铃,面上却是一阵平静。
金乔觉的这首诗是一首闺怨诗。虽然远不及崔耕抄李白的清平调,也算相当不错了。此诗先极写美人之美,再写美人没有情郎,空虚寂寞冷,可以说,准确地写出了俞铃的心态。
若是俞铃刚才没听到崔耕的那首诗,现在无非是两种反应:其一,是感同身受,心中一阵恸动。其二,被戳穿了心事,一阵恼羞成怒。
不管怎么样,她的情绪一激动,就给了金乔觉打开她心房的可乘之机。
然而,很不巧,俞铃刚才被崔耕非常文艺地这么小小一撩拨。心中充满了柔情蜜意,再听这首诗,竟全无感觉。
她有些敷衍地道“多谢王子殿下了,敢问第二件礼物,又是什么呢?”
“呃”
金乔觉见这首诗没达成预定的效果,微微有些失望。但事已至此,也只能按照原计划走下去了。
他接过一个锦盒,慢慢打开,道:“就是此物,还请俞娘子上眼了!”
第1026章 乔觉献至宝()
“这是”
锦盒打开,一粒鸽子蛋大小的珍珠显露出来,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着柔和的光芒。
有道是七分为珠,八分为宝。而这颗珍珠的直径,却是远超过了一寸!
霎时间,不止是俞铃,在场几乎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不在于这个明珠价值几何,关键在于,普天之下,也许就这么一颗。你有钱没处买去,你有势没处抢去。就是见上一见,也得各种机缘巧合。
良久,金乔觉才轻咳一声,道:“在下愿将此宝献与俞娘子,还请俞娘子笑纳。”
俞铃缓缓摇头,推脱道:“万万不可,这颗珍珠太贵重了,妾身不能收。”
“哪里,俞娘子富可敌国,再贵重的物品,对你来说,又算得了什么?至于在下,我大小也是新罗王子,对我来说,些许奇珍异宝,同样不算什么。不过是一件礼物而已,还请俞娘子收下吧。”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有道是宝剑赠英雄,红粉赠佳人。在下以为,这个珍珠,唯有送给俞娘子,才不算辱没它哩。”
女人对各种奇珍异宝特别没抵抗力,更何况这等绝世之宝?俞铃本来就拒绝得不甚坚决,听金乔觉这么说,顿时就改口道:“既如此,妾身就却之不恭了。”
她一使眼色,就有一个婢女上前,将那个装着宝珠的锦盒接过。
然后,俞铃又道:“王子殿下,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您送给小女子如此礼物,奴家也有一物送您。”
她对着一个婢女耳语了几句,那婢女就转身往俞家大船走去。功夫不大,婢女回转,手中捧着一把宝剑。
剑鞘之上镶金嵌玉,剑柄上还镶着一颗硕大的宝石,一看就不是凡物。
呛凉
俞铃将宝剑抽出,在阳光照耀下,寒光烁烁,耀人的二目。
她介绍道:“此剑乃是妾身偶然间花费万金购得,剑名太阿。经名家品鉴,确是真品,还请王子殿下收下。”
金乔觉道:“太阿剑?可是欧冶子和干将所铸的太阿剑?”
“不错,正是。”
一个婢女手捧此剑,来到了金乔觉的面前。
金乔觉仔细翻看,再也无法维持刚才的风度翩翩,激动地险些说不出话来,喃喃道:“太贵重了,真真是太贵重了。”
不怪他如此激动,实在是这太阿剑着实不凡。
虽然此剑乃欧冶子和干将两位大剑师联手所铸,但两位大师却认为:此剑为诸侯威道之剑,剑气早已存于天地之间,,只是无形无迹,只待天时、地利、人和三道归一,才假自己二人之手而成。
后来,晋国为了得到太阿剑,曾经派大军围困楚国的都城三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