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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师问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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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根据你原来那套设备而改的通讯器,还可以吧比你原来那个方便。呃,是小点。噢,不是,是好用”

    “那也得两个人用才叫通讯吧。”

    一根红色的绳子在眼前闪着。

    “天恒,天恒,你在哪里?”心底里失控地大声喊着,可是神识却逐渐消散。

第五十一章11()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月圆月缺,月盈月余。月球是圆的,可是月亮却不是常圆,至少在地球上看去,不是。

    月圆之夜,香山不再发光。月缺之夜,香山也不发光。自七夕之后,山中那举世无双的奇光再也不现。没有了奇光,此山不再是奇山。可月仍在,所谓的人月两团圆,人又在何处?

    手掠过古琴,拔出石缝中长出来的乱草,手指不自觉编了起来,没几下功夫还真编了个麻花。很简单,不难呀,为什么她却说不会?

    “以后我天天帮你梳辫子可好。”

    七夕那晚的情景再现心头,凌天恒苦笑了下,还天天呢,结果一天都没有,是自己多想了。

    草绳自指间滑下,落在琴弦上,却未能擦出个音。他一把推开古琴欲站起来,可坐了那么久,脚都麻了,一个踉跄险些向前扑去。

    老了,真的是老了,连站也站不稳了。他自嘲了一下,手一伸,夺过一旁的酒葫芦,咬开瓶嘴,就着瓶口往嘴里灌去。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每念一句,右手的树枝便划出一下,再念一句,左手的酒葫芦便往嘴里倒去。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只见凌天恒身形腾空飞起,手中的葫芦口向下,酒水倒落,眼看着美酒就要拿来浇灌碎石,他在空中则是一个翻滚,将手中的树枝往地上一扔,下坠的点刚好是那树枝上。他背抵在树枝上,张开嘴,刚好接着那洒下的酒。

    “好酒——”他叫了一声好,将瓶口对着嘴又喝了一口,右手垂下才触到树枝,他整个人又弹了起来。树枝斜斜刺出,一招“长河落日”,紧接着又是一招“浪里掏沙”,而他又随之念道:“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哎——”抱着树杈坐在树顶上的凌天宇不禁摇了摇头,该怎么说这兄长好,刚上到山时,他眉头深锁,除了弹琴还是弹琴。可弹了没两天,他忽地跑到山下去买了酒上来,自顾自的饮酒,自顾自的说话,弹一曲大江东去,喝一壶杜康之液,不再对月发呆,也不愁眉苦脸。若换作他人,倒还可以说,如果他是看开了倒是好事,如果没想通,把这些闷在心里倒怕会憋出病来。他才不怕他得病,若能相思成病倒是好事,就怕他真的放手,那她怎么办呀。

    开始时,他以为他只是要发泄一下,只是在一旁呆看。可是又过了几天,他还是如此,不禁担心起来,冲过去扯着他,责问他在这里干什么,为什么不去找她。然而他什么也不说,酒照喝,剑照耍,却将他甩手一扔,扔到这树上来了。要下去,并不难。可他下去干吗,这兄长的性子他又不是不清楚的,若是他自己想不明白,任谁说,都听不进去。可是照他的智商,待他想到法子来,只怕已经迟了。

    “五花马,千金裘,”再一次飞身而起,于半空中翻了几个身,“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持树枝的手指向地面,只听得一连串轻微的“啪啪”声,凌天恒落到画在地面上那圈中,手中的树枝“唰唰唰”化作尘灰洒下,他低头定定地看着,紧跟着又是一声“与尔同销万古愁。喝——”举起酒葫芦,一仰头“咕噜咕噜”喝着,而人也直直往后倒下,大字一般躺在那个圈里,至于酒葫芦也自他手指松开时“当啷当啷”往一边滚去。凌天宇知道,那定是他又把酒给喝光了。那接下来要么就是睡一觉,要么就是又跑下山去买酒上来。哼,他才不会为他去买。要喝,就自己去买。这些年他为他做的事可不少了,总该放开手,让他独立啦。想到此,凌天宇换了个舒适的躺姿,阖上眼,居然睡觉去了。

    月升日落,潮汐涨退,不管人世间发生什么事,天还是那个天,地还是那块地,并不会因为某个人的悲欢离合而改变,相反人倒会受外界的影响而产生情绪,特别是古时候,不是常常有什么夜观星象,知天下大事吗?仿佛天上的星辰总能预示着人世间发生的种种。那么刚划过的那颗流星又是代表什么意思呢。在民间,陨星落,就是有一条生命即将离去。那么刚才是不是有一个人走完了他那一生的路程?其实每一天都有人死,又怎能说掉了颗陨石下来,就是代表砸断了那条生命线。

    可是他却知道腕间那条绳子却是代表着某条生命,她生它存,她死它断。想不通是什么原理造成的,但是却又是千真万确。好比如简简单单像是小孩涂鸦乱画的几个线条,却偏偏用红色的朱砂画在黄色的纸上就能将一个凶猛残杀的家伙禁住,这又是为何?他想就算是追问当初那位发明这玩意儿的老前辈,他也答不上来。最多也就是那么一句——天机不可泄露也!

    天机,何谓天机?若然说一切都已注定,那他们这些凡夫俗子还在争个什么,倒不如找张舒适的大床躺在家里,什么也不要想,什么也不要做,等着事情发生罢了。

    把手抬到眼前,定定地看着那条编得不怎样的绳子,看着那两颗晃动着的晶石。就这么点东西居然也可以牵扯那么多,一个人的生命,一个人的行为,不知道能不能读出一个人的内心?

    晶石贴着眉心,只觉得凉凉的,就像其它水晶饰品一般,没什么特别。凌天恒拼命地凝聚精神力,想透过这神奇之物去感应一些事情,然而什么也感受不到,只除了凉。不是说这是厉害的法宝吗?怎么该用到它的时候,却进行罢工。他扯了扯脸皮,苦笑了下,不禁想起某些话。

    “如无特殊状况。”

    “什么叫特殊状况?”

    “比如说有些地方给施了法术,或者说是给对方识破了意图”

    那个地方不寻常,而那个人也不简单,她定然不想受到监视,所以定会给自己加个防什么的。

    好一个处处心机的小女子,自己是不是太过担心她了。

    再一次为自己的笨而笑,傻傻的笑。

    但很快他就为那熟悉的感觉传来而感到心惊,再也笑不出来。那感觉太熟悉了,半个月前是一次,再上个半月前又是一次,短短五十天,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受到这种痛了。痛只在腕间,也不过是被绳子勒着的痛,可是却扎进了心里,紧紧地缚在心间。

    她出事了!

第五十二章() 
晨雾霭霭,林木深深,数十年也没有人进出过,只因障气浓郁,鸟兽绝迹。

    也不知是何年何月,也不知用了几年几月,深涧尽头这无人之境,缠绕在古木间的轻雾,越积越厚,越结越浓,渐渐的,渐渐的,不再是捉摸不着,而是有了实体。

    天生万物,有它的道理,却又说不出道理。山有灵,水有精,天下之大,处处可以成就生命。即使是虚无缥缈的林间之雾,竟也能修炼成精。

    相传天地初开后,世间滋生出万物,而六道未分,众生心智未开,没有善恶,没有正邪,有的只是整天的打在一块,你杀我,我杀你,没有原因,也不知原因,只有那无穷无尽的厮杀,各种血液流淌大地,飘洒半空。直到很多很多年之后,可杀的越来越少,活着的时间越来越多,才渐渐停下手来。也不知是谁干的,也不知是如何走到一块的,万物才开始有了分类。

    若干年后,后世的人忆起那传说中的混战,不再是心有余悸,而是津津有味,就好像那只是一个故事般,一个由老人家口口相传流下来的饭后茶资。

    话说神占了上风,魔被赶到了另一个世界,而换得这个结果,当然也得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可这些却不是人们爱谈的,人们常提到的却是那个排行榜。

    排排坐,吃果果。对那些大神、魔头来说,要他们凑到一块那简直是不可能的,轻则是大打出手,重则是毁天灭地。不过对于后人来说将他们放到一堆倒也不难,谈谈便有。排行第一的天魔头,据闻当时他打遍天下无敌手,大神遇到他那可是立即调头走,鞋子掉了也不敢回头拣。不过后来,因为魔力过大,身体承受不了,自爆掉了,实在令人惋惜。而排在老二的地魔头,也只是比天魔头略逊一点,同样是一挑百的好手,而且为魔阴险狡猾狂妄自大骄横拔扈,最后因为得罪的人太多,引起人神魔共愤,展开车轮战,内外夹攻,以铺天盖地的蚁多咬死象的方式,再兼付出了无数生命才将其干掉,他可算是死了个够本。然而最为神秘的却是排行老十的梦魔。

    如果论战斗力,那梦魔别说是前十,连前百也排不上,之所以给他个座位,那可是因为他的特殊本领。

    梦魔顾名思义就是一个以梦作为对敌技能的魔头,可是却没有多少人知道其实他还能帮人消除噩梦,而留下美梦,也不知替多少对屠杀有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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