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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头悬案()
河南偃师县乡人张元的妻子薛氏从娘家省亲回家。
(张元的弟弟)小叔子去接她。
回家的途中路过一片古墓,旁边有一片茂密的小树林(别瞎想,只是一个环境描写!)。薛氏就想要小便一下。
于是她就把自己坐的一条小驴交给了小叔子让他看着,然后自己就去那古墓边的树林里方便了。
当时薛氏穿了一条红布裙子,随手挂在了树上。
等她方便完了以后准备离开的时候,裙子就不见了(凭空消失,应该是没发现有人。)。
回到家,晚上就跟丈夫睡下了,可是到第二天大早上都不见他们起床。
家里人最后就把门撞开进到屋子里,窗户还是朝里关着的,可是夫妇俩身子还在,脑袋已经搬家了!(密室无头疑案)
家里人于是就报了官,可是官府的人最后也没有破案的线索。
于是又拘捕张元的弟弟询问,小叔子就将薛氏丢失一条红裙子的事情给说了出来。
官府的人就顺着这条线索找到了那片古墓。
官差在古墓旁边找到一个小洞,洞的内壁非常光滑,好像有东西经常从里面出入一样。向洞里看,薛氏的裙子上的带着露在洞外。
小叔子拉出来一看鉴定就是她嫂子的衣服。
于是官差就顺着小洞往下挖,张元和薛氏的脑袋都在里面,但这个坟墓(洞穴)里并没有棺椁。(重点来了),这个小洞洞口非常小,只能只能容一只手伸进去。
官府最终也没能查明此案(最后成为悬案了,不了了之)。
原文】河南偃师县乡人张元妻薛氏归宁母家返,小叔迎之。路过古墓,树木阴森,薛氏将溲焉。牵所乘驴与小叔,使视之,而挂所衣红布裙于树。溲毕返,裙失所在。归家,与夫宿,侵晨不起。家人撞门入,窗牖宛然,而夫妇有身无首。告之官,不能理。拘小叔讯之,具道昨日失裙事迹。至墓所,墓旁有穴,滑溜如常有物出入者。窥之,红布裙带在外,即其嫂物。掘之,两首具在,并无棺椁。穴甚小,仅容一手。官竟不能谳也。袁枚《子不语》
鬼买棺()
成化壬寅(明宪宗的年号)春天的时候,吴中(江苏省东南部)有瘟疫
流行的非常严重,在郊外乡下更厉害。
五澴(uan)泾这个地方有一家七口人,同时得病死了,没有人收敛尸体处理后事。(这是故事背景介绍)
市场上有个函人(工匠一类的,感觉像是送货工!)遇到个老头上门市里买棺材。
挑选了七具空着手却不讲价钱(不讨价还价,但是也没说给钱。)函人跟他要钱,那个人就说:“你只管拉过来,我和棺材到家以后一起给你!”(其实他价格这句话的时候好像是一种暗指。)
函人于是就拉着棺材跟着他一同回去了。
就要到门口的时候,那个人突然说:“我先回家,开门等你,我家里没有一个铜钱了,但是只有二十斛的小麦,可以当做你的工钱,房子后西北某家是我的亲戚,可以替我把他叫来。(叫来个亲戚干嘛?)”
说完,这人就先上岸进了家门。(原来走的是水路)
函人和划船的工人(可能是等着急了,或者怕被被骗,)一同到了这个人的方子里,可是却安静的没有一点生气,在看屋子里,有七具尸体,(更渗人的是),买棺材的那个人也躺在中间。两个人快吓死了,跑出门来,找到的这人的邻居,西北方向住的某人,确实是这个死人的亲戚。
于是函人就将这件事告诉了那个人的亲戚,亲戚也是又震惊又伤心,来给函人算工资,那死人家里确实有二十斛麦子,都给了他。(忙了一天竟然是跟个死人打交道,想想脑袋都发麻!)
【原文】成化壬寅春;吴中疫疠盛行;田野尤甚。
五澴泾有一家七人同死无孑遗;无人敛。
市有函人遇一老诣门买棺。
七具而赤手不持纤价,函人索之,其人曰:“汝但载,我并棺到家当还汝也!”函人遂载棺与俱去。将至门,其人曰:”我先归,开门待汝,家无一钱,惟有麦二十斛,可以偿汝,屋后西北某家予亲也,可我召来。”言毕,遂先登岸入门。函人乃与舟子至其舍,则寂无人焉,视室内有尸七,而买棺者在其中。大骇出门,觅其邻果有西北居某人,其亲也。语其故,亲亦惊哀,来酬价,果有麦二十斛,乃俱与之。《志怪录》 (明) 祝允明
荒遇英才()
陆机第一次到洛阳去,进了河南境内。
先到了偃师,当时天色阴暗,看见道旁好像有民房,于是就进去投宿。
见屋里有一个年轻人,神太风度非一般人能比,(因为他不是人!),他身旁放着一本《易经》,正在玩投壶游戏(跟投飞镖的游戏差不多)。
少年和陆机谈起经学,说到细微玄妙之处。
陆机心中十分赞佩,根本无法和这个年轻人对话辩论,到了第二天一早就上路了。到旅店去雇马的时候,听旅店的老妇说:“旅店以东十几里都没有人家,只有山阳王家的一座坟墓。(往往最平常的话,却是最让人心惊的,比如说昨天你跟鬼聊了一宿!)”
陆机就跑去看,只见空荡荡的田野上乌云翻卷,高大的树木遮住了阳光,才知道昨天遇见的那个年轻人就是精通《易经》的王弼【王弼226年-249年),字辅嗣,三国时代曹魏山阳郡(今山东济宁、鱼台、金乡一带)人)曾任尚书郎。少年有文名,曾为《道德经》与《易经》撰写注解。由于《道德经》的原文逸散已久,王弼的《道德经注》曾是本书的唯一留传,直到1973年中国政府在马王堆发现《道德经》的原文为止】。
【如下,陆机出生的时候王弼已经死了近十年了~!】
【原文】陆机(陆机(261-303),字士衡,吴郡华亭(今上海松江)人,西晋文学家、书法家,与其弟陆云合称“二陆”)初入洛,次河南。入偃师,时阴晦,望道左,若有民居,因投宿。见一少年,神姿端远,置《易》投壶。与机言伦,妙得玄微。机心伏其能,无以酬抗,既晓便去。税骖逆旅,逆旅妪曰:“此东十数里无村落,有山阳王家塚耳。”机往视之,空野霾云,拱木蔽日。方知昨所遇者,信王弼也。(出《异苑》)
白犬怪()
昆山有一个老百姓的儿子,年轻还没有娶媳妇儿,一天夜里突然有一个漂亮的妇女(为毛不是少女?)跟他。。。(你们懂得!)
从此就得了大病,看病吃药都好不了。(不是得了性病吧?)但是这小孩儿一直瞒着那件事。
一天坐在街边的凉亭里,有个道士恰好经过,(道士)就对(这孩子的家人)说:“这孩子身上的妖气很重啊!(妖气是怎么看出来的?)
说完就离开了,孩子的父亲听到了,就跟他儿子说,“我说儿子啊,你再不说,就快死了,说吧,我不会责怪你的。(我想到一个词坑爹)”
最后小孩还是如实告诉了他父亲。
(道士)说:“我给你一把剪刀,等到那个女的再来,(难道是夜夜都来?)就剪掉她一片衣服,就可以治好了。”
小孩听了他的话就非常谨慎(这句翻译不好)。
当夜,那个少妇又来了,小孩就偷偷剪了她的衣服,女人发现了立刻就大声的呵斥他,随后离开了。
早上看(剪下来的衣服),都是白色的毛,父亲看见邻居家有一条母狗,身上的毛有豁口,于是就找来人把它打死了,小孩的病后来也就好了。(原来是一条母狗!)
【原文】昆山一民家子,方少年未娶,夜有一羙妇来与之合。
由是得瘵疾,医疗莫愈,子犹秘其事。
一日坐肆中,有道士过之,谓人曰:“此子妖气甚浓!”
言毕,遂去,其父闻之,乃谓子曰:“吾儿不言,即当死矣,言之,吾不责汝也!”子乃以实告父。
曰:“吾以剪刀与汝,伺其来,但剪其衣,便可验治。”
子受命惟谨。其夜妇至,子密剪其衣,亟厉声斥之。妇遂去。
旦视之,皆白毛也,父见邻家一牝白犬,毛有缺处,因共杖杀之,子疾随差。《志怪录》 (明) 祝允明
王捉鬼()
雷书()
丁未年五六月份的时候,吴中旱情十分严重,河底都长出了野草,赤地千里(还是用原文比较好,意思就是上千里的范围内都不长庄稼了,那得饿死多少人啊?)
到了七月二十五这一天,忽然就雷声大作,雨势特别急。
就在这天的申时(下午六七点),崇义庵的东边张姓人家有一棵一人合抱那么粗的大树,就被雷击中了一个枝杈(落雷,经常击毁建筑,是一种很危险的自然现象)看树下的时候,发现地上有字:宽有五六寸,长两尺,字的笔画有指头那么宽,刻进地面有几寸深。
那个字很像子,但是又不像是篆书也不是草书,虽然有大雨冲刷但是字体依旧没有消失,是天神写的!(打个雷,劈出个天书,这个故事情节可以用用!)张氏的儿子来看我了第二天,我才知道,用纸临摹了下来,才写了这篇文章(或者是得到了那个字?)。
【原文】丁未五六月,吴中大旱,河底生茂草,赤地千里。至七月二十五日,忽大雷,雨势烈甚。其日申时,崇义庵东邻张氏有梓树合抱,雷击一大枝,既而视树下,其地上有字,横径五六寸,长贰尺余,画纹如指阔,深入土几寸。其文曰子,乃言非篆非草,虽经雨水冲灌而不湮没,天神书也!张氏子予友次日,予始知之,以纸摹,得其文。
鬼传绝唱()
稽康(晋朝“竹林七贤”之一,作过“中散大夫”,故原文中称他为“中散”)有一次在灯下弹琴。
忽然有个人形物体,高一丈多(三米三?这货不