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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工程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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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头上没有戴冠冕,却包着一块白色的毛巾,这是早年的落下的毛病………头风痛,一遇冷风吹就痛,所以头上包着头巾的时候比他戴皇冠的日子还多。

    有从明军投靠过来的军将见了他这副模样,都憋着一股笑意,却不敢露出分毫来,唯有低头强制忍着,而跟着张献忠从草莽起事的老兄弟们却不以为意,因为他们也这么个打扮,怎么舒服怎么来,根本不理睬什么礼仪那一套,看到张献忠这身装束反而倍感亲切。

    将军们入得帐来,先向大西皇上跪地问好,军中甲胄在身,也没了朝堂中那些三跪九叩的大礼,大家随便得很,张献忠也粗豪的随意答应着,招呼着他们坐下吃肉。

    武夫最见不得肉食,特别是走了这么久的路,军中又不敢饮酒,喉咙里早就伸出了爪子,这会儿皇帝请客,当然不能客气,大家头也不抬,一阵猛吃,顷刻间就把架子上的肉扫荡了大半,伺候的亲卫连忙从外面又抬了些进来,赶紧烤上。

    吃喝一阵,张献忠碗中的酒也喝干了,他慢慢坐直了身子,放下酒碗,神色严肃起来。

    帐中都是些跟他日子长久的人,熟知张献忠的性子,见他动作,知道该说正事了,纷纷停下嘴巴,在衣襟上擦擦油手抹抹嘴,不约而同的挺直了腰板。

    “吃了喝了,身子也暖了,该议议战事了。”张献忠特有的粗哑嗓子响起,在安静的大帐里回荡着:“贺珍小儿,反复无义,咱们怎么收拾他,可望,你跟他打过交道,你来说说。”

    他点了孙可望的名,乃是因为去年的这个时候,孙可望奉命取汉中,在这里周旋了两三个月,被贺珍打得丢盔弃甲,围在了南郑,最后还是靠张献忠亲自领军来救,才解了围,得以归川。

    孙可望坐在左首上位,老脸略微红了一红,但立刻恢复了常态,长身而起肃容道:“父皇,贺珍乃明朝总兵,在汉中耕耘十载,熟知地理,深谙人文,其手下多门生家将,练兵有方,多计而狡诈,故而不可轻视之,儿臣以为,对付此人,须以堂堂军阵,正面攻之,以绝对的兵力优势碾压而去,方是上策。”

    他有心争得头功,洗去上次兵败的耻辱,所以功课做得很足,抑扬顿挫的冷静得很:“儿臣探知,鞑子梅勒章京何洛会已经奉调离去,离开汉中已经半月有余,如今留守汉中的,不过贺珍手下三万残卒,加上何洛会留下的八旗兵五千人,合计三万五千满汉人马,而我大西军锐卒十万,三倍于他,足以围城急攻,只要三军用心,定能一鼓而下!”

    众人听了,窃语声一片,不少人脸上露出不以为然的神色,都觉得汉中坚城,守城人数不少,孙可望为了争功,把话说得太满了。

    张献忠微微带着笑意,赞一声道:“可望我儿,威猛有加,好啊!”

    孙可望带着得色,欣然坐下,脸上却波澜不惊,保持着自己在张献忠面前成熟稳重的形象。

    张献忠夸了夸孙可望,有向众将问道:“平东王有意大军围城,急攻而下,抢在豪格那鸟人到来前拿下汉中,你们可还有良策?”

    他这么一说,不赞成的人就不敢开口了。

    帐中站起一人,大声喊道:“平东王说得好,贺珍小儿,怂货一个,只要我大军把那鸟汉中一围,定能让他俯首而降!”

    话语间声若霹雳,音似洪钟,震得火塘中的火苗都晃了几晃,大家一看,说话者原来是五军都督府的都督王尚礼。

    这人是个屠夫出身,长得五大三粗,魁梧过人,使得一手大刀,力可开山,是孙可望的亲信之人,显然是跳出来为孙可望撑场面的。

    听了王尚礼的叫喊,孙可望脸上压抑不住的露出笑意,王尚礼说的豪迈,带着不可阻挡的强烈自信,就连张献忠听了,也觉得很对脾气,嘴角的微笑列的更开了。

    “末将也觉得平东王说的好!”又一人站起身来,却是都督冯双礼,只听他说道:“不过末将有一计,可事半功倍。”

    他以手作笔,在空中划了个半圆:“兵法云,围师必阙。咱们大军浩荡,但也不可围死了,以免城中守兵觉得突围无望,生出必死之心,徒增攻城难度,不如放开东面,猛攻其他三面,然后在东边埋伏劲旅,待得城中守兵熬不住,从东门突围而走,可一击而得,如此,即能以最小的代价,击破贺珍。”

    众人听了都觉有理,张献忠也抚掌大笑,振声道:“不错,好主意,正合朕意!朕帐下都是良将,想出的办法与朕如出一辙啊。”

    他大笑之后,正要开口再接着说些什么,却听帐外有人高喊:“报!有紧急军报!”

    张献忠脸色一沉,喝道:“什么事?带进来!”

    有宿卫亲军掀开帐帘,一名背上插着小旗的斥候疾奔而入,在帐中跪下,顿首喊道:“启禀皇上,汉中逆贼贺珍,带兵而来,兵锋已入南郑境内,距我大营不足十里了!”

    帐中军将顿时全都站了起来,人人面带怒色,都觉得这贺珍不好好的缩在城内,居然还敢大刺刺的来挑战,活腻歪了吗?

    张献忠也怒气横生,一张黄脸都气出了一抹血红色,奋身站起,怒道:“好你个逆臣贼子,朕没上门找你,你却送上门来了,好,今日朕就代李自成,狠狠教训教训他!”

    (本章完)

第222章 杀个贼子祭旗() 
汉中地形平缓,北连秦岭,南接大巴山,四周崇山峻岭,高岗密布,典型的山中盆地,东西长两百五十里,南北宽五十里,四面高中间低,如一只倒扣的脸盆,四周高山挡住了西北风沙,为汉中留住了难得的良好气候,故而古有“西北江南”、“鱼米之乡、国宝之府”美誉。

    西面的金牛道为五丁开蜀的古栈道,过大巴山遥接川中;东边的陈仓、斜谷、子午谷是紧要通道,穿秦岭可通关中,古都西安不过咫尺之远。向来地势关键,兵家必争,从唐朝时就设立梁州总管府,在此间驻扎重兵守卫,历经数朝,汉中总兵的职位名称变换,却从来没有缺任过。

    明末陕西民乱蜂起,作为扼守陕西入川的咽喉,汉中的地位更显突出,镇守这里的总兵官,从来都是手底下有两把刷子的边将,那些二世祖、世袭子弟,向来都不敢粘这里的边,虽然总兵官位可贵,但小命更可贵,镇守汉中那可是高风险的差事,特别是崇祯末年,隔上个把礼拜就要和流贼农民军血拼几场,刀子见红的血战,所以作为久镇汉中的宿卒,贺珍可算是一员拿得出手的战将了。

    如果不是崇祯十四年以后,李自成太过威猛,连下数座大城,砍了崇祯皇帝几个叔叔的脑袋,将陕西搅得一团乱麻,还团灭了孙传庭天下无敌的秦军,将整个关中尽收囊中,四川又被张献忠抢去,贺珍孤军难敌,两面受迫,汉中说不定还能让他留在明廷手中挺一段时日。

    降了李自成,贺珍起初并不受待见,李自成对他始终有所疑心,不让他留在汉中,放逐到甘肃去养马,吹了半年妖风,吃了一嘴沙子。直到张献忠趁李自成北上跟崇祯抢北京城的功夫派孙可望出兵汉中,留守的马广抵不住告急,李自成才又形势吃紧无兵可派,才在百忙中让赋闲在甘肃的贺珍回来,取代了马广。

    贺珍利落的打跑了孙可望,重新恢复了汉中王的地位,从此再也无人能取代,他那骄横的性子也越发牛气起来。

    就算现在投靠了清军,贺珍依然挽着发髻,不肯剃发,就足以看出他那跋扈的性格。

    不过,就算再目中无人的横人,看到远处连天的营盘,也要倒抽一口冷气。

    “没想到张蛮子来了这么多兵马,这是倾国而来吗?”一个身披重铠,头顶铁盔的壮汉惊道:“张蛮子就不怕他的老窝被明军抄了空子?”

    说话的壮汉,身材很是健硕,背负一杆骑枪,勒马与一群骑马的重甲军将立于大西军五里开外,遥望着远处几乎一眼看不到边的营帐,在众人身后,足有一万人的骑兵默默的列阵于野,形成一个黑压压的横排。

    “罗岱将军说得不错,这营盘规模,起码不下十万人的样子。”另一个大汉脸色发白的附和道:“咱们是不是有些冒险了?”

    他不安的侧头看向居中的一位默不作声的汉子,惶然道:“不如先撤回去,咱们都是骑兵,现在走还来得及,等肃亲王大军到了,再与张蛮子一决高下吧。”

    居中的汉子一身漂亮的山纹重甲,肩头上吞甲兽璀璨生辉,黑色的犀牛皮腰带配上红色披风,与镶着金色凤翅的八瓣铁盔相得益彰,鲜明的衣甲,衬托出了穿甲者的显贵身份,他就是汉中王贺珍。

    贺珍微微侧过脑袋,瞟了说话的汉子一眼,伸手很淡定的摸了摸下颚长须,说道:“你怕了?本军门认得的党孟先可不是胆小的人啊。”

    这一句话就把见了张献忠阵势巨大有些发怵的党孟先呛了一口血,惹得周围的大汉们一阵窃笑,不由得涨红了脸,叫道:“军门哪里话,末将不过是建议而已,哪有怕了张蛮子的说法!”

    贺珍摇摇头,沉声道:“如果咱们退回去,守着孤城待援,难免耗了锐气,徒增张蛮子的信心,城内人乱心杂,说不定就有人会起反意。而如果咱们不怕人少,却反而敢于先摆阵挑战,不论成败,都能给他一个下马威,并且输了也无妨,退走便是,咱们骑兵一人双马,他追赶不上,但是若能占点便宜,那就强了,兄弟们的士气一下就能上来,以少战多本就吃亏,还能打个胜仗更是不易,这么一来,守城就能更加容易一些。”

    他扫视周遭,问道:“所以我执意要带兵邀战的用意,你们明白了吗?”

    这番话说得如此透彻,傻子才不明白,一群军汉恍然大悟,纷纷点头奉承:“原来如此,军门威武,所虑深远,末将拍马不及呐!”

    贺珍对这些话听得多了,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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